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 閱讀頁

十六、韓國光複軍的建軍與重慶國民政府

  日本/新�縣立大學副教授

  權寧俊

  前言

  1919年“三一獨立運動”爆發之後,大韓民國臨時政府(以下簡稱臨政)長時間以上海為據點開展起反日獨立運動。而其軍事活動性質,以抗日戰爭爆發為界,發生了很大的改變。抗日戰爭爆發之前,是由在中國東北的北路軍政署、西路軍政署、大韓國民會、重光團等韓國獨立軍部的軍事組織開展了抗日活動。當時臨政還沒有自己固定的軍事組織,與這些軍事組織也並無直接關係。抗日戰爭爆發後,臨政決定組建自己的軍事組織。但是由於缺乏資金和軍事活動經驗,因此很大程度上隻能依靠當時的中國國民政府(以下簡稱國民政府)及國民黨。而且,可以說當時是在國民政府強大的指導和庇護下,接受著不能提出自己意見的的“指導”,開展起軍事活動。

  而本文將主要針對臨政對中國軍事外交政策的如下幾個方麵進行探討研究。首先,從光複軍與國民政府的關係中搞清楚在其建軍之前臨政與國民政府的軍事交涉過程;第二,探討朝鮮義勇隊被編入光複軍之前的活動和曆程;第三,圍繞國民政府軍事委員會(以下簡稱軍事委員會)提案的《韓國光複軍行動準繩九條》,對國民政府與臨政之間對立、交涉、妥協的過程進行考察;礙於篇幅,對有關光複軍的編製和活動問題隻能割愛,在另文中再作探討。

  I。韓國光複軍的建軍及與中國國民政府的關係

  1.韓國光複軍的建軍

  1938年9月,日軍進攻漢口,為躲避日軍的攻擊臨政從漢口遷往廣東省南海縣,之後遷往廣西柳州,1939年5月遷到四川綦江。綦江位於距離國民政府所在地重慶約800公裏的地方。到達綦江後,臨政遂開始著手光複軍的創建工作,首先製定了派遣軍事派遣團的計劃。

  臨政急於創建光複軍的原因有二。第一,臨政想與中國合作,作為一個參戰單位盡早加入同盟國作戰;第二,在臨政避難後退時,韓國獨立運動左派勢力朝鮮民族戰線聯盟在國民政府的支援下組建了朝鮮義勇隊,很快地開展起了軍事活動。

  1939年7月30日,臨政召開國務會議決定向西安派遣軍事特派員。當時的東北、華北地區居住著許多韓國僑民,特別是在日軍占領的華北地區城市,抗日戰爭爆發後韓國僑民激增,人數大約可達到20萬人。因此,國民政府掌握的西安可以說是華北抗日戰場的前線據點。考慮到西安的戰略地位,臨政向西安派遣了軍事特派員。

  軍事特派員以臨政軍事委員會的成員為中心組成。1939年10月1日,曹成煥、黃學秀、羅泰燮(王仲良)、李俊植首先被任命為軍事特派員,曹成煥被任命為主任。軍事特派團的主要任務是以在華北地區居住的韓國人為對象開展募兵活動。為了活動開展的需要,臨政將韓國籍的現役中國軍官編入光複軍,其中有安椿生、盧泰俊、趙仁濟、李錫華等,他們後來成為光複軍的核心幹部。這個軍官人事派遣是國民政府給與的指導的一環。對於缺乏軍事人材的臨政方來說當然是對此表示歡迎的。

  從1940年初開始,臨政就光複軍建軍問題正式向國民政府提出交涉。先由臨政方將光複軍的承認和財政援助問題向中國國民黨的韓國負責人提出,然後由負責人報告給蔣介石。當時中國國民黨內的韓國負責部門中應該有數名要人參與交涉,而且每次交涉的傳達都應當花了相當長的時間。

