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68年(清同治七年) 一歲
1月11日(陰曆12月17日)出生於浙江省紹興府山陰縣城內筆飛弄(民國後廢府建製,山陰與會稽兩縣合並為紹興縣)。祖父廷禎(又名嘉模,字佳木)經營當鋪業。父寶煜(又名光普,字耀山),曾任當地一錢莊經理。母周氏。
六歲起延師在家塾中讀《百家姓》、《千字文》及《神童詩》等書。
1877年(清光緒三年) 十一歲
8月2日父病逝。家道中落,家中無力延師,遂就讀他處。靠賢母勤儉治家,撫養三兄弟成人。
1880年(清光緒六年) 十四歲
受業於同縣秀才王懋修(子莊),習八股文。並得叔父銘恩悉心指導,學業大迸。受王等影響,青少年時期曾崇尚宋儒。
1883年(清光緒九年) 十七歲
考中秀才,不再往王懋修家就讀,開始自由閱覽。繼續在叔父銘恩家借閱其藏書,得補讀不少經典及考據和詞章之書。
次年起在本地設館充任塾師兩年。
1886年(清光緒十二年) 二十歲
應邀在同鄉徐樹蘭家(古越藏書樓)為其校訂所刻圖書。因得博覽其豐富藏書。
母周氏病逝。
1889年(清光緒十五年) 二十三歲
4月與王昭女士結婚。
應鄉試中舉人。
1890年(清光緒十六年) 二十四歲
春季赴京參加會試,中式為貢士,因提前離京未參加本科殿試。次年春複入京補行殿試,被取中二甲三十四名進士,授翰林院庶吉士。
1894年(清光緒二十年) 二十八歲
春季再度入京應散館考試,升任翰林院編修。留京供職約四年。
是年中日甲午戰爭爆發,思想受極大震動。開始閱讀西方譯書,並留意時事和維新思潮。
1898年(清光緒二十四年) 三十二歲
是年秋戊戌維新運動失敗。
10月痛感清廷已“無可希望”,遂以請假名義攜眷離京,返抵故裏。是年冬任紹興中西學堂監督。
1899年(清光緒二十五年) 三十三歲
因支持紹興中西學堂教員中的新派,遭舊派忌恨,慫恿學童出麵妄加幹渉,憤而辭職。
後受聘為嵊縣剡山書院院長,任職一年。
1901年(清光緒二十七年) 三十五歲
9月任上海南洋公學特班總教習。注重教學內容和方法的革新,受到學生歡迎。
1902年(清光緒二十八年) 三十六歲
因元配王昭已於1900年病逝,是年元旦與黃世振(仲玉)在杭州結婚。
4月在上海與蔣智由、葉瀚等發起成立中國教育會,被舉為事務長(即會長)。開始以教育倡言革命。
11月間南洋公學發生風潮。支持學生並率特班生一同退出公學。與中國教育會同人創立愛國學社,接納退學生。任學社總理。為急籌辦學經費,赴南京籌款;至碼頭時,家人奔告長子病亡,含淚托人代理後事,忍痛登輪。
後學社學生全體加入光複會。章太炎、吳稚暉等任教員。帶領學生在張園舉行演說,