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別記述十六國曆史的紀傳體史書。北魏崔鴻撰。崔鴻東清河鄃縣(今山東平原西南)人,崔光從子,青年時即有誌於修史。西晉亡後,晉室南渡,中原地區遂有匈奴族劉淵羯族石勒、鮮卑族慕容魔、氐族苻堅等先後建立的割據政權,史稱十六國。這些政權雖各有本國史書,而體例不同,詳略互異,不相統一。於是根據舊有記載,加以增損褒貶,從宣武帝景明(500~503)初年著手撰寫到正始三年(506),除成漢以外,完成了九十五卷。成書後共一百卷,另有序例一卷,年表一卷。
魏收撰《魏書》,唐修《晉書》,都依據了該書。但到北宋時,已經殘缺不全,隻剩二十餘卷。司馬光修《資治通鑒》雖曾引用,所見已非全書。現在傳世的有三種不同的《十六國春秋》。一為明代屠介孫、項琳所編的百卷本,托名崔鴻,是以《晉書·載記》、《資治通鑒》以及《藝文類聚》、《太平禦覽》等涉及十六國史事者補綴而成;二為《漢魏叢書》中保存的十六卷本,十六國各為一錄,是明人依據《晉書·載記》編排而成;三為清代湯球所輯的《十六國春秋輯補》,他以上述《十六國春秋》為底本,以各種類書中所引佚文補足,所輯大多注明出處,是研究十六國史的重要參考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