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述北朝拓跋氏所建立的北魏及東魏曆史的紀傳體史書。北齊魏收撰,含本紀十二卷,列傳九十二卷,誌二十卷,共一百二十四卷。原分為一百三十一卷,北宋時,例目一卷和紀傳誌中的二十九卷已亡佚。今本卷三太宗紀和天象誌的三、四兩卷,是宋人分別用隋魏澹《魏書》和唐張太素《魏書》所補。其餘各卷乃用《北史》、高峻《小史》(亦稱《高氏小史》)、《修文殿禦覽》所補。另有二十九卷中也還有缺文。
魏收(506~572),字伯起,钜鹿下曲陽(今河北晉縣西)人。北魏中興元年(531)曾以散騎侍郎典起居注,並修國史。東魏時期一直參與修國史。北齊受魏禪後,魏收任中書令,仍兼著作郎。天保二年(551)受詔撰魏史。四年任魏尹,但不理郡事,專力於魏史的修撰。五年三月奏上本紀、列傳,十一月奏上十誌。自北魏未經東魏到北齊,魏收參與修史達二十餘年。前後協助其修史的,有房延祐、辛元植、刁柔、裴昂之、高孝幹、綦毋懷文、眭仲讓等。但由於魏收“性憎勝己”,所援引的房、辛等都是依附他的人,多非史才,編修中沒有起多大作用。
魏收從天保四年專任史職,到次年奏上全部《魏書》,不過年餘,這是因為北魏修國史和起居注的工作,自魏道武帝拓跋珪以來始終未斷。從開國到孝明帝末年部分,魏收都有所憑借,沿用舊史。隻有北魏末和東魏共約二十年間的事跡,需重新搜集編寫。至於東晉和十六國各傳,是利用了崔鴻《十六國春秋》、孫盛《晉陽秋》、檀道鸞《續晉陽秋》等。沈約《宋書》和蕭子顯《南齊書》,魏收都可能得見,但宋齊時代相,去不遠,事實易於稽考,他又蔑視南朝文人,所以島夷劉裕、蕭道成傳完全看;不見襲用南朝沈、蕭著作的痕跡。
魏晉以後,佛教逐漸興盛,影響深入到中國社會、思想、文化之中。道教也在政治、社會方麵起相當作用,都應在史書中有所反映。但魏收之前的裴鬆之注《三國誌》,以佛家事附於東夷傳。沈約《宋書》附於蠻夷傳。《魏書》中始設釋老誌,不能不目為卓識創舉。北魏時鮮卑部族蕃衍,太和以後又有改鮮卑姓為漢姓之舉。魏收師漢人氏族譜牒之意,結合北方民族部落族姓的風習,設官氏誌,於百官之外兼誌氏族,是適應時代特征的處理方法,為後人研究北魏曆史提供了極大方便。《魏書》本紀、列傳相連,而誌列在最後,符合劉知幾《史通》所謂:“本紀所書,資傳乃顯,表誌異體,不必相涉。”列傳的類列和次第,也都各有其意義。書中收錄的詔令奏議,大都關係政治,其他文章,也足供考察作者身世和為人。而當時流行的輕浮詩文,所取極少。這些都是《魏書》的顯著優點。
魏收在北齊時修魏史,北齊繼承東魏,他不得不以東魏為正統,因有不少掛漏,對高歡也多溢美。例如地形誌以文書散佚為理由,不依據北魏最盛的宣武帝延昌年間版圖,反而采用偏安的東魏武定之世為標準,給後代研究北魏曆史造成很大困難。魏收為人恃才傲物,利用修史淩侮別人,“遷怒所至,毀及高曾”。因而申訴其不公平者百有餘人,稱其書為“穢史”。實際上,作為封建史家,在政治上的犖犖大端,魏收的觀點和當時統治階級公認的看法是相一致的。例如傳說他因受金而為爾朱榮作佳傳。但《魏書》爾朱傳中對他的專橫殘暴似及給魏朝統治帶來的禍害,都有充分的描述和足夠的譴責。“穢史”之說,隻是一些門閥士族斤斤於自己祖先在書中的反映,並不完全符合事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