納爾遜·曼德拉(1918—)生於南非特蘭斯科地區的一個酋長家庭。他是家裏惟一的男孩,因而父親對他寄予了很大的希望。12歲時,父親病逝,臨終前將他托付給滕布族大酋長達林戴波監護,希望大酋長能對他嚴加管教,以繼承家業。他在教會學校接受了中小學教育。1938年,他考入對黑人學生開門的黑爾堡大學攻讀文科。學校的教育使他接受了自由、民主等革命的思想。在這裏他還結識了一批血氣方剛的青年,其中的奧利弗·坦博成為了他的摯友。他很快成為學生運動的積極分子。在三年級時,因組織學生反抗校方的抗議活動,被學校停學,他毅然中斷學業返回家鄉。大酋長令他接受學校的複學條件——放棄抗議鬥爭,被他拒絕;想讓他繼任酋長而為他安排了一樁婚事,又為他一口回絕。接受了新思想的他已不願再像父輩那樣生活,他甘願舍棄貴族地位。1941年,他逃到了南非最大的城市約翰內斯堡。
離開了熟悉的部落,他麵對的是一個種族壁壘分明的社會。作為一名黑人,他隻能在貧民窟裏居住,從事一些簡單勞動。最初,他在一個礦上當看門的警察,這使他接觸與了解到黑人工人的生活與願望。經人介紹,他認識了黑人活動家沃爾特·西蘇魯。此後,在西蘇魯引導下,他開始了一種全新的生活。他到一家白人律師事務所工作,並於1942年在南非大學拿到文科學士學位,然後又到威特沃特斯蘭德大學進修法律。1952年他與坦博合開了一家律師事務所。
1944年,他和坦博加入了非洲人國民大會(簡稱“非國大”,1912年成立)。非國大是南非曆史最久的黑人團體,長期從事維護黑人權利、爭取政治平等的非暴力的合法鬥爭。但由於白人政權的鎮壓,他們的請願、上訴等活動一再遇挫。因而,在鬥爭方式上,非國大內部產生了嚴重的分歧。1944年曼德拉和西蘇魯、坦博等人組織了隸屬於非國大的“青年聯盟”,一開始即以激進的姿態活動於南非的政治舞台,希冀發動全民族的解放鬥爭。1948年曼德拉當選為聯盟的全國書記,後來又擔任非國大執委會委員和德蘭士瓦省主席。1952年非國大和南非印度人大會共同組織“蔑視不公正法”的運動,曼德拉作為全國誌願者的總指揮幾乎跑遍全國,發動群眾,參加鬥爭。成千上萬的誌願者不顧禁令,走進隻許白人進入的車站、郵局等公共場所。運動持續半年,最後以8000餘人被捕,曼德拉等領導人被軟禁而告結束。
蔑視運動雖然沒有達到取消種族主義法令的目的,卻極大地喚起了群眾。非國大的成員由7000多人增加到10萬餘眾;同時,促進了黑人與印度人等其他有色人種組織及白人進步勢力的合作。在非國大的倡議和組織下,有2884名黑人、印度人、“有色人”和白人代表出席的“人民大會”於1955年6月25—26日召開。大會通過的“自由憲章”提出了一係列民主改革的要求,為民眾勾畫出一個理想的民主社會的藍圖。監禁中的曼德拉,未能出席會議,但他參與了憲章的起草工作。正在全麵推行種族隔離政策的白人政權不能允許任何民主運動的進行,對“人民大會運動”實行了大規模的鎮壓,曼德拉再次被捕。當局經過20個月的準備,以叛國罪之名開始了對他們的審判。曼德拉既是被告,又是辯護律師。他的滔滔雄辯,令人折服,當局始終沒有證明這些被告有暴力推翻政府的證據。這次審判一直拖到1961年3月,法庭才終於宣告曼德拉等最後的30名被告無罪。就在這次漫長的審判期間,曼德拉與從事兒童保健工作的溫尼結識,於1958年6月結婚。
總結以往運動的經驗,曼德拉認為不能再采取發表聲明、群眾集會等公開的鬥爭形式,必須發動廣大群眾,采取更有效的鬥爭方式,遂提出以黑人居住的城鎮街道為基礎建立區和城鎮基層組織的方案。非國大執委會批準了這個方案,並以他姓氏的第一個字母將其命名為“M計劃”。在1960年當局取締非國大和泛非主義者大會,使組織不能合法存在的情況下,M計劃顯示出其具有的預見性和強大威力,他們在群眾的支持下,很快地轉入地下,繼續開展鬥爭,由此,也推動了基層組織建立與發展。
