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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節 民情習俗

  鄉規民約

  新中國建立前,區境農村,特別是大宗族都普遍訂有自己的村規和族約,誰違犯了就要嚴加懲處。這種宗族規約充滿著嚴重的宗族意識,落後的倫理觀念,實質上為地主階級服務。它的訂立和執行,操縱在地主豪紳手中,幾乎所有的村規族約都明確規定,禁止婚姻自由,不準犯上作亂,違者,輕的宗譜上除名,重則處死。舊的規約也有些內容符合曆史的需要,適應當時當地的情況。如:遇婚喪喜慶,彼此互助;做屋或較大的工程,幫工不收取報酬;遇有盜賊、群起捍衛;發生火災、不問本村鄰村,都盡快進行撲救;保護本村共有的林木,嚴禁毀壞;對農作物及蔬菜、花果,一律不準偷竊等等。違者都要做出處置。這些,在客觀上對勞動人民是有益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以後,鄉規民約作為法律的補充,在社會生活中起著重要作用。這種社會主義時代的鄉規民約,同舊時的村規族約有著本質的區別。

  50年代初期,境內城鄉廣訂“愛國公約”,每家每戶張貼。內容充分體現著熱愛中國共產黨、熱愛祖國,維護集體,發揚團結協作精神,建設好社會主義新中國。據荷塘鄉《鄉誌》記載,1958一1980年,先後製訂修改森林資源保護的通告、規定、管理辦法6次。1984年以後,全區各鄉、鎮人民政府,根據國家基本法規和共產主義道德為指導原則製訂鄉規民約,通過鄉(鎮)人民代表大會討論修改完善的鄉規民約共6部。全區行政村大多數根據《鄉規民約》的總體精神,結合本村實際情況,製訂《村規民約》。1998年後,全區鄉、村兩級均成立村民自治機構,廣泛建立起“民主管理,政務公開”製度。全區鄉、村執行《鄉規民約》、《村規民約》後,正氣上升,邪氣下降,糾紛減少,社會秩序日益安定。

  附:荷塘鄉《鄉規民約》

  為維護社會主義公德和人民的正當利益,建立起優良的社會風尚和生活、生產、學習秩序、依據國家法律法規結合本鄉實際情況,製訂《荷塘鄉鄉規民約》。

  一、熱愛中國共產黨、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社會主義製度,服從黨和國家的政策法令,不做違背黨的方針政策的事情,做合格公民。

  二、正確處理國家、集體、個人三者關係,認真履行個人對國家、集體的義務,保質保量完成上交國家稅收和征購、派購和集體提留任務,遵紀守法,不搞無政府主義。

  三、堅持社會主義道路方向,維護土地公有製和集體財產,不在承包的土地上建房、葬墳,不拆毀損壞和私藏平分集體財產,不做損公肥私、損人利已的事情。

  四、遵守社會公德,搞好家庭、鄰裏、村與村團結,發揚共產主義協作精神,尊老愛幼、文明禮貌、關心軍烈屬、照顧五保戶,反對宗族房股活動,不搞宗派,不攀華宗。

  五、愛護自然環境、保持生態平衡、不人為的造成環境汙染。並向有損壞環境汙染的人和事做堅決鬥爭。

  六、尊師重教,大興科教興鄉之風。保證子女受完普及教育義務,堅決杜絕新文盲產生。相信科學,不搞迷信活動。

  七、保護山林、嚴禁亂砍濫伐,違者按《森林法》及有關條例規定處置。

  八、積極參加精神文明建設、保護文物、嚴禁盜挖古墓;開展健康有益的文體活動,不準傳播淫穢書刊和音像製品;嚴禁各種形式的賭博活動,違者按輕重情節處理。

  九、實行計劃生育,提倡一對夫婦隻生一個孩子,嚴格控製第二胎,堅決杜絕第三胎,違者按有關政策處理。

  十、凡本鄉公民務必參加創“三優”,做文明市民活動。實行鄉、村目標管理,年終評估、嚐罰分明。

  十一、凡外地駐本鄉單位或是來本鄉務工群眾,一律與同本鄉公民共同遵守本《鄉規民約》,不得特殊,獎懲同等。

  1984年9月17日(荷塘鄉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通過)

  道德風尚

  境內居民素以團結互助,敬老愛幼,崇尚公益,敦厚勤謹,古樸之風曆代相傳。新中國建立後,舊的生產關係的解體,移風易俗的教育,在繼承和發揚傳統美德的基礎上逐步樹立起社會主義的新思想、新觀念、新道德。但也有一些舊風陋習的沿襲至今。

  精神風範愛祖國、愛鄉土、守秩序、講信用、敬長愛幼、誠摯好客、鄰裏和睦、勤勞儉樸、奉公守法是昌江人民的傳統美德。建區後,昌江人民在社會主義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設中,開展學先進、比先進、趕先進、幫後進、超先進;“學雷鋒”、“五講四美三熱愛”、“愛我昌江,做文明市民”等活動,通過創先爭優,“五好家庭”、“文明樓院”、“十星級”的評比,使人們的精神麵貌煥然一新。助人為樂,拾金不昧,見義勇為的美德成為二代新風。

  愛國愛黨抗日戰爭、解放戰爭、抗美援朝、抗越自衛反擊戰中,境內居民旗幟鮮明、愛增分明、立場堅定、在中國共產黨領導下,以實際行動捍衛祖國,付出重大犧牲,做出積極貢獻。在社會主義建設中,政治上與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為昌江的發展,家鄉的建設和衷共濟,以聰明的智慧和才能深化改革,創立新章,取得社會穩定,人民安康的輝煌成就。

