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的清晨,天津的大街小巷一改往日的平靜,“大哥,您聽說了嗎?王竹林這個漢奸昨天讓抗日鋤奸團給斃了。警察局正要抓那些斃了漢奸王竹林的好漢呢!”“噓……二兄弟,小點聲,別讓那幫狗腿子聽見,這年月,這幫人還要臉嗎?抓到那些好漢,還能去領賞,他們還是不是中國人了。我就是知道是誰也不告訴他們!”“就是,讓那幫子王八羔子自己慢慢找去吧!咱要是有本事,也殺他幾個漢奸。”
案發10天後,到處搜查的人都是一無所獲,警察局長及偵緝隊長均向偽天津特別市公署市長潘毓桂遞交了辭呈。1939年1月14日,潘毓桂批準了他們的辭呈,說,天津市商會漢奸會長王竹林被殺一案,警察局事先疏於防範,事後未能及時報案,準予該局局長周思靖引咎辭職,暫派督察長閻家琦代理其職;偵緝隊長徐樹銘撤職留任;特務科長藍振德解職他調。
1939年1月11日為漢奸王竹林的開吊之日,潘毓桂除親往吊唁、為王竹林的家屬撥發了1萬元喪葬費外,並令天津特別公署各參員及各局局長、處長前往參加,全市下半旗3天,要求演出一幕為漢奸出大殯的鬧劇。但是當靈車行至旭街(今和平路)時,人群中突然一聲巨響,一顆炸彈爆炸了,當即一人死亡,3人被炸成重傷,王竹林的棺木險些被炸上天,街麵上大亂,人們四散逃命。王竹林的送葬儀式隻得草草收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