  臨政主席金九向中國國民黨的韓國負責人陳述了建立光複軍的必要性。他說:“根據本黨(當時的韓國國民黨)在華北工作同誌的報告,日軍中有大量想要逃亡的韓國人士兵。因此,如果能組建光複軍製作情報網,那麽對開展軍事和特務工作是有利的。”

  中國國民黨的韓國故責任聽了金九的報告後,認為對韓國進行援助將對抗日戰爭有利。於是,其中的一名負責人朱家驊向蔣介石呈交報告說:“馬上開展對韓國的援助工作會比較好。”蔣當時答複說:“這個問題等見了何總長(何應欽)再說。”

  於是,朱家驊要求金九提出事業計劃書。受此要求,金九於1940年5月以韓國獨立黨中央執行委員長的名義,通過朱家驊向蔣介石提交了“韓國獨立軍編練計劃大綱”(以下簡稱編練計劃)。

  國民政府中央調查統計局的韓國負責人汪榮生接收了金九的“編練計劃”。汪就此計劃提出了4點審查意見。第1點,《第2條》中關於兵力數量的問題,韓國獨立黨內現在可以活動的士兵不過60餘人,所以把兵力規定為一個師未免過大;第2點,《第3條》中關於指揮係統的問題中,“中國軍的最高指揮者以韓國、中國聯合軍總司令的身份統率、指導獨立軍”這一部分可以取消。中韓兩國地位不同,因此不能相提並論;第3點,《第4條》關於編製的問題,由於現有的士兵數量不多,因此應建立一個符合現實的組織係統;第4點,《第9條》中關於短期訓練和對敵宣傳的方法問題,如果把中國軍隊的士兵編入韓國軍,應該會令韓國軍士氣大增。但是,由於這麽做也可能存在弊端,所以還有必要進行適當的考慮。

  除了以上幾點意見,汪榮生同時提出了三個提案。第1,光複軍必須維持其獨立性,否則光複軍將難以發展;第2,如果內部結構變複雜則難以擴大規模,且即使小規模的兵力也可以起到呼籲號召大眾的效果;第3,援助方法是先支給生活費和活動費,之後再逐漸增加援助預算額度。

  經過與國民政府以上的交涉,臨政取得了光複軍的建軍資格。40年9月15日,金九作為臨政主席兼光複軍建軍委員長發表了光複軍宣言,同年9月17日在重慶舉行韓國光複軍總司令部成立典禮大會。臨政方麵有關人員及中國人共200多人參加了典禮。其中中國國民黨有馮玉祥、王世傑、吳國棹、吳鐵城、沈鈞儒、白崇禧、潘公展、孫科、劉峙等,共產黨有周恩來、董必武、潘梓年等參加了典禮。

  典禮上,劉峙代表國民政府軍事委員會宣布了可將光複軍編入東北的舊獨立軍係統遊擊隊、將中國軍隊中的韓國人軍官、士兵編入光複軍以及對光複軍的經濟援助等事宜。

  如上所述光複軍建軍式似乎圓滿完成,但現實與理想卻相差甚遠。李範�(當時的光複軍參謀長)是這麽回憶的,“我們光複軍200多名隊員中大部分是老弱婦孺,幾乎沒什麽青壯年。當時典禮之所以沒有在外麵的廣場而是在劇場內舉行就是因為實際上沒有需要在廣場舉行的那麽多士兵。”

  40年9月19日,臨政主席金九向朱家驊提交了光複軍幹部的名單。

  2.朝鮮義勇隊的活動及其編入光複軍

  光複軍成立前,韓國獨立運動內早已存在一支武裝部隊,那就是1938年10月10日在湖北省漢口創立的朝鮮義勇隊。義勇隊是由信仰社會主義的領袖金若山作為隊長創立的,是韓國獨立運動陣營在中國關內成立的最早的軍事組織。

  朝鮮義勇隊是朝鮮民族戰線聯盟旗下的軍事組織,是一支與臨政沒有指揮關係的獨立軍隊。換言之,義勇隊是一支在國民政府軍事委員會指導下創建的軍隊。經軍事委員會的批準,1938年10月1日,金若山得到了中國軍事委員會政治部派遣來的負責幹部的支持,並於10月13日在漢口的中華青年基督教會舉辦了義勇隊成立大會。