  團結互助,敬老扶幼為人崇尚之美德,曆代相傳,且有成規。如例:做屋建房、大小工程、村民皆義務助工相幫;生病臥床、親友鄰居攜物探望;災難互救、亦屬常情。子孫素以贍養父祖為已任;集體對鱷寡孤獨、老弱病殘予以特殊照顧,實行“五保”,開辦敬老院、給予供養;對父母早亡的幼童,每月發放救濟金,並免費人托、人學,直到幼童年滿18周歲,使孤老有所養,孤兒有所托。逢年過節,各級組織,幹部群眾登門慰問,贈送物品,中小學生為五保老人挑水劈柴、洗衣曬被。年輕人旅途乘車為老幼孕殘主動讓座更是屢見不鮮。

  勤勞儉樸,崇尚公益區境自然條件優越,自給基礎甚好。自古以來,區民鄉土觀念強、鄉土感情深,大都依鄉伴土,長年勞作不息。清淡自樂而重公益。新中國建立前,區境道旁茶亭遍立,義渡布設津口、諸村皆置碾屋,大宗戲台雄踞村中。新中國建立以後,昌江人民不惜壓低分配,縮衣節食,積蓄資金,興建項目繁多、規模空前的大量公益事業。大至農田水利,道路橋梁,小至機米房,洗衣碼頭,涉公益事業而無一不為。昌江區的人民自建區始至2000年的進一步努力,昌江區已是田通水、路通車、村通電、戶通(電)話,公共受益項目決非舊時可比。

  誠摯重友,熱情好客區民素有重友好客之盛名。不論節日還是平常,無論是親戚登門還是友者來訪,主人都視為客人,以禮相接、熱情款待。特別是遠道而來的貴賓稀客,更是設席歡迎。其待客之規:一必端茶遞煙、留客進餐;二必以上方為客位、恭請客人坐上首、任憑謙之再三,東道主都堅請就位;三必以點心待客,不僅東道主為此,就通情人家或鄰居也會趕製點心,端來待客,多則十幾家,少也有二三家,家接家的點心會使客人食難停筷。

  尊師重教,科技興區70年代昌江區的普及教育水平遠離國家要求,尤其是農村適齡兒童,適齡少年的人學率不足60%,新文盲年增一年。1978年,中共十一屆三中全會後,發展教育越來越被人們所認識。1984年,區委、區政府把普及九年義務教育、掃除文盲、科盲、法盲工作擺上議事日程事,全區掀起“人民教育人民辦、辦好教育為人民”的熱潮,措施遠超預定目標。提前4年完成“兩基”任務。教師地位、待遇不斷提高。每年教師節的慶祝規模、檔次均高於其他節日的活動安排。使教師隊伍不斷穩定壯大,教師安心於昌江的教育事業。全區人民不相信迷信、熱愛科學。農民掀起科學種田熱,鄉、村兩級大辦農民夜校講科學課,農民訂閱各種科學報刊,青年掀起電腦熱,越來越多的人參加全國高等自學考試。

  喜事簡辦,男女平等1984年以前,每逢婚喪喜慶,紅白喜事,大多區民總以傳統習俗大操大辦。隨著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的加強和人民思想觀念的更新、喜事簡辦逐漸為人們所接受。如旅行結婚、集體結婚、火葬、電腦上網,手機發短信慶賀等等。建區後,宣傳貫徹保障婦女的合法權益,提倡婚姻自主、男到女家落戶,女孩同男孩一樣能傳宗接代、女子的政治、經濟、社會地位有很大提高,重男輕女的陳腐觀念得到根本改變。

  陋習社會腐蝕劑之一是歪風陋習,本誌錄其主要表現如下,引區民為鑒戒。

  打人命外姓女性非正常死亡,娘家合族出動,索人抵命、俗稱“打人命”。打人命者,不通過官府調查處理,憑借宗族勢力、結夥成群、趕至喪家、翻箱倒櫃、砸鍋毀器、穿牆破壁、拆瓦斷梁、殺豬設席、毀室方休。

  信迷信區域農村一般民眾中的老年婦女奉鬼神、信迷信的仍有不少。倘遇久病不愈或雞豬發瘟,便祈求菩薩、算命卜卦、消災去難。建區後,農村土地廟全部拆除,近幾年,個別村又有新建之舉。長年香火不斷。農村操辦紅白喜事“看日子”,“看風水”又有興起之勢。

  吸毒賭博鴉片,清道光年後,區境有少數富戶、流氓吸食。一旦成癮,傾家蕩產、短命夭折。賭博,在新中國建立前有的人因之傾家蕩產,甚至淪為盜賊、搶劫。吸毒賭博,民國時期政府曾屢下禁令,但明禁暗縱,禁而不絕。新中國建立後,此俗被迅速取締、禁絕。20世紀90年代中期始,吸毒賭博現象又在一些地方,少數人中有所出現。

  生活習俗

  服飾衣著清代至民國中期,農民多穿土棉布。男女服裝式樣,有大胸襟和對胸襟兩種,穿大胸襟的居多。婦女一般穿中長式的大胸襟衣服(上衣照過臀部),有的衣服還鑲有花邊。農家婦女操持家務多係圍裙,男子在外勞動則紮係手巾或腰裙。手巾長達五尺,腰裙不過膝蓋,多為黑色。收割時節,農民圍係手巾或腰裙下田,寒冬臘月用來緊身禦寒,推車挑擔,又用來披肩擦汗,長年隨身,四季不離。時至本誌限年,老年農民係腰裙有之,紮係手巾少見。

  民國後期,青白細布、土布細布增多,土布夏布逐漸減少,衣服式樣大胸襟減少,對胸襟多。有錢有勢的富人,先生冬天穿長袍馬褂,衣料多為績羅綢緞,並襯以絲棉裘皮;夏天,多長衫,長褲或短褂,短褲(褲、均寬腰無開門的便褲),料多編綢緞或香雲紗,或細白夏布。一般人家,夏天穿細布或土布的單褂、單褲;冬天上身穿棉襖、棉褲。窮人家則一種粗布衣,“新三年、舊三年、縫縫補補又三年”,冬天上身僅穿件粗布破舊棉襖,謂稱“穿空心襖”,下身穿件舊破單便褲過冬的比比皆是。

