脊髓灰質炎在我國已列入乙類傳染病管理範圍之內, 本 病是由脊髓灰質炎病毒引起的急性傳染病。病變主要在神經係統的運動神經元, 尤其是脊髓前角灰質, 重症可累及中樞神經係統各部分, 感染後絕大多數為無症狀的隱性感染; 多數病例有發熱、肢體疼痛、咽痛或感冒樣症狀而無癱瘓; 少數病例出現癱瘓; 嚴重者可因呼吸、吞咽麻痹而死亡。因本病以往多見小兒患者故又稱小兒麻痹症。多年來普遍用疫苗預防後, 其發病率已顯著下降。1989 年世界衛生組織宣布全球2000 年消滅此病, 我國也製訂了《1988 ―1995 年全國消滅脊灰規劃》。
脊髓灰質炎的病毒為小核糖核酸病毒, 屬腸道病毒, 其直徑20 ~30 mm, 呈圓形顆粒; 大量存在患者脊髓和腦部, 在鼻咽、腸道粘膜與淋巴結內亦可見到; 僅對人、猴、猩猩等有致病性。按其抗原不同可分為Ⅰ、Ⅱ及Ⅲ型, 各型間偶有交叉免疫, 我國過去流行時以Ⅰ型多見, Ⅱ型最少。病毒在體外生存力很強, 在水及糞便中能生存數月, 低溫環境能長期存活; 能抵抗醚、乙醇、硫柳汞鈉、苯紮溴銨與低濃底苯酚; 但加熱至56°C 後需加熱30 分鍾, 或紫外線照射1 小時, 或在含0. 5mg/ L 的水中10 分鍾均可滅活。
傳染途徑:
1. 本病各型患者及無症狀的帶毒者、患者鼻咽分泌物的排病毒期, 為發病前5 天到病後7 天, 糞便的排毒期自發病前10 天至病後28 天, 少數可達4 月。隱性感染者的帶毒期一般為數周, 此型人數多, 不易被發現和控製。
2. 糞、口傳播是本病的主要傳播方式。病毒隨糞便和咽分泌物排出體外, 汙染飲食、用具、玩具、手等而經口傳播。
3. 人群對本病普遍易感。本病在全世界都很普遍, 普種疫苗地區發病率明顯減少, 也少有流行。發病年齡以往在5 歲以下者占90 % 以上。以1 歲內嬰兒最多, 成年人少見; 但近年來在開展減毒活疫苗地區, 發病年齡有逐漸提高趨勢, 成人患者有所增多。
為什麽同是受病毒感染, 而出現的症狀及結果又不一樣呢? 這與人的機體狀態關係極大。病毒自咽部或腸道粘膜侵入人體後, 一日內即可到達扁桃體、咽壁淋巴組織、腸壁集合淋巴組織等處增殖。如此時人體產生足量特異抗體, 局部病毒得到控製, 則形成隱性感染; 抗體低下則病毒進入血流, 形成毒血症, 如數日內血循環中的特異抗體足以將病毒中和, 則疾病發展至此停止, 形成頓挫型脊髓灰質炎, 不出現神經係統病變; 如病毒隨血流經血腦屏障侵犯中樞神經係統, 則可造成病變輕微無癱瘓型或病變嚴重成為癱瘓型。感染後受寒、勞累、創傷、手術、預防接種的免疫力降低, 均可促使癱瘓的發生, 孕婦亦易發生癱瘓。
脊髓灰質炎臨床上有哪些表現呢?
