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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節 令人遺憾的審判

  1945年12月16日~26日,蘇、美、英外長在莫斯科會議中決定,駐日盟軍最高統帥應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實施《波茨坦公告》的日本投降條件,包括懲辦日本戰犯。此決定征得了中國的同意。

  根據1943年12月1日《開羅宣言》,1945年7月26日《波茨坦公告》,1945年9月2日日本投降書和1945年12月26日盟國授權麥克阿瑟將軍於1946年1月19日頒布《特別通告》和《遠東國際軍事庭憲章》,決定在東京設庭審判日本首要戰犯。

  日本投降代表團對於戰爭罪犯進行審判的決定還是在第二次世界大戰進行之時,反法西斯盟國便多次聲明要嚴懲戰爭罪犯,追究戰犯責任。歐戰結束後,1945年8月8日,蘇、美、英、法在倫敦簽訂了《關於控訴和懲處歐洲軸心國主要戰犯的協定》及其附件《歐洲國際軍事法庭憲章》。1945年11月,歐洲國際軍事法庭在紐倫堡開庭,開始對德國法西斯首要戰犯進行審判。在這次審判中有11人被判處了絞刑,執行了10人,戈林因服毒自殺未執行,9人被判處長期監禁。

  反法西斯盟國認為,日本戰犯也應受到與德國戰犯同樣的處理。《中美英三國促令日本投降之波茨坦公告》中曾鄭重指出:“我們無意奴役日本民族或消滅這個國家,但對於戰爭中的人犯,包括虐待戰俘者在內,都必將追究法律責任,並予以嚴厲製裁。”

  法庭憲章共5章17條,規定任務、組成、訴訟程序及管轄權等,內容與《歐洲國際軍事法庭憲章》大致相同。根據憲章規定,法庭將審判犯有以下3種罪行的戰犯:一是破壞和平罪;二是戰爭罪;三是違反人道罪。

  1945年9月11日,日本前首相東條英機等39名戰犯被宣布逮捕。11月19日,小嘰國昭等11名戰犯被捕。12月2日和16日,平沼騏一郎、廣田弘毅、近衛、木戶幸一等68名戰犯被捕,近衛在赴獄報道前服毒自殺。戰犯被關押在東京巢鴨監獄候審。

  中國、蘇聯、美國、英國、法國、荷蘭、菲律賓、加拿大、新西蘭和印度10國各派出1名法官,澳大利亞的韋伯為首席法官,美國的約瑟夫·B·凱南為首席檢察官。憲章規定,被告有權選擇辯護人,但法庭可隨時不承認其選擇的辯護人。

  被告中沒有日本國家元首、三軍最高統帥裕仁天皇。關於國家元首應對發動侵略負刑事責任問題,第一次世界大戰後對德皇威廉二世的處理已有先例。《歐洲國際軍事法庭憲章》也明確表示:“被告之官職及地位,無論係國家元首或政府各部門負責官吏,均不得為免除責任獲減輕刑罰之理由。”

  但是,美國為了在日本能有效地進行管理,避免美國人在日本島內受到攻擊,於是在《遠東國際軍事法庭憲章》中回避了國家元首的責任問題。憲章中隻說:“被告無論何時期內之官職及地位”,均不能免除罪責,有意刪除了“國家元首”字樣。這為後來日本右翼分子拒絕承認侵略埋下了伏筆。

  在1945年12月6日,遠東國際軍事法庭美國小組一行16人離美赴東京之前,凱南對美國報界表示,他認為裕仁天皇顯然應該受到審判。登上飛機後,凱南收到杜魯門總統的一封信,信中指示凱南不得對裕仁和任何皇室成員起訴。總統采納了駐日盟軍最高統帥麥克阿瑟的意見而作此決定。麥克阿瑟認為,從美國的利益和占領日本的政治需要出發,不得以戰爭罪起訴天皇。

  東京法庭首席法官韋伯曾向報界發表個人意見:“天皇在開戰問題上起了巨大作用,但他卻被免於起訴……毫無疑問,免除對天皇的審判是基於同盟國所有成員國的利益而作出的決定。”法國出席遠東國際法庭審判的代表亨利·貝爾納說:“不可否認,(戰爭)宣言的一個主要禍首逃避了一切訴訟,不管怎麽說,出席的被告隻能被視為同謀犯。”

  由於美國人隻為自身考慮,判決的結果是:皇室成員,日本侵華部隊的司令官朝香宮未被列入被告名單;為中國人民所深惡痛絕的侵華戰犯岡村寧次也逍遙法外;在中國進行了種種駭人聽聞的殘酷試驗的日本“731細菌部隊”司令官石井也不在被告之列。

