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人跟著你做事,都希望能做出一點名堂。曾國藩的手下之所以能聚攏一批肯下死力的能人誌士,在於曾氏對於有用有功之人肯下大力氣予以提攜,使人能從任事過程中看到個人前途的希望。
(1)不拘舊例保舉人才
曾國藩一生薦舉人才甚多,其中很大一部分屬於他的幕僚。曾國藩幕僚有四百餘人,其中絕大多數人受過他的保舉。可以說,凡為其幕僚者幾乎人人都有頂戴,即使不是實缺官員,也有候補、候選、記名之類名堂,無此資格者反倒為數極少,成為鳳毛麟角。而獲得實任者,更是直接間接地借助於曾國藩的薦舉之力,幕僚中二十六名督撫、堂官,五十名三品以上大員,以及難以數計的道、府、州、縣官員,多受過曾國藩的保舉,有的甚至一保再保,不隻一次。他們所以得任現有最高官職,有的係他人奏保,有的是曾國藩死後循資升遷,有的則完全出自曾國藩的推薦。曾國藩保舉幕僚的目的,一是客觀實際的需要,一是作為獎勵部下,激勵奮進的手段。攻陷被太平軍長期占領的地區,如安徽省,人人視為畏途,避之猶恐不及。這樣,曾國藩就不得不保奏一批人充任地方官員。同時,曾國藩每到一處,就彈劾不法官吏,又以整頓吏治為念,因此也有許多空缺留給了幕僚,在直隸,從江南奏調大批幕僚北上,待機補缺,一次即達十一員之多,錢應溥、薛福成、吳汝綸、陳鼐、遊智開、趙烈文、方宗誠等都是這次調去的。其後除隨曾國藩返回江南的錢、薛、吳等人外,留於直隸者均先後補授實缺,既對直隸吏治有所補益,亦使這些追隨多年的幕僚找到出路。戰爭期間非重獎厚利不足得人死力,而獎勵手段又不外升官、發財二事。其時籌餉相當困難,前線弁勇除口糧稍優外不可能再另外給予重金獎勵,而幕僚等後方人員則連薪資亦並不豐厚。辦厘人員薪水來自厘金提成,糧台人員薪水來自湘平與庫平銀兩的差色折算餘數,弄得好也還收入不錯。而文案人員則薪水出自軍費,標準甚低,數有定額,僅能維持全家生活。他們所以對曾國藩幕府趨之若鶩,主要是為了學點真才實學,混個一官半職。曾國藩利用幕府訓練與培養出大批人才,並委以重任,保舉高官,以致“薦賢滿天下”。這樣,保舉也就成為了曾國藩吸引人才、鼓勵士氣的主要手段。曾國藩從軍之初,對這一點體會並不深刻,不大量保舉,舍不得花錢,因而人們都不願依附。
如鹹豐四年(1854年)曾國藩帶兵攻下武漢,“僅保三百人”,受獎人數僅占百分之三。鹹豐五六兩年保奏三案,合計僅數百人。而胡林翼攻占武漢一次即保奏“三千多人”,受獎人數竟達到百分之二三十。消息傳開,不少人認為欲求官職投曾不如投胡,往往曾國藩挽留不住的人員主動投奔胡林翼門下。開始,曾國藩還以為自己德不足以服眾,後來漸漸發覺主要是保舉太少,使人感到升發無望所致。回顧往事,亦甚感對不住李元度、甘晉等同自己患難與共的僚屬,他們長期沉於下位,實於自己保舉不力有關。對此,好友劉蓉多次向曾國藩進言,並舉楚漢之爭為例,曾國藩有所觸動。後來,趙烈文又上書懇切進言,曾國藩隨即改弦更張。從鹹豐十一年(1861年)起開始效法胡林翼,大保幕僚,不再拘於舊例。曾國藩的保舉,主要是匯保、特保、密保三種,它反映不同的情況、級別、待遇。湘軍每攻占一城、奪回一地或打一勝仗,曾國藩就辦一次匯保之案,於獎勵作戰有功人員的同時,也以勞績奏保一部分辦理糧台、文案、善後諸務的幕僚。特保多以薦舉人才的方式保奏,如鹹豐十一年(1861年)曾國藩以常州士紳辦團堅守危城為由,一次就特保周騰虎、劉瀚清、趙烈文等六員。密保之案則專為立有大功或特別優異的人才個別辦理,或專具密折,或夾帶密片,如保奏左宗棠、沈葆楨、李鴻章之密折等。按照慣例,各省督撫每年年終要對司、道、府、縣官員進行秘密考核,出具切實考語,“以備朝廷酌量黜陟”,故清政府對此極為重視,措辭偶爾含混不清,那麽就要重新草擬,官員的升遷降黜皆以此為據,戰爭期間清政府基本上仍沿用此法,雖候補官員奏保甚濫,而實缺官員的補授則非地方督撫出具的切實考語不可。因這些考語是秘密的,任何人不得外泄,所以,這種考核辦法及其考語,稱為密考。而依照此法保奏官員即稱為密保。也正因為這一點,正保一般隻能得到候補、候選、即用、即選之類,而隻有密保才能得到實缺官員,所以,曾國藩欲保奏實缺官員,就隻有密保。鹹豐十一年(1861年)奏保左宗棠、沈葆楨、李鴻章等人的八字考語極有力量,說李“才大心細,勁氣內斂”,左宗棠“取勢甚遠,審機甚微”。在左宗棠評語中,又加“才可獨當一麵”,沈葆楨“器識才略,實堪大用,臣目中罕見其匹”。清廷很快準奏,左宗棠授浙江巡撫,沈葆楨授江西巡撫,李鴻章授江蘇巡撫,由此可見密保作用之大。曾國藩辦團練之初,自身難保,欲謀一個實缺幾近七年之久,更不論對屬下人員的保舉了。
