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曉旭突然放棄千萬資產,皈依佛門,但是不久後,就因病去世。
在她皈依的時候,就有人說她是因為得了癌症,所以才皈依佛門,以求不死。等她還是死了之後,就有人質疑,“她這樣虔誠為什麽還是死了”。我還在網絡上看到一個僧人出來解釋。好像應該解釋一下似的,好像佛沒有給陳曉旭保住命,信佛就不必要似的。這樣一種態度不是信仰,倒像和佛談條件做買賣。
很多研究中國文化的人,都注意到中國人沒有“很認真”的宗教信仰。“平時不燒香,臨時抱佛腳”,中國人往往隻在有事情需要的時候,才想到去求神或者拜佛。而對求哪個神或者拜哪個佛或者菩薩,中國人也不是根據自己的信仰來決定,而是根據實用的效果來決定。哪個靈驗,拜了有用,就拜哪個。拜佛有效果,就拜佛;拜黃鼠狼有效果,就拜黃鼠狼。而且為了保證不白白祭拜而沒有得到效果,還采用了賒賬的方法。先把自己要求的事情說給佛或者神,如果後來所求的事情實現了,就掏出錢來“重修廟宇、再塑金身”;如果沒有實現,那就對不起各位神佛了,我可不能白白掏錢。
真要找原因,這個特點和儒家有關。儒家從來不愛談鬼神,從孔子開始就“不語怪力亂神”,不愛扯那些天上地下的閑事,關心的是我們的日常生活。儒家影響下,中國人的性格比較“注重實際”和“現實”,而不大關注離現實更遠的事情。
注重實際和現實的性格有其長處,但是也有其不足,一個重大的不足,就是使中國人更難超越現實的利害。記得有一次,有幸和當代史學大家吳思先生見麵,談到他的開創性作品《潛規則》,我對他的思想十分佩服,但是也隱隱覺得其中有個我不能同意的地方。回來後再思考,發現問題在哪裏了。我理解吳思先生的意思是,多數人都是從利害計算出發的。也就是,潛規則的存在,決定了那些腐敗行為成本低而收益多,而試圖打破帶來腐敗行為的潛規則,成本極高而收益很低,這也就決定了理性的、關注自身、利害的人多數時候寧願遵從潛規則。隻有在下層百姓實在是不堪忍受時,當生命可能不保時,“命價”極低時,反抗才是“合算的買賣”。吳思先生也提出了,少許特別的人,比如海瑞可能不會按照“實際合算與否”而是按照“正義與否”來決定自己的行為。但是吳先生似乎覺得,少量這樣的人的行為,不足以改變這個社會的發展規律。中國的潛規則以及腐敗能夠存在,背後有一個原因是,中國人計算個人和小團體的私利太多,而計算利害太多,恰恰從長遠看帶來了很壞的後果。所有人的短時的自利行為,導致了長期對所有人都有害的結果。
我認為,打破這樣一個僵局的出路,就是信仰。如果足夠多的人有共同信仰,那就會有足夠多的人不按照“利害計算”去行動,而是按照“善惡信仰”去行動。這樣,就可能在潛規則的死循環中打開一個缺口,而帶來新的出路。
有信仰的時候,中國人也一樣可以不計個人得失。比如漢代農民起義,張角借助的是道教之太平道。這種道教教義駁雜不純,雖然也攙雜了道家思想,不如說其中巫和醫的成分更多一些,在思想深度上比較膚淺。但在張角這類強人的引領下,它卻有震動全國的勢力。同樣,元末有白蓮教、彌勒教,這些民間宗教來源於佛教。如白蓮教淵源於佛教淨土宗的彌陀淨土法門。但是在通俗化的過程中,其做法已經偏離了正統佛教,所以被僧侶稱為“事魔邪黨”。但是,也正是因為其教義通俗易懂,有能夠滿足大眾信仰的需要,所以流布極為廣泛,而信徒為了信仰,也願意付出和犧牲。因此,教主劉福通才能夠借此起事,發動農民起義。晚近的天平天國、義和團、紅燈照等團體,無不是借助信仰的力量加以組織。當然,先秦的墨家組織的核心,也是信仰,對兼愛以及兼愛背後的天意和鬼神的信仰。
這些通俗信仰,都能使信徒敢於起義造反,也說明了大家是有一份信仰的,而不是完全出於利害計算。當然,我們會發現這些通俗信仰也許不夠好,而且很可能有些是邪教,創立者和組織者實際在欺騙,他們用這個方式掠奪信徒在金錢或其他方麵的資源。比如,韓山童或者誰,希望大家能跟著他起事,但是,精於計算的中國人會想,為什麽我要跟著你幹?如果你有金錢資源、地位資源或者其他什麽現實資源,我跟著你一起幹,還也許是個合適的交易;但是你什麽都沒有,我何必要追隨你呢?通俗信仰甚至邪教這個時候就能起到作用了,如果韓山童不是一個人,而是“彌勒下世”,情況就完全不同了。這個道理,也許正可以說明,為什麽從陳勝吳廣開始,幾乎每個農民起義的首領都會弄些神怪事件或者通俗信仰。簡單一句話,因為他們手裏空空,又需要大家為他們而奉獻力量,在現實計算上是不可能的,所以隻好利用超現實。
剛才我說,儒家比較現實,儒家影響下的中國人也比較現實,不大有信仰,所以比較重視利害,帶來了一些不好的後果。這是一方麵,另一方麵,如果我們認真說起來,儒家也有信仰。孔子對“天”和“天命”有很堅定的信仰。當他遇到現實的危險時,則說:“天生德於予,桓魁其如於何?”儒家敬祖先,敬祖先並非為了實際功用,而是一種倫理:祖先是我們的根,沒有他們就沒有我們。這裏,祖先的魂靈就相當於其他宗教中所敬的鬼神。我們的祖先保佑我們,也約束我們,某種意義上說就是我們每家自己的“保護神”。我們會行善而不作惡,也是因為祖先在看著我們,因此說,祖先魂靈也起到了其他宗教中神所起的教化作用。而儒家仁義之道德規範,本身也是一種信仰,是對仁愛、忠義等精神品質的信仰。本來信仰就不是必須對神的,對精神品質的信仰也一樣是人們所能接受的精神食糧。關羽被老百姓供奉在家裏,就是因為他是“義”的化身。
如果把儒家精神當作信仰,中國人也一樣可以不計較成敗輸贏,而隻關切所做的事情是否“義所當為”。海瑞,以及古代許多清官,不計較個人得失成敗,甚至不在乎付出生命,也是信仰的作用。儒家比較現實,帶來了一些不足,但是也並非全然現實,所以也有可以發揚的信仰在內。
如果中國人能更認真地去信仰,就會激發出巨大的持久的力量。如果我們選擇的符合人類的基本倫理和價值觀,並且經過極度認真的通俗化的工作,以保證盡可能少地出現任何偏差,那麽,信仰可以使中國人真正超越“一盤散沙”的狀態,超越個人和小團體的利害得失的計較,為我們的民族帶來巨大的力量和希望。
民族沒有信仰,仿佛人沒有靈魂,仿佛鳥沒有翅膀。據說,過去有人畫了一條龍,但是沒有畫眼睛,別人問為什麽沒有畫眼睛。此人說,點上眼睛,這龍就會飛走。中華巨龍要騰飛,也需要點上眼睛,這眼睛就是一個信仰,有了它,中華龍就會扶搖直上九萬裏,成就最輝煌的時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