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王朝是大約公元前17世紀的時候代夏而建的,到大約公元前11世紀被周所滅,一共統治了600年左右的時間。在中國曆史上,商族人是一個非常特殊的族群,他們對鬼神的崇拜可以說達到了無以複加的程度,超過其他任何族群,所以殷商文化顯現出了強烈的神本性特征,形成了自己獨特的文化風貌。需要說明的是,這種文化特征雖對後世有一定影響,但它並不是中國文化的本質特征,所以殷商文化屬於有別於後世文化特征的“另類”文化。
一、殷商神本文化形成的原因
所謂“神本”,即國家政治生活、社會生活等各個方麵都以鬼神為中心,“天命觀”決定一切。殷商這種神本文化特征的形成有著多方麵的原因。
首先,是由於生產力水平低下造成的,這是根本原因。由於生產力水平低下使得初民們對一切自然現象都無法做出科學的解釋,便很自然地認為是由某些超自然的力量在支配著這一切,於是對各種由人們想像出的神靈頂禮膜拜,形成宗教迷信文化。最初的宗教迷信產生於原始社會,被稱為自然崇拜或自然神崇拜,以後逐漸出現至上神崇拜,亦即天神崇拜,天神成為其他眾神的統領。父係氏族公社時,隨著父係血緣的確定,又出現了祖先崇拜或稱祖先神崇拜,如對黃帝、炎帝、堯、舜、禹等祖先的崇拜。殷商時期雖然已進入文明時代,但生產力水平仍很低下,原始宗教文化依然濃厚,自然崇拜、祖先崇拜風行,這是曆史發展的客觀規律所決定的。
其次,是由文化原因造成的。一方麵,商族人對鬼神的迷信不僅超過其他部族,而且具有悠久的傳統。前麵已述,商族人是一個非常迷信的部族,其迷信鬼神、相信天命的程度超過任何一個其他部族,夏族人不如他們,周族人也不如他們。他們迷信鬼神、相信天命已經達到了登峰造極的地步,懷有一種令人難以置信的“天真無邪”。除神以外,其他任何人、任何事都不會左右商族人的行為。而商族人的這種迷信來自悠久的曆史傳統。相傳商族人的始祖契是五帝之一的帝嚳之子,他曾因佐助大禹治水有功而被舜任為司徒,掌管教化,封於商,賜姓子氏。這個傳說既表明商族是與夏族一樣古老的部族,也表明商族人迷信鬼神具有悠久的傳統。因為原始時代的“教化”,除了用鬼神愚弄部民外,不會有其他什麽內容。而契之所以被任命為司徒,是因為商族人擅長鬼神迷信的各種祭祀和儀式活動。另一方麵,商族人頑固地相信自己的部族是受命於天的,他們篤信“天命玄鳥,降而生商”之說。傳說契是因其母簡狄吞吃玄鳥(燕子)蛋懷孕後生的他。這個傳說表明,商族很可能是一個以燕子為圖騰的部族。同時表明,在契之前商族尚處在母係氏族社會時期,所以隻知其母不知其父,從契開始商族進入父係氏族社會階段。契母簡狄吞吃玄鳥卵而孕的傳說,一直是商族人迷信“天命”的一個思想源泉。商族人不僅大肆宣揚“天命玄鳥,降而生商”,“殷受天命”等迷信思想,讓別的部族安心接受他們的統治,同時他們自己也堅信這是一個毋庸置疑的事實。
