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前所述,東盟內部的貿易合作可以追溯到1977年正式簽署的《東盟特惠貿易安排協議》(Preferential Trading Arrangement, PTA),它是東盟國家第一個就特惠貿易製定的協議。但直到1992年,東盟自由貿易區(ASEAN Free Trade Area,AFTA)的提議才開始進入各國政府的議事日程。
一、AFTA的提出
1992年1月的第四屆東盟首腦會議簽署了《關於推動東盟經濟合作的框架協定》,東盟自由貿易區建設方案正式提出。此後,AFTA就成為東盟經濟合作的核心內容,它的建設進程及發展前景,對於東盟各國及東盟本身都具有重要影響。
東盟提出FTA主要有著四個方麵的考慮:(1)為東盟設立新的目標;(2)應對世界各地出現的經濟地區主義浪潮;(3)東盟對於全球自由貿易的態度發生了轉變,在享受了20世紀80年代的自由化實踐和FDI流入的經濟收益之後,20世紀90年代的東盟對於自由化改革更有興趣;(4)東盟擔心國際貿易和投資將流向中國或其他地區,希望通過AFTA來增強自身的吸引力。Shaun Narine, Explaining ASEAN:Regionalism in Southeast Asia, Boulder, CO。:Lynne Rienner Publishers,2002,pp。 126-127.
東盟在1989年還沒有明確的建立自貿區的意向,從1990年自貿區建議的初次提出到1991年東盟經濟部長會議形成決定,再到領導人會議的通過,總共才兩年的時間。這種情況決定了自貿區建設的前期準備工作是比較倉促的。與北美自由貿易區超過1,000頁的文件相比,東盟自由貿易區12頁的協議隻能將一些很重要的問題,如前麵提到的非關稅壁壘問題等,留到推進過程中就具體問題談判解決。這種“先協議、後談判”的做法體現了東盟一貫的靈活變通,但也受到是否過於草率的懷疑。
二、AFTA的基本框架
1992年東盟新加坡首腦會議發表的三個重要文件,即《新加坡宣言》、《加強東盟經濟合作的框架協議》和《東盟自由貿易區共同有效普惠關稅方案協議》確立了AFTA的基本框架。在管理與協調機製上,從1992年9月其東盟就設立了部長級的東盟自由貿易區理事會(AFTA Council),協助東盟經濟部長會議負責協調和處理與AFTA有關的事務,特別是CEPT計劃的落實。在它之下還設了一個專門的高官會。這樣就形成了高官會—AFTA委員會—東盟經濟部長會—領導人會議(非正式會議)這樣一個完整的領導體係。
《共同有效優惠關稅協定》(Common Effective Preferential Tariff,
CEPT)是AFTA的核心文件。CEPT規定將在東盟各國的製造業貿易、經過加工的農產品和資本貨物等項目上實施關稅減免,從1993年1月起的15年內(2008年之前)將關稅降低到0~5%。CEPT還涉及消除非關稅壁壘和原產地原則(要求某件商品價值至少40%源於東盟國家)等方麵的規定,但不涉及原材料和未經加工的農產品。可以看出,與1976年的特惠貿易協議(PTA)不同的是,AFTA覆蓋的範圍更大,因為除了上述例外清單所規定的商品之外,所有的製造商品(manufactured items)都列入了進來。
AFTA規定的關稅減讓將按照三種類別來進行:快速軌道、正常軌道和例外清單。
首批列入快速軌道(Fast Track)的商品有15大類:植物油、水泥、化學製品、藥品、肥料、塑料、橡膠製品、皮革品、紙漿、紡織品與玻璃製品、珠寶首飾、電子產品、銅負極、木製與藤製家具。如果當時關稅已低於20%的則要求在1998年達到0~5%的目標,而超過20%的部分則要求在2003年實現這個目標。
