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中旬,市公安局在長壽湖主持召開了加強派出所工作的會議,提出了“做大做強基層派出所”。會議的規模是空前的。會議後,區公安局也召開了相應的動員會。所長去開完會後回來傳達了精神,同時也帶給了大家一個好消息:根據區公安局的安排,從7月份起,全局民警每月可報銷一定的手機通話費和“朝九晚五”的誤餐補助費。錢不多,普通民警拿到手的不過每月一百多元,科長隊長所長多一點,也不過200來元。不過,卻讓大家高興得不得了。在這之前,手機的話費打得再多,不論是公事還是私事,都是民警自己掏腰包,說實在的,很不公道。民警的工資和待遇本來就低,再為公家的事付話費,誰都有意見。
幾年前,有幾個公安部門的科長所長犯法被判了緩刑,刑滿後調離公安機關到了政府的其他職能部門工作。按說,這絕不是好事情。可是,讓大家百思不得其解的卻是他們居然都“壞事變成了好事”。別的不說,隻談工資待遇。依照政策規定,警察的工資應略高於同級其他行政機關的公務員,但事實上略高的隻是基本工資,真正拿到手的還不如別的公務員,至於其他待遇就更不必說了。有個直觀的比較,我高中時候的一位同學,因為沒考上中專或大學,畢業後被鄉政府招聘為“八大員”,我呢,考上大學,成為時代的“驕子”。一晃20年過去了,我做了“正局級”主任科員,我那位同學仍在鄉政府工作,因為文憑低,雖然轉為了公務員,但隻是“副局級”主任科員。可是,每月拿到手的“工資”竟比我多好幾百。同樣,因觸犯刑律被調離了公安機關的那幾位同仁,今天的工作雖然遠不如警察辛苦,但得到的“實惠”卻是仍在公安戰線摸爬滾打的警察們望塵莫及的。
如此的現實是明擺著的,用不著避諱,也用不著繞來繞去地兜圈子。列舉此事例並非想和別的職能部門比什麽高低,我隻是想替警察說出內心的隱痛。前不久,區公安局麵向其他黨政部門“擇優”招錄20名公務員,充實公安隊伍,結果報名的隻有4人。最初,有人不解:警察那麽好的職業,幹嘛沒有多少人來積極報考?事實上,他是不了解警營的現狀和實情。假如他知道和平時期警察是高風險、高傷亡的職業;知道警察因長期超負荷工作,是平均壽命最短的職業;或者知道警察因節假日很難得到休整,很難和家人團聚,而離婚率呈逐年上升趨勢,是家庭相對不穩定的職業……那麽,他做了其他職能部門的公務員,是否還會願意“跳槽”來做警察?
從優待警提了若幹年,但真正落到實處的怕是沒有大報小報披露的那麽令人樂觀。正因為如此,大家一聽說區公安局設法解決了部分手機通話費和誤餐補助費就高興得難以形容,拿羅培林的話說是:錢不多,但卻讓我們看見了希望,看見了組織正在關心著咱們!
回區公安局辦事的時候,我將羅培林的話轉告給了局長葉和平。我說:“局長,看見了嗎,民警其實是很知足的,他們沒有過高的要求和奢望,他們努力工作了,盼望著的便是組織盡可能的提高他們的待遇,哪怕這個待遇相比起別的部門、別的崗位來是多麽的微不足道!”
和平局長聽了我的話後沉思良久,說:“遠軍,作為局長,我的能力有限,但是,你可以見證我今天所說的話,隻要我在局長的位置上坐一天,我就會想到我的民警,我就會把大家的甘苦牢記在心上,我會緊縮銀根,財力物力人力最大限度地向一線傾斜……”他又想了想,然後轉換了語氣,繼續說道,“最近局黨委做出了一個決定,以後局機關的任何人,包括局領導,下基層派出所檢查和指導工作,一律都不準在派出所吃飯,非吃不可的,也自己掏錢,首先從我做起,我葉和平保證做到……”
那以後,區公安局又陸續兌現了民警的節假日補休,兌現了一年一度的公休假,因公未能休假的,則按規定給予了一定的經濟補償。這之前,民警是想也不曾敢往那方麵去想的!
什麽叫“從優待警”?不少的學者專家連篇累牘地論證、講解,動不動洋洋灑灑地上萬言,生怕大家理解不透徹。假如要讓我來說的話,所謂“從優待警”,無非就是把警察當成人而不是當成神或者別的什麽來對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