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婚禮
根據我國婚姻法的規定,男女雙方隻要履行一定的法律手續,如登記、公證,就可以建立婚姻關係。在舊時,因為沒有婚姻法,所以都是以舉行婚禮來表示婚姻關係成立的。由於舉行婚禮的習俗相沿已久,故現在的男女結婚,除辦理法律手續外,仍要舉行婚禮。這實際上是一種助興的形式,它並不具有任何法律上的作用。
婚禮的形式,與一定時期的經濟、文化發展水平相適應,又因各個民族、地區、家庭習俗以及新郎、新娘的文化素養不同而有較大的差別。但概括起來,總體上可分為新式婚禮和舊式婚禮。本節主要介紹新式婚禮的禮儀。
(一)新式婚禮的形式
舉辦新式婚禮,目前有三種不同的形式:
集體婚禮。這種婚禮由有關組織主辦,規模可大可小。一般情況下,由主辦單位的負責人任證婚人,可安排文藝節目演出,或組織交誼舞會,以活躍婚禮氣氛。這種婚禮簡單文明,且有移風易俗、破舊立新的意義,受到人們的普遍歡迎。
旅行結婚。旅行結婚就是新婚夫婦辦好手續、商定好旅行路線、進行蜜月旅行的結婚形式。這種形式不僅可讓新婚夫婦觀賞祖國秀美壯麗的山水,而且更能增添新婚的幸福氣氛。這種婚禮形式已為越來越多的人所接受。
喜事新辦。這種婚禮省去了許多繁雜禮儀,以舉辦結婚酒宴為主,把男女雙方的親友、賓客請到一起,熱熱鬧鬧地歡慶一番,就算舉行婚禮了。
(二)新式婚禮的禮儀程序
在結婚當天宴會開始之前、親朋好友到齊之後,通常都要舉行婚禮儀式。一般包括以下幾項程序:
奏喜慶樂。播放歡快的樂曲,同時鞭炮齊鳴,司儀宣布婚禮開始,新郎、新娘隨樂聲步入宴會廳。
行鞠躬禮。按司儀的安排,新人行禮通常分三個層次進行:首先,新郎、新娘向父母尊長行鞠躬禮;然後,新郎、新娘互相行鞠躬禮;最後,新郎、新娘向全體來賓行鞠躬禮。
介紹人講話。介紹人可以簡要介紹一下男女雙方戀愛經過,並祝福新郎、新娘婚姻幸福美滿。
尊長或父母講話。可以由來賓或親友中輩分、聲望較高者即席講話,向新郎、新娘表示祝賀。
新婚夫婦講話。如新郎、新娘都不善講話,也可變通為唱歌等形式,以示對所有來賓的謝意。
宴會開始。這時,新郎、新娘應從主桌開始,逐席向來賓敬酒,婚禮的儀式至此告一段落。
酒宴之後,如有條件的話,還可以舉辦小型的舞會或放映電視錄像和唱卡拉OK以助興。
舉行新式婚禮仍有讓親朋好友在認識新郎、新娘的基礎上,肯定其姻緣的意思。因此,新郎、新娘應特別注意禮貌地接待賓客,做到大方、耐心、周到。
(三)集體婚禮的禮儀程序
在集體婚禮上,證婚人可以兼任婚禮的司儀主持結婚儀式。其通行的程序大致為:
婚禮開始,鳴鞭炮或奏樂。
新郎、新娘入場。新郎、新娘手牽著手,在全體來賓的注目下,在陣陣花雨中,伴著歡快的樂曲聲和熱烈的掌聲步入會場。
證婚人和有關領導上主席台就座。
新郎、新娘向家長、親友行鞠躬禮。在集體婚禮中,新郎、新娘的家長一般在會場的前排就座,這時,應起立接受新郎、新娘的敬禮,並略微躬身答禮。
新郎、新娘互致鞠躬禮。
新郎、新娘向證婚人、出席婚禮的有關領導和來賓行鞠躬禮。
證婚人或領導講話。一般情況下,證婚人皆由地方或單位領導擔任。他們在講話中應向新婚夫婦表示祝賀,並提出一些希望。講話要簡明扼要、熱情洋溢。
家長代表講話。可以事先在參加集體婚禮的家長中推出代表,其在講話中,既要表達對下一代的祝願和期望,也要對有關領導和來賓出席集體婚禮表示感謝。
新婚夫婦代表講話。其內容主要是感謝領導和親友出席婚禮,並表示新婚夫婦婚後努力學習和工作的決心。