大多數貨物屬於正常軌道(Normal Track),它包括15大類商品之外的所有應納入自由貿易區計劃的商品,當時關稅已低於20%的要求在2003年之前分三個階段實現,高於的則要求在2008年實現。例外清單的項目包括農產品以及各國政府認為需要列入的其他商品。無論快速軌道還是正常軌道的削減關稅計劃,關稅率的降低都逐步進行,但每一次降稅幅度不少於5%。
AFTA允許兩種例外:一般例外和臨時例外。所謂一般例外,是指一國出於保護國家安全、公共道德、人、動物和植物的生命以及文化保護等目的而設立的進口限製。所謂臨時例外,是指一國對“敏感的”國內產業發展提供的有時間限製的保護,每八年需要重新檢討列入臨時例外的商品種類。不適用CEPT協議的有:部分農產品、農產品原料、活動物、動物產品、部分植物產品、調製食用油、動植物蠟、食品、飲料、酒類以及醋、煙等。此外,基於維護國家安全,公眾道德規範,與人類、動植物生命有關的物品以及有藝術、曆史、考古價值的物品也被確定為一般性例外範圍,還有一些產品被列為暫時除外。
除上述降低關稅之外的安排外,AFTA框架還包括以下安排:
數量限製和非關稅壁壘方麵的規定:消除CEPT計劃包含產品的數量限製,並在5年期限內消除對這些產品的非關稅壁壘。
外匯限製方麵的規定:對於與CEPT計劃包含的產品有關的支付,各成員國對其外匯限製要作出例外規定。
原產地規則:在CEPT協議下,會員國自另一會員國直接進口東盟國家產製成分比率不低於40%的產品
三、AFTA的建設進程
1992年9月,AFTA的主要倡導者泰國發生政局變動,川立派接替阿南德出任總理,而新政府對於AFTA的熱情不高,甚至一度曾傳出泰國新當選政府的經濟部長宣布退出AFTA協議的事件。雖然泰國政府隨後又出麵否定,但仍暴露出泰國國內存在的一些反對情緒。在此影響下,東盟各國官僚機構的民族主義因素在AFTA問題上起到了拖延的作用。泰國的石化、馬來西亞的紡織和鐵、菲律賓的鋼等產業界都要求政府保護(即列入例外),因為他們對於與其他東盟國家(主要是新加坡)的競爭信心不足。印尼列入保護行業的代表甚至要求重新審議AFTA。到了1993年1月1日AFTA規定開始生效的時候,新加坡是唯一真正實施降低關稅的國家。隨著亞太經濟合作組織加快貿易與投資自由化進程和關貿總協定“烏拉圭回合”談判的進展,東盟各國意識到東盟自由貿易區對本地區的意義。經過協商,各成員國在1993年10月的東盟經濟部長會議上同意從1994年1月起實行減稅計劃,但文萊直到6月份才開始執行。
然而時不我待。艱難上道的AFTA才開始不久,東盟各國就發現原先的計劃趕不上形勢的需要。在隨後的5年時間裏,東盟各國對AFTA進行了多次提速。1994年9月,東盟各國決定將AFTA實現的時間從原來的15年減少到10年(即從原來的2008年提前到2003年)。在1998年12月第6屆東盟首腦會議上,各國簽署《河內行動計劃》及《果斷行動的聲明》(Statement on Bold Measures),決定將AFTA的期限再次提前到2002年建成,同時決定開始執行東盟投資區框架協議,以吸引外資和服務貿易自由化等。此次會議考慮到了新老成員國之間的差異,六個老成員落實AFTA的最終時間提前到2002年,對於新成員的要求分別是:越南(2003年前)、老撾和緬甸(2005年前)將盡可能多的稅目降到0~5%;同時擴大關稅為零的項目,具體時間為越南(2006年前)、老撾和緬甸(2008年前)。1999年9月東盟理事會第十三次會議確定將CEPT目標定為零關稅,六個老成員在2015年實現,四個新成員在2018年實現。1999年11月,在第二屆東盟非正式首腦會議上,東盟第三次對AFTA提速,規定六個老成員於2010年免除所有產品關稅,實現完全自由化,而越、老、緬、柬則於2015年實現自由化目標。到2001年底,東盟六個老成員已經把列入關稅減讓計劃90%的產品的關稅降低到0~5%。到2002年1月,東盟六個老成員已基本按時間表完成關稅減讓計劃。
