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天,我和羅培林去山下的雙龍場查一個旁證材料,回所時搭乘了一輛過路客車。車到羅圍場口,坐在我們前排的中年婦女突然大聲驚叫起來:“我的包,我的包不見了!”
她站起來,指著旁邊泰然自若地拿著一張舊報紙看的小夥子。
我和羅培林穿的是便衣,車上也沒有人認識我們,遇上此類事件,我們可以管,也可以睜隻眼閉隻眼不管,因為那婦女隻是懷疑卻沒有直接證據證實就是小夥子扒了她的包。
羅培林坐在裏麵靠窗處,他和我交換了位置。他起身走到中年婦女旁邊,問道:“不見了多少錢?”
中年婦女說:“200多塊,全是10元1張的,就是他摸的,不會是其他人。”
那中年婦女說著,怒火中燒,一把扯掉了小夥子手中遮擋著半個臉的報紙。
小夥子跳了起來,迎麵一拳,打在中年婦女額頭上。中年婦女一趔趄,差點兒跌倒了。
“媽的,老子扒了你的包又怎樣!”小夥子毫不在乎地嘟囔著,將拳頭揉了揉,往車門處走去。
羅培林瞪了他一眼,喝道:“站住,如果是你扒的你就得把錢交出來!”
那小夥子歪斜著目光看羅培林,半天,挑釁地問道:“不交又怎樣?”
然後“唰”地一下從腰中拔出了尺來長的藏刀。刀尖輕輕地刮一刮鼻頭,鼻孔裏冷冷地哼了一聲。
車子停在了鄉政府大院的門前。車門半開,有幾個乘客往上擠,那小夥子趁機退到車門邊,企圖逃跑。羅培林逼進了兩步,但沒敢靠得太近,雙方保持著一定的距離。車上和車下的乘客見狀都怔著了,不敢稍有動彈。
我站起來,喊駕駛員:“我們是派出所的,把車門關上!”
車門重新關上了。
聽說是派出所的,扒手臉上掠過了恐慌,不過,隻是一閃而過。
扒手說:“派出所的又怎樣?老子見多了。”他用刀尖指著羅培林,“退回去,把我逼急了,我會殺人的。”然後又朝駕駛員歇斯底裏大吼,“開車,不準停!”
駕駛員望一望我,拿不定主意。
我走到羅培林身邊,將他的肩頭捺住了。我對駕駛員說:“開!”
車子啟動了,車速不快。在出場口的彎道處,駕駛員點了一下刹車,扒手晃了晃,伸出一隻手去抓頂篷的扶手。羅培林瞅準時機撲過去,雙手死死攥住了扒手另一隻握刀的手。
兩人頓時扭成一團,滾打在地上。
我上去,用腳死死踩住了扒手的脖子。扒手雖然力氣大,但掙紮了幾下,還是乖乖就擒了。
我們沒帶手銬,羅培林便找駕駛員要了一段繩子。他一邊捆綁扒手一邊說:“跑?看你往哪跑,是龍到了羅圍場都要掰隻角。你以為有刀子就凶嗎?我是警察,你懂不懂,你打警察叫暴力襲警,警察抓你叫依法製服。你別不知天高地厚,到保險公司問一下吧,我們警察是保了險的,命值錢得很,一條就是十幾二十萬。就算你把我捅兩刀,死了,老婆兒子領上那錢再加撫恤金,日子過得舒舒服服,你死了呢,狗屎還不值呢!”
估計是乘客給所裏報了警,郭洪平和戴斌也聞訊趕來了,堵在車門外。我們將扒手弄回所,拔出蘿卜帶出泥,一並查破了幾起發生在春節期間的扒竊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