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何對夢的內容的研究都不可能沿襲實證主義的科學方法論,夢這種現象和許多其他現象不同。在實證主義科學中有這樣的原則:認為隻有兩個以上的人同時觀察的同一事件才可信。並且一個現象必須可以在相同的條件下能重複。如果按這個原則,夢是不可能成為科學研究的對象的。夢既不能由兩個人同時看到,又不能重複。我們可以和幾百人一起觀察海市蜃樓現象、彩虹現象、潮汐現象,而從不可能有兩個人一起觀察同一個夢。雖然我們可以用腦電圖、測量眼動等方法判斷人是否正在做夢,但是我們絕不可能知道他夢見了什麽。
這並不意味著夢的研究注定不科學,隻是說明夢的內容的研究不是實證主義的科學研究對象,它可以是現象學基礎上的科學的研究對象。
在現象學的基礎上,作者認為我們可以拓展上述原則,修改為:兩個以上的人觀察到相近的事件有可信性,可以以相似的形式重複出現的現象有可信性。這樣雖然人們不可能夢到同樣的夢,但是隻要大家的夢有相似性,就可以進行研究了。
在現象學基礎上,夢在一個人那裏顯現出來的樣子,是研究的基礎,但是這個樣子隻有夢者才能知道,因此,證明夢的意義或進一步研究夢,都不能不依靠夢者的自我觀察或稱內省法。因此在方法論上,作者認為,內省是夢研究的基礎。
但是,內省會不會不可靠呢?在心理學研究中,內省法是最早被使用的方法,但是後來心理學放棄了這種方法,至今這種方法仍舊不受重視。原因就是內省法有它的局限性。在對夢進行內省時也有許多局限,這包括:
1.幹擾。內省活動會幹擾正在進行中的心理活動。在半醒半睡時,如果努力內省努力記憶夢,則夢就會停止,而人會醒過來。
2.欺騙。如果一個人講述了一個編造的假夢,或者他改編自己的夢,我們不能直接看出來,判斷真假也並不容易。
3.遺忘。在做夢的時候人不能講述或記錄自己的夢,人隻能在做完夢醒來後才能講述夢,而這實際上是回憶夢。夢很容易被遺忘,所以人們講出來的夢隻是真實夢的一些片斷。
4.無法重複。絕大多數夢是一次性的,它們出現一次,然後就再也不出現了。少數夢雖然會重複,但是我們也無法有意讓它重複。我們不能說:“昨夜的夢沒看清楚,今天讓我重新夢一次。”
5.難以控製。絕大多數人不可能控製自己的夢。
為了提高研究的可靠性,作者認為可以提出一些原則和方法。本書作者使用了三種內省法。
1.自然內省法。即讓夢者用講述或圖畫等手段表述夢。
2.內省印證法。用不同的人的夢或其中材料作旁證。
3.控製內省法。控製某種條件進行內省。例如,吃鹹菜後看是否做飲水的夢。再如,有訓練的人可以對夢境進行控製。
作者認為內省法研究可以按以下幾條原則減少不可靠性:
1.如果判斷出講述夢的人沒有欺騙的動機,則他的內省報告有可信性。這個原則的意義是,如果講夢的人不想欺騙我們,他的話就可信。
那麽如何判斷講述夢的人沒有欺騙動機呢?這又可以從以下幾方麵判斷。
如果講述出來的夢不會給講述夢的人帶來實際利益,則他的內省報告不大可能會有欺騙,從而有可信性。
《後漢書,馮異傳》中有一個例子。劉秀問馮異天下的形勢。馮異說現在天下無主,勸劉秀即位做皇帝。劉秀這時講了他的夢:“我昨夜夢乘赤龍上天。”在中國古人心目中,夢見龍或上天都預示著夢者將成為帝王,於是馮異解釋說這夢表明劉秀命定要做皇帝,劉秀也就同意即位了。
這個夢對劉秀就很有益。因為劉秀很想做皇帝,但是按中國人的道德傳統,他又必須竭力推辭,直到有強有力的做皇帝的理由使他無法推辭才能接受。夢就是一個強有力的理由,是他接受做皇帝建議的最好借口。中國曆史上流傳的大量這類的夢,可信度都是極低的。這類夢不可以用來作證據。
