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法律關係的發生,是指由於某種法律事實的存在,使民事主體之間形成了權利、義務關係。例如甲廠與乙運輸公司訂立了運輸合同,就會引起托運人(甲廠)與承運人(運輸公司)之間發生權利義務關係。
民事法律關係的變更,即民事法律關係要素的變更,是指民事主體、內容或者客體的某一要素發生了變化。主體的變更,是指權利的享有者或義務的承擔者,從這個主體轉到另一個主體。例如甲某將自己的私房賣給乙某,該房的所有人即從甲某變為乙某。內容的變更,指的是雙方權利義務的具體內涵發生變化的情況。客體的變更,則指雙方權利義務共同指向的對象發生變化的情況。
民事法律關係的終止,是指現存的民事權利義務關係,因某些事實的發生而不複存在。例如,義務人履行了義務,就使原有的權利義務關係歸於消滅。此外,物的消失,雙方自願解除合同等,也都會引起法律關係的終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