在重“天命”的同時,商族人對自己的祖先也十分崇敬。在殷人的觀念中,“天帝”(或稱“上帝”)的地位在諸神中是最高的,自然界所有的神靈都歸他驅遣,人間的一切也都由他主宰。曆代商王活著的時候是代表“上帝”在人間行使統治權力的最高君主,稱“下帝”或“王帝”,死後升天,“克配上帝”,成為“先王先公”,與天神一樣享受後人祭祀,繼續幹預人間的一切。這樣,中國文化在殷商時代完成了“祖先崇拜”與“上帝崇拜”的結合,從而正式形成了“天命神權”觀。
將祖先崇拜與上帝崇拜相結合,具有深刻的政治內涵。從此以後,違背王命,不僅獲罪於天,而且為列祖列宗所不容,這就使得神可以更加直接地為政治統治服務,它不僅成為殷商神權政治、神本文化高度發達的重要標誌,同時對以後曆朝曆代都有著很深的影響。
二、殷商神本文化的體現
殷商神本文化首先表現為人們對天命神權的執著迷信與恐懼,所以商王經常利用這一點,假托天命神意來壓服自己的臣民。
曆史記載,商湯欲討伐夏桀時,他的基地亳(今河南濮陽)的臣民對此並不感興趣,嘖有煩言,於是商湯在戰前誓師大會上宣布:“不是我膽敢發動戰亂,而是因為夏國犯下許多罪行,天帝命令我去討伐它。我畏懼上帝,不敢不去討伐。如果你們能夠輔助我,完成上天對夏國的懲罰,我一定重重地賞賜你們!假如你們不服從我的誓言,我一定將你們連同你們的妻子兒女一並處死,絕對不會有任何赦免。”受到這樣一番驚嚇,眾人不得不跟隨他出戰,在條鳴(今河南封丘東)與夏軍決戰。最終,夏桀戰敗南逃,死在南巢(今安徽壽縣東南)。商湯乘勝西進,占領夏朝的統治中心,滅亡夏朝,建立商王朝。
商朝第二十任國君盤庚為了商族的強大打算將都城遷徙到殷(今河南安陽西北小屯村)時,也曾假借天命進行脅迫。當時遷都的阻力很大。貴族們貪圖安逸,不願意遷徙,在他們的影響和鼓動下,庶民也不願意搬遷。為此,盤庚一連下了3道命令,反複告誡群臣,自己的先王曾與他們的祖先同心協力過,現在他們的祖先正與先王一道接受著祭祀。希望群臣不要隻顧自己安樂,輕視王命,煽動庶民,以免受到神的懲罰。他說:“我迎來天帝延續你們的生命,並不是要威脅你們,而是要幫助你們,養育你們,但如果有人不走正道,狂妄放肆,欺詐行惡,胡作非為,我就要滅絕他的家族,不會使其後代在新都繼續繁衍。”反對遷都的人全都害怕了,隻得老老實實地跟著盤庚遷徙到了新都。從此,一直到商朝滅亡,一共270多年,商王朝再沒有遷過國都,商王朝也因此強大起來。正因如此,盤庚成為與商族的始祖契、商王朝的建立者湯一樣的必須被後世商族人祭祀的先祖。
殷商神本文化的第二個體現是占卜盛行,神職人員的地位舉足輕重。
殷商的統治者將政治生活、社會生活中的一切都與鬼神緊密地聯係在一起,大到國家政治製度,小到個人生活中微不足道的小事都要占卜問神。像對外發動戰爭,與敵對部族媾和,追捕逃亡奴隸等,都必須舉行大規模占卜祭祀活動。甚至有些讓今人看起來微不足道的小事,也要舉行規模龐大的占卜祭祀活動。如有一次商王出現耳鳴,竟舉行了一個用158隻羊作祭品的占卜祭祀活動。殷商時,大規模的祭祀活動往往需用牲畜上千頭,甚至用活人來祭祀。