  朝鮮義勇隊的活動地域分為本部、第1區、第2區3個地方。本部在漢口陷落後遷往廣西桂林,連金若山在內共有14名隊員開展活動。本部進行了發行機關雜誌《朝鮮義勇隊通訊》(後改稱《朝鮮義勇隊》)等報道宣傳活動。第1區隊由樸孝三任區隊長,有42名隊員,主要活動在第9戰區(長沙地區)。第2區隊由李益星任隊長,隊員31人,主要活動在第1戰區、第5戰區(洛陽地區)、第10戰區(西安地區)一帶。為了避開日軍的攻擊,本部於1940年3月由桂林遷往重慶。

  朝鮮義勇隊的主要活動有:

  ①偵察日軍情況和收集占領地的情報;

  ②日本俘虜的審訊及思想工作;

  ③對日軍的宣傳工作;

  ④對中國人的抗日宣傳工作等。據隊員陳一路、周成民等說,他們和在華日本反戰同盟的鹿地亙、植木三郎等在桂林和重慶播放反對日軍的廣播,向日軍陣地散發反戰反軍國主義的日文宣傳冊,夜間在與日軍對峙的地方用擴音器高喊反戰標語。

  義勇隊曾活動於湖北省、湖南省、江西省一帶的戰場。在活動擴展過程中,一部分義勇隊隊員與中國共產黨麾下的新四軍開始建立起密切的關係。例如、1939年末,新四軍的葉挺縱隊司令部黨委員會幹部戴洪山在對第2區隊隊員胡哲明做了政治工作之後,通過胡哲明成功的在第2區隊建立了中國共產黨組織。

  從1939年末到1940年初,韓國義勇隊圍繞挺進華北的利弊問題進行了激烈的爭論。義勇隊的思想政治代表韓誌成在義勇隊機關雜誌上發表了《當前的環境和朝鮮義勇隊今後的活動方向》這篇文章,主張挺進華北。此外,第1區隊隊長樸孝三也說:“如果能在華北創建抗戰根據地,進而實現與東北地區的朝鮮武裝部隊的聯合,那麽朝鮮革命運動將會進入一個新的階段。”1940年11月4日,在重慶的朝鮮義勇隊本部召開了幹部會議。會議上對朝鮮義勇隊兩年以來的活動進行了總的檢討,作出了今後向韓僑急增的華北敵後挺進,集中抗日部隊的力量建立根據地等決定。就這樣,最終決定了義勇隊向華北敵後挺進,並以在洛陽的隊員為主體開始向華北轉移。

  但是,部隊開始轉移不久就發生了一件重大事件。1941年3月中旬至5月下旬,往華北轉移的義勇隊員在沒有告知軍事委員會的情況下,分四批(第1、2、3、5支隊)北渡黃河,逃往中國共產黨統治的延安地區。這次分裂的背景是新四軍事件(1941年1月)之後中國共產黨與國民黨之間的對立激化。換言之,新四軍遭鎮壓使與中國共產黨有關聯的義勇隊員擔心會因此同樣遭到整頓,從而引發了這次分裂行動。

  至此,義勇隊的勢力一分為二。這使在重慶活動的金若山和其他的本部隊員甚至對國民政府指導層都遭到了相當的打擊。這樣造成的結果是,1942年5月15日國民政府軍事委員會命令將在重慶本部的義勇隊並入光複軍。同年5月18日,正式將朝鮮義勇隊改編為光複軍第1支隊,並任命金若山為該支隊隊長。

  Ⅱ。臨政與國民政府圍繞《韓國光複軍九項行動準繩》的交涉

  1.中國國民政府軍事委員會有關《韓國光複軍九項行動準繩》的提案

  製約光複軍在中國的軍事活動的原因有很多,其中最主要的原因是1941年11月13日由軍事委員會提案的《韓國光複軍行動準繩九條》(以下簡稱《行動準繩》)。其內容如下:

