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公博雖出任立法院長、上海市長要職,但據時人記載,“他在汪政權時代一切的趨於消極,而起甘於逸樂,不能不說他是在不得已中以醇酒婦人來忘其當前的苦悶”。
1944年,汪精衛舊創複發,於日本醫院一命嗚呼,陳公博任偽國民政府代主席。時日本已行將敗亡,偽政權已經“忽喇喇大廈將傾”了。
繼任後,陳公博自己也說,“所謂人亡政息,我繼承這個爛攤子,是辦理收場,而不是繼續演出的”。
日本無條件投降後,陳公博倉惶出逃日本,隨後被引渡回國收監。在被押回國的飛機上,陳公博作詩,有“東南天幸山河在,一笑飛回作楚囚”之句。當年汪精衛刺殺攝政王後亦作“不辭作楚囚”,而時空轉輾,語句雖相近,其意相差可謂遠矣。
1946年4月12日,江蘇高等法院對陳公博作終審判決。“其時觀眾雲集”,“中央攝影場預在庭上裝置的炭精燈,此時電光大明,照耀全場”。法官孫鴻霖宣讀判決主文,判決死刑。陳公博當庭聲稱,“無容再申請複判,我對此毫無怨意”。
6月3日,蘇州獅子口監獄院內,陳公博向陳璧君和褚民誼道別後,行抵刑場。
他剛走到場地中間,法警在後舉槍便射,子彈穿腦而出,陳公博撲倒在地,血汩汩地流了一地。
在等待行刑期間,陳公博作長詩一首,最後兩句為“功罪與是非,何必待後史”。而曆史學家唐德剛先生在《高陶事件始末》序中評論,“這群邊緣政客,在抗戰陣營之中,代表性實在太小了,一意孤行,誤國誤己,怎能不淪入漢奸之列呢?但是這杯致命的毒酒,正如陶公(陶希聖)所說,他隻喝了半杯,便狠命地吐出了。陳公博、梅思平等,則呷而不吐,最後隻有被押上法場,槍斃了事。其智可及也,其愚不可及也。豈不可歎?”
§§第七章 周佛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