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大屠殺事件決不是偶然的,它是日本法西斯一次有計劃、有組織、有預謀的行動。
進攻南京,妄圖用恐怖手段迫使中國政府投降,是由日本最高當局一手陰謀策劃的,鬆井石根則是這一陰謀計劃的具體組織者和執行者。
1937年8月15日,日本政府發表了“膺懲暴支”的聲明。9月5日,日本外相廣田弘毅在議會宣稱:“我國為了使這種國家反省他的錯誤,而決心予以決定性的打擊。”對於這些,鬆井石根是心領神會的。他在接受上海派遣軍司令官一職時,曾對陸相杉山元說:無論如何要攻打南京,並且聲言:降魔的利劍現在已經出鞘,正將發揮它的神威。他篤信隻有武威,才能迫使中國人民畏服。在他親自起草的《攻克南京城綱要》中,規定了占領南京後,由各部隊“分區對城內進行掃蕩”的任務。
戰後,遠東國際軍事法庭判決書也認定:“對都市或村莊居民實行屠殺……這就是日方所謂的‘膺懲’行為。這些行為在中日戰爭中一直未停過,其中最壞的例證就是1937年12月對南京居民的大屠殺。”
日軍在南京有組織的大屠殺,顯然是得到了指揮官的許可而實行的。日軍上海派遣軍司令官朝香宮鳩彥,曾向所部下達了“機密,閱後銷毀”的命令:“殺掉全部俘虜。”該軍第16師師長中島今吾和第13師第103旅長山田旃二在日記或筆記中,都記載了執行虐殺俘虜的命令和殘殺俘虜的情況。隸屬於上海派遣軍的兩個師是這樣,歸第10集團軍統轄的第114師也不例外。該師第66團第1營在其戰鬥詳報中也記載有“根據旅團命令:俘虜全部殺掉,其方法可以10多名為一組槍殺。”
由此可見,不保存俘虜的方針絕非那一個部隊的發明,至少是來自日華中方麵軍的指令。此外,日第10集團軍所屬第6師隨軍攝影記者河野公輝,到該師司令部采訪時,看到一份關於屠殺平民的命令文件。內容是:“不容許共產主義的暴虐,為粉碎共匪的猖獗活動,農民、工人自不待言,直至婦女兒童皆應殺戮之。”正是在這一方針和命令下,侵華日軍製造了一個又一個大屠殺事件。
至於日軍在南京奸淫、縱火和破壞的暴行,也是在日本當局和軍官的縱容下進行的。對於日軍強奸婦女的暴行,師長中島今朝吾曾若無其事地說什麽“強奸婦女在戰爭中是不得已的。”一位曾參加過侵華戰爭的日本“誌願兵”在手記中寫道:“上級號召士兵們要去養精蓄銳(搞女人)”,並挑唆說,“沒有接觸過女人的人,就打不了仗。”日本兵在南京的劫掠和破壞,是在日軍下達“在當地征收糧食,自謀自活”的征收令的幌子下幹的。一位曾參加過這一暴行的日本兵追述說:正是這個征收命令,使“軍人們變成了到處偷襲搶奪穀物、家畜來充饑的匪徒”,“使下級軍官發狂,不但搶奪糧食,而且強暴了中國婦女。”
日軍在南京所犯的種種罪行,還得到了日本當局的默許和支持。南京國際委員會自1937年12月14日至21日,先後12次向日本大使館提出抗議,並在照會中附錄燒、殺、淫、掠罪行計113案,促請日本當局注意約束部屬,防止暴行擴大。但是,日本當局對抗議信函一概置之不理。
§§第二章 硫磺島戰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