  第1項韓國光複軍在我國抗日作戰期間直隸本會由參謀總長掌握運用;

  第2項韓國光複軍歸本會統轄指揮後在我國繼續抗戰期間及該國獨立黨臨時政府未推進韓境以前僅接受我國最高統帥部唯一之軍令,不得接受任何其他軍令,或受其他政治牽製。其與韓國獨立黨臨時政府之關係,在受我國軍令期間仍準保留固有之名義關係;

  第3項本會以援助該軍對韓國內地及接近韓國邊境之地域活動活動,以配合我國抗戰工作為原則。在未能推進韓境之前,應以有韓國人可吸引之淪陷區為主活動區域。在其軍隊編練期間特準其在我國戰區第一線(軍部以前)附近組訓,但須受我當地最高軍事長官之節製;

  第4項在戰區第一線以後地區僅準在戰區長官所在地及本會所在地設立聯絡通信機關,均不得有招編部隊任意逗留或作其他活動情事;

  該軍總司令部所在地,由軍事委員會指定;

  第6項該軍無論在淪陷區及戰區後方均不得招收我國籍之士兵及擅設行政官吏,倘欲引用華籍文化工作及技術人員,須呈由軍事委員會核派之;

  第7項關於該軍之指揮命令及請領款械等事,由本會指定辦公廳軍事處負責接洽;

  第8項在中日戰爭未結束以前如韓國獨立黨臨時政府已推進韓境時,該軍與臨時政府之關係另行議定明令規定之。但仍以繼續接受本會軍令配合作戰為主;

  第9項在中日戰爭結束時,而該臨時政府如尚未能推進韓境,則該光複軍爾後如何運用,由軍事委員會本一貫之政策按當時之情況自行負責處理之。

  軍事委員會對光複軍提出以上的《行動準繩》的背景正是在軍事委員會指揮下活動的朝鮮義勇隊挺進華北這一事實。朝鮮義勇隊挺進華北對國民政府造成了相當大的衝擊。1941年10月30日,蔣介石向軍事委員會參謀總長何應欽下達了規定光複軍在抗日作戰中隸屬軍事委員會,歸中國參謀總長直接掌握和運用的指示。也就是說,《行動準繩》的提案實際上是蔣介石在背後指示操作的。

  這種做法引起了臨政內部的強烈不滿和反對。《行動準繩》中最讓臨政難以接受的是第1條、第2條和第8條。這3條從臨政手上分離了光複軍的領導權,是國民政府要求在抗日作戰期間光複軍全部從屬於中國軍方,利用其共同作戰。但是,臨政認為就如當初在《韓國光複軍編練計劃大綱》中所表明的那樣,光複軍應當是韓國正式的國家軍隊。這與中國方麵當時的評價:“作為中國軍隊的補助部隊作戰”,是大相徑庭的。但是,當時陷入財政困難的臨政隻能服從這個指示。

  在同年11月19日的第18屆國務會議上,臨政決議接受了《行動準繩》。但是,決議通過後臨政內部對《行動準繩》的抵抗仍十分頑固。為此,在1941年12月10日公布的《臨時政府布告文》上不得不發表申明:“光複軍與本政府(臨政)所固有的隸屬關係依然存在,(光複軍)作為大韓民國國軍的地位絲毫沒有動搖。”不用說,布告文的內容與前述的《行動準繩》是相互矛盾的。可理解為布告文是向中國內外的韓國同胞發表的所謂的對內文件,是對同胞的辯白之言。1942年10月27日臨政的《軍務部軍事報告》中甚至陳述說:“九條行動準繩並非正式締結的條約,所以今後隻要中國方麵認為我們能認真協助其活動,還是有修改的可能的。”從國民政府和臨政的力量對比來看,這種看法隻不過是臨政一方過於樂觀的希望罷了。但是,盡管作了這些發言,臨政內部對《行動準繩》的反對觀念仍然根深蒂固,而且可以得知臨政指導部無法說服這些反對者。

