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光的微粒說相對立的是光的波動說。首先明確這一理論的是意大利科學家格裏馬第。他將光看做一種波浪式流動的東西。
英國科學家胡克也主張光的波動說, 他的觀點寫在他的《顯微說》一書中。他認為, 光是一種振動, 是發光體的振動在媒質中引起一係列的球形脈衝的擴散。1678 年, 荷蘭物理學家惠更斯建立了光的波動說。
當我們觀察水波時, 可以看到水麵上下振動傳播著波。
水波傳播時, 水本身並未被運走, 這與微粒說是不同的。微粒說認為, 光信息裝載在光微粒( 物質微粒) 上行進。波動說則認為, 光信息的傳播是光引起的效應的傳播, 並不伴隨物質的輸送。
波是如何傳播的呢? 惠更斯提出了著名的“惠更斯原理”。簡單地說, 這一原理可以表述如下: 波陣麵上的每一點都可以看做是一個新的波源。這就是說, 波陣麵上的每一個點都可以當做是一個子波源, 這些子波是一個個球麵波,它們在相同的時間內, 以相同的速度行進, 因此與所有子波相切的新波陣麵就產生了。
一般來說, 從平麵波傳播的波陣麵是平麵, 從球麵波傳播的波陣麵是球麵。在惠更斯看來, 光線隻是從光源傳來的波的方向線。
利用波動說可以滿意地解釋光的反射和折射。例如, 各種色光在媒質界麵上傳播會發生折射, 根據折射程度可以計算出, 紅光波長最長, 它的偏折最小; 而紫光波長最短, 它的偏折最大。又如, 對於兩束光交叉, 利用波動說解釋, 交叉通過的光束不會彼此發生幹擾。
惠更斯的波動說雖然取得了一些成功, 但是它的缺陷也是明顯的。例如, 光線是沿直線傳播的, 如果光像聲一樣是波動的, 光應該可以繞過障礙物而傳播, 但這與光的直線傳播相矛盾。另外, 光可以在真空中傳播, 真空中的光媒質是什麽呢? 惠更斯把“以太”引入波動說。所謂“以太”, 這是一種連續的沒有質量的彈性介質, 它充滿“空虛的”空間, 並充當光的媒質。它有些像中國古代的“元氣”。但對“以太”的測定是不可能的, 就像測光速一樣的困難。
對於光速在不同媒質中的傳播速度變化, 波動說與微粒說的預言正相反。因此, 判定哪個學說是正確的, 測量光速就成為一種判決。
19 世紀中葉, 法國物理學家傅科測得光在水中的傳播速度比在空氣中的速度要小。這對微粒說是決定性的打擊。人們似乎可以說波動說取得了勝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