遠東國際軍事法庭適用英美法係的審判程序,《起訴書》宣讀完後,按程序要首先由被告自己陳述有罪或無罪,承認有罪則進行判決,而宣稱無罪則進入庭辯程序。因而審判長韋伯首先詢問荒木貞夫是否承認自己有罪,荒木貞夫害怕自己說錯,因而回答說:“此事請出辯護人給予答複。”
韋伯審判長對此嚴正聲明必須由他本人親口回答並將記錄在案。荒木貞夫想說自己無罪,但想到自己擔任官職尤其是陸相時的所作所為,又不能不心慌,因而吞吞吐吐、含糊其辭地“支捂”著。
看他的閃爍其詞,韋伯審判長直截了當地質問他承認自己到底是有罪還是無罪,荒木貞夫才毫無底氣地回答說:“無罪。”
沒有證據,頑固的荒木貞夫是不可能承認自己的罪行的。於是檢察官提出大量證實荒木貞夫所犯罪行的人證、物證,在樁樁鐵證麵前,荒木貞夫膽戰心驚地隻得垂下了頭。1948年11月12日,荒木貞夫作為遠東國際軍事法庭宣判的25名甲級戰犯之一(其他三名甲級戰犯在審判階段死去,因而未最終宣判),他第一個走進軍事法庭的審判廳,接受審判結果。
審判長韋伯當庭宣布了對荒木貞夫的《判決書》。《判決書》中指出,荒木貞夫是日本對內從事政治支配和對外從事軍事侵略之陸軍的熱心提倡者。他在實際上是,並且被承認是陸軍侵略活動的顯著指導者之一……不管他在有無政治地位的時候,他都協助和極力倡導犧牲鄰國來富裕日本的軍部政策。他不僅同意並積極支持日本陸軍在中國'滿洲'和熱河地區所采取的政策,即使上述地區在政治上脫離中國,設立由日本控製的政府,並將其經濟置於日本的完全支配之下。
綜合荒木貞夫的種種罪行,遠東國際軍事法庭認定證據確鑿、事實清楚,依法判處其無期徒刑。當他從耳機中聽到“判處荒木貞夫無期徒刑”的宣判結果後,先是怔了片刻,仿佛不能相信這個事實似的。過了一會兒,才顫抖著雙手,摘下耳機,向審判長韋伯和參加遠東國際軍事法庭審判的11國的國旗鞠了一躬,然後,拖著沉重的腳步,躬著背,被憲兵帶下了審判廳。
其實,遠東國際軍事法庭在對荒木貞夫定罪量刑時,僅一票之差,否則就會通過對他施行絞刑的判決。
荒木貞夫在法庭宣判後,被押入巢鴨監獄服刑。1955年,因病獲得假釋。1966年11月2日,荒木貞夫在奈良縣十津村大肆進行反共演講時,因病猝死,終年89歲。
§§第十四章 大島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