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改革甘冒奇險
無論哪一位執政者,都會為維護自己所占據的位置而服務。按理說,子駟改革敗亡會對後繼者產生影響,但子產卻在執政伊始便義無反顧地走上改革之路。
春秋後期,大國爭雄,小國圖存。不改革就沒有出路,隻能滅亡,即使是諸如鄭國一類的小國,也無法逆曆史潮流而行事。然而時間不等人,早一步改革就早一步富強,遲了就可能因落後而被別國所滅。正因為如此,子產才甘冒風險力主變革,他這樣做,是以有利於鄭國為標準,最終使鄭國由弱變強,由亂到治。
公元前543年,子產擔任鄭國執政,上台伊始,他即雷厲風行地劃定封疆界線。
早在20年前,子駟也進行過這種改革的努力,但那次引起了暴亂。春秋中後期原來的井田製已經逐漸被破壞了,一些貴族肆意占有原來的公田,並將其變為私田,而且他們還掠奪了農民的私田,從而使代耕公田變成了徭役剝削。這導致各諸侯王國政府收入的減少,另一方麵也引起廣大人民和一部分沒落貧窮貴族的不滿。子駟封疆界線是將貴族“多餘”的土地分給普通民眾,這必然侵犯了既得者的利益,那些喪田的貴族發動了暴亂,子駟被殺,其改革也自然失敗了。而子產的父親也是在那次暴亂中犧牲的,因此他不會不考慮到改革的後果。
然而,這並沒有能夠動搖子產改革的決心,事實上,他的改革得到了大臣子皮的有力支持,鄭國的強族駟氏、良氏也都支持改革。正是在這些強有力的後盾支持下,子產進行了田製的整理和改革。改革伊始,阻力很大。子產改革一年後,世人都唱道:“把我的衣帽藏起來,把我的田地圍起來,哪個想要殺死子產,我願意同他一起去。”群情洶洶,幾乎又要釀成與20年前同樣的暴亂。可是僅過了3年,鄭國的生產得到了發展,而且土地不均的現象基本消除,人民的生活也日漸安定,富足。這時,人們又普遍地對子產的改革表示擁護,鄭國人民又唱道:“我有了子弟,子產負責為我們教育;我有了田地,子產為我們種植;萬一子產離我們而去,有誰能代替他呢?”子產的改革終於收到了良好的效果,體現出他的巨大的改革魄力!
在進行封疆改革後5年,子產又進行了“作丘賦”的改革,亦即按“丘”(十六井)征發軍賦(包括車馬、甲盾、徒兵等等),丘內新墾土田越多,分攤的軍賦也就越輕,這一方麵刺激了荒地的開墾,大大增強了生產力,另一方麵也有效地增加了政府收入,有利於鞏固政權。子產的這一改革,適應了春秋後期戰爭頻繁、各國普遍加賦的趨勢,無疑符合當時曆史發展的潮流,有利於社會生產的發展。
當然,子產的這次改革也同樣遭到一些人的反對,如鄭國都城的人誹謗他說:“他父親橫屍於路上,他自己就變成了蠍子的尾巴來毒害百姓,讓這種人來治理國家,國家可怎麽辦呢?”子產聽了之後,毫不動搖地說:“這有什麽可害怕的呢?我所做的事隻要對國家有利,就不會計較我個人的生死得失,全力以赴地辦好。更何況我常聽人說,一個推行善政的政治家,決不會輕易改變行政措施,因為隻有這樣才能取得成功。人民不可以讓他們太隨便,政治製度不可以輕易改變。”他最後堅定地說,“我決不改變自己的行政措施。”如此堅定的意誌,在春秋時期的政治家中是極其少見的,這也正是他改革成功的一個重要原因。
“鑄刑書”的創舉
子產“鑄刑書”,在中國具有劃時代的重大意義,它是我國曆史上有記載的第一部成文法,並公布於眾。從當時來看,非同凡響。
公元前536年,子產在鄭國鑄刑書,把法律條文鑄造在鼎上,公布於民眾。這樣,民眾知道了用刑的準則,有利於約束自己,也利於限製貴族的不法行為。
此舉在國內的反響並不強烈,倒是引起了其他諸侯國的關注。晉國叔向寫信給子產表示反對,他在信中寫道:“古代賢德的君王不製訂刑罰是因為擔心人民產生爭議之心,處處以仁慈之心來救助人民,此外他們也鼓勵忠誠之士,嚴懲放蕩之徒。”接著他又寫道:“夏商周都是由於政治紛亂才製訂刑罰的,而刑罰完成之時,也正是衰亂之世。”他指責子產手握大權,首先是封疆界線,人民謾罵;接著又作丘賦而招致誹謗,現在又鑄刑於鼎,“用這種政策治理人民,是治不好國家的”。最後,他警告子產說:“人民已經知道爭端,他們就會舍棄禮義,而專於刑書。一點點小事都會斤斤計較地去爭,如此下去,人民訴訟的案件反而會增多。為了爭取勝訴而競相賄賂,到閣下執政結束時,鄭國也就瀕臨敗亡了。據我所知,一個國家將要滅亡時,法令必然繁多,這也許正是對今天的鄭國而言的吧!”
