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網是將相近的電廠、送變電站聯絡起來,形成全國或地區性網絡,以便進行統一管理和指揮。它的主要作用是保證發電與供電的安全可靠,調整地區間的電力供需平衡,保持規定的電能質量和獲得最大的經濟利益。隨著電力工業的迅速發展,特別是各國相繼建設了大容量火電、水電和原子能電站,電網的容量愈聯愈大。除了在本國形成統一電網外,相鄰地區和國家也采取電網互聯,組成國際電網。
1970年,前蘇聯又將其歐洲的地區電網以及烏拉爾、外高加索電網先後並入歐洲地區的統一電網,而後又伸展到前蘇聯的亞洲地區。整個電網有上千個電站,所占地區麵積850萬平方千米。1976年電網裝機容量1.6億千瓦,發電8730000億瓦/小時。統一電網和聯網的優點是:允許安裝大容量機組,減少備用容量,尤其是能充分利用水、火、原子能等各種電站的特點進行負荷的經濟調度,提高供電的可靠性,保持較高的供電質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