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是一個統一的封建王朝,在其初年,統治者雖采取了一係列安定社會,組織生產的措施,社會經濟得到了恢複和發展,內部相對穩定,但北方蒙古勢力始終威脅著北部邊境,“把農牧界線一直推到今陝北與內蒙之間,草原開墾殆盡,幾乎全成了農田植被”。而明政府對付北方少數民族的“防邊良策”,則更加劇草原的破壞與氣候的惡劣。這個邊防良策實際上就是放火燒荒,即“邊將遇秋深,率兵約日同出數百裏外縱火焚燒,使敵馬無水草可恃,如此則在我雖有一時之勞,而一冬坐臥可安矣”。但這“一冬之安”卻要付餓殍遍地的代價,對當地的草原環境的破壞也是相當嚴重的。
隨著社會的發展,進入明代中後期,政治腐敗,社會更加黑暗,各種災荒連續發生,百姓生活在水深火熱之中,終於爆發了明末農民大起義。這場農民大起義,曆時近20年,轉戰大半個中國。其間的大小戰鬥不計其數,一次戰爭下來,少則成百上千,多則上萬人暴屍荒野,成為戰爭冤魂。這些屍體不僅對環境有著極大的破壞作用,而且一旦不能及時掩埋和清理,很容易為病毒孳生,瘟疫盛行提供條件。所以老子曾說“大兵之後必有大疫”即是對戰爭誘發疫病災難現象的總結。明代戰亂多次誘發瘟疫。如延安府崇禎九年(1636年)五月,“賊首李自成,張天琳事榆林,總兵俞霄敗績於安定,死之。大疫。”最嚴重的是,崇禎十六(1643年)二月至次年春,北京地區爆發大規模瘟疫,死亡人數相當之多,當李自成農民軍包圍北京,瘟疫情況絲毫沒有減輕,穀應泰在《明史紀事本末》卷78中說當時“京師內外城堞凡十五萬四千有奇,京營兵疫,其精銳又太監選去,登陴訣羸弱五六萬人,內閹數千人,守陴不充”。明政府隻得雇用市販、傭工等尪瘠老弱之人守城。
中此外,戰爭往往還造成直接的災害,最嚴重的是崇禎十五年(1642年),李自成農民軍第三次攻開封時,明軍為抵擋農民軍進攻,河南巡撫高名衡、開封推官黃澍等竟挖開黃河,以水代兵,造成人為的水災,這雖然阻止了農民軍攻克開封,但也給開封城內的百姓帶來滅頂之災,死亡人數達到數十萬之多,更加無恥的是明政府反誣是農民軍所為,《明史》也記載為:“賊決河灌開封”。
總之,明代災害頻繁,但已不純粹是自然因素,更重要的還是人為原因,是當時人們無節製的社會活動導致自然環境遭到嚴重破壞的結果。通過對明代自然災害發生的自然原因和人為原因的考察,不禁引發我們對人與自然關係的思考。人類是大自然的一部分,大自然永遠是養育人類的母體,人類隻能在大自然提供的限度內獲得發展。而且,由於自然資源和生態環境已經成為全球性製約人的生存和發展的首要前提,資源的匱乏和環境的惡化已經成為全球性衝突和戰爭的根源。或許新世紀以前,人們還沉醉在改天換地,從大自然攝取越來越多財富的豪邁氣概和興高采烈中,但是隨著人口爆炸式的增長,工業機器無休止的開采,人們似乎在一天早上突然發現:大氣汙染,海洋汙染,熱帶雨林減少,土地沙漠化,酸雨連綿,溫度上升,臭氧層出現空洞,資源浪費嚴重,生物多樣性失衡,人為自然災害頻繁,種種環境問題在向人類逼近。人與自然的深刻矛盾,加劇了人與人的社會矛盾,給社會調整和人類和平帶來了難以克服的動亂之源。所以在發展科學技術的同時,人類應該不斷培養對大自然的感情,提高對愛護大自然重要性的認識,不僅把大自然作為一個客觀對象來認識和保護,而且要把它當作人類的朋友,當作一個榜樣來學習,學習它生生不息、內在和諧、大德大美的萬千秉性。曆史表明,生態平衡與自然災害息息相關,人類的社會活動與自然環境息息相關,自然環境是人類社會活動的基礎,人類的社會活動對自然環境也存在著巨大的反作用,兩者之間相互影響,相互製約。所以我們必須做到:人和自然,和諧發展。
§§第四章 明代救災製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