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電通常有三種形式:其一是帶電的雲層與大地上某一點間的迅猛放電即“直擊雷”,直擊雷對工農業生產和人畜危害最大。其二是由雷電引起的靜電感應和電磁感應的“感應雷”,感應雷擊主要危及電子設施等。其三是“球形雷”。從明代的雷擊災害史料來看,其形式主要是“直擊雷”,其危害主要有以下三點。
(一)斃傷人畜
如正統八年(1443年)“七月辛未……大同巡警軍至沙溝,風雷驟至,裂膚斷指者二百餘人”。弘治六年(1493年)“閏五月丁未,薊州大風雷,拔木偃禾,牛馬有震死者”。嘉靖十五年(1536年)“六月甲申,雷擊南京西上門獸吻,震死男婦十餘人”。
(二)擊毀建築、樹木
如天順四年(1460年)“六月癸醜,雷毀薊州倉廒四”。弘治元年(1488年)“五月丙子,辰刻,南京震雷壞洪武門獸吻。巳刻,壞孝陵禦道樹”。正德元年(1506年)“六月辛酉,雷擊西中門柱脊,暴風折郊壇鬆柏,大祀殿及齋宮獸瓦多墮落者。丙子,南京暴風雨,雷震孝陵白土岡樹”。
(三)引發火災
明代,建築基本上還是以木結構為主,一旦雷擊引發火災,後果十分嚴重,如正德元年(1506年)“秋七月辛醜夜,雷火毀東平守禦千戶所”。正德十五年(1520年)“二月丙戌,雷火毀直隸金山衛城樓及華亭縣學魁星堂”。萬曆四十四年(1616年)“四月丙午,雷火焚稅監張燁樓居。燁榷稅通灣雨治第於黃華坊。是日將午,風雨驟至,電火四發,霹靂從樓中出,三十餘間頃刻立燼”。
明代的霜、雪、寒災霜、雪、寒災是明代發生比較少的一些自然災害。關於明代這些災害的次數,鄧拓先生在《中國救荒史》中談到明代“霜雪災十六次”。陳高傭先生在《中國曆代天災人禍表》中記載的霜災有15次,雪災、凍害9次。桂慕文在《中國古代自然災害史概說》一文中統計明代霜災14次、雪寒災4次。本書統計明代內,霜災共發生34次,雪災29次,寒災2次。這幾種災害由於發生次數太少,一些規律無從探討,隻能簡要論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