  在臨政同意了《行動準繩》之後,軍事委員會開始了對光複軍的軍事幹涉和財政援助。在幹涉方麵,從1941年11月至1942年3月,由軍事委員會主導對光複軍進行了以下的再編製。第1,總司令部的機構由以前的10個部門縮減為3個。另外,光複軍的支隊由4個縮減為2個;第2,軍事委員會以“光複軍缺乏人材”為名義向其派遣中國軍官,從而使總司令部在籍的實際幹部45人中有33人是中國人,也就是說中國人占了其總額的三分之二以上;第3,為了更方便控製光複軍,1942年9月,軍事委員會將在西安的光複軍總司令部遷往重慶。

  另一方麵,軍事委員會也開始了對光複軍的常規的財政援助。軍事委員會首先以救濟費的名義支給了6萬元。之後,從1941年12月開始每月支給2萬元(合2千美元)。這些財政援助與對臨政的援助是分別進行的。

  如上所述,臨政同意《行動準繩》後,光複軍的組織規模被縮小,且加入了大量中國人幹部。另外,雖說是實施了財政援助,但其規模僅限於每月2萬元,這種程度的援助連維持光複軍的日常經營都有困難。且實際上,這點金額也就僅能支付總司令部及各支隊成員的工資和行政事務費。

  為了打開這個困局,臨政向國民政府提出了修改《行動準繩》的要求。推動這個交涉進展的是第34屆臨時議政院會議(1942年10月25至11月4日)上的爭論。

  臨時議政院(以下簡稱議政院)是自1919年臨政成立開始到1945年韓國光複為止都一直存在的立法機關。1940年5月,同屬右派“光複陣線”的3個政黨聯合起來組成韓國獨立黨,從此該黨成為管理臨政的核心。但是,左派的“民族戰線聯盟”參加了第34次議政院會議。這使議政院的議員構成改變成獨立黨(執政黨)29人、左派政黨14人(朝鮮民族革命黨10人、朝鮮民族解放同盟2人、朝鮮民族革命者統一同盟2人)、無黨派人士3人的格局。也就是說,由於過去沒有加入臨政的左派參與了會議,並且占了執政黨半數的議席,從而使圍繞《行動準繩》的爭論更加顯著化。在此次議政院會議上,由於同意了《行動準繩》,政府和執政黨的韓國獨立黨都遭到了嚴厲的批判,因為《行動準繩》是政府未經議政院通過就同意的。而且執政黨韓國獨立黨的內部也在繼續反對《行動準繩》,隻是在左派政黨加入臨政後,圍繞《行動準繩》展開的爭論更加激烈化而已。在此會議上,甚至向臨政主席和光複軍總司令提出了退任的要求。雖然該要求被否決,但是會議上執政黨和在野黨一致決定就廢止《行動準繩》、締結新條約問題向國民政府提出交涉。

  在上述背景下,1943年1月26日,韓國臨時政府國務會議推選國務委員趙素昂、金奎植、曹成煥、柳東悅、樸讚翊五人等組成“小組會”,會同光複軍總司令、副司令,商討與中國政府交涉“行動準繩”九項問題。“小組會”製定了《中韓互助軍事協定(草案)》(後述),該草案在同年2月1日的臨政國務會議上經若幹修正後一致通過,決定派趙素昂、樸讚翊、金奎植三人為代表,與國民政府進行討論。換言之,臨政本來決定由外務部作為交涉機關,但考慮到此次外交事務的重大性,遂在趙外務部長之外添加了樸、金兩位交涉負責人。

  2.韓國臨時政府有關撤銷“九項行動準繩”的交涉

  1943年2月20日,韓國臨時政府交涉代表外務部長趙素昂向中國外交部提交了《提議書》,要求在短期內廢除《行動準繩》。該提議書從中韓兩國之曆史友好關係、中國抗戰建國綱領之外交方針、羅丘《大西洋憲章》宣言之原則、承認光複軍之正確、西歐國民國家承認之先例(例如,1941年7月蘇聯與捷克締結的平等的軍事互助協定)等6個方麵,說明廢除九項行動準繩的理由。並提出了《中韓互助軍事協定(草案)》共10條,要求派遣代表立即進行磋商。