如果講述出來的夢會給講述夢的人帶來危害,或者包含著講述夢的人不願意暴露的內容,則他的內省報告不大可能有欺騙,從而有可信性。
例如,一農民說他做夢當了皇帝,因此而被皇帝殺死。他的夢就有很高的可信度。
再有,如果夢暴露出夢者不願意讓人知道的心理內容,如對親人的憤恨、不合道德的性衝動等,這個夢就有一定的可信度。
某女大學生在旅途閑談中對一個第一次見的男學生講了一個夢:“一個男的要給我打針。我有些害怕,那個男人說,不要緊,吃了這片藥就沒事了。”
這個夢的意義是:那個男人想和她性交,她害怕懷孕,於是那個男人說吃了避孕的藥就沒事了。顯然這個女學生不會願意對一個剛認識的異性公開自己的性生活,所以這個夢也有可信度。
如果講述夢的人很誠實,他的內省報告有可信性。相反,如果講述夢的人喜歡嘩眾取寵,出風頭,他的夢可信性就差。因為他有可能故意把夢“改編”得更為離奇,以圖吸引別人的注意。
如果講述夢的人對夢沒有一種極為固定的信念,則他的內省報告有可信性。
假如夢者是堅決信仰夢是一種預兆這種信念的,他可能會報告一些準確地預見了未來的夢。而實際上也許是這樣,當一件大事發生後,他在記憶中的許多夢裏找到一個和這件事似乎有關係的夢,並且有意無意地改造這個夢,使它似乎成為了預兆。
堅信其他夢理論或夢信仰的人也很容易無意識地歪曲夢,使之與自己的理論信仰相合。
如果講述夢的人缺少編造假夢的能力,則他的內省報告有可信性。
兒童的夢報告比較可信,因為他們幾乎不可能編造一個假夢而不被識破。
不了解夢的任何科學知識和理論的人,卻報告了一個複雜的並且切合某種理論的夢,則我們認定這個夢有可信性。
例如,一個完全不懂弗洛伊德夢理論的人,卻報告了一個典型的由凝縮作用形成的夢,則有可偏性。
2.為避免遺忘帶來失真,我們可以提出原則:如果夢者是在剛醒時報告夢,則他的內省報告有可信性。講述夢的時間距夢發生的時間越近,可信性越高。
由於我們對夢遺忘得很快,所以在剛醒時報告夢可以大大減少遺忘。如果一個人講述一個幾個月甚至幾年前的夢,那麽他的講述可信度極低。因為在這麽長的時間內,夢的絕大部分細節已經失去了。
如果在剛醒時就把夢記錄下來,這個記錄也同樣有可信性。
3.如果夢的形式和內容符合夢的一般特點,則這個內省報告有可信性。
例如,大多數夢主要是由視覺形象構成的,很少有長篇對話。那麽某人報告說他夢裏看到什麽事情就較可信,而他說他在夢裏聽別人講了幾百句話就不可信。一般來說,夢中數學計算能力較低,如果有人說他在夢裏準確地計算了複雜的數學題就不可信。
但是,如果夢見有人說了很多話的夢者是盲人,夢中計算能力較強的夢者是數學家,這種內省報告就不能說完全不可信。
4.雖然夢無法重複,但是如果有相似的夢互相印證,則夢報告的可信度增加。印證的夢越多,可信度越高。
假如過去從沒有人報告夢見了有顏色的事物,所有人都說夢是黑白的,隻有一個人報告說“我做了一個彩色夢”,我們對他的報告不可輕信。而當許多人都說自己做過彩色夢後,我們可以相信彩色夢確實存在。一般來說,畢竟不大可能有這麽多人說同樣的謊言。
夢的情節也可互相印證。例如,某人報告說他夢中被追趕,他想跑但是跑不動,後來就嚇醒了。如果別人也報告過類似情節,則這個夢報告有可信性。
夢的結構也可以互相印證。例如,某人報告她相繼做了兩個夢,這兩個夢完全相反。前一個是她和男友一起站在帆船上,周圍是陽光燦爛的大海;後一個是她獨自在海水裏站著,馬上就要被淹沒。
看起來這兩個夢不如說是同一個夢的兩個部分,通過它們之間的對比,說明了這樣一個主題,過去的幸福和今天的孤獨。那麽,事實是這樣嗎?夢會采取這種對比的方式嗎?
