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是一種民事法律關係。在代理關係中,代理人是以被代理人的名義,在代理權限內與第三人進行的法律行為,這種行為直接對被代理人發生法律效力。例如,錢某委托齊某代其購買一間平房,齊某便在錢某的授權範圍內,以錢某的名義與一房地產部門簽訂了房屋買賣合同,這時就發生了錢某與該房地產公司之間的房屋買賣關係。其法律後果由錢某承擔。在這裏,錢某是被代理人,齊某是代理人、房地產公司是第三人。
代理關係作為一種法律關係具有以下的法律特征:
1.代理行為必須是具有法律意義的行為。代理是通過代理人的行為,為被代理人取得權利和設定義務。例如,代理他人上法庭打官司、代理他人簽訂合同、代理他人買賣貴重物品等。這些行為都是能夠產生法律後果的行為。
2.代理人可以在被代理人授權範圍之內,獨立進行意思表示。就是代理人有權根據實際情況在被代理人的授權範圍內自行決定自己的行為。
3.代理行為是以被代理人本人名義實施的法律行為。代理人隻有以被代理人的名義進行代理行為,才能使這種行為的法律後果由被代理人承擔。如果代理人以自己的名義進行法律行為,那麽這種行為就不屬於代理行為了。
4.代理行為直接對被代理人發生法律效力。代理人在授權範圍內所進行的行為在法律上被看作是被代理人自己的行為。所以,由被代理人承受該行為的一切法律後果,包括權利、義務、費用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