贈禮。由主辦集體婚禮的單位向新婚夫婦贈送紀念品,通常是書籍、鏡框等有紀念意義的物品。
文娛活動。至此,婚禮即告結束。
二、壽誕禮儀
我國民間,習慣以100歲為上壽,80歲為中壽,60歲為下壽。由60歲開始,歲數逢5、10或9(“久”的諧音,寓意延年益壽)都要舉行較為隆重的祝壽活動。
主辦祝壽活動的人家,應預先設立壽堂。壽堂正中用紙或綢剪貼一個大紅“壽”字;有的則掛一幅由書法家書寫的“百壽”於中堂。現代人的祝壽活動,通常隻在壽辰的當天舉行,親朋好友前來聚會致賀,同輩一般為握手,晚輩或兒子隻需鞠躬就行。接到邀請參加祝壽活動請柬的親友,要準備一些壽禮。壽禮一般可選包裝精美、做工精細的,含有祝賀健康長壽、吉祥如意意義的食品或物品。
生日聚會是近年來興起的一種新潮儀式,地點隨意而定,宴會豐儉由己,內容靈活多樣。在《祝你生日快樂》的歌曲聲中,壽星吹滅蠟燭,吃生日蛋糕,這不僅是對主人的熱情祝福,也可增進朋友間的友誼。如今,生日活動越來越豐富多彩,慶祝生日可以是一幀彩照、一篇日記,也可以是一桌家宴、一次郊遊。作為人生道路上的裏程碑,它既有催人向上、不斷進取的作用,又能在多姿多彩的喜慶氣氛中體現人間真情。
三、喪葬禮儀
據分析,喪葬有兩種功能:一是理性地處理逝者遺體;二是宣泄生者的情感。隨著時代的發展,煩瑣的、帶有迷信色彩的喪葬舊俗多已泯滅,代之以文明、節儉、鄭重的喪葬禮儀。一個人去世了,可由親屬或組織在報紙上發訃告,或用口頭和書信形式向親友報喪。對那些為社會作出過重要貢獻的人的去世,要組成治喪委員會負責治喪工作。
追悼逝者,現在一般都采用舉行遺體告別儀式的形式。遺體告別儀式的一般程序是:
會場布置。會場要莊嚴肅穆,一般在會場中央放遺體和遺像,旁邊安放親屬送的花圈,會場中央上方懸掛白紙黑字的“××遺體告別儀式”橫幅。
由事先委托的逝者親友,在會場門口代表家屬迎候別的親友和來賓,發放白花或黑紗。
宣布遺體告別儀式開始,奏哀樂、默哀。
由治喪委員會代表或單位主要領導(無單位領導參加則為逝者家屬的代表)宣讀悼詞。
來賓致悼詞或發言。
眾人繞遺體一周向遺體告別。
向逝者親屬表示安慰。
在哀樂聲中將遺體送去火化。
遺體告別儀式結束。
為了表示對逝者的懷念,吊唁時可送一個花圈,也可隻在準備好的簽到簿上簽名。送花圈,是人們向逝者表達悼念與敬意的一種形式。因此,花圈上要有挽詞,讓人看出敬獻花圈的人與逝者的關係。
挽詞大致是上聯寫稱謂:對同事、同學等可寫“××同誌安息”、“沉痛悼念××同誌”;對家人、親戚可寫“××(稱謂)千古”,對父母則應直寫稱謂而不提名字,如“父親大人千古”;對配偶則可僅寫名字,如“××安息吧”。
下聯應表示與逝者的關係:對同事、同學等一般寫“××敬挽”;對親戚可先寫稱謂後寫名字,如“甥××敬挽”;對父母、配偶不能寫“敬挽”,應寫“泣血”(父母)或“泣挽”(配偶)。
但目前不少城市禁止送花圈,這是移風易俗的又一創舉,值得提倡。
參加遺體告別儀式時,要注意自己的著裝應與遺體告別儀式的氣氛相適宜。神態要凝重,說話要低聲;要尊重逝者家屬的安排和遵守會場秩序。
作為親友,接到訃告如不能親自參加吊唁活動,應對逝者的家屬致唁函或唁電。唁電或唁函應發給報喪的單位,或家屬中的長者;若有治喪委員會,則發給治喪委員會而不發給個人;如請人代辦花圈等事宜,亦應在其中加以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