  新中國建立後,人民生活日益改善,衣著服裝變化很大,長衫、大褂幾乎絕跡,便衣便褲不多,破衣破褲更少。工作服、中山裝、學生裝、春秋衫、拉鏈衫等男女時裝日益增多,男服蘭色偏多,女服花色偏多。

  “文化大革命”期間,受“左”傾路線的影響,曾一度男女服裝千人一色、千人一式的現象。中共十一屆三中全會以後,農村經濟日益繁榮,人民生活進一步改善,衣料質地優良,花色品種豐富多彩,服裝款式新穎繁多。男青年,講究時尚、革屐西裝;女青年,追求新潮、高檔名牌;男女壯年,呢絨夾克、新款新樣;小孩老年,花樣翻新、件件新衫;溫飽戶的服飾也在逐步改善,人人都有幾件新裝;特困戶也很少缺衣,衣衫檻褸者已少見。

  鞋帽清末民初,有錢有勢的戴西瓜皮帽。民國中後期,盛行禮帽。老年婦女,冷天一般用給紗巾包頭,或戴絨女帽。勞動人民多戴護耳的氈帽、猴頭帽;晴、熱天,多戴自家用麥杆編織的草帽;雨天,農民,頭戴竹蔑編夾著葉的鬥笠,身穿棕編的蓑衣,做客或遠行,一般撐油紙傘,婦女平時多紮頭巾。

  新中國建立後,區民多戴八角帽、解放軍帽、鴨舌帽和氈、絨毛製的三塊瓦式帽,婦女有的戴毛線編織的“風雪帽”。雨天,農民穿戴塑料雨衣雨帽,也有穿戴蓑衣、鬥笠、膠布雨衣、或撐“晴雨傘”。青年婦女,晴、熱天出門,多戴洋布製的遮陽帽;中老年婦女出門,仍有不少紮頭巾的,至於兒童,帽的式樣花色繁多。

  男女穿的鞋子,舊時多屬婦女製作的布鞋。婦女做客時喜穿繡花鞋,平時穿青布鞋,雨天穿布製釘鞋(鞋底密釘鞋釘、塗以桐油,不透水)。男人一般多穿圓口青布鞋,雨天穿皮製半筒鞋(塗以桐油防水、鞋底密釘鐵釘保滑)或木板鞋(橋偽)。少數人有膠鞋,延續到70年代初。80年代後,鞋子為新式的皮鞋、運動鞋、膠底皮鞋,老式的布底布鞋已較少見。襪子大都是絲織品、滌綸織品,線襪除老年人外,一般都不使用。布底襪子及釘鞋已成為曆史陳跡。

  儀容裝飾發型清代、男人長發梳辮,官紳士十歲至三十歲就蓄須。勞動人民一般年過六十才蓄須。年輕婦女前留“劉海”,後編辮,出嫁時解除發辮,梳頭,腦後盤下發巴,用網套著,橫插頭0,再插上其他釵、錮等首飾。

  民國初,提倡男人剪辮、剃發、剃須。民國中、後期,理發用推剪。從此,發型增多。男青年有“西裝頭”,腦後裝,平頂頭等。男老年人多前半剃光,後大半留短發,或全剃光。中老年婦女多剪短發(也有老年婦女梳頭向後盤發巴)或將稍長的短發向腦後梳折攏,外加銀質或角質的“發樸”,再插上首飾,青年婦女多剪短發。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立後,發型繁多。男人有西裝頭(四六或三七分),平頂、遊泳發、有少數光頭;婦人有短發、青年發、娃娃發、遊泳發。青年婦女也有梳長雙辮或短雙辮的,女孩子有兒童式、蝴蝶式、羊角辮或向後分兩簇發的等等。80年代,男女青年時興燙發。90年代以後,有少數青年時興長發、蓄須,以為“時髦”,都畢竟是極少數。

  首飾裝束清代至民國中期,女孩子穿耳戴環。富貴戶女子戴金、銀耳環或金、銀耳墜。窮人家女子則戴銅耳環或穿線懸“珠子”。富貴戶女子還戴金、銀項圈。姑娘出嫁時備有頭答、釵、錮、手鐲、戒指等裝飾品。富家多半金質,一般人家銀質,窮家為銅質。民國末,女孩子穿耳懸珠的減少。新中國建立後,此俗沒有。但近幾年來,女孩子甚至青年婦女穿耳戴環、耳墜的風氣又興起。男女作興戴手表加戴金戒指,青年婦女戴項鏈,有的還戴“胸花”。到70年代中期,部分年老的農民,有一種古樸的裝束,出門戴草帽、腰後或腰帶上插一根一尺來長的竹煙筒,煙筒上還吊有插紙枚(點火用)的細小竹筒和裝黃煙的小盒子或小袋子。

  纏足封建社會,婦女從小纏足,因有“足大難嫁”之苦。民國初,提倡婦女放足,至民國末,婦女纏足的減少。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這種習俗已徹底廢除。

  飲食主食區民以食大米為主,有時兼食雜糧,習慣一日三餐。

  新中國建立前,遇上旱澇歉年,農民缺少大米時,多以麥、粟、紅薯甚至野菜充饑。農閑時多吃兩餐,一幹一稀,稀飯多是“菜粥飯”,幹飯有時吃白米飯,也得先吃一碗“蒸菜”,農忙時,小康農戶早餐的米粥飯煮年糕,或青菜煮年糕。中、晚餐吃白米飯,下午加點心(多為油煎年糕),貧苦農戶則無此舉。

  新中國建立後,農業獲得較快發展,主食糧也隨之改變增加。進人80年代後,農民吃白米飯,有時還兼吃麵條、包子、饅頭、年糕、白米餃子等較精良食品。每到年底盛行以糯米釀造米酒,以糯米摻燦米做年糕(俗稱年把、也稱“糕果偽”)。城市居民則輔以其他食品,而且有許多家庭不做早餐,向市場或集體食堂購買早點。如肉餅、蛋糕、茶葉蛋、清湯、包子、麵條、炒堿水把、炒米粉絲、糯米粘糕、糯米湯圓等等。