四、AFTA的成效
到目前為止,AFTA的建設已經有十餘年的曆史,離最終建成的日子已經不遠,但現在就已經能夠看出AFTA的部分成效。這種成效包括相互關聯的動態和靜態兩個層麵。
動態效應更多是宏觀的,體現在AFTA建設對於東盟各國的政治意義,以及它對於東盟各國合作精神的培育之上。AFTA的建設進程,使得除東帝汶以外所有的東南亞國家都處於一個明確的、有約束力的經濟一體化進程中,從而在地區內部創造了一種和平、合作、協調的宏觀環境,這對地區的穩定、和平與經濟增長都具有積極意義。在經濟層麵,AFTA在總體上提高了東盟的整體經濟效率;提高對外談判地位;形成內部統一市場;增強宏觀政策協調。鞏固了各國的對外發展戰略,並對內部經濟發展模式都產生了影響。此外,東盟自由貿易區還有助於東盟吸引了區外FDI的流入,有助於區內專業化分工格局初步形成,並使得地區內部貿易比例有所提高。
具體而言,隨著東盟自由貿易區建設的進行,關稅和非關稅壁壘得到了相當程度的削減。目前,東盟各國的關稅水平大致有三個層次:即接近零關稅的新加坡、文萊,關稅較低的馬、泰、印尼和菲律賓,而東盟四個新成員的關稅水平還較高。此外,東盟自由貿易區的各種便利安排已經超越了貿易而擴大到投資和服務業等領域。這一切都為東盟內部市場的培育和成長奠定了堅實的基礎。
內部貿易持續增長說明了地區市場的不斷擴大。1997年以前,東盟的區內出口額增長率每年都在10%以上,高的年份甚至超過30%。受金融危機的影響,1997年的增長率顯著下降,1998年更是出現了負增長,大約縮小到1995年的水平。1999年東盟的內部出口額恢複增長,但增長率不到10%,2000年的增長率達到24%,但2001年又出現逆轉,出口額甚至小於1997年。不過,從2002年開始,東盟內部出口額保持增長勢頭,到2003年超過了1,000億美元。進口方麵也基本保持出口一樣的趨勢,即以2001年為一個轉折點,此後保持增長勢頭,2004年更是出現了大幅增長(約33%),超過1,000億美元。1993年~2004年的12年間,東盟區內的出口額從437.1億美元增加到1,200.7億美元,年均增長8.8%。而同期東盟的區外出口從1,629.6億美元增加到4,055.7億美元,年均增長7.9%。可見區內出口的增長幅度大於區外出口的增長幅度,對於以外向型經濟為主要特征的東盟來說難能可貴,也是AFTA建設的實際成效。
五、AFTA的發展前景
AFTA作為東盟各國經濟合作的最重要內容,可以預見各國將為此付出巨大的努力。不出大的意外的話,AFTA將如期建成。在此過程中,AFTA的發展有著三個趨勢:
1.從自由貿易區走向經濟共同體
2002年之前,東南亞地區合作的議程中並沒有“東盟經濟共同體”(ASEAN Economic Community,AEC)的正式提法,但在“東南亞十國共同體”或“東盟共同體”的有關文件中有所體現。1994年5月30~31日,東南亞的十個國家(東盟六國加上越南、老撾、緬甸和柬埔寨)的代表在馬尼拉召開會議,各國簽署了《東南亞十國關於建立東南亞共同體設想的聲明》。聲明指出:“我們認為東南亞應該成為一個共同體。這個共同體應該在21世紀世界舞台上成為一個重要的政治、經濟、文化和精神實體。……地理位置使我們有著共同的命運,我們認為,這種共同命運意味著我們必須努力建立一個東南亞共同體。”該聲明還闡述了建設共同體的四個基本原則:恢複能力,在多樣性中尋求統一、共同的國家利益、開放的地區觀念。這個聲明規定了東南亞共同體的性質和意義,成為東盟共同體的綱領性文件。
