習俗包括風俗和習慣,風俗習慣是人類社會長時期相沿積久而形成的風尚、習慣、禮儀、信仰等民間文化傳承現象的總和,是經群體、社會約定俗成並流行、傳承的民間文化模式,是人類社會特有的一種人文意識形態,是規範個體行為、調解社會心理,並朝著一致化方向發展的非主流模式。習俗作為人類傳承文化現象,表現在飲食、服飾、居住、婚喪、信仰、節日、交往等各個方麵,並長期影響其購買行為。
(一)習俗的特點
一定的文化風俗、社會規範是人們在長期的社會生活之中建立並沿襲下來的生活方式。風俗習慣是文化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一種亞文化區別於另一種文化的重要標誌之一。自然環境、生產力水平、生產方式、重大曆史事件和重要人物都是影響風俗習慣形成的因素。各民族的風俗習慣是其民族世世代代在特定的自然環境、物質生活條件下共同生產勞動、繁衍生息而逐漸形成的。
習俗具有以下特點:
(1)約束性。有人認為:最早的法是習慣法,即那些被賦予了法律效力的習慣。雖然原始公社製殘餘的民族習慣法隻是起源時期的法,看起來既簡單又落後,但是它畢竟作為法而區別於一般倫理道德,成為調整人們之間關係的行為規範。可見,風俗習慣的形成意味著一個民族共同情感的形成,反過來,它會要求人們無條件地遵從。凡是反抗這些風俗和規範的人,都會為社會或文化群體所不齒,被認為是道德敗壞、傷風敗俗之人。因此,無論是否願意,人們都要采取與社會規範和文化習俗要求相一致的行動。正因為這樣,各民族對自己民族的風俗習慣都比較敏感,對民族風俗習俗的不尊重,就會被認為是對本民族的不尊重。
(2)普遍性。人們往往把本民族獨特的風俗習慣看成是自己民族的標誌。因此,它的範圍極其廣泛,不僅有政治、生產、消費等方麵的風俗習慣,也有思想、語言、感情等方麵的風俗習慣。民族風俗習慣世代相傳,滲透到該民族日常生活的各個方麵和社會生活的各個角落,因此具有廣泛和普遍性。
(3)穩定性。民族風俗習慣是一定社會曆史條件和生產力水平下的產物,具有深刻的社會根源、曆史根源和自然根源,因此隻要民族存在,形成這種風俗習慣的社會、曆史和自然根源不變,民族風俗習慣就會長期存在。而且,民族風俗習慣一旦形成,其中就蘊藏著該民族群眾的共同心理感情,民族風俗習慣的變遷往往落後於社會經濟生活條件的發展變化。
(4)差異性。由於民族、自然、地理、氣候和經濟條件等方麵的影響,風俗習慣所反映的生活方式、曆史和文化傳統、審美觀念也不同,體現了民族、地域上的差別。
(二)習俗影響消費者文化心理的特點
如果說,信念和價值觀是人們行為的指南,那麽習俗則是從過去傳下來的規範,它們構成了特定環境中文化上被許可或可接受的行為方式。一個民族的風俗習慣反映了這個民族的人們共同的心理和情感。習俗對消費者文化心理的影響表現為:
(1)普遍性。受統一文化的影響,習俗影響人們的心理不是個別現象,而是普遍的社會現象。習俗對消費者行為的影響更具有普遍性。如春節期間放煙花、吃餃子等習俗對中國人的影響是根深蒂固的。
(2)長期性。習俗不同於流行,習俗具有曆史悠久性,社會流行具有短暫性。習俗長時間地影響和作用於消費者的文化心理。
(3)間接性。習俗不同於社會文化,社會文化主要體現為思想、意識、態度。消費習俗主要不僅包括一種觀念,更體現為一種行為。習俗對消費者文化心理的影響具有間接性,通過消費者行為間接反映消費者的文化心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