鹹豐四至七年曾國藩第一次帶兵出省作戰期間,很少奏保幕僚。鹹豐八年(1858年)再出領軍後,奏保幕僚較前為多,但又常遭議駁,難獲批準。鹹豐九年(1859年),奏保按察使銜候補道員李鴻章升任兩淮鹽運使,即未獲批準。隨著漸握實權,門庭廣大,尤其是出任兩江總督、欽差大臣後,曾國藩既有地盤又得清廷倚重,奏保候補官職自不待言,即請旨簡放實缺,亦無不獲準。這一時期,曾國藩奏保人數之多,官職之高,都是空前的。此時,清政府對曾國藩等人的奏請幾乎有求必應,以致鹹豐十一年(1861年)至同治四年(1865年)的五年之中,曾為曾國藩幕僚的五位道員皆被破格重用,分別超擢為江西、江蘇、廣東、湖南等省巡撫。李鴻章、沈葆楨、左宗棠三人,論資格都不夠,沈、李是由道員直升巡撫,是軍興以來超升中極為少有的例子。左宗棠論出身隻是個舉人。三人任封疆大吏前,多屬幕僚之類。惲世臨半年兩遷而至,郭嵩燾、李瀚章則兩年之中連升三級,由道員位至巡撫。同治三年(1864年)六月湘軍攻占天京之後,清政府開始對地方督撫的權力略加限製。吏部頒布新章規定,凡各省保薦人員,尋常勞績概不準超級保升及留省補用,對糧台保案挑剔尤甚,使曾國藩不得不變換手法,免遭部議。其後曾國藩奏保幕僚,多以整頓吏治、薦舉人才為詞。尤其北上與撚軍作戰和移督直隸前後,都曾奏保大批幕僚升任實缺。曾國藩奏保幕僚,按奏保方式可分為直接奏保、委托奏保和交互奏保三種。直接奏保即由其本人具折出奏。這種辦法最為便捷,在受保幕僚中所占比例最大,但有時卻不大方便。例如劉蓉和郭嵩燾二人,追隨最久,功勞亦大,才能足任各方麵,曾國藩早想讓他們升任高位,而礙於兒女姻親,便應回避,不能由自己出奏,隻好托人代辦。第一次曾國藩打算將劉蓉送到湖北由胡林翼保奏,因故沒有辦成。其後駱秉章入川奏請攜左宗棠同行,曾國藩留左而薦劉終於達到目的,使劉蓉兩年之中連升四級,由候補知府躍居陝西巡撫之位。郭嵩燾則先由李鴻章保為兩淮鹽運使,再托兩廣總督毛鴻賓奏保廣東巡撫。
(2)不濫保人才
幕僚追隨幕主,出謀劃策,出生入死,曾國藩自然酬以實惠,這也是趙烈文所說的“集眾人之私成一人之公”的意思。曾國藩奏保幕僚是有條件的,那就是要確實為他幹事,不怕艱難,不講條件,否則,他是不肯保舉的。劉瀚清的例子最能說明問題。劉是江蘇武進人,原是湖北巡撫胡林翼的幕僚,負責草擬奏稿,很受胡的器重。鹹豐七年(1857年)四月,太平軍席卷蘇、常,胡林翼病情日危,劉瀚清身當幕主及形勢危殆之時,辭歸鄉裏,引起胡、曾的不滿。胡林翼於同年六月奏保十六人,劉瀚清不在其列。同治元年(1862年),劉瀚清進入曾國藩幕府,以後又隨曾北上鎮壓撚軍。但移督直隸時,劉又遲疑不肯隨行。在曾國藩的眼裏,劉是不能勝任艱巨的人,因此雖敬其有才,但也不保舉。劉後任上海預備學校校長,負責培養赴美留學生。此外,還有三種人曾國藩不願保奏,一是才高德薄名聲不佳之人,一是才德平平遷升太快之人,一是個人不願出仕之人。第一種人如周騰虎、金安清等,往往一入保案,即遭彈劾,心欲愛之,實卻害之。周騰虎剛受到奏保,即遭連章彈劾,遂致抑鬱而死,使曾國藩大為傷感。曾國藩以後接受教訓,對屢遭彈劾、名聲極壞的金安清在幕中為他出力效命之時,力排眾議,堅持隻用其策,不用其人,第二種人如惲世臨、郭嵩燾等,皆經曾國藩直接間接地奏保,於兩年之內連升三級,由道員超擢巡撫,複因名聲不佳,升遷太快而被劾降調。曾國藩亦從此接受教訓,待同治四年(1865年)九月清政府欲令丁日昌署理江蘇巡撫而征詢曾國藩的意見時,曾國藩即直抒己見,認為丁日昌難以擔當此任,並提出自己的理由,結果,清政府接受了曾國藩的意見,隨即撤消此議。至於第三種人,本人不願出仕或不願受人恩德,受保之後本人不以為恩,反成仇隙,說來頗令曾國藩傷心。
有些人能夠舉賢薦能,但都覺人言可畏,不敢用親;有些人出於私利,舉賢不敢用仇。曾國藩之所以與眾不同,還在於他能舉賢不避親仇,這需要的是與眾不同的胸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