1997年12月,東盟製定了《東盟願景2020》(ASEAN Version 2020)的綱領性文件。該文件明確規定,東盟將於2020年建成東盟共同體。在地區經濟合作方麵,該文件明確寫道,“我們將創造一個穩定、繁榮和具有高度競爭力的東盟經濟地區(ASEAN Economic Region),在這一地區,商品、服務和投資自由流動,資本流動將更加自由,經濟發展將更為公平,並減少貧困以及社會經濟差距”。ASEAN Vision 2020. http://www。aseansec。org/1814.htm。
2000年11月在新加坡召開的東盟非正式首腦會議上,各國就“東盟一體化倡議”(Initiative for ASEAN Integration, IAI)
達成一致意見。在2001年7月的第三十四屆東盟部長會議(AMM)上,各國聯合發表了“減少發展差距,增進東盟一體”的河內聲明。在2002年7月召開的第三十五屆AMM會議上,各國外長就IAI行動計劃達成一致,該行動計劃在當年11月的東盟首腦會議上獲得最終批準。IAI的主要目標是通過加快東盟四個新成員國的發展來減少它們與老成員國之間的差距,以提高東盟一體化的總體水平。IAI的具體措施涉及人力資源開發、基礎設施建設、信息和通訊技術等方麵。截至2005年5月,東盟已經安排了100個項目來實施IAI計劃,也有少量項目是針對各個增長三角區的。
2003年8月,在第七屆東盟財長會議上,各國就“東盟一體化路線圖”(Roadmap for the Integration of ASEAN,RIA)達成共識,表示要在2020年實現東盟市場的貨物、服務以及投資自由流動,將東盟建成一個擁有5.3億人口的單一市場。
在2002年11月召開的第八屆東盟首腦會議上,新加坡總理吳作棟正式提出了“東盟經濟共同體”的倡議。2003年10月,東盟各國製定了《東盟協調一致宣言(Ⅱ)》(即《巴厘宣言(Ⅱ)》),“東盟經濟共同體”的概念正式明確。該文件明確規定:“東盟經濟共同體將以一個統一的市場和生產基地為基礎,把地區的多樣性特點轉化為經濟互補的機會,使東盟成為全球供應鏈中一個具有活力和更具競爭力的環節。東盟的戰略將包括東盟的經濟一體化和提高東盟的經濟競爭力。”“Declaration of ASEAN Concord II”(Bali Concord II)。《巴厘宣言》將東盟經濟共同體與東盟安全共同體(ASEAN Security Community, ASC)以及東盟社會與文化共同體(ASEAN Socio-Cultural Community, ASCC)一道構成東盟一體化的三大支柱。
可以看出,作為東盟經濟一體化核心和基礎的AFTA將自然地納入到東盟經濟共同體這個更為宏大的計劃當中,它的成敗將關係到“共同體”夢想的最終實現與否。當然,共同體所要求的政治經濟條件比自由貿易區要高得多,在這方麵東盟各國還需付出更多的努力。
2.AFTA與其他眾多形式的雙邊、多邊貿易協議並存
共同在AFTA框架下的東盟各國,實際上並不排除各自與區外的經濟體建立起各種形式的經濟合作,在形式上包括雙邊的和多邊的,在內容上包括貿易、投資乃至更高程度的一體化。這種相互交織、錯綜複雜的局麵將長期存在下去,並對AFTA的發展產生重要影響。
(1)多邊貿易合作
多邊貿易合作是指三方以上(包含三方)開展的貿易合作,AFTA本身就是一種多邊貿易合作形式。此外,東盟各國參與最重要的多邊貿易合作形式就是在世界貿易組織(WTO)框架之下的合作。東盟六個老成員國都是WTO的正式成員,緬甸於1995年1月1日、柬埔寨於2004年10月13日、越南於2007年1月11日分別正式加入WTO。
http://www。 wto。org/english/thewto_e/whatis_e/tif_e/org6_e。htm。目前,東盟成員國中隻有老撾還沒有加入WTO,目前有關加入事宜正在進行商談之中。此外,東盟各國參與的多邊貿易合作形式還有亞太經濟合作組織(APEC)等。
