嶽飛是南宋著名抗金將領。他在戰場上叱吒風雲、無人能及,但最終卻冤死獄中,草草結束了輝煌的一生。在他的戎馬生涯中,他和他的嶽家軍英勇善戰、所向披靡,令金兵聞風喪膽。自古以來,人們把他看作是偉大的愛國英雄,後人更因他含冤而死而為之義憤填膺。
公元1141年臘月29日,南宋臨安的丞相府內,歌舞升平,老老少少正忙著過年。相府的主人秦檜這時卻獨居一室,對窗外的熱鬧似無所聞,亦無所見。他心裏苦苦思索著的是嶽飛及其子和部將張憲等人的案子最後如何了結的問題。這時,秦檜夫人王氏輕輕地走進屋子,趨前說道:“相公這般缺乏果斷嗎?要知道捉虎容易放虎難。”經王氏的提醒,秦檜便隨手擎過紙筆寫了幾個字,派人送往大理寺獄中。不久,秦檜黨羽萬俟卨等人遂再一次提審嶽飛,逼他在事先製好的一張供狀上畫押。嶽飛無限悲痛地麵對蒼天,便提筆在供狀上寫下了“天日昭昭,天日昭昭”八個大字。過了不大一會,嶽飛被毒死,張憲和嶽雲被斬首。這就是宋人不署撰寫人名字的《朝野遺記》中披露的嶽飛臨刑前的一幕詳情。從這裏似不難看出,秦檜是這樁冤案的幕後指揮與策劃者。但從遺留的另一些史籍,如李心傳的《建炎以來朝野雜記》、《建炎以來係年要錄》等記載中,又證明南宋皇帝趙構是嶽飛冤獄的主謀和決策者。殺害嶽飛的元凶大惡究竟是誰呢?宋元以來的史家對此作了探索,但仍眾說紛紜,各執一詞。
明中葉期間,吳中名士文征明曾在杭州嶽飛廟前題了一首《滿江紅》詞,雲:“拂拭殘碑,敕飛字依稀堪讀。慨當初依飛何重,後來何酷!果是功成身合死,可憐事去言難贖。最無辜堪恨更堪憐,風波獄!豈不惜,中原蹙,豈不念,徽欽辱,但徽欽既返,此身何屬!千載體談南渡錯,當時自怕中原複!彼區區一檜亦何能,逢其欲!”
此詞用意十分明確,他認為南宋高宗關心的是他的皇位是否能保全的問題,而嶽飛一生奮鬥的目標是“迎回徽欽二帝”,而迎回了二帝,趙構自然要歸政欽宗,其身何屬?可見,他一怕迎回二帝,二怕中原恢複,三怕嶽飛矢誌抗金,他與嶽飛的衝突,最後終究要爆發成君臣之間的仇殺。他殺嶽飛,實在意中。秦檜則是在這起冤案中,依照趙構的旨意加以執行罷了。因此,殺害嶽飛的主謀和元凶是趙構而不是秦檜。
明中葉以後,讚同文征明觀點者遂迭起不絕。有的人引用史籍中記載的“宋金媾和”事件加以論證,他們認為秦檜死後,趙構曾不止一次地告誡臣僚說,對金媾和是出自他本人的決策,不允許朝野之人因秦檜之死而對這一事件提出異議或非議。嶽飛之死,主要是服從“與金媾和”這一總國策的結果。既然是國策,趙構當然是主要的決策者。有的人又從嶽飛個人作風方麵論述他必被趙構所殺的可能性。主要根據是紹興七年(公元1137年),嶽飛曾奏請立儲之事,高宗曾將此視為越軌行為。封建社會的倫理綱常是相當嚴格的,稍有不慎,便有殺身之禍。嶽飛作為大將竟幹預朝廷上的立儲大事,這不是保全功名、善始善終的做法。從上述的論據看,此說也有一定的邏輯合理性。
持不同意見者的論據是:第一,就南宋國內的權力歸屬而言,趙構是皇權的代表,擁有至高無上的權力,但從當時宋、金、西夏諸政權對峙的政治格局而言,身為南宋宰相的秦檜,則是女真皇朝派到南宋中央的一個代理人,是一個不折不扣的漢奸,他具有“挾虜勢以要君”的權力,他才是南宋整個降金政策的真正炮製者。第二,削奪嶽飛等諸大將兵權,是秦檜整個投降計劃的一部分。嶽飛在削奪韓世忠兵權及任樞密副使的一係列作為中,招惹了秦檜、張俊之流的怨氣,在“安撫”韓家軍失敗後,這些人的陰謀便全數施到了嶽飛及他的嶽家軍身上,嶽飛在諸大將中首先被誅,這是他反對秦檜投降賣國的結果。第三,嶽飛是女真貴族極其忌恨的人物,兀術曾脅迫秦檜“必殺嶽飛而後可和”。秦檜為了議和,他必殺嶽飛。第四,嶽飛的獄案,“名曰‘詔獄’,實非詔旨”,這一點,從宋人遺留下來的資料亦可找到證據。如《建炎以來係年要錄》中記載紹興二十五年(公元1156年)事,即有:“詔:比年以來,多是大臣便作‘已奉聖旨’,一麵施行。自今後,三省將上取旨。”既有在“取旨”前,便有“已奉聖旨”的事,矯詔的可能性是存在的。
嶽飛的冤獄雖在南宋孝宗年間作了昭雪,他的被害距今也已800多年,數百年來,人民按照自己的選擇符嶽飛葬於西子湖畔,並將秦檜、張俊之流用白鐵鑄身跪在嶽飛墓前。“青山有幸埋忠骨,白鐵無辜鑄佞身”,嶽墳前的這一千古絕對,也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人民的忠奸之辨。從這一點上說,關於殺害嶽飛元凶的爭論似是無關緊要的,但作為曆史研究的課題之一,似應有一個接近曆史真實的答案。隨著新史料的發現和研究的繼續深入,期待著此謎能被徹底揭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