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2年2月2日,有64國代表參加的國際裁軍會議在日內瓦開幕。會議上提出要草擬裁軍條約,以加強國際聯盟,從而“維護世界和平”。但是,由於西方大國尤其是德法兩國的尖銳對立,各自提出有利於本國的措施,使會議陷入了激烈對峙爭論的狀態。直到12月21日,英、法、美、德、意五國才達成協議,確認裁軍會議的目的在於締結一個公約,根據這個公約,法國關於“安全”的要求和德國關於“軍備平等”的願望都在表麵上得到確認。
1933年3月16日,英國代表麥克唐納提出一項裁軍公約草案,規定在5年之內,讓德國獲得與法、意、波等國同等的兵額,並要求成立一個常設裁軍委員會,以監督公約的實施情況。法國表麵上接受這項關於給予德國軍備平等原則的草案,但要求將5年期限延長為8年。
1933年10月14日,德國致電裁軍會議,宣布由於“擁有龐大武裝的國家”既不裁軍,又不滿足德國軍備平等的要求而退出裁軍會議。10月19日,德國又退出了國際聯盟。12月18日,德國提出隻有允許德國征兵30萬,允許其擁有《凡爾賽和約》所禁止的各種武器,薩爾立即歸還德國等,才能恢複參加裁軍談判。1934年1月1日,法國拒絕了德國的條件。1934年6月11日,國際裁軍會議宣布散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