  菜肴新中國建立前,農民常年以蔬菜為主,農忙季節或過時過節,增吃些葷菜,有的貧苦農民沒有食油,就將菜放點食鹽清炒或清煮。富貴戶,平時餐餐不離葷,每逢時節或婚喪喜事更是杯盤滿桌。新中國建立後,人民日常菜肴逐漸變化,’葷菜增多,素菜也逐漸講究。農家食用葷菜主要的是:豬肉一般有紅燒、清燉、粉蒸、小炒、鹵和醃製等;雞一般有紅燒、清燉、小炒,蛋的吃法,除煎、煮、做蛋餃、蛋卷、蛋糕之外,有醃蛋、荷包蛋、茶葉蛋等等。與鄰縣、市、區大同小異。城區居民菜肴有米粉蒸肉、糖醋魚、紅燒魚、肉、雞、狗肉、清燉石雞等尤為喜愛。一般家庭菜肴、也普遍要求蔬菜品種多樣,瘦肉、鮮魚、高蛋白、低脂肪、營養豐富。

  喜慶筵席,菜的品味花樣多。20世紀70年代,農村一般八大碗、十大碗、十二大碗。城區居民多以十盤四碗或十碗八蝶為主,其中有大菜、炒菜、幹蝶、果蝶;富裕戶則多以魚翅、燕窩八大八小盤、蝶待客。80年代始,碗改盤裝、一般為八盤、十二盤。酒宴講求花樣,多采用較稀少的物品,如野味、狗肉、甲魚、石雞等,主食也改為米飯、麵食、點心並用,酒類從單一的烈性白酒改為低度酒和飲料並用。90年代後均有十四盤加一大碗湯。城區居民婚喪喜慶的酒宴,多數居民戶由自辦酒席改進賓館酒樓設宴。

  點心區人敬客喜用荷包蛋煮麵條,蛋皮麵條或米粉。農村多為晚米粉餃子、糯米湯丸、麻核滾白糖芝麻粉等,還有果品糕點名目繁多,年節時炮花糖、凍米糖、清明把、端午粽,最為普遍。

  煙酒茶習俗上客來了,首先遞茶敬煙,飯後再喝懷茶。人們見麵或閑談時,經常彼此敬煙,親朋交往、留餐,往往離不開酒。20世紀50年代前,區境農民吸煙一般用短棍煙筒,也有用長棍子煙筒的。富貴戶用水煙筒,均吸黃煙。60年代後農民與市民一樣吸香煙(卷煙)。80年代以後長、短煙筒棍、水煙筒幾乎絕跡。

  居住

  農村住宅,多喜座北朝南,朝東、朝西的也有,朝北的屋很少。

  1949年以前,富貴人家居住講究“四水歸堂”的高平房,二進、三進、少數四進,高達兩丈餘,雕梁畫棟,內設天井,屋內上有天花板、中有樓板、下有地板。中農以上人家,多屬磚木結構,四房一廳的磚瓦房,六房一廳的也有,八房一廳的少數。房屋結構,四房一廳的住宅,中間以“引堂仿”為隔,前為正廳,後為中房,正廳上有二梁,梁架在主柱(俗稱“棟柱”)的為正梁,梁為彩繪,中釘一鐵環,上置有“雙鳳朝陽”或“雙龍戲珠”之類的吉樣圖案。梁在前柱上的為“關口梁”,上麵兩頭各釘一鐵鉤,為“鳳尾鉤”,這樣的屋都是前後下水:建造時,先“斷水”蓋瓦;後砌牆(也有四麵砌牆,前麵裝建“照牆”)裝修,多以豎拚、架梁為新屋落成做標誌。貧苦農民普遍用土築牆或住茅屋,有的人家上部吊苫,下部編竹籬巴或編雜木柴棍為牆,也有的人家用亂石壘砌為牆。

  新中國建立後,人民居住條件逐漸轉化。50年代至70年代,農民建房的逐年增多。一般是磚木結構的民房。70年代後期至80年代中期,出現建房熱,多為平房,少數樓房。90年代建住宅多為鋼筋混凝土結構的樓房,兩層的多數,七層以上的高層建築少數,富裕家庭的房子裝磺豪華。(全區建房情況參見第四章第三節)。

  境內城區居民在新中國建立前,瓷業工人多住四麵通風的坯房和窯廠裏,有家屬的則在市郊或河邊用廢窯磚頭、匣缽桶堆成矮棚居住,沿河還有不少用山竹和船蓬搭的棚戶。商號有的是前店後坊兼作住家,多數居民是幾戶合租一幢屋居住;隻有少數中上豪紳之家能住上寬敞的舊式大住宅。新中國建立後,人民群眾居住條件有了很大變化。建區後,城區逐步改造,許多破舊的老式民房改建,棚戶及簡陋危房已經拆除,90年代後,區轄居民住房正在向城市“整體設施配套,內部裝磺美觀、使用麵積寬敞”的方向發展。

  家具

  區人日常生活用的家具種類多,農戶用的家具更多,其共同特點是:60年代以前,家具多為鐵、木、竹製品,重實用耐用。家具中有油漆描金,精工雕刻、古香古色的床、桌、椅、梳裝台和缸瓦盆罐、飯顫端桶、鍋鏟飯箕、米篩筐盤、火叉火鉗等等。70年代後,逐步為新式成套的家具所代替。80年代後,境內居民對家具的選用多從實用、輕巧、舒適、美觀和占用麵積較小考慮。藤製品、塑料製品、鋁合金製品的組合式、拆疊式等多功能的家具盛行;同時機械、電子產品和高檔樂器亦進人區民家庭。具有昌江特色的用具有3種:一是納涼用的農家用麥杆紡織的麥杆扇子和嫩白棕葉編織的棕葉扇;二是山區農戶家家具有的寬狹不一、高低不同、移動方便、納涼舒適的竹床。三是農村家庭戶戶必備的取暖用具烘桶。其特點是:手提輕便、移動輕巧、靠背舒適、經濟可算、實惠耐用。