  《中韓互助軍事協定(草案)》與《行動準繩》在定義光複軍的地位這一點上有著很大的差異。第1,《行動準繩》第1條規定韓國光複軍在我國抗日作戰期間直隸本會由參謀總長掌握運用。而《協定》第1條則規定“彼此保證以一切方式,互相援助與支持,俾獲聯合作戰之實效”,即謀求對等立場;第2,《行動準繩》第2條規定光複軍歸本會統轄指揮後在我國繼續抗戰期間及該國獨立黨臨時政府未推進韓境以前僅接受我國最高統帥部唯一之軍令,不得接受任何其他軍令,或受其他政治牽製。而《協定》第2條則規定“中國政府同意在中國領土內組織韓國光複軍,該軍隸屬於韓國臨時政府。在中國領土內對日作戰之光複軍,指揮權歸於太平洋戰區之中國區最高軍事長官”,即通過將光複軍的指揮權歸於太平洋戰區之中國區最高軍事長官,從而將光複軍歸入聯合軍軍事力量的一部分;第3,《行動準繩》第8條規定在韓國獨立黨臨時政府已推進韓境時,光複軍仍以繼續接受本會軍令配合作戰為主。而《協定》第4條則規定“中國政府以援助韓國光複軍向韓國內地及接近邊境之地域活動,以配合中國抗戰工作為原則”,即在光複軍推進韓境作戰時,中國軍僅提供援助,明確拒絕了仍須聽從中國軍軍令這一要求。

  如上所述,臨政希望通過提出《協定》謀求光複軍的自主性、獨立性。這可以說是臨政對軍事委員會的反駁。但是國民政府依然不從外交上承認臨政,認為臨政與國民政府沒有政府與政府之間交涉的前例。中國外交部以此為由,拒絕受理《提議書》和《中韓互助軍事協定(草案)》。1942年7月國民黨中央援朝問題專門小組成立,在同年8月17日舉行的專門小組第2次會議上決定“韓國在華黨政軍之指導與接洽,軍事方麵由軍事委員會負責,黨政方麵統由中央黨部主持”,即把臨政、光複軍與國民政府、軍事委員會的關係視為國內政治、國內軍事問題,以此來解釋其拒絕的理由。根據此解釋,中國外交部將上述兩個文件分別遞交給了軍事委員會和國民黨中央黨部。此後,就由軍事委員會和國民黨中央黨部擔負起交涉事由。

  軍事委員會對此是如何應對的呢?從1943年5月至7月,軍事委員會對光複軍進行檢查工作。檢查針對光複軍總司令部及各支隊,其內容包括:①軍隊規模、②光複軍往外地及戰地的派遣活動、③光複軍的軍費支出等。這次檢查工作由軍事委員會的辦公處、統計局和國民黨的中央調查統計局2個檢查組組織進行。通過檢查,軍事委員會增加了對光複軍的支援,但沒有對《行動準繩》重新進行修改。

  1943年10月14日,李�源等6名議政院議員向議政院議長洪震提出了“再交涉”的《提議案》。這個《提議案》的要旨是,“如能廢止《行動準繩》,我們的軍事活動就能開展得更加活躍”、“針對撤銷或修改《行動準繩》進行再次交涉,是促進我們的獨立運動發展的唯一辦法”。對此,臨政內部出現了“單方麵宣布《行動準繩》失效”的“宣布失效方針”。換言之,圍繞《行動準繩》問題,臨政內部出現了“宣布失效方針”和“請求撤銷方針”2個不同方針。這兩種意見之間的對立在1943年11月12日至12月7日期間召開的議政院第35次會議中進一步激化。但是,由於臨政的財政問題嚴重化,如果得不到國民政府的支援,那麽光複軍將難以為繼,因此,議政院隻能收斂爭論,並於12月8日決定實行“請求撤銷方針”。