他的言論與後來孔子所持的反對意見如出一轍。孔子說:“民心全在刑鼎上,怎麽還會有上下尊卑之分呢?朝野上下沒有貴賤之分,又怎麽治理國家呢?”要知道在此之前,隻是貴族階級的習慣法,也即所謂“禮”,而鑄刑書以後,則是成文法。“刑不上大夫,禮不下庶人”是天經地義的事,即禮隻施用於貴族階級,刑(即體罰)則施用於平民、奴隸。盡管這些革新措施遭到了舊貴族保守勢力的反對,但子產始終堅定不渝地進行改革。
子產“鑄刑書”及刑法公布於眾的思想對當世和後世都產生了很大的影響。繼他之後,頑固反對成文法的叔向所在的晉國也於公元前513年,由大夫趙鞅“鑄刑鼎”,將範宣子所作刑書公諸於眾。到戰國時期,各國在變法改革中都普遍製定了維護封建秩序的法律,並公布於眾。此後,刑法公布,逐漸成為我國古代社會各王朝沿襲的法製傳統。
在大國的夾縫中謀生存
子產始終從國家利益為重,執行“善事大國”的外交策略,在與大國的交往中,他始終不失國格與尊嚴,由於子產對周邊各國的形勢了如指掌,子產麵對外交爭端能夠作出正確判斷,以為鄭國爭取最大的權益。可以說,子產是不幸生活在小國裏的一位大政治家。
公元前551年,晉平公以盟主的身份命令鄭簡公到晉國朝見,簡公派子產前往。晉平公厲聲責問子產:“鄭國為什麽要附從於楚國?”子產臨危不懼,麵對晉國君臣發表了一通聲情並茂的演說,稱自晉悼公以來,鄭國與晉國關係友好,雖然有時不能不附從於楚,那也是因為晉國沒有盡到保護鄭國的責任。他接著嚴肅地指出:“假如貴國能安定敝國,敝國自然會早晚聽從,根本就無須貴國來通知敝國朝貢;假如貴國不體諒敝國的困難,隻是表麵上說一些好聽的話,那敝國自然不會接受貴國的命令,而且會斷絕邦交而成為仇敵。”子產義正辭嚴的演說使晉平公自知理屈,再也不責備鄭國了。於是,晉、鄭兩國重歸於好。
兩年後,範宣子掌握了晉國政權,就把附從晉國的各諸侯國朝貢數字增加,因而惹起鄭國的不滿。子產連夜奮筆疾書,寫信給範宣子,勸他減輕盟國對盟主納幣的負擔。這是一篇著名的外交文件。信中說:
“據我所知,君子治理國家,所擔心的並非缺乏財貨,而是憂慮沒有好的聲譽。假如把諸侯的財貨都集中到晉的國庫,那麽諸侯就會對晉國產生二心;假如閣下也如此自私自利,那麽晉國人就會對閣下產生二心……名譽是道德的基礎,而道德是國家的基礎,國家有了道德基礎就不會敗亡,閣下為什麽不努力樹立名譽呢?有好的品德內心就會快樂,內心快樂就會長久安定。……假如心存仁道來培養自己的品德,那麽美名自然會傳布天下。遠地方的人會因此仰慕而來,近地方的人也會獲得安寧。但願能聽到人民在讚美閣下,閣下實在是造福人民的恩人,而不願聽到人民說閣下奪取了他們的財物而據為私有。”
範宣子得信後,深為子產的言辭所折服,既高興又擔心,不得不減輕諸侯貢物的負擔。這封信中,子產的外交辭令雖很委婉,卻綿裏藏針,以小見大,以理服人,把納貢的利害關係講得很透徹,從而完好地實現了鄭國的外交目標,也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鄭國的地位和子產的聲望。
由於吳國的強盛,吳國與楚國在江淮一帶不斷發生戰爭。楚國疲於奔命,加之晉國從中進行挑撥離間,自楚平王以後,已經無力經營北方了,因而鄭國在外交上漸漸傾向於晉,並為了晉國攻伐陳、蔡、許等從楚的小國。公元前548年,鄭國幾乎將陳國完全消滅,此次行動原是為了討得盟主晉國的歡心,所以子產待戰爭結束,便立刻去向晉國報捷。大概是晉怕鄭強大的緣故,子產初到,晉侯就詰問子產為什麽要侵略小國。子產則毫不含糊地反問:“現在大國多到擁有方圓五六千裏土地,假如大國根本不侵略小國,它的國土怎麽會有如此之大呢?”
