遊戲的覺醒理論也可稱為內驅力理論,它試圖揭示遊戲的生理機製。
這一理論是以伯萊因、艾利斯、亨特等為代表提出的。他們從生理方麵分析,認為遊戲是由一種內驅力(內在動機)引起的行為,內驅力是由機體的需要狀態引起的,它的功能在於引起或激發行為或給予行為以動力。這種內驅力是神經機製的作用,與中樞神經係統的功能有聯係。兒童遊戲的動機是由於機體需要尋求刺激,以維持和調節中樞神經係統的覺醒水平,使它處於最佳狀態。
傳統的內驅力理論一般隻講生物內驅力,而這些內驅力是與食物、水、空氣、體溫調節等生理需要相聯係的,經過自然選擇而進化,或為機體生存所必需的機能。例如,由於食物的缺乏會引起動物的不安,它們就會進行覓食和進食活動,當它們的身體得到補充,內驅力也就降低。如果動物的機體不能產生這種反應,動物就會很快死亡,也就不可能繁衍後代,因此它們的種類就可能滅絕。這種內驅力理論根源於達爾文進化論的影響。可是按照這種理論,人和動物的一切行為都直接或間接地指向於對食物的滿足等生理需要,指向於降低與這些需要有關的內驅力。赫爾把內驅力分為兩種:一是原始內驅力;二是繼起內驅力。前者是與生俱來的需要,如與食物、睡眠等有關的,後者是以習得等為中介的原始內驅力。如“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繩”。被蛇咬是一種痛苦體驗,這種體驗引起了一種原始內驅力(避免痛苦)。之後,隻要見到井繩,也會畏懼,井繩成為引起懼怕這種習得內驅力的刺激。所以,繼起內驅力也是以原始內驅力為基礎發展起來的。
然而,人們觀察到,生物內驅力並不能用來解釋人和動物的一切行為,尤其是人的許多活動。如調查研究、遊戲、藝術等,顯然與饑渴無關,但是它們對於機體的健康、體內平衡狀態的維持,具有同樣重要的生物適應的意義。動物研究表明,老鼠為了探索具有新穎性的迷宮,寧肯離開安全而熟悉的巢穴,即使受到電刺激,也要實現這種探索。
因此,機體不僅需要食物、睡眠,還需要探索、理解、尋求刺激等。在外界刺激的作用下,這些需要可引起活動內驅力、探究內驅力。兒童的好奇和遊戲,正是這些內驅力作用的產物。
“覺醒”是遊戲的覺醒理論的核心概念。覺醒是中樞神經係統的機能狀態,或機體的一種內驅力狀態。覺醒與兩個因素有關,一個因素是外部刺激或環境刺激。另一個因素是機體的內部平衡機製。環境刺激是覺醒的重要源泉,機體具有維持體內平衡過程的自動調節機製。新異刺激除了對學習提供不可缺少的線索作用之外,還可能激活機體,改變機體的驅力狀態。中樞神經係統能夠通過一定的行為方式來自動調節覺醒水平,使之維持最佳覺醒水平。
在新異刺激——覺醒水平增高的情況下,發生的行為是探究。探究就是直接感知物體,是對物體的知覺屬性(形狀、材料、顏色等)的反應,是由刺激所控製的行為,回答“這個東西有什麽用”的問題。伯萊因把它叫做“特殊性探究”,這種探究的作用在於獲得關於外界物體的信息,消除不確定性,降低覺醒水平。
在缺乏刺激——覺醒水平低下的情況下,發生的行為是遊戲。遊戲的作用在於尋求刺激,避免厭煩等不良的狀態,提高覺醒水平。因此,遊戲是機體主動影響環境的傾向,是由機體而不是由刺激所控製的行為,它回答“我能用它來幹什麽”的問題,伯萊因稱之為“多樣化的探究”。
遊戲相當於發散的探究活動。遊戲的動機出自減輕厭倦的需要,使自己興奮起來,提高覺醒水平。這種動機不是為了從外界獲得獎勵,而在於從自身得到內部的滿足。遊戲行為是操作性的,是主動作用於環境的,可使兒童的神經係統活動調整到最佳水平。
遊戲和探究,它們的驅力都是維持機體最佳覺醒水平的努力,是機體調節覺醒水平的兩類係統。
亨特的觀點較與眾不同,她不把遊戲看作是與探究不同的行為,認為遊戲包容探究。她把遊戲看作是由認知性行為和嬉戲性行為構成的活動。認知性行為相當於伯萊因的“特殊性探究”,嬉戲性行為相當於“多樣性探究”。認知性行為是與掌握信息與技能有關,嬉戲性行為與對過去經驗的利用有關。在發生的順序上是先認知後嬉戲,先後輪流,構成了遊戲的動態過程。亨特對遊戲發生在什麽樣的覺醒狀態下的看法也與他人不同,她認為環境刺激是連續作用於機體的,有時過多,有時過少,形成循環。在這個循環中,隻有一個短時間是經過中等水平的,此時的水平產生遊戲。因為中等水平的覺醒是最佳覺醒狀態,遊戲應該在最佳覺醒水平上發生。亨特的觀點更適用於解釋兒童的遊戲。兒童在遊戲中既對環境進行探究(認知),又利用自己過去的經驗來同化環境、理解環境,發揮著自己的創造性。遊戲可以進一步看作認知和創造交替進行的動態過程。
亨特認為兒童是在探究的過程中進行學習,而不是在遊戲中學習。認為遊戲和學習二者是對立的,在她看來,兒童一旦開始遊戲,很少再發現物體的新特征,認為遊戲會妨礙學習,也就是說遊戲妨礙對於信息的進一步獲得。許多人不讚同亨特的觀點,並對其提出批評,他們認為遊戲是學習,而且是比探究更為重要的學習。在探究過程中,兒童隻能了解物體的知覺屬性,而在遊戲過程中,兒童通過對於動作的概括,掌握物體的功能屬性,個別的簡單的動作圖式可以聯合成為較複雜的動作圖式,並可遷移到別的物體上去。還有人認為遊戲可以使人了解自己影響環境的能力,這種能力是人所必需的機能。還有人認為在遊戲中兒童通過創造一個新的情境,來探究物體的象征的可能性,這是一種新的水平的探究,不僅是前一階段的繼續,而且是更加精細的探究形式。由此看來,亨特對於學習的理解過於狹窄了。
遊戲的覺醒理論認為,兒童的遊戲不是本能活動,是受外界刺激的變化而產生的內部需要。探究和遊戲行為的內部動機主要是維持機體覺醒水平的最佳狀態,與刺激物特點有關。這種理論不僅將思維延伸到了遊戲的生理機製這樣一個微觀的領域,而且在理論中對於生理心理學術語進行運用,使遊戲過程的整個描述更為精確和嚴謹。
這一理論還指出了環境與人的交互作用,為我們如何重視幼兒園環境的合理組織作出了有價值有意義的提示。以往,幼兒園總是更多的強調豐富兒童機構的環境刺激,而不注重人與環境交互的作用,因此也不能在人與環境交互作用的影響中去研究環境刺激的適當性、合理性。研究證明,刺激的貧乏對兒童的發展不利,但也不是說刺激越多越好,否則也會適得其反,會使機體覺醒水平增高,超出最佳範圍,這樣既會抑製遊戲行為,又會使探究行為顯得刻板,防禦性成分加大,甚至出現知覺逃避現象,兒童還會緊張不安、停滯不前。因此,在組織兒童進行遊戲時,教師應從整體上考慮遊戲材料的數量、新異性等因素合理組織搭配的結構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