  1943年12月8日,議政院通過決議要求改訂《行動準繩》。內容是:新任(臨政)國務委員在就任後3個月內,必須根據平等互助之原則,向中國政府要求改訂新協約代替從前由中國軍委會頒布施行之9項行動準繩,以期編成名實相符的韓國國軍基幹隊伍。

  1944年4月,議政院召開第36屆會議,討論通過了《大韓民國臨時憲法》,按照新憲章選舉了新的國務委員。按照上文中“新任國務委員在就任後3個月內,改訂新約”的議政院決議案,被選舉的新任國務委員開始了廢除《行動準繩》的再交涉行動。

  首先,在同年5月26日召開的臨政國務會議上,任命了作為與中國交涉改訂“新協約”的代表金九(主席)、趙素昂(外務部長)、金若山(軍務部長)等3人。

  同年6月,由趙素昂向國民黨秘書長吳鐵城、金九向軍事委員會參謀總長分別提交了《中韓互助軍事協定草案》,其內容與1943年2月提出的《草案》相同。

  隨後,軍事委員會與臨政進行了兩次非正式協商。第一次(1944年6月22日)沒有取得成果。第二次協商於同年6月30日進行,這次協商軍事委員會給了臨政兩個選擇方案:①光複軍隸屬臨政,其軍費由臨政負擔、②由軍事委員會全權負責。對於財源不足的臨政來說第一項方案是不可能的,因此隻能就第二項方案進行商討。

  獲得臨政同意,1944年7月10日,何應欽將軍事委員會圍繞光複軍管理的方案報告呈文蔣介石。該報告內容由以下兩個方案構成。

  甲案:光複軍恢複1942年以前未歸軍事委員會指揮時之狀態,僅隸屬於臨政。由中國方麵借給實需之軍費。但派往各戰區工作及通過戰區之招募人員等,需經軍事委員會之考核指派。

  乙案:俟即將開辦之“光複軍幹部訓練班”(經費預算早經核定公布)開始召集。由軍事委員會即時按事實需要將《行動準繩》進行修改或取消之。

  1944年10月7日,金九向國民政府中央秘書處的吳鐵城提交了有關《行動準繩》的修正案。中國方麵要求對該案進行若幹修改。

  1945年2月1日,金九向吳鐵城提交了針對光複軍援助方案之韓方法修正案。臨政和軍事委員會就該草案進行協商,中國方麵同意了該修正案。3月6日,吳鐵城向蔣介石報告此案內容,請求批準。中國方麵同意的修正案內容如下:

  第1項光複軍在中國境內時,須配合中國軍隊參加抗日作戰;

  第2項光複軍在中國境內之作戰行動,受中國最高統帥部之指揮;

  第3項光複軍在中國境內進行訓練招募工作時,經兩方協商,由中國予以必要之協助及便利;

  第4項關於光複軍之接洽事項,由韓國臨時政府與中國軍事委員會所派代表協商之;

  第5項光複軍所需一切軍費,經協商後以借款形式,由中國交與韓國臨時政府。但光複軍經常費,依照中國軍隊現行給與規定,由中國軍事委員會按月撥交韓國臨時政府;

  第6項在中國各俘虜收容所,所有韓國籍俘虜經感化後轉交光複軍。

  該修正案獲得蔣介石批準後,4月4日經吳鐵城送交金九。金九收到答複後,於4月20日將以以上6項為主要內容的《韓國光複軍援助辦法》送交吳鐵城。該辦法自5月1日起實施。這樣,臨政終於實現其願望。

  至此,通過《韓國光複軍援助辦法》的簽訂,原隸屬於軍事委員會的韓國光複軍其臨政所轄軍隊的地位得到承認。這是光複軍實現當時“成為動員全韓國民族的原動力”這一目標的第一步。國民政府對臨政讓步的背景是,當時的戰況朝著有利於聯合國的方向發展這一國際形勢。上述《韓國光複軍援助辦法》到獲核準為止的交涉過程是臨政在對國民政府的外交政策上取得的最大成果。