商王不僅迷信上天和祖先,而且認為自然界中的山川河嶽都有神靈,都能降福於人世,因此他們對上天鬼神的祭祀活動幾乎天天舉行,凡事都要通過占卜來禱告祈求。占,就是占卦;卜,就是問事。占卜活動由專門的神職人員(如巫、史、祝、卜等)負責。由於他們是能與鬼神進行溝通的人,所以在殷商王朝國家政治、軍事、經濟、社會生活等各個領域中具有舉足輕重的地位。他們不僅知識高於一般人,是意識形態領域的權威,而且還擁有相當大的權力,代表鬼神指導國家政治和左右商王的行動。比如,傳說商湯的嫡孫太甲即位後,破壞商湯之法,不理國政,結果被曾輔佐商湯建立商朝的伊尹(傳說名叫摯,尹是官名)放逐。3年後,太甲悔悟,又被迎回複位。還有一說,伊尹篡位自立,將太甲放逐。7年後,太甲在外積聚力量後返回,殺伊尹複位。而伊尹之所以能將最高行政首腦放逐,很有可能他就是一個巫(或稱祭司),他是借助了手裏的神權才做到的。
殷商神本文化的第三個體現是統治者肆無忌憚地施行極為殘暴的統治手段。
殷商的野蠻統治達到了令人發指的地步,其大規模地施行人祭、人殉則是這種野蠻性的突出體現。在殷商幾乎天天舉行的祭祀活動中,“人祭”是常見的事情。在甲骨文中記錄用人作祭品的卜辭有3137條,其中1992 條記錄下了人數,共13052人;未記錄人數的則有1145條。其中用“人祭”最多的一次是500人,一般為幾十人。人祭的方式有砍頭、焚燒、水淹、宰割和活埋,等等。在甲骨文中多次出現“烄妾”、“沉妾”、“伐羌”等字樣。烄妾,即將女奴隸用火活活燒死以求雨。沉妾,即把女奴隸投入水中祭祀河神,以免除水災。伐羌,即將羌奴活活敲打死,以祭祀祖先。
殷商“人祭”的情況在今天的考古發掘中得到了充分的反映。在河南安陽小屯村殷墟中,共發現了數以千計的殺人祭祀坑。這些祭祀坑大多數是在建築宮殿、廟堂時舉行的祭祀儀式後留下來的。殷商建築宮殿、廟堂,一般要舉行這樣幾次祭祀活動:基址挖好後,舉行奠基儀式,將狗和小奴隸作為祭品埋在基坑下麵;安放柱礎前舉行置礎儀式,埋入奴隸作為貢獻;安裝門前舉行裝門儀式,在門檻的前後左右挖成方坑,每坑埋入1~3名執戈護衛的奴隸作為犧牲品,為首的手裏還拿著盾牌;建築完工後舉行落成典禮,通常要殺掉數百人,連同車馬、牲畜一起埋在建築物的周圍。
人殉即用活人殉葬,自古就有,但殷商時期這種慘絕人寰的暴行達到高潮。殷商奴隸主貴族為了能在“陰間”繼續驅使奴隸為自己服務,往往在自己死後殺死大量奴隸為自己陪葬。在已發現的商代奴隸主貴族的墓葬中,殉葬奴隸少則一二人,多則幾十人、上百人。在目前發現的用人殉最多的一座商朝貴族大墓中,共發現了近400個殉葬奴隸的屍骨。這些被殘害的奴隸大多數不到20歲,有的甚至是囟門還未合攏的幼童。
據統計,在殷墟發現的十幾座大墓、中小墓和宮殿、廟堂遺址中,共發現被殺害的奴隸達5000人以上。可以想像,每當商族人舉行祭祀或喪葬活動時,這些場所就變成了悲聲震天的屠殺場,大批奴隸滿懷著仇恨與恐懼永遠地離開了人間。