  節令習俗

  昌江區域在1949年5月之前節令很多,年初至年尾,幾乎月月有節。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立後,規定了一些新的節日,也適當保留著一些傳統節日,在區民中還流傳一些舊時節日,較之廣泛的主要有:

  春節屬農曆年節。從農曆頭年臘月(十二月)下旬起,包括送灶、祝福、除夕、直到元宵。轄地從農村到城區均對正月初一零點至黎明前尤為重視,家家焚香點燭、燃放鞭炮。開門出行,鄰裏互相拜竭,名曰拜年。40年代前,平輩相互間致敬拱手,年幼者見長者多行跪拜禮。新中國建立後,國家規定從初一至初三,放假3天,機關單位、群眾團體多舉行新春茶話會、進行團拜,均以鞠躬或握手抱拳所代替。

  元宵節轄地也稱上元節,時間為農曆正月(一月)十五日,舊習喜遊燈。燈的種類繁多,男青年揚龍燈,女青年揚花缽燈、蚌殼燈、走馬燈、還有扮成戲名的高腳燈;小孩玩的燈名更多,如西瓜燈、鯉魚燈、船燈、車燈等等。通常是初十或十二日出燈,走訪鄰村,十五日在本村挨家串戶一走,喝一些吉利彩,遊燈時配以鑼鼓樂隊,所經之處均以燃放鞭炮迎送,大多數門戶備有糕點、點心、紅包,稿賞遊燈人員。十五日晚上,各家各戶張燈結彩,到處燈光輝煌。遊燈一般在十六日或十七日結束。新中國建立後,遊燈己成為人民群眾節日文娛活動的一項主要內容,並增加了一些新的形式,賦予新的意義。進人90年代後,轄地較富裕的鄉村出現有機械、電動、電子等大型龍、鳳及種種曆史人物、動物等音響玩具燈會,向群眾進行宣傳、寓教育於歡笑之中,吸引了廣大遊客。

  元宵節,農村與城區不一樣的習俗即悼念已故先祖,上墳“放光”掛紙。

  清明節新中國建立前,清明節前一日為寒食,鄉間有少數人家不舉煙火。清明日城鄉均到墓地培土掛紙祭掃祖墳。城區一些人,祖墳在市境者,大都全家荷鋤提筐,作一日遊,並采集杜鵑花,以供玩賞。農村則“會族而飲插柳於簷”,並由族祠給每戶男丁發一串清明肉。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此俗已廢,僅盛行用野青艾葉做清明把。學校、工廠、機關單位則組織學生、工人、幹部、職工到烈士墓、紀念塔獻花圈、花蘭,祭掃墓地、以緬懷先烈,寄托哀思,進行傳統教育。

  端午節農曆五月初五,又稱端陽節。新中國建立前,家家門上掛營莆、艾青、焚蒼術、白芷、雄黃以驅蟲穢氣。早上吃粽子、鹹蛋、麵條、包子,中午飲雄黃酒。這一天,有劃龍船的習慣(現已成為一種體育活動),兒童掛紅蛋、香袋。農村則有端陽拂曉放牛到野外吃“神仙草”的傳統,據傳是牛吃過此種露水草,肯長膘,可抗疫。新中國建立後,端午節前後成為衛生大掃除的日子,驅蟲、滅鼠,以保安康。一些家庭仍保持掛艾青、曹蒲和飲酒習慣,大部多數人因雄黃有微毒而以飲料代替。

  中元節農曆七月十五日,俗稱鬼節。新中國建立前家家門前擺酒肴、燒紙錢、祭拜祖先,販濟遊魂野鬼。有的還做盂蘭會、放河燈等。農村出嫁的女兒回娘家,到亡故的父母墳前燒紙錢、祭奠。新中國建立後,迷信活動已少見。但飲食習慣仍流行吃糯米油6和堿水把。農村興祭祖先、燒紙錢的習俗仍存。

  中秋節農曆八月十五日為中秋節,與春節、端陽節為三大俗節。這一日盡可能做到合家團圓共度佳節。至親好友互贈月餅、相邀賞月。城區青少年從八月初一即著手準備燒“太平窯”(用燒瓷器的渣餅壘成的窯)。60年代後已不如以前盛行,偶有少數少年和退休老瓷業工人在昌江河畔搭燒。農村有的地方青少年玩稻草紮成的“稻草人”,用三根木棍釘紮成車推著稻草人到村外焚燒,以視“送瘟神”。新中國建立後,此活動逐漸減少,漸無此舉。但中秋節仍為群眾所重視。

  重陽節農曆九月九日,新中國建立之前常襄菜英係臂,采菊沽酒,食粟宗花糕。好友相約登高遠眺,成為賞心悅事。新中國建立後,重陽登高成為體育活動和民兵軍事訓練的一項內容。公園菊展更是群眾的所喜所愛。90年代後,各級政府、老年協會組織均在此日召開離退休幹部、職工和老齡群眾座談會,暢談改革開放的大好形勢,共話老齡工作的批評和建議。不少單位還組織老齡幹部、職工、群眾旅遊觀光或開展體育健身活動。

  冬至謂之“大冬”。新中國未成立前,城區會館都有隆重的祭祀活動。農村大族同清明節一樣,集中辦酒宴,打開祠堂門,各家派代表進祠堂,先舉行祭祖儀式,後“吃冬至酒”,有的還要集體到公祖墓上修墳祭祖。各家也到自家已故祖先墳上祭祖修墳,對冬至頗為重視,有所謂“冬至大似年”之說。新中國建立後,集體吃冬至酒和祭祖的風俗已經沒有,但群眾仍保留修墳祭祖之俗。

  臘八農村廣為農曆十二月初八日起,做年把(糯米粉做成的糕果偽),宰年豬、掃揚塵、洗家俱、釀糯米水酒,有的人家還用紅棗、紅豆和大米煮粥、名臘八粥,謂之“臘八臘八、殺雞殺鴨”為過年做好準備。

