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的產生可以是由於當事人的委托或者是法律的規定或是有關主管機關的指定,根據代理產生的方式不同,代理可以分成不同的種類。
1.委托代理。這是根據被代理人的委托而產生的代理。委托代理的形式可以是書麵的,也可以是口頭的,法律規定必須用書麵形式的,就要以委托書的形式進行委托,如訴訟代理必須要有委托書。
2.法定代理。法定代理是指因法律的直接規定而產生的代理,法定代理主要是為無行為能力人和限製行為能力人設定的代理。如我國《婚姻法》規定,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法定代理人。
3.指定代理。指定代理是根據人民法院或者指定單位的指定而發生的代理。如我國《民法通則》規定,公民被宣告失蹤後,沒有法定代理人時,就要為他指定代理人管理其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