殷商統治者的暴行,在末代國君商紂王統治時期達到了登峰造極的地步。老實說,商紂王盡管在中國曆史上是數得著的暴君,但他並非一無是處,毫無功績。他在位的時候,曾繼承父王遺誌,平定了江淮流域的東南夷方,此舉對東南地區的最初開發和經營起了一定積極作用,為後來中原文化發展到東南地區奠定了基礎,在這一點上商紂王是有貢獻的。另外,商紂王也不完全是一個庸碌無為的人。《史記》 中說他不僅聰明過人,反應靈敏,見多識廣,而且勇力超群,能夠赤手空拳地與猛獸格鬥。但是,由於聰明過人,所以臣下一張嘴,他就知道臣下要說什麽,立刻予以反駁,這個特點使他最終無法聽進去別人的勸諫。據說商紂王的口才也很好,能把一件事情說得天花亂墜,也能把自己的過錯掩飾得天衣無縫。當然,商紂王也不是個謙虛的人,他經常在大臣麵前炫耀自己的能力,認為自己的聲望高於一切天下人,認為天下的一切都是屬於他自己的。一個人聰明過頭了必定會落到自討苦吃的地步。
商紂王的荒淫是天下聞名的。他喜歡酗酒玩樂,終日與女子耍鬧。不過雖然在他身邊美女如雲,但他最為喜愛的還是妲己。他最成名的荒淫之舉是製作了“酒池肉林”。據說是在一個巨大的池子裏盛滿酒,把肉掛起來像樹林一樣,讓男男女女赤裸著身子追逐嬉戲,通宵達旦地吃酒玩樂。為了滿足自己的欲望,他對天下橫征暴斂,到處搜求珍奇異獸充實宮中,供自己賞玩。
商紂王的種種舉動遭致很多人的反對,於是他發明了“炮格(烙)”之刑進行鎮壓。炮格是一種十分殘酷的死刑,即先將銅柱(一說銅格子)兩端架起來,下麵燒炭,將其燒紅,然後令犯人赤腳在上麵行走,最後犯人因腳傷不支墜落在火中活活燒死。商紂王發明這種酷刑,也是為了討寵妃妲己的歡心。施刑時,妲己在一旁邊欣賞邊笑。
《史記》 記載,商紂王曾將西伯、九侯(一說為鬼侯)、鄂侯3人立為“三公”。西伯就是周族的領袖姬昌,後被追尊為周文王。九侯、鄂侯可能也是別的部族的首領。九侯有一個很漂亮的女兒,獻給商紂王,但是這個女兒不喜歡商紂王那些花樣百出的淫樂方式,紂王一怒之下,把女孩兒殺死,搗成肉醬,送還給九侯。鄂侯替九侯氣憤不過,聲色俱厲地指責商紂王,紂王遂將鄂侯施以脯刑(把人肉剔下來晾成肉幹)。西伯姬昌聽說後暗地裏歎息,被人告發,商紂王便將他囚禁起來。當時,西伯姬昌的長子伯邑考正在殷商作人質,給紂王作趕車的馭手,結果被紂王施以烹刑(把人放在開水鍋中活活煮死),做成肉羹,送給姬昌。商紂王說:“聖人是不會吃自己兒子的。”但姬昌把肉羹吃掉了。於是商紂王高興地說:“誰說西伯是聖人,他連吃了自己兒子的肉羹都不知道。”後來,周族人送給紂王許多美女、奇物、好馬,於是商紂王就把姬昌釋放了。
姬昌回去以後,串聯許多反對殷商統治的部族,壯大勢力,這使殷商王朝的一些有識之士感到威脅,他們力勸商紂王勤於政事,停止暴行,摒棄淫樂。誰知商紂王說出了一句最能代表殷商統治者頑固迷信“天命神權”的話,他說:“我生不有命在天乎!”意思是:我生下來不就有命於天嗎?潛意思是:除天以外,誰能奈何得了我呢?
