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法律關係就是在平等主體間發生的、符合民法規定的、具有權利義務內容的社會關係。比如發生在平等主體之間的債權債務關係、婚姻關係、財產繼承關係等等,都是民事法律關係。
民事法律關係具有以下一些特征:
1.民事法律關係是具有權利、義務內容的社會關係民事法律關係一經建立,當事人一方便享有了某種權利,另一方就承擔起與此種權利相對應的義務,或者雙方當事人都享有權利,又都負有相應的義務。如房屋租賃合同一經生效,承租人(房客)就有權從出租人(房主)那裏得到房屋使用權,同時負有向出租人繳納房租的義務。出租人則享有收取租金的權利,同時負有將房屋按時交給承租人居住、使用的義務。可見,民事法律關係是具有權利與義務內容的社會關係。
2.民事法律關係是國家強製力保障其實現的社會關係民事法律關係既然是由民法規定的一種社會關係,它就必然具有一定的約束力。這就是說,民事法律關係的任何一方都必須履行其所承擔的義務。如果當事人一方不履行義務時,當事人的另一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強製其履行義務。
3.民事法律關係是由民法調整的平等主體間的社會關係民事法律關係雙方當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這是民事法律關係與其他法律關係相區別的本質特征。在民事法律關係中,盡管雙方當事人在年齡、職務、文化上有所差別,但在法律地位平等這一點上是相同的。例如在財產繼承關係中,未成年人同其他成年人一樣享有平等的財產繼承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