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很早就忘記了家的感覺。我似乎是一個沒有人要的孩子,被人踢來踢去,我的自尊也在這樣黑暗的前途中迷失了。
現在已經記不清,恐怕是我6歲時父母就離婚了,以至於我甚至不知道父母離婚對我是一件多麽大的事,而因為這件事,我被迫跟著媽媽來到重慶讀書。媽媽以前在重慶時給我找了個“後爸”,我又跟隨著他到另一個地方讀書,然後又因為他和媽媽沒結成婚,我又要上初中了,又讓去爸爸那兒讀書,而現在我不知道又是什麽原因我回到了重慶。
我感覺我是一個被人踢來踢去的流浪兒,以至於我可以完全不在乎轉到什麽樣的班級,同學老師怎樣看待我。
我已經習慣了。
我就是這樣,為了完成我的小學學業,一會兒到這兒一會到那兒。唉,我竟然連說一句抱怨的資格都沒有。他們做什麽事從來都不顧我的感受,他們隻說這樣做是為我好,他們有多麽辛苦。我似乎有些麻木了,我曾經有段時間確信我不是他們親生的,或是他們還有其他的孩子,待我才那麽的隨意。
等到我現在懂事後,他們竟問我在乎他們離婚嗎?
我能夠說什麽,不在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