  小年轄地一般為農曆十二月二十四日,也有二十三日或以後諸日的。因本區城區和農村習俗各異,故從二十三日至二十八日都有過小年的。過小年這一天晚間則備酒菜,以示慶祝。

  除夕是農曆一年的最後一天,這一天家家布置廳堂、戶戶懸燈結彩,張貼春聯、年畫。晚間要將準備的“年飯酒菜”擺至廳堂中央桌麵上,待全家人到齊(在外地的人也要趕到家,萬一不能趕到家的例外),上燃香火、蠟燭、鳴放鞭爆、禱祭天地、祖先,然後舉行家宴,吃團年飯。這時,大多數地方人家都不準任何外人進門(大門已關),甚至連已出嫁的親生女兒也不留在家裏過年(此俗已不多了)。飯後,到處點燈,小孩手提燈籠、燃放鞭爆,大人則給小輩壓歲錢。並圍爐喝茶吃茶點,坐以待旦,謂之“守歲”。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已剔除封建迷信部分,其餘則保留。廣播電視發展後,絕大多數家庭都圍坐在電視機、收音機旁,收聽收看春節文娛晚會,等待新春的開始。

  婚嫁習俗

  清末民初,轄地一般是承襲封建婚姻製度,男婚女嫁全憑“父母之命”,媒灼之言,婚配的男女當事人不得見麵、不得參與意見。聯姻程序:首先,由父母作主選擇對象,央媒提婚,經雙方父母認為男女二人的“八字”相合,同意聯姻,男方則央媒義聘,接著由女方開具“禮單”給男方,男方備辦衣物、首飾、聘金等彩禮送給女方,女方設筵招待,並出具女兒的年庚“八字”回送給男方,謂之“訂婚”、俗稱“下定禮”或拿“八字”,然後結婚。

  結婚前,由男方選擇並開具“完婚吉日”,備辦女方提出的衣物、首飾、禮金和酒菜及麻核等禮物送給女方,宴請媒人、伯公(或叔公),謂之送‘舊子”。結婚的禮儀一般分四段進行。

  第一段,結婚前兩天,男女雙方的舅公、伯公(或叔父)同媒人(新中國建立後稱介紹人)到男家赴宴謂之“起媒酒”。(此俗,城區和農村大部分地方已廢除)

  第二段,結婚前一天,男方家要按女方家開具的酒席物資和財禮在中午前送達,謂之“下辭家”。晚上,女方家設宴“款待女兒”,宴請親友,俗稱“款待酒”。次日中午設“人情宴”。

  第三段,結婚這天,男方發出花轎(80年代後改為汽車)到女方家“迎娶”。午宴後,女方家給新娘“開麵”梳妝打扮,戴鳳冠霞披、穿繡花鞋(90年代後改為給新娘做頭,穿婚紗)進行一番“哭嫁”,新娘給父母、長者行辭家禮後,由直屬親人抱新娘上轎(車),鳴爆歡送新娘赴婚。花轎(車)到男方家大門前停畢,“引禮先生”引新郎向新娘送“茶子”(此時新娘下“轎”(車)引人廳堂,男東女西停立“拜堂”,首拜天地、二拜高堂(祖宗)、三行夫妻平等禮,接著送人“洞房”。新郎新娘飲“交懷酒”後,再依次拜見至親長輩,謂之“分大小”:,隨後,女方家父親及長者以“雙擔”(內裝給新娘的化妝品及一席菜肴)和賠嫁物品送至男方家,謂之“送三朝”。然後由新郎安過長者席後,嗚爆開酒宴(此俗已少見)。晚上,親朋好友進新房看新娘,並與新郎新娘逗趣,謂之“鬧新房”。

  第四段,婚後第三天,新婚夫婦“三朝回門”,即到女方家看望女方父母。

  古時,窮人家庭婚嫁儀式簡單,有的隻備一簡便小轎或手推土車,由媒人引路,把新娘接來男家隨便行“三禮”,就算是拜堂結婚。有的早已把新娘接到家裏,到擇定的日期拜一下堂即為結婚。酒席,有的隨便備辦一、二席,有的沒有。

  民國中期以後,舊的婚姻製度仍在風行,結婚程序厚禮重金,一如既往。但婚姻習俗稍有改變,繁文瑣節,略有簡約,婚配當事人可以見麵,參與意見。知識人士中,新郎穿中山裝或穿西裝革履,不穿長袍馬褂、不戴禮帽,新娘穿旗袍,不戴鳳冠霞披,改行鞠躬禮,謂之“文明結婚”。但是,農戶仍然盛行舊式婚嫁習俗。

  新中國建立後,頒布了《婚姻法》,廢除了包辦買賣的婚姻製度,實行婚姻自主,大多數父母不幹涉子女婚姻。婚嫁禮儀向文明、簡樸方麵發展,例如舉辦新婚茶話會,集體結婚,旅行結婚,男女雙方花費不多。90年代後,婚嫁喜慶日大擺酒席,比“排場”成風,不少女方索取大量禮金、禮物。結婚之日不少人家用小汽車接新娘、拖著嫁妝列隊遊行,接送賓客。

  新中國建立前,轄境還有幾種特殊的婚姻形式。

  童養媳貧苦人民因天災人禍或因子女過多,為生活所逼,忍痛將自己所生的女嬰或三、四歲女孩,或十幾歲未及筍的女兒,托媒說給人家做童養媳。而取童養媳的男方也有各不相同的情景,有因家貧娶不起親的,有因子弟醜陋生理有殘缺的,也有因家裏缺少人手的等等。

  望郎媳其情況與童養媳基本相似,隻是男的還未出生,而“媳婦”從小就進了男家門,在男家養大幹活,等男的出生後,再選日子“結婚”,故民謠有“十八歲姐偽周歲郎”之說。

  賣妻搶親有的窮人為生活所迫而賣妻;也有的流氓懶漢嫌妻而將妻出賣;也有的男方因無錢還賭博債而賣妻。買妻的男方大多數是窮人為了簡便能成家的,或是遊子懶漢想成家而難成家的,也有富豪人家納妾而女的不從的。由賣方誘騙女方到至約地點,買方糾集多人搶去成親。