  結論

  本文主要從臨政對國民政府及國民黨的軍事外交政策和與其的合作以及指導與被指導關係的角度進行了探討。歸納總結上述幾個方麵,可以看出抗戰時期臨政通過其軍事外交方麵的努力,實現了以下幾個目標。第一,經過國民政府和國民黨的承認實現了光複軍的建軍。而且,中國方麵在其建軍時為其派遣了韓國籍的現役中國軍官,在其建軍後為其提供了生活費、活動經費等財政方麵的援助;第二,受到中國國內政局的影響(新四軍皖南事件導致抗日民族統一戰線實際上遭到破壞),韓國人的另一個軍事組織朝鮮義勇隊在1941年3月中旬至5月下旬期間產生分裂。分裂產生之後,由臨政方麵勉強維持著義勇隊的殘餘部隊,在1942年5月,軍事委員會下命令將其編入光複軍。第三,1941年11月,軍事委員會提出了讓韓國軍很難接受的《韓國光複軍行動準繩九條》,臨政對此提出了強烈的修正要求,並與國民政府進行了長期的交涉,最終取得了勝利,通過了《援助韓國光複軍辦法》。

  綜上所述,可以看到在重大局勢上中國對臨政的軍事外交政策給予了配合、支援和指導。當然,在此事實之上也需承認臨政成員為爭取自由和獨立所進行的堅持不懈的鬥爭。

  (1967年、生於韓國漢城。2004年、畢業於一橋大學語言社會研究科博士課程(學術博士)。現為新瀉縣立大學國際地域學院準教授。研究方麵為東亞史、亞洲社會論。主要成果有日文《抗戰時期的韓國臨時政府與對中國國民政府的外交活動》(《朝鮮史研究會論文集》第40集、2002年)、日文《中華民國前半期的間島對朝鮮人教育政策與民族教育運動》(《北東亞洲地域研究》第14號、2008年)等。

  
更多

編輯推薦

1博弈春秋人物正解
2春秋戰國時期社會轉型研究
3俄羅斯曆史與文化
4正說明朝十八臣
5中國式的發明家湯仲明
6西安事變實錄
7漢武大帝
8詠歎中國曆代帝王
9大唐空華記
10紅牆檔案(二)
看過本書的人還看過
  • 紅牆檔案(三)

    作者:韓泰倫主編  

    紀實傳記 【已完結】

    本書以中南海為記敘軸心,以1949年10月至1999年10月為記敘時段,以建國以來的重大曆史事件為背景,記述了毛澤東、鄧小平、江澤民三代核心領導人以及他們的戰友的政治生涯、衣食住行和感情生活。

  • 紅牆檔案(四)

    作者:韓泰倫主編  

    紀實傳記 【已完結】

    本書以中南海為記敘軸心,以1949年10月至1999年10月為記敘時段,以建國以來的重大曆史事件為背景,記述了毛澤東、鄧小平、江澤民三代核心領導人以及他們的戰友的政治生涯、衣食住行和感情生活。

  • 紅牆檔案(一)

    作者:韓泰倫主編  

    紀實傳記 【已完結】

    本書以中南海為記敘軸心,以1949年10月至1999年10月為記敘時段,以建國以來的重大曆史事件為背景,記述了毛澤東、鄧小平、江澤民三代核心領導人以及他們的戰友的政治生涯、衣食住行和感情生活。

  • 菊花與刀:日本文化諸模式

    作者:美 魯斯·本尼迪克特  

    紀實傳記 【已完結】

    作者運用文化人類學研究方法對日本民族精神、文化基礎、社會製度和日本人性格特征等進行分析,並剖析以上因素對日本政治、軍事、文化和生活等方麵曆史發展和現實表現的重要作用。用日本最具象征意義的兩種事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