  1946年4月29日,對東條英機等28名被告正式起訴。1946年5月3日,東京國際遠東軍事法庭正式開庭。

  法庭設在原日本陸軍省會議廳,庭長室設在東條英機原來的辦公室裏。由於中國法官梅汝敖據理力爭,法官座次除首席法官外,按日本投降書受降國簽字順序美、中、英、蘇、加、法……等排定。審理采用英美法律,分立證和辯論兩個階段。

  開庭第一天和第二天,首席檢察官宣讀了長達42頁的起訴書,曆數了28名被告在戰爭中的罪行,列舉55項罪狀,指控他們犯有破壞和平罪、戰爭罪、違反人道罪。

  5月6日,全體出庭被告均聲辯自己“無罪”。東條英機說:“對一切訴因,我聲明無罪。”被告方麵援引“罪刑由法定”,“無法則無罪”,“禁止事後立法”等法律原則,企圖逃避製裁。法庭認為,被告罪行很早以前就被國際法認為是犯罪。被告辯護方麵還強調,戰爭是國家行為,是國家間的現象,主體是國家。國際法隻審理主權國家的行為。

  法庭認為,國家違反條約,發動侵略戰爭,責任總是在個人身上。

  審理過程中,在涉及中國問題時,中國方麵出證的有秦德純、王冷齋和溥儀等人。秦德純和王冷齋主要就日軍挑起盧溝橋事變,發動對北大營攻襲,日軍大肆擄掠的罪行作了揭露。溥儀由前蘇聯派人從他所在押的前蘇聯伯利監獄伴送東京出庭作證,講述了他如何被土肥原從天津劫持到東北,阪垣如何指示人毒死其親婦,逼他討娶日婦為後等情況。

  1948年4月16日,法庭宣布休庭,以進行討論,作出最後判決。在討論過程中,法官們在對東條英機等戰犯是否應該判處絞刑的問題上發生了較大分歧。庭長韋伯主張流放,美國法官主張隻將發動太平洋戰爭和虐待美軍戰俘的戰犯判處死刑。中國法官要求嚴懲土肥原賢二和鬆井石根。

  從這樣一個分歧中可以看出,雖然來自各國的法官都是同盟國的成員,但是,他們所代表的國家利益不同,對待戰犯的判決結果也不同,就美國人來說,隻有那些迫害過美國人的日本戰犯才應該處以死刑,而他們雖然作為11個同盟國的法官代表,卻沒有看到其他國家的人民的呼聲和要求。到最後法庭以6票對5票的微弱多數作出死刑判決。

  1948年11月4日,法庭開始宣讀1231頁的判決書,至12日宣讀完畢,對25名出庭被告判決如下:

  判處絞刑7人:土肥原賢二、廣田弘毅、阪垣征四郎、木村兵太郎、鬆井石根、武藤章、東條英機。

  判處無期徒刑16人:荒木貞大、畑俊六、星野直林、木戶幸一、平沼騏一郎、小嘰國昭、南茨郎、岡敬純、大島浩、佐藤賢二、島田繁太郎、鈴木貞一、鬆本欣五郎、賀烏興宣、白烏敏夫、梅津美治郎。

  判處有期徒刑20年1人:東鄉茂德。

  判處有期徒刑7年1人:重光葵。

  審判過程中,被告鬆岡洋佑前外相和永野修身海軍大將病死,日本侵略理論家大川明因發狂而中止受審,實際出庭被告25人。

  1948年11月12日,遠東國際軍事法庭閉庭。根據遠東國際軍事法庭憲章規定,駐日盟軍最高統帥麥克阿瑟於1948年11月22日批準了法庭的全部判決。

  然而,麥克阿瑟並未按法庭憲章條例立即執行判決,而是將土肥原、廣田、木戶、佐藤、島田、東鄉等人的上訴書遞給了美國最高法院,從而推遲執行了對所有被告的判決。

  12月6日,美國最高法院決定接受上訴,定於1948年12月16日著手分析案情。

  消息傳出,世界輿論大嘩。東京法庭的中國法官梅汝敖指出:“如果代表11國的國際法庭所作的決定要由某一國的法庭來重新審理,不管他是多麽高級的法院,都當然會使人擔心,任何國際決定和行為都要同樣受到一個國家的重審和改變。”

  東京法庭的荷蘭法官羅休聲稱,美國最高法院的決定是“令人震驚的錯誤”。一位檢察官批評麥克阿瑟說:“他己超越自己的權限,不會區分遠東軍司令和盟軍司令兩種職責的差別。”