  納妾官吏、富豪人家為了貪圖享受而納妾,俗稱“討小老婆”。

  “衝喜”結婚有的因未婚夫體弱多病,婆家迷信“八字”、“命運”,要用“結婚”來“衝喜”,以“治好”男的病,於是女方娘家不得不同意便讓男女結婚。

  上述婚俗,新中國建立後,已徹底廢除。

  近親結婚指表兄弟姐妹結婚。其聯姻原因各有不同;有因表兄弟姐妹有機會相處一起,互相愛慕,雙方父母同意而結婚的;有因姑嫂、姐妹和好,願將自己子女許配結婚的;也有因同別人的子女聯姻、結親,禮物禮金談不好,自己的姑嫂、姐妹“不看錢麵看人麵”,有話好說,易於結合的。還有共母異父的兄弟姐妹結婚,這主要是母親攜帶子女改嫁,或男的有子女到寡婦家“招親”,因家貧子女娶嫁困難而結婚的。以上都是血緣婚姻,新中國建立後與《婚姻法》所不允許的。此俗仍有沿襲,但極少。

  招親入讚中華人民共和國未建立之前,不少寡婦有土地而缺少勞力,或生有子女,或者眷戀親人而又有財產不願改嫁出去,於是招夫,俗稱“招親”。也有因僅生一獨生女兒而有家產,不願女兒出嫁,於是贅婿,謂之“人贅”。招親人贅,其男方均在女方家落戶。招親,不舉行結婚儀式,而家務全由女的主持。人贅,要舉行結婚儀式,有遺產繼承權和贍養老人的義務。新中國建立後,有不少男青年去女家落戶,成了婚姻上的新風尚。

  生壽習俗

  生育新中國建立前,婦女生第一胎小孩,臨產前一個月,娘家要為即出生嬰兒贈送衣服、鞋、帽、圍兜、圍裙、披風、小棉被(尿被)等,以及為請接生婆和至親本家幫忙的女眷饋送一席酒菜,俗稱“催生”。

  嬰兒出生後,娘家又要贈送嬰兒的衣服和產婦的營養品,謂之“看月裏”。月內,產婦不能出房門,更不能人他之宅。女人經期或男人(丈夫除外)身上帶有金屬器物,或是陌生客人都不能人產婦房,俗傳不這樣會引起“回乳”(叫“踩乳”,產婦乳水突然停止),多半產婦房門上掛有一隻草鞋以示警戒。現已不忌。嬰兒滿月,要剃滿月頭,外婆家要送“滿月”禮物,其他親友也要送人情。產婦家庭要設酒席招待,俗稱“滿月酒”。男孩滿周歲,要做“周歲”,外婆家要送較重的禮物,俗謂“送周歲”。富家,“書香”之家,還要把書、筆、硯、算盤、秤、尺、花、果品等物擺在孩子麵前,孩子任意抓取,以察其誌,預卜日後之成就,古稱“試周”,又稱“抓周”。新中國建立後,這些禮節基本上都沿襲下來,但繁文褥節則已大為簡化。

  壽辰區境習俗,小孩過生日,一般吃雞、吃蛋。成年後,一般是逢閑生日(非逢十的生日)吃麵條,逢整生日(逢十的生日),家中還備些酒菜集餐、以示慶賀。到了六十、七十歲以至八十、九十歲,轄區有“做壽”的習俗,大部分地方提前做壽,即五十九、六十九、七十九、八十九,即做六十、七十、八十、九十歲的壽,俗謂“做九不做十”。做壽,一般都通知親友,尤其是已出嫁的女兒,視壽(做壽)時,親友要贈送禮物,謂之“送壽禮”。女兒女婿除一般壽禮外,還要贈送衣服、鞋、帽(做壽的老人、如果夫婦健在的話,衣服、鞋、帽、襪子要配雙套)。較富裕人家,堂上高懸大幅壽嶂、上綴金色“壽”字,左右掛賀聯,案上拜壽儀式。富貴人家女兒、女婿還要贈送木製塗漆黑底金字或金底黑字的大型匾額。路上還有樂隊和許多賓客成行護送。一路鳴爆、鳴銑,俗謂“慶匾”做壽。東家則大擺酒席宴請賓客,禮物中和筵席上都少不了麵條,謂之“壽麵”,寓“長命長壽”之意。

  新中國建立前,區境一些地主豪紳常以“做壽”為名,廣發“壽貼”,要人送禮,從中索取財物。至於窮人平日衣食都成問題,並不做壽。正所謂“有錢三十不稱老,無錢七十推車”。新中國建立後,做生日祝壽的風俗延續但不普遍,儀式從簡,一般是送禮物,女兒女婿送衣服,東家備辦酒飯,集餐歡宴。80年代以前,有的請電影隊放場電影或請“串堂”來唱戲,以示慶祝。90年代以後,大多數此舉改為到廣播電台、電視台點歌以表慶祝。

  喪葬習俗

  新中國建立前,境地喪葬禮儀較繁瑣,程序大至為:

  送終死者臨終片刻,家屬到場送終(視著死者停止呼吸),等候死者遺囑。死後,要請“五指手”脫去死者身上衣服,將屍體移至廳堂旁(男放東、女放西),給死者口中放一枚銅線(硬幣、首飾或特製物),謂之“銜口錢”。用布給死者屍體蒙上,然後用囤皮圍著。俗稱“下逝”,再去路口或村旁焚燒死者的草席、衣服、鞋帽等物,家屬跪哭,點香鳴爆,謂之“燒鋪杆”後,家屬披麻戴孝,布置靈堂,日夜哭靈守護。

