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上麵介紹的步槍、手槍、機槍等槍械外, 輕武器還包括手榴彈、擲彈簡、榴彈發射器等一批投擲型武器。
手榴彈是最常見的一種投擲型的輕武器。我們在《南征北戰》、《平原遊擊隊》等戰爭題材的電影、電視中, 經常看到戰士們用手榴彈殺傷敵人的場麵。手榴彈的種類很多, 原理基本一樣。
手榴彈的主要部分是火藥。在手榴彈上有一個與子彈底火相似的部分。投擲前, 用手拉動導火索或撞擊底頭, 就可以引火並點燃手榴彈裏麵裝填的火藥。從引火到手榴彈內火藥爆炸, 需要一定時間。作戰時, 戰士將已被引火的手榴彈, 用手投擲到攻擊目標上, 靠爆炸時產生的衝擊波或碎片進行攻擊。使手榴彈點火的原理與節日使用的“拉炮”、“壓炮”相似, 都是利用拉、壓時的能量使少量火藥燃燒。
手榴彈靠火藥爆炸殺傷敵人。有的手榴彈外麵包有金屬, 當彈內火藥爆炸時, 金屬被炸成好多碎片。這些快速向外飛行的碎片與敵人相遇時, 具有很大的殺傷力。有的手榴彈內裝有高效能的火藥, 火藥爆炸的瞬間產生大量高溫氣體, 能摧毀目標、炸壞鋼板、穿透混凝土工事, 例如攻擊坦克用的反坦克手榴彈或反坦克手雷。
一些用於特殊目的的手榴彈, 外形與一般的手榴彈相同, 隻是彈內裝填一些特殊材料。在彈內裝化學藥品、煙火劑等物質, 可以使手榴彈爆炸後發煙、燃燒、施放毒氣等。
用手投擲炸彈方便, 但投擲的距離不大, 也不容易準確地擊中目標。為了提高投擲的距離和準確性, 人們製造了“榴彈,”利用步槍或一些專用武器, 將榴彈發射出去。
槍榴彈是一種用步槍和榴彈進行發射的“超口徑彈藥”。
槍榴彈的直徑比槍的口徑大, 彈內裝有炸藥, 到達目的地後爆炸, 殺傷半徑為10 ~30 米。槍榴彈由彈體、引信、彈尾等幾部分組成, 質量為200 ~500 克。最初的槍榴彈是用手榴彈改製的, 即在手榴彈的尾部加一根杆, 直接插入槍口, 用黑火藥發射。現代槍榴彈已有很大改進。例如德國製造的40 毫米槍榴彈, 總質量232 克, 彈丸質量176 克, 彈丸內含30 克炸藥和700 個澆鑄塑料的鋼球, 可用HK69 榴彈手槍發射, 射程350 米。
榴彈發射器是專門用於發射榴彈的武器。有的發射器可加裝在步槍的槍管下方, 如美製40 毫米M203 槍掛式榴彈發射器。這種發射器全長380 毫米, 重1. 36 千克, 用高強度鍛鋁製成。有的發射器是專用的, 如40 毫米MK19 Ⅱ型自動榴彈發射器。這種發射器與機槍相似, 可以連續射擊, 用分離式金屬鏈節供彈, 理論射速為373 發/ 分。由於使用40 ×53 毫米的榴彈, 所以這種武器的威力大, 可作為多種用途的支援武器。榴彈發射器能發射殺傷榴彈、穿甲彈、毒劑彈等多種榴彈, 有著“班用大炮”的美稱。
擲彈筒是一種類似於迫擊炮的榴彈發射器。與迫擊炮相似, 擲彈筒將榴彈射出後, 榴彈沿一個弧線前進。由於榴彈從擲彈筒飛出的速度小於迫擊炮彈的射出速度, 所以擲彈筒適於打擊距離較近、躲在山後或隱蔽工事內的敵人。在第二次世界大戰中, 一些國家的步兵中配備了擲彈筒。現在仍有一些國家的軍隊使用口徑為50 毫米的擲彈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