  在世界輿論的壓力下,美國司法部副部長致函美國最高法院,指出它無權幹涉東京法庭的判決。美國最高法院於12月16日決定延緩對“上訴書”的審理,最後於12月20日以6票對1票作出拒絕受理的決定。

  遠東國際軍事法庭宣判40天後,1948年12月23日,東京時間0時30分時,東條英機等7名戰犯在東京巢鴨監獄中被絞死。其餘被判處的戰犯入獄服刑。對這些罪大惡極的日本首要戰犯作出的嚴正判決,受到了世界輿論的歡迎。

  由於世界局勢的變化,兩大集團的冷戰已經形成,特別是朝鮮戰爭的爆發,美國在亞洲急於尋找反共同盟,因此在對待日本戰犯的態度上有了明顯的變化。

  1950年11月,重光葵獲釋,後在日本政府內供職。這期間,其他日本在押戰犯也紛紛“宣誓出獄”。這與處理納粹戰犯的結果形成了鮮明的對比。對於那此在逃的納粹分子,過了幾十年後仍然追究責任,給予當年的判處。

  東京審判結束了,留給人們許多思索。但是就在當時,人們似乎沒有注意到,在遠東的另外一個城市——哈巴羅夫斯克,蘇聯政府正在對12名日本731部隊的醫生和軍官進行審判。

  對於這次審判,老百姓起初並不熱心。然而,在第一天上午的審判剛結束,人們就開始競相轉告,等到下午審判結束後,整個城市都在議論此事了。

  人們為什麽這麽關心此事呢?原來,人們是對審判所揭露的事實感到震驚:

  一批日本一流醫學院的畢業生,為了製造生物化學武器,在受害者身上注入傷寒、霍亂、梅毒等多種病菌,並使之擴散到附近的中國村落。他們甚至把動物的血液注入人體;把活人頭朝下掛起來,看看這些人要多長時間才死;把人的胃從連接食管之處切下來,然後接到腸子上;把人的左右胳膊砍掉,調換位置,接到身體的另一側;一個出生剛剛3天的嬰兒,全身刺滿了針,被放入冰水中;一位婦女不經任何麻醉就被活活切開腹腔,為的是看看她生殖器官的構造!

  大約有1萬人,就這樣喪生於日本遍布亞洲的26個實驗室中,而在生化戰的實地試驗中,估計有25萬人喪生,這其中也包括了蘇聯人。

  日本的731部隊是在昭和天皇的親授禦旨之下,專為生物戰爭而於20世紀30年代建立的。天皇的弟弟還親臨731總部視察,並觀看了中國犯人在一場以活人作試驗的毒氣戰中“行軍”的電影。

  人們在議論日本人野蠻和殘酷的時候,也許沒有人關心那些幹盡壞事的日本人在法庭上受到怎樣的判處呢?

  戰後,當蘇聯準備審判731的戰犯時,麥克阿瑟已秘密赦免了美軍抓到的日本戰俘中的731戰犯,以換取他們的合作,條件是幫美國取得731生物武器的“科研成果”。當有證據顯示美國的飛行員在被俘後也成了這種活人標本時,麥克阿瑟立即扣押了有關證據。

  自然,蘇聯對這些戰犯也給予輕判:大多數戰犯隻被判20~25年的徒刑,一個隻被判了2年,另一個被判了3年。幾年後,除一個罪犯在監獄中自殺外,其餘的人於1956年被悄悄放回日本。他們中的大多數人都進入了日本的上層社會——比如日本血庫的創建人,就是731的軍醫!

  分析家指出,與美國人一樣,前蘇聯對戰犯之所以輕判的最大。可能是前蘇聯也以輕刑換取了生物武器的情報。對這些戰犯的審判記錄有18卷從來未被前蘇聯和俄羅斯政府公開過。

  幾年前《紐約時報》曾報道,731部隊的戰犯們如今不僅在日本出人頭地,而且公開定期聚會,共同回憶當年解剖活人時的“美好時光”。其中有一位甚至公開對記者說:“我們抓到的那些根本不是人,而是‘試驗材料’,我們幹的是我們應該幹的工作。”

  由於美國及前蘇聯的政府的包庇及縱容,致使對世界人民犯下滔天罪行的前日本強盜逍遙法外,實在令人痛心。這一切都是落造成的!

  前事不忘,後事之師。隻有國家強大 起來,才能抵禦外侮,才能避免那無窮的災難,才能永不受欺負!

  §§第十三章 希特勒的反間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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