公元前547年,楚康王為了替許國報仇,起兵討伐鄭國。大禍將臨,鄭國群臣都主張抵抗。子產卻對鄭侯說:“如今晉楚兩國就要達成和議了,各諸侯國以後也得和平相處,楚王隻是出於一時衝動才興兵的,因此我們不如使他得逞而歸,如此反倒容易促成晉楚兩國的和平。”子展聞言有理,於是采納了子產的意見。後來,楚國軍隊在鄭國耀武揚威了一番,便班師而歸了。鄭國沒有抵抗,也沒有導致戰爭。
公元前529年,晉國在平丘會盟,以確立霸主地位,當時有不少諸侯國甚至周天子也派人參加。子產和子大叔陪鄭定公參加了此次會盟。會上發生了貢獻數目的爭論,子產認為貢賦的分配應按照各諸侯爵位高低而有不同,鄭國隻是相當於男爵的諸侯,不應與公侯相等。他還略帶詰難地說:“晉國索取貢獻的命令沒有哪個月會不來的,對於貢賦毫無限度,小國一旦無力繳納,就會得罪晉國。各諸侯所以要參加會盟,正是為了保全自己,求得和平。如果貢賦毫無限度,那小國的滅亡也就指日可待。”最後他異常尖銳地指出:“小國是否會滅亡呢?這就要看此次會盟的結果了。”子產從中午一直爭論到晚上,他的理直氣壯,不能不使晉國考慮並最後接受了他的要求。
結盟之後,子大叔責怪子產說:“若是你的話引起晉國的反感,一旦出兵攻打我國,那我們抵抗得了嗎?”子產回答說:“晉國政治紛亂,權力操縱在豪門手中,整天忙於內部的勾心鬥角,哪還有閑暇來討伐我們呢?更何況一個國家如果沒有競爭意識,也會在無形中衰落下去,更不用談什麽國家勢力了。”可見子產對於當時晉國六卿專政的情形是很清楚的,而且也強烈地體現了他始終以國家利益為重的愛國忠君思想。
晉國的韓宣子有一隻玉環,另一隻在鄭國的商人那裏。公元前526年,宣子出使鄭國,他趁機要求子產給他配成一對。這本是韓宣子的私事,但鄭國子大叔、子羽等都怕得罪了晉國,商量著要商人把玉環給他,但子產堅決不答應,並說:“如果大國的人隨便向小國發號施令,小國都是有求必應地滿足他們的要求,而一旦他們貪得無厭,那到時候用什麽來源源不斷地供給他們呢?”他尖銳地指出,“韓宣子是奉命出使我國的,可他卻私下裏要求得玉環,那他的貪心可就太大了,這難道不是罪過嗎?”後來韓宣子私下裏向商人購買玉環,業已成交,子產仍然堅決阻止。他說,政府與商人世代訂有盟約;商人不可以背棄政府,政府不強買商人的物品;政府對商人不奢望、不強奪,商人有什麽暢銷的寶物,政府也絕不加以幹涉。他還嚴正地對韓宣子說:“您為了一隻玉環而向敝國提出要求,並且要敝國向商人強行購買,這等於是讓敝國違背誓約,這種事我們怎麽能做呢?您為了一隻玉環而喪失一個諸侯,我想您是不會這麽做的。”子產動之以情,曉之以理,終於說服了韓宣子,使他將玉環退了回去。後來宣子又在私下會見子產,並以寶玉和駿馬相贈,說:“您規勸我放棄那隻玉環,也就等於是賜給了我金玉良言而免我一死,現在我又怎能不用玉和馬來答謝您呢?”這樣,子產不僅維護了鄭國的尊嚴,而且還提高了鄭國的威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