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翱(約772—844年?),字習之,河北趙郡(今河北趙縣)人。唐德宗貞元十四年登進士第,授校書郎。憲宗元和初,任國子博士、史館修撰;元和十五年,授考功員外郎並兼史職。後被貶為朗州、廬州刺史。在任期間,曾打擊“權豪”,撫恤“貧弱”,有“美政”。文宗即位,“入朝為諫議大夫,尋以本官知製誥”;大和三年,拜中書舍人,後又被貶。大和八年,征為刑部侍郎;九年,轉戶部侍即;同年七月,檢校戶部尚書,襄州刺史,充山南東道節度使(治所在今湖北襄陽),卒於鎮,故稱李襄陽。“翱始從昌黎韓愈為文章,辭致渾厚,見推當時,故有司亦諡曰文”(《新唐書》本傳),世稱李文公,有《李文公集》傳世。
翱與韓愈誌同道合,亦企圖以儒學古道醫治王室衰敗、藩鎮叛亂之痼疾。為文尚氣質,主張“文、理、義三者兼並”。既反對“務於華而忘其實,溺於文而棄其理”的形式主義傾向,而也強調注重文彩。他提倡獨創,反對因襲,要求文章“創意造言,皆不相師”。文學主張也大體與韓愈同。他是韓愈的高足弟子,當時著名的古文家之一。“李翱之文,其味黯然而長,其光油然而幽”(蘇洵《上歐陽內翰書》),深得韓文之一體而又自成風格。他的文章,優遊凝重,平直中隱有波瀾,常以意態取勝。不少人將他與宋朝的歐陽修之文章風格相比。
楊烈婦傳
建中四年,李希烈陷汴州;既又將盜陳州,分其兵數千人,抵項城縣。蓋將掠其玉帛,俘累其男女,以會於陳州。
縣令李侃,不知所為。其妻楊氏曰:“君,縣令。寇至當守,力不足,死焉,職也。君如逃,則誰守?”侃曰:“兵與財皆無,將若何?”楊氏曰:“如不守,縣為賊所得矣,倉廩皆其積也,府庫皆其財也,百姓皆其戰士也,國家何有?奪賊之財而食其食,重賞以令死士,其必濟!”
於是,召胥吏、百姓於庭,楊氏言曰:“縣令,城主也;雖然,歲滿則罷去,非若吏人、百姓然。吏人、百姓,邑人也,墳墓存焉,宜相與致死以守其邑,忍失其身而為賊之人耶?”眾皆泣,許之。乃徇曰:“以瓦石中賊者,與之千錢;以刀矢兵刃之物中賊者,與之萬錢。”得數百人,侃率之以乘城。
楊氏親為之爨爨:燒火煮飯。以食之;無長少,必周而均。使侃與賊言曰:“項城父老,義不為賊矣,皆悉力守死。得吾城不足以威,不如亟去,徒失利無益也。”賊皆笑。有蜚蜚:通“飛”。箭集於侃之手,侃傷而歸。楊氏責之曰:“君不在,則人誰肯固矣!與其死於城上,不猶愈於家乎?”侃遂忍之,複登陴。
項城,小邑也,無長戟、勁弩、高城、深溝之固,賊氣吞焉,率其徒將超城而下。有以弱弓射賊者,中其帥,墜馬死。其帥,希烈之婿也。賊失勢,遂相與散走,項城之人無傷焉。刺史上侃之功,詔遷絳州太平縣令。楊氏至茲猶存。
婦人、女子之德,奉父母、舅姑盡恭順,和於姊姒,於卑幼有慈愛,而能不失其貞者,則賢矣。辨行列,明攻守勇烈之道,此公卿大臣之所難。厥自兵興,朝廷寵旌守禦之臣。憑堅城、深池之險,儲蓄山積,貨財自若,冠胄服甲、負弓矢而馳者,不知幾人!其勇不能戰,其智不能守,其忠不能死,棄其城而走者,有矣!彼何人哉!若楊氏者,婦人也!孔子曰:“仁者必有勇。”楊氏當之矣!
讚曰凡人之情,皆謂後來者不及於古之人。賢者古亦稀,獨後代耶!及其有之,與古人不殊也。若高湣女、楊烈婦者,雖古烈女,其何加焉!予懼其行事湮滅而不傳,故皆敘之,將告於史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