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國封建社會,讀書—中舉—當官,是飛黃騰達的路子,當官就能“光宗耀祖”、“封妻蔭子”,有享不盡的“榮華富貴”。選拔官吏必須經過考試製度,分科舉士,即“科舉”考試分級,有縣試、府試、院試、鄉試、會試、殿試。殿試由皇帝親自主持,分三甲。“一甲”三人,稱為賜進士及第,第一名通稱為“狀元”,第二三名通稱“榜眼”、“探花”。“二甲”若幹名,第一名通稱“傳臚”,賜進士出身,“三甲”若幹名,賜同進士出身。殿試的象征意義重於實際意義。殿試結束,按照科甲排名,新進士將獲在京城或地方上做官的權利。
明初,為了網羅人才,穩定天下人心,朱元璋重開科舉考試。洪武十七年正式頒布科舉章程。洪武十八年定下考官人數,主考官2人,同考官8人,其他又有會試提調官、收掌試卷官、彌封官、謄錄官等等,體製十分完備。當然,開科取士,以舉子的文章成績好壞為標準。
但是,洪武三十年,朱元璋卻一反常例,搞了一個“南北榜”事件,以“地區”取士。這是怎麽回事呢?事情由一場考場騷亂引起的。
洪武三十年的三月五日,是三年一次的“會試”放榜的日子。這天,黃榜一開,人群大嘩。原來上榜之人全是南方人。北方人一個未取。頓時引起騷亂。南京城裏,落第的舉子成群結隊湧向禮部,要求對質。“皇家警察”錦衣衛趕來鎮壓。街頭巷尾貼滿了指責主考官偏袒同鄉,必有隱情的傳單。一場考場騷亂竟發展成了南北對抗的政治運動。朱元璋對此十分重視,立即召見會試主考劑三吾了解詳情,方知本次科考並無舞弊現象,南北舉子成績屬實,南方舉子的成績確實比北方舉子高。但是,為了安定人心,朱元璋要求特錄幾位北方舉子,竟遭到了劑三吾的拒絕。一怒之下,朱元璋把劑三吾趕出宮城,把前主考白信蹈停了職,並下令對考卷複審。北方舉子們聞之,大呼萬歲。會試複審成了人人關注的頭等大事。
四月十三日,朱元璋親臨奉天殿,聽取複試結果,六部九卿官員與原主考人一起進宮聽旨。主持複審的翰林院侍講張信當眾評點幾位北方舉子的試卷。他先說這些試卷有可取之處,但後來突然語鋒一轉,把話題引到這榜評卷問題上來,說北方卷確實不如南方卷,考官絕無偏袒之事……朱元璋聞言大怒,當即指責官員們互相包庇,是將水平不高的卷子送交皇上閱,並宣布,以前結果一概無效,自己親自複審。事情鬧大了,這些主考之人被緝拿下獄,嚴加拷問,他們的家人也受到了酷刑,結果,他們竟被指稱與十幾年前的胡惟庸案、藍玉案有牽連,全被處死。
五月初,朝廷宣布複審結果,新選 61 名貢士全部為北方人,南方人則無一人入選。史稱“南北榜”。
為避免此類事件再次發生,洪熙元年設立南北卷製,南卷取60%,北卷取40%,宣德、正統年間,南北各讓出5個名額給中原地區,以取得地區間的平衡。從此以後,明代科考就不是純粹以成績取士了,而是按地區取士,並形成了製度,相沿不變。
這次“南北榜”事件,表麵上看是朱元璋親手製造的一起冤假錯案,許多正直無辜的官員慘死在專製皇權之下,朱元璋應該是個殘暴的昏君了。但是,綜觀當時全國的政治經濟形勢,從大局出發,朱元璋此舉是用心良苦的。
其一,朱元璋采取極端措施平息北方知識分子的不平,是為了維護國家政局的安定。因為,當時南北方經濟文化發展是不平衡的,北方一直處在元朝政府統治之下,民不聊生,經濟落後,文化不發達,而南方經濟繁榮、文化昌盛。南北相比,差距很大,這是客觀存在。朝廷選拔官吏,如果簡單地以文章好壞取士,勢必造成南方人當官越來越多,而北方人則永無出頭之日,這不但影響北方落後地區的發展,也將引起北方人的不滿,影響國家政局的穩定。按地區取士,則會縮短地區差距,化解這些矛盾,有利於朝廷的統治。
其二,北方地區的重要地位不容忽視。北方原來是元代的政治中心,當時是明代的軍事要地。明初之時,北方士人遲遲不願依附明朝,對朝廷持觀望徘徊態度,因此,用科舉收服北方士人之心是當務之急,而張信等人眼光短淺,就事論事,體會不到“聖意”,難免成了犧牲品。
朱元璋不以成績取士,絕不是簡單的科舉製度的改革,而是血淋淋的政治鬥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