  報喪一般叫人去通知親友和在外地的子女在預定裝鹼前趕到,如是母親終壽,做兒子的要親自到母親娘家“香火”前跪拜報喪。

  吊唁即燒香,又稱“吊孝”。親友聞訊後,一般都在裝鹼前,攜紙錢香火趕到靈堂對死者施禮。遠道趕來的謂之“奔喪”。死者子女要對前來“吊唁”者還禮。“吊唁”畢前,定好安葬日期,通知來燒香的親友參加送葬儀式。

  買水為死者梳洗、更衣、穿鞋、戴帽。買水儀式有樂隊引路,孝男孝女,親朋好友全部戴孝跟隨到河邊,跪哭至“五指手”向河裏拋撒錢幣取水交給孝子低頭提回家,再交給“五指手”為死者洗梳更衣。

  裝珍即死者人樞。在家屬嗓陶哭聲中鳴鑼、鳴爆,將死者屍體移人棺內。棺內放石灰包和一些茶葉、米、豆及死者衣服、用具、喪褥等殉葬品。舉行向遺體告別儀式後,蓋棺加栓,停放中堂(即靈堂),靈位前香燈晝夜不熄。富豪仕宦人家不但安設孝堂、高懸挽聯、白布幢慢,有的還設道場,請道士“做齋”、“做七”,“超渡”死者,謂之“做功德”,有的設祭堂,請當地的名人學士、達官貴人“開堂點主”,讀祭文,唱挽歌,“點主”發喪。

  安葬出葬前,請“風水先生”勘測墓地,由孝子跪地鋤三鋤後,“八仙”(抬樞者)再挖穴。出葬前舉行“燒香滴酒”儀式,親屬按輩分依次在靈樞前跪拜告別。出葬時,“八仙”抬著靈樞,招蟠引路、鳴鑼開道,沿途鳴爆、拋撒紙錢,孝子或最小輩分直係親屬穿戴孝衣、端首木製靈牌,低頭彎腰行在靈樞前,謂之“端靈”,孝子按大小捧靈樞頭、尾。孝媳孝女扒框哭行,樂隊吹打彈唱送至葬地。開堂點主的人家還有“禮生”,貴賓分兩旁執白布牽引靈樞送葬。出葬時,一般還設“路祭”。靈樞送達墓地,家屬跪祭後,回執靈牌(歸途上仍由孝子護端)到家,安放在靈位案上。圓墓時,紮條“草龍”圍在墳墓邊沿焚燒,俗稱“燒煙火”,招魂蟠插在墓上,哭喪棒同時放在墳前。送葬完畢後,由孝子送三天“草龍”煙火。

  上墳安葬後的第三天,孝男孝女要上墳祭奠。以後逢七祭奠1次,共7次,也有的5次。

  新中國建立前,喪葬儀式富人隆重,窮人簡單。墳墓結構,貧富有別。富者,墳墓高大雄偉;貧者,僅一堆土包。

  新中國建立後,轄境喪葬習俗一般程序未改,而設道場、祭堂、“做功德”、“開堂點主”等一套沒有了。有的開追淖會,有的用遺像代替靈牌,有的用花圈、挽聯、挽嶂代替祭品,有的戴黑紗、白花代替孝服(家屬仍披麻戴孝)。農村請“風水先生”勘測墓地的習俗仍有之。

  90年代始,群眾對殯葬改革認識進一步提高,提倡火葬,開追悼會的越來越多。尤為機關單位幹部、職工在政府的倡導下大都行火葬,家屬為了得到撫恤金、安葬費、遺屬補助,都會自覺地將死者火葬。而多數火葬後仍然以棺木土葬。葬禮不分城鄉崇尚隆重,大擺酒宴、廣招賓客、收取禮品禮金。機關部門葬禮都舉行追悼會。城鎮居民和農村都行祭奠之禮。再則是大修墳墓之風尤為農村相當盛行,有權有勢之戶毀林葬墳占地麵積高達數畝,少也有幾分,一座墳墓往往耗資幾萬元。

  喜慶習俗

  新屋落成及遷居,購買新住宅及遷居,城鄉都舉行慶賀儀式,親友都具禮品禮金祝賀,東家設筵宴客。機關、學校、企事業單位建辦公樓或道路、橋梁、廠房竣工舉行剪彩,宴客送禮如同群眾。

  封建社會,士人科考中“功名”(秀才、舉人、進士等),地方上(包括自家)要大肆慶賀,謂之“登科之喜”。民國時期,中學、大學畢業,地方上要為之設宴“接風”(慶賀)。新中國建立後,此俗不存。自恢複高考以後,有考上大學、中專的學生家長,無不擺宴感謝老師,親友也具禮賀喜送程。

  青年人伍(參軍),家長也擺席設宴,收受親友賀禮。走親習俗

  “走親走親、不走不親”。這是昌江人重人情交往的一句常話。走親大致有兩種:

  其一、時節互走。大年、端陽節、中秋節血親之間都要備禮互相走親,叫做“送年”、“送端陽”、“送中秋”,一般為晚輩先到長輩家,長輩再到晚輩家。這是純禮節性的交往。禮品簡單,農村習俗為豬肉兩斤,配以時節食物,如年糖、糕果、包子、粽子、月餅等。90年代以後加配煙酒及營養品之類。長輩可收受豬肉、煙酒及營養品,平輩一般隻收受時節食品,並作必要的回贈。

  其二,喜慶致賀。做屋架梁,娶親嫁女,生辰壽誕之類喜慶,親友均備禮致賀,稱謂“送人情”、“送嫁”、“送生”、“賀梁”。這種走親破費較大,尤為女婿為最。喜主除以麻核、麵條加雞蛋待客外,中午或者晚上都要辦正酒宴客。喜慶結束,喜主要“回籃偽”。

  喜慶走親,除娶親嫁女外,餘為親友主動上門致賀。娶親嫁女喜慶,則由娶、嫁人家主動接客。

  此外,農村請戲班子演戲,也有接客看戲之俗。

  轄地另俗即通親人家,除依禮正常走親外,如遇小孩或新媳婦、新“姐夫”第一次登門做客,須以現金或衣料作“見麵禮”,俗稱“打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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