由於形勢的變化,曼德拉再次提出組織民眾進行暴力反抗的主張。1961年6月非國大執行委員會接受了他的意見,在非國大之外成立了一支武裝——民族之矛,曼德拉負責籌建工作並擔任第一任總司令。曼德拉將“民族之矛”建成高度集中的、非常精幹的武裝小組,選擇的方式是開展破壞活動,避免人員傷亡,以減少種族仇恨。1961年12月16日“丁幹日”(曆史上的非洲民族英雄紀念日)這一天,民族之矛發表了開始武裝鬥爭的宣言,並在德班、伊麗莎白港等城市進行了一係列的小規模的爆炸破壞活動,為得到國際社會的支持,1962年初,他秘密率團出席了在埃塞俄比亞的首都亞的斯亞貝巴召開的“泛非自由大會”。會後又到英國、阿爾及利亞等國進行訪問,尋求支持。
1962年8月,他回國後僅兩個星期,即遭逮捕,法庭以煽動罷工和非法出國罪判處他5年監禁。1963年的7月,西蘇魯等一大批非國大的領導人因暴力革命的罪名被捕,政府從查獲的一些文件中發現了曼德拉與民族之矛有關係的證據。隨後,將曼德拉以第一號被告之名並人該案。為了使他們免於死刑,律師建議他隻承認指控中提到的一小部分破壞活動,因為很多起破壞活動是在他被捕之後發生的。但曼德拉認為,既然是民族之矛被審判,作為它的領導人,他就不能把責任推給別人而使自己解脫,必須借法庭之機,公開聲明自己的觀點,說明他們為什麽要進行暴力反抗。並且決定,如果被判處死刑,將不提出上訴。
1964年4月20日,法庭辯論開始。曼德拉代表被告,宣讀了他的法庭供述。他首先否認對非國大與南非共產黨有關係的指控,接著坦然承認:“我是民族之矛的創始人之一。”他在曆數非國大50多年的和平反抗均遭白人政權鎮壓而慘敗的曆史之後,公開申明,政府的暴力必然導致非洲人的暴力反抗。當一切和平抗議的渠道都對我們關閉之後,我們決定采取暴力方式進行政治鬥爭,這是政府留給我們惟一的選擇。此時,他早已將自己的安危置之度外——“我把自己獻給了非洲人民爭取生存權利的鬥爭。我與白人進行鬥爭,也反對黑人的控製。我珍視實現民主社會的理想,在那樣的社會裏,所有人都和睦相處,具有平等的權利。我希望為這個理想而生存……我準備為這個理想獻出生命。”曼德拉的聲明,深深地感動了法庭內外的聽眾。非國大的國內及國外機構動員輿論,要求南非政府停止審判,赦免政治犯。6月12日法庭宣判曼德拉等8名被告終身監禁,當日即將他們投入羅本島監獄。
自參加爭取民族平等的鬥爭以來,曼德拉已6次被捕,3次被監禁,還有數次被限製人身自由。但是,自由之火是不會熄滅的,他在囹圄之中,人民興起了更大的反抗,迫使南非的政局發生了一些變化,執政的國民黨內部主張改革的勢力占了上風。1989年9月當選為南非總統的德克勒克實行了一係列的政治改革:開放黨禁,釋放政治犯;廢除緊急狀態法;取締300條種族隔離法令等,以逐步實現國內各種族的平等。1990年2月11日,政府終於將曼德拉釋放。至此,他在監獄裏已度過了27年之久。
出獄後的曼德拉立刻投入了火熱的鬥爭中。因坦博病重及不久後病逝,他當選為非國大的主席,代表非國大參加了與德克勒克政府舉行的多黨談判。他從南非存在著多部族、多種族的社會現實出發,一再向群眾說明,“冤冤相報何時了”,必須實行種族和解。經過一年多的艱苦談判,1993年11月18日簽署了過渡時期憲法草案,多黨談判正式結束。隨後,南非議會特別會議通過了過渡時期憲法草案。
1994年4月27日零時,新憲法生效,新國家誕生。南非舉行了曆史上第一次有各種族參加的一人一票的大選。非國大獲得了1220萬多張選票,占總有效票數的62.65%;在議會的400個議席中占252個議席。5月10日,曼德拉就任總統。維持了300年的種族隔離製度就此結束,退出了南非的社會舞台;占人口大多數的黑人取得了和白人完全平等的地位。正如曼德拉的就職演說中所說:“醫治創傷的時刻已經到來,彌補分歧的時刻已經到來,重建國家的時刻已經到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