如果我們不隻一次地發現這種前後對比的夢,我們就可以肯定夢的確有這樣一種結構。
5.如果夢的內容與夢者所受的刺激及生活事件有關聯性,則他的內省報告有可信性。
如果夢的內容與夢者做夢時所受到的內外界刺激有關,則有可信性。
例如,睡夢中聽到門鈴響,稍過一會兒夢者醒來,說夢見到寺廟遊覽,塔上風鈴在響。再如,夢中大吃大喝,稍過一會兒醒來發現自己很餓。
6.如果夢的內容與夢者近期的生活事件有關,則有可信性。
例如,某人夢見一條白蛇咬他。釋夢者讓他回憶前一天發生過什麽事。他說沒有什麽特別的事,隻是和一個同學吵過幾句,然後說,這個同學穿的是一件白襯衫。夢和這一事件之間有相關:白蛇——穿白襯衫的人。此夢有可信性。
7.如果夢的內容和夢者過去的重大生活事件有關,則有可信性。
某女生常做一個噩夢,夢見窗子開了,一個長毛怪物站在窗上。據調查,她曾被人入室強奸,當時罪犯就是越窗而入的。因此,此夢有可信性。
掌握了以上原則,我們大體就可以判定某個人所講述的夢大致是可信的。當然,實際應用時,不可能每個夢例都能滿足以上所有這些原則。一個夢能滿足的原則越多,它就越可信。
在實際生活中,我發現講假夢的事雖然很少,但是講真夢時加上少量改編刪節卻是極為常見的。
最常見的是和你說:“我有一個朋友做了一個夢,夢見什麽什麽……。”十次中有六七次這個“朋友”其實就是他自己。在這種情況下,一般我不去管他是誰,先釋夢。如果需要了解背景情況,或需要聯想,就直接問講夢者,“做夢前他是不是生過氣?”或者“他結婚了嗎?”等等。如果講夢者對答如流,那也許這個夢就會是他的,否則他不會對夢者的情況那麽了解。如果講夢者說不出來,那也許真是他朋友的夢。
有一次我釋夢,一麵釋一麵提問,“你這個朋友工作了嗎?是不是想換工作?”對方一一回答。一開始回答時還說“我這個朋友的確想換工作”到後來她說著說著,就說:“我就是和這個頭兒合不來,我想今年一定要調走”等等的話了。
在對方不明說的時候,我一般仍不點破,除非對方說出“我”如何如何。顯示自己聰明,能看穿別人,是沒什麽意思的。根據夢,把該注意的事告訴他就是了。
把夢加以刪節也是常見的,刪節方法是把一些不好講的內容省略。這種情況往往可以從夢的前後文中發現不連貫。
但是一般來說,隻要不影響釋夢,不必管它。
刪節有時候是無意識進行的,當夢者講夢時,會說:“這兒有一段我忘了。”這忘了的一段往往包含著不欲令人知的意義。
弗洛伊德發現一個有趣的現象,那就是夢者講夢時順口說的話都與夢有關。比如,一個人講夢,中間忘了一段,他便說:“這兒好像少了點什麽”。經分析,發現他的夢和一件往事有關,小時候,他曾誤入別人房間,正遇上女人換衣服。他看到對方私處,驚奇地發現“少了點什麽”。再有,一個女人忘了一段夢,便說:“這兒有些不清楚。”經分析,她的夢和她現在的處境有關,她有外遇,現在懷了孕卻不清楚孩子的父親是誰。
釋夢中,忘了一段不用管它,先釋別的部分。當把別的部分釋好後,被忘卻的部分往往會從夢者腦中湧出。也許這是以為夢前後有聯係,這段夢會令人聯想到另一段夢,釋這一部分可以揭示出那一部分夢的意義吧。
改編夢的情況更少,往往隻是把夢中的人名改一下等。
經過改編後的夢聽起來會有些別扭,較容易識別。如果你懷疑對方改編,隻要問一句:“這地方好像有些不對,你再仔細回憶一下”即可。
萬一別人說了個假夢,你沒有發覺,按真夢釋了。當別人揭穿時,你也不必窘迫。中國古代有這樣一個故事:
有人問周宣:“我昨天夢見芻狗,預兆什麽?”周宣說:“你將要得到美食。”過一會夢者果然遇到宴請。後來這人又問周宣:“昨天我又夢見芻狗,預兆什麽?”周宣說;“你要從車上掉下來摔斷腳。”過一會又應驗了。後來這人又問周宣:“我又夢見芻狗了,怎麽回事?”周宣說:“你家要著火。”後來果然如此。那個人對周宣說:“這三次我都沒有做夢,我是試你呢,怎麽這麽靈。”周宣說:“這是神靈讓你說的,和真夢沒有區別。”那人問:“三次夢得一樣而預兆不同,又是為什麽?”周宣說:“芻狗是祭神之物,所以夢見它應有飲食,祭完後芻狗被車碾過,所以表示你墮車斷腳,芻狗最後做柴燒掉,所以表示你家失火。”
周宣認為夢是神靈的啟示,這一點我們不能同意。但是,有一件事他說得很對,那就是假夢也可以當真夢釋。為什麽呢?因為人的潛意識會影響人的言行。或用我們的話說,在白天你內心中的潛意識也在活動。當你隨口說一句話時,潛意識會指使你說出和你內心一致的話。曾經有個人主持一個會議,他自己對這個會一點不感興趣,結果在想說“現在我們開會”時,口誤說成“現在我們散會”。這就是潛意識在暗中起作用使他無意中把“散會”說了出來。在一個人編假夢時,也會出現這種無意吐真言的情況。如果你釋假夢釋得很正確合理,這個解釋也一樣能揭示對方的內心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