後來,周族已經開始準備討伐殷商王朝了,但紂王仍淫亂不止。他的同胞庶兄微子啟多次勸諫他也不聽,無奈微子啟隻好與太師箕子、少師比幹商議離開殷商。箕子和比幹都是商紂王的叔父。比幹說:“做人臣的,不可以不以死諍諫。”於是他進宮繼續強諫紂王,惹得商紂王大怒,說“我聽說聖人的心髒有七竅,今天把你的心掏出來給我看看。”竟下令殺死比幹,挖出他的心髒。箕子嚇壞了,假裝瘋癲,但還是被商紂王囚禁起來。微子啟獨自逃走,後來投降了周朝。商紂王則在公元前1046年1月20日的牧野之戰中戰敗,自焚而死,商朝滅亡。
三、殷商神本文化的實質
殷商文化之所以顯現出突出的以神為本的特征,首先是商族人未能完全擺脫原始蒙昧狀態的自然反映。換句話說,處在生產力十分低下時代的商族人相信神、迷信神完全是一個正常的現象,如果此時此刻他們不相信神、不迷信神那才有問題呢!
其次,顯現出殷商統治者政治統治經驗的不足。在殷商之前雖然已有一個統治400多年的夏王朝,但由於夏王朝是第一個階級統治的王朝,處在文明時代的早期,原始性還是很濃厚,本身不可能積累太多的統治經驗,所以可供商王朝汲取的經驗、教訓並不很多。同時,殷商統治者頑固地相信天命,堅持認為自己承受天命,受天保佑,所以始終不在乎任何人的威脅,也不講求統治手段。商紂王的例子是最典型的,他的荒淫、暴虐、一味地胡折騰固然有其自身稟性的因素,但過於迷信於天命才是最主要的原因。要知道,到他統治時殷商已經建國600年了,中國進入階級統治時代也有1000年了,但商紂王比起其祖先來說一點沒有進步,依舊十分迷信,所以才會叫囂“我生不有命在天乎”,結果最終走上了夏王朝亡國之君夏桀的老路,喪失了殷商600年的江山,斷送了自己的生命。
第三,是原始的“非我族類,其心必異”的文化心理繼續作祟的結果。原始社會時期,由於生產力低下,各群體必須占有一定的生活空間才能生存,別的族群的到來會給自己的群體帶來生存危急甚至滅頂之災,所以不能也不會把對方看成是自己的同類,而是當成必須消滅的異類,有的時候甚至還得像吃食野獸一樣吃掉他們的肉體。另外,搶奪其他群體的生活資源,殺死其成員,也是拓寬本群體生活來源的重要途徑之一,而幹這樣的事情也都是不能把對方當作人來看待的。所以,出於自身生存的需要,“非我族類,其心必異”就成了原始社會的基本生存法則之一。商朝的建立雖然是在中國進入文明時代400年以後,但是商族人進入文明時代可不能從公元前21世紀開始計算,因為那是夏族人進入文明時代的時間。商族人進入文明時代的時間,也就是在公元前16世紀他們建朝不久以前的時候。雖然他們肯定受到夏文化的影響,也接受了不少夏文明的成果,並顯現出比夏族人當年進入文明時代稍稍進步些,但畢竟進入文明時代的時間短暫,所以依舊保留了濃厚的原始習俗,殘酷地屠殺異族便是原始風俗的體現之一。那些被用於人祭的幾乎全是異族人,用於人殉的也大部分是異族人。這使得商族人最後成為眾矢之的,除了他們的同姓部族以外,其他異族幾乎全都“造反”了。
第四,體現出中華民族幼兒時代“天真無邪”的“稚氣”。前麵已述,殷商時期是中國文化的幼稚時代,不僅中國文化如此,世界上其他民族在同樣的發展階段都是如此。人們在這個階段就是癡迷鬼神的,“以神為本”是這個階段普遍的文化特征,此時尚沒有任何力量能衝破這種迷信氛圍。商族人其實就像不太懂事的小孩一樣,在傳統習俗的支配下,天真無邪地相信神、迷信神,毫無雜念地崇拜各種神靈,一心一意地按神的旨意辦事。所以,從這個角度看,商紂王的暴行是可以理解的,屬於一個小孩子的不懂事的行為,而以後秦二世胡亥、隋煬帝楊廣的暴行則屬於成年人的胡作非為了,是絕對不可以原諒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