掘墳鞭屍之說始於司馬遷,經他極力渲染後才流傳開來。司馬遷之所以渲染之事,可能和他蒙冤遭受宮刑之辱有關,他要大力讚揚“伍子胥”的複仇精神,以此來宣泄自己心中的怨恨。
伍子胥,名員,字子胥。春秋時吳國大夫。楚大夫伍奢次子。楚平王七年(前522年)楚平王聽信佞臣費無忌的讒言,殺害了伍奢,並追殺伍子胥,欲斬草除根。伍子胥費盡周折終於投到吳王闔閭門下。幫助吳王整軍經武,日益強盛起來。後帶兵攻陷楚國都城郢,掘開楚平王之墓,鞭屍三百,痛斥平王聽信讒言,殘殺忠良,一泄心中怨恨,不少史書對此事給以肯定,認為伍子胥為父報仇是正義的。但是史學家們經過考證,伍子胥是掘墓鞭屍還僅是鞭墳三百?說法不一。近年來有的學者經過研究,甚至認為伍子胥根本就沒有參加過攻陷楚國首都的戰爭,那就更談不上鞭屍之舉了。眾說紛紜,更使鞭屍之事蒙上了一層神秘的麵紗。
鞭屍之說最權威的來源,出自司馬遷所著《史記》,在《史記·伍子胥列傳》中記載吳兵攻入楚國首都,伍子胥沒有捉到楚昭王,怒氣難消,便掘開楚平王的墳墓,拉出屍體,狠狠抽了三百鞭。到了東漢,越人趙曄在《吳越春秋·闔廬內傳》有了更詳細的記載:不但鞭屍三百,還腳踏其屍,憤怒的斥責楚平王聽信奸臣之言,冤殺父兄。
鞭屍說便流傳下來,並不斷被渲染和加工,幾乎已成定論。
鞭墳之說最早見於先秦《呂氏春秋·首時篇》,文中說伍子胥“親射王宮,鞭荊平之墓三百。”“荊”為楚國的別稱,“平”為楚平王的簡稱。由於《呂氏春秋》成書早於《史記》一百多年,其所記載的內容可信性較高,史料價值為世人所公認。在《春秋穀梁傳》、《淮南子·泰族訓》、《越絕書·卷一》中也都有“鞭墳”的類似記載。《越絕書》主要是根據收集的民間傳聞而寫成的。可見在成書之際,民間仍有“鞭墳”的傳聞存在。從以上的史料來分析,“鞭墳”之說有根有據,伍子胥隻是率士卒鞭楚平王墳三百鞭而已。
另一個說法是:伍子胥根本就沒有掘墓鞭屍,甚至可能都沒有參加破郢之戰。
張君在《武漢大學學報》1985年第三期發表《伍子胥何曾掘墓鞭屍》一文就是此說的代表。該文認為《春秋》、《左傳》、《國語》是研究春秋時期史實最有權威的史籍,三種書內根本就沒有提及鞭屍或鞭墳之事。視犯上作亂為大逆不道的《春秋》對破郢之戰僅有“庚辰、吳入郢”,幾字記載。如有鞭屍犯上之舉,《春秋》一定不會放過而大加鞭撻的。《左傳》用兩千八百多字翔實記述曆時一年多的吳破郢之戰。書中不但沒有記載伍子胥掘墳鞭屍或鞭墳之事,甚至在記述破郢過程中連伍子胥都沒有提及。看來,伍子胥很可能根本就沒有參加這場戰爭。據《春秋公羊傳》記載,伍子胥曾對吳王闔閭表示:“事君事父也,虧君之義,複父之仇,臣不為也。”表示將君臣之義置於父子之情之上,不幹冒犯君王之事。由此可見,伍子胥本人也不願意做犯上之事。
掘墳鞭屍之說始於司馬遷,經他極力渲染後才流傳開來。司馬遷之所以渲染之事,可能和他蒙冤遭受宮刑之辱有關,他要大力讚揚“伍子胥”的複仇精神,以此來宣泄自己心中的怨恨。
兩千多年來,伍子胥掘墳鞭屍的事被許多小說和戲曲傳播,成為傳頌千古,家喻戶曉的動人故事。但曆史上確有其事嗎?這很可能成為千古之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