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唐高宗和武則天合葬墓乾陵東南約 1.5 裏處,有一座特別引人注目的陪葬墓。著一位薄命公主,就是中宗李顯的女兒、高宗和武則天的孫女永泰公主李仙惠。,年僅17歲就夭折的永泰公主,究竟死於何因呢?據兩唐書、《資治通鑒》記載,永泰公主與其夫武延基(武則天之侄孫)及其兄懿德李重潤等,由於不滿得幸於武則天的男寵張易之、張昌宗兄弟的胡作非為,私下,觸怒了武則天,所以招致殺身之禍,於大足元年(公元701年)九月壬申被逼令。
可是,有人考釋 1960 年 9 月出土的《永泰公主墓誌銘》後,竟發現永泰公主的死史書所說全然不同。從墓誌銘中“自蛟喪雄愕,鸞愁孤影,槐火未移,柏舟空泛”來是隱喻武延基被殺,永泰公主為他守寡而孤獨地生活著,並未同罹其害。墓誌銘還段有趣的文字,說:“(永泰公主)珠胎毀月,怨十裏之無香,瓊萼調春,忿雙童之秘藥……弄玉簫聲,入彩雲而不返。嗚呼哀哉!以大足元年九月四日薨,春秋十有七這就清楚地告訴人們,永泰公主不是武則天直接害死的,而是由於懷孕患病致死此,舊史書的記載應予否定。
還有人基本上接受對墓誌銘所作的考釋,但仍堅持傳統的觀點,認為造成永主等死亡的首要原因是武則天的加害,而永泰公主懷孕患病則是次要原因。其是:一、史書記載武則天殺李重潤、永泰公主及武延基於“九月壬申”,即九月初三個時間僅僅比墓誌銘所記永泰公主死日“九月初四”早一天,故不能說永泰公主與李重潤、武延基的事毫無聯係。二、盡管唐代律法中有孕婦犯罪可緩刑的規定,等於慣用刑殺的武則天對永泰公主免於處死,至多也隻是緩刑而已。這恐怕才是銘中“槐火未移”的真正所指。三、永泰公主未遭殺害,卻又突然死去,可能是由於被殺,精神受到打擊而小產病亡,或者是服毒墮胎而死,也有可能是武則天采取手段使她流產而喪生。
關於永泰公主的死因,說法種種,尚難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