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間的和睦是成功地教育兒童的首要條件。
如果想讓孩子長成為一個快樂、大度、無畏的人,那這個孩子就需要從周圍的環境中得到溫暖,而這種溫暖隻能來自父母的愛情。
我曾經調查了一個五年級的女孩,她小名叫薇薇。爸爸是販賣建築沙石材料的小老板,媽媽在一家鄉鎮醫院當護士。爸爸喜歡酗酒、賭博,媽媽喜歡嘮叨。自她有記憶開始,就是在父母親的相互爭吵和打鬥中長大的。三年前,媽媽另有了新歡,被爸爸暴打以後,與爸爸離婚。她判給了爸爸。
在爸爸的眼中媽媽是一個“婊子”,在媽媽的眼中爸爸是一個“惡棍”。在相互的詆毀中,她無所適從,既痛苦又無助。她含淚說道,“我該相信誰?這世界還有誰是好人?”“爸爸媽媽都為了自己痛快,想過我嗎?”
從薇薇那憂傷暗淡的目光中,我感覺到了父母離異帶給她的傷痛之深。在她的臉上我體味到了一種“不能承受的生命之重”-我們的父母在離異前思考過孩子的感受嗎?
本組的來信,篇篇令人揪心:
“我想有個家,一個不需要太大的地方……四歲前的記憶已經不清楚。隻有爸爸的酒肉歡歌、賭場放縱、徹夜不歸,不時刺激著我。爸媽的爭吵混戰已成家常便飯。甚至,因為父親的惡性不改,我們不得不搬進租來的陰暗潮濕的木板屋。獨自在家的我,更是時常在半夜被亂竄的老鼠給驚醒……”
“為什麽要用離婚來增添我對你們的仇恨?你們都說自己是最愛我的人,但也是傷我最重的人。如果沒有離婚,我現在還是快快樂樂的,沒有悲傷,沒有眼淚,是你們的心肝寶貝。你們怎麽舍得讓我為了你們的事而流淚傷心?我曾經有一個想法:離家出去,到一個沒有怨恨、沒有眼淚的城市裏去,永遠的逃避你們……”
“因為從小缺少母愛,所以我的性格很像男孩子。一年夏天,因為天氣太熱,我把頭發剪得很短。剪完頭發,奶奶帶我出去逛商場。商場的清潔工掃地掃到我的麵前時說:小弟弟,請讓一下。怎麽,我成了弟弟?這樣的事又發生了幾回,有一次我上廁所時,別人竟叫我去男廁所。媽媽,這都是您走後給我留下的不幸。”離婚的父母,你可曾想過:離婚,離掉的是夫妻之間的關係。然而父子、母子之情是任何人間法律,即使上帝也割舍不掉的。父親,始終是孩子的父親;母親,始終是孩子的母親。無論離婚與否,父母給予孩子的愛都是無人能替的。
然而偏偏有這樣的離婚父母,在孩子麵前說盡對方的壞話,以表白離婚的錯責在對方,以顯示自己比對方更愛孩子。
對於這樣的父母來說,孩子早已成了他們報複對方的工具和籌碼,何言對孩子的愛?像這樣讓孩子去憎恨自己血親的行為是在愛自己的孩子嗎?
生活在這種家境中的孩子是悲哀的、無助的、不幸的,以至於孩子們在陽光燦爛的早晨發出了“我是一個沒有明天的小孩”的哀歎!
離婚的父母啊,你可曾想過離婚帶給孩子的感受?你可曾想過孩子靜如止水似的外表下的黯然心痛?
當我們一同去看那《鐵窗裏的兒子》,那個因父母親離異而隻能像動物一樣被鎖在“地獄”中的5歲兒童,我們的惻隱之心難免不流淚。
同樣是一個家庭,也同樣是夫妻離異,他們卻仍然賦予給孩子了《天使之愛》,這難道是上帝的眷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