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坤,直隸太和(今安徽太和)人,祖籍昆山,字伯載,號十洲。生於明武宗正德二年(1507),卒於明世宗嘉靖三十九年(1560)。明世宗嘉靖二十年(1541)辛醜科狀元。
沈坤少時與吳承恩相友善,曾一起就讀於縣學。嘉靖十年(1531)辛卯南畿鄉試與李春芳同榜,後丁未春芳亦登狀元榜。沈坤以廷對詳雅,大魁天下,時年34歲,授翰林院修撰。
嘉靖二十三年,沈坤與汪汝璧同為會試主考,是科,世宗疑彌封卷內必有大學士少傅翟鑾之子汝儉、汝孝二人名,遂有意改第一為第三,複改第三為二甲第四。拆卷,第三者果汝孝也。給事中王蛟、王堯等遂合論主考朋私通賄,有壞製科。世宗下詔,翟鑾及二子俱削籍為民,汪汝璧、沈坤等雖有阿取輔臣之子罪,然實無受賄,罪輕重差仍留供職。獨彭謙受賄五百金死於杖下。
嘉靖三十五年沈坤官至南京國子監祭酒。秋奉母靈柩回鄉,倭寇多有進犯,沈坤捐棄家財,與吳承恩一起招募並訓練鄉兵,保衛家鄉,人稱“狀元兵”。嘉靖三十九年調任北京國子監祭酒,未及任,被劾奏擅自殺人,關錦衣衛獄,未及辨明,即被折磨致死,世人無不為他感到冤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