1. 潛伏期為3 ~35 天, 一般在一定時期內自咽部和糞便內排出病毒, 在體內有特異性抗體形成, 則為無症狀型或隱性感染。本病最為多見, 占感者的90 ~95 % 。
2. 前驅期: 大多數患者有低熱或中度發熱、納差、多汗、乏力、煩燥, 伴有咽痛、咳嗽等呼吸道症狀, 或有惡心、嘔吐、便秘、腹瀉、腹痛等消化道症狀。經1 ~4 日後, 多數患者體溫下降而症狀全消, 稱為頓挫型。部分患者可進入癱瘓前期。
3. 癱瘓前期: 本期症狀可出現於前驅期熱退後1 ~6 日, 緊接前驅期或發病初期。此期體溫再次上升或持續不退, 出現神經係統症狀, 如頭痛、嘔吐, 頸、背、四肢肌痛, 感覺過敏, 頸背強直, 變曲時作痛。患者皮膚發紅、多汗、易哭、不安或萎靡、思睡、神誌大都清楚。患兒坐起時, 用雙手向後支撐, 呈特殊三角架體態。一般患者經3 ~6 日或更長時間, 體熱下降, 症狀消失而痊愈, 稱無癱瘓型; 少數患者在本期末進入癱瘓期。
4. 癱瘓期: 此期患者約占感染者的1 ~2%, 一般在發病後3 ~4 日或在第二次發熱1 ~2 日後發生癱瘓。大都在5 ~10 日內可出現不同部位的癱瘓, 並逐漸加重, 但在體溫下降後癱瘓就不再進展。根據主要病變部位, 臨床上可分為: (1) 脊髓型; (2) 延髓型, 包括腦神經癱瘓; 延髓呼吸中樞受損; 延髓血管運動中樞受損、腦炎型和混合型。
5. 恢複期: 癱瘓後1 ~2 周, 肢體功能逐漸恢複, 一般都從肢體遠端開始。反射亦逐漸恢複。最初3 ~6 個月內恢複較快。以後雖有進步, 但速度減慢。輕症者1 ~3 月可恢複, 重症者則需6 ~18 月或更長時間才能恢複。
6. 後遺症期: 因神經組織嚴重損害, 形成頑固性癱瘓,受累肌群或肢體出現萎縮或畸形, 而致跛行或不能站立。治療: 本病是病毒所致的疾病, 無特效治療方法, 所以隻能對症治療。各個時期的積極對症治療有其特別重要的意義。
( 1)前驅期和癱瘓前期的治療: 患者應臥床休息, 避免疲勞, 給予充分營養及水分。肌痛時可作局部濕熱敷, 口服可待因止痛片等。發熱期間還可以服用清熱解毒為主的中草藥。( 2) 癱瘓期的治療: 應根據病情進行搶救。僅有吞咽功能障礙時, 咽部分泌物積留致氣道阻塞, 應吸除分泌物, 必要時進行氣管切開。同時出現呼吸和吞咽癱瘓時, 則需作氣管切開, 用人工呼吸器, 直到呼吸功能完全恢複。並根據病情給予輔助藥物治療。下肢癱瘓時, 下肢應伸直而頂靠在垂直平板上, 防止趾端下垂或畸形。同時加用藥輔助治療。
( 3)恢複期和後遺症期的治療: ①針刺治療, 對癱瘓肌群確有促進恢複作用; ②推拿、按摩及體療, 主要用於攣縮畸形, 促進肌力; ③夾板與矯形手術等。頑固性後遺症應采用多種方法綜合治療, 堅持不懈, 減輕畸形。
預防:
及早發現患者進行流行病學調查, 隔離患者, 管好傳染員; 養成好的衛生習慣, 加強飲水、飲食衛生的管理; 自動免疫。保護易感者, 按國家的規定接時分期口服Ⅰ、Ⅱ、Ⅲ、糖丸疫苗。被動免疫是適用於未服過疫苗而與本病患者有密切接觸的5 歲內的兒童和孕婦。應及早給予丙種球蛋白或胎盤球蛋白, 肌內注射, 每日1 次, 連用2 日。
甲型肝炎病毒性肝炎有甲型、乙型、丙型、丁型和戊型五種。因為甲型肝炎是經糞、口傳染的消化道疾病之一, 故列入本書加以介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