(2)雙邊貿易合作
在這方麵新加坡表現得尤為積極。1999年新加坡首先與日本開始雙邊FTA談判。2000年11月,新加坡與美國開始雙邊自由貿易談判,2002年11月達成實質性協議,並於2003年5月正式簽署雙邊自由貿易協議,最終於2004年1月開始生效。該協議是自北美自由貿易區(NAFTA)後美國簽署的最大的自由貿易協議,也是美國與亞洲國家簽訂的第一個自由貿易協議。迄今為止,新加坡與下列國家與組織完成了自由貿易談判:新西蘭、日本、歐洲自由貿易區(EFTA)、澳大利亞、美國、約旦和韓國。目前新加坡還正在與這些國家進行談判:中國、巴林、加拿大、埃及、印度、墨西哥、巴拿馬、斯裏蘭卡、科威特等國。此外,新加坡還分別與中國台灣地區、歐盟之間有雙邊貿易協定的提議,但遭到了歐盟方麵的拒絕。
新加坡率先越過東盟框架而進行雙邊自由貿易區談判議程,引起了諸多反應。馬來西亞和印尼一度對新加坡的做法表示了懷疑,它們擔心新加坡的自行其是將使得與新加坡達成協議的區外國家以新加坡為跳板“走後門”進入區內市場,從而導致更多的貿易和投資轉移,同時也使得東盟的團結一致以及東盟關於貿易、投資的安排難以執行。不過,雖然東盟部分國家對於新加坡雙邊自由貿易協議的做法頗有微詞,但它們不能采取有效的措施來加以阻止,因而默認、接受乃至效仿新加坡的做法成為它們現實的選擇。
截至2003年,泰國已經和巴林、中國(主要是針對“早期收獲項目”)、印度、秘魯、“孟印緬斯泰經濟合作組織”(BIMST-EC)簽署了特惠貿易協定(PTA),與澳大利亞、日本、美國的PTA在進行談判之中,與韓國、新西蘭的PTA處於研究階段。到2005年的時候,泰國已經和澳大利亞及新西蘭達成了地區貿易協議,與歐洲自由貿易區(EFTA)的談判正在進行之中。
到2005年為止,馬來西亞正在和日本、印度、中國和澳大利亞進行FTA談判,並已與美國簽訂了一個貿易與投資框架協議(這通常是FTA的前奏),而且還表現出成立一個包括所有東盟國家、日本、中國、印度、澳大利亞和新西蘭在內的更大的FTA的興趣。
印尼計劃選擇的第一個對象是日本。2003年6月,印尼和日本發表聯合聲明,稱兩國計劃建立一個“經濟夥伴關係協議”(Economic Partnership Agreement,EPA)。為此,兩國在隨後舉行了多輪商討,就貿易自由化、便利化與合作等多方麵進行了磋商,其範圍超過了一般FTA,力求達到印尼所追求的“高質量”的標準。2003年12月,印尼與日本先期簽訂了全麵經濟夥伴(CEP)協議,將之作為EPA的“早期收獲項目”之一。預計兩國將於2006年年底之前達成EPA草案。在與美國開展自由貿易談判方麵,到目前為止美國還沒有表現出足夠的興趣,部分原因是美國與印尼之間存在貿易爭端(例如,雞蛋和光碟等問題)。此外,印尼與巴基斯坦、伊朗等國也舉行過部長級的會議來討論自由貿易的問題。
菲律賓對於新加坡率先進行的雙邊FTA談判也經曆了從懷疑到參與的轉變。菲律賓首先與日本進行雙邊FTA的談判,重點在於確保服裝及紡織品的出口市場。有報道稱,菲律賓正在和中國進行FTA的談判,也曾向美國提出過這方麵的建議。
越南於2000年和美國簽署了“越南—美國雙邊自由貿易協定”,內容包括商品貿易、知識產權和服務貿易等方麵,該協定於2001年12月正式生效。越美自由貿易協定給越南經濟帶來了積極的影響,在協定生效的頭兩年,就使得越南對美國出口翻了兩番(從2001年的10.5億美元增加到2005年的45.5億美元),該協定也對吸納FDI起到了刺激作用,估計頭一年就增加了30%的FDI吸納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