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界是一個複雜多變的綜合體,各種物質之間存在著複雜多樣的聯係。當綜合體中某種要素發生重大變化而對人類造成危害時(災害學上稱之為原生災害),往往又會引起其他要素的變化而造成另外的災害(災害學上稱之為次生災害),次生災害又會造成更次生災害。災害學上把這種時間前後相繼、成因相互關聯而相繼發生的災害現象叫做自然災害鏈。明代自然災害鏈現象也十分常見,鄧拓先生在論及明代自然災害時也曾說到:“明代共曆二百七十六年,而災害之煩,則竟達一千零十一次之多,是誠曠古未有之記錄也……當時各種災害之發生,實表現為同時交織之極複雜狀態”。明代各種災害之間交織現象最突出的就是旱災與蟲災(主要指蝗災)之間的關係。旱災極易引發蝗災,這似乎是學術界的共識了,大旱之年的溫度和濕度條件給蝗災的產生提供了條件。滿誌敏先生在談及幹旱作為影響蝗災時間變化的主要因素之一時說:“幹旱與蝗災的統計關係非常良好,史書上常把旱蝗並列一起記載。這裏無須引證更多的史料記載,隻要簡單地提到兩個例子就足以說明,其一陳家祥在研究曆史蝗災中已經得出中國蝗災與幹旱有良好的統計關係。其二,國家氣象局等單位在編製《中國近五百年旱澇分布圖集》時,把蝗災作為氣候上幹旱的間接指示。”張建民先生也曾指出:“蝗災之發生與旱災有很高的相關程度,大的蝗災往往出現在幹旱之後,旱蝗饑連接相隨的記載很多。”除此之外,明代其他災害之間的災害鏈現象也比較突出,如地震如果發生在靠近河流的地區就十分容易引發水災,而水災過後容易出現瘟疫,如汾渭地塹帶,特別是渭河河穀地帶,北有鄂爾多斯台地,南有秦嶺山脈,中有渭河。該地區是一個典型的狹長河穀平原,且潛在震源大都分布在渭河附近,一旦出現破壞性地震,極易引發地震水災,而水災過後一般容易發生瘟疫災害,1556年華縣地震就引起“河、渭大泛”,在此次地震中死亡人數共達83萬之多,但其中有相當一部分是由於地震造成的洪水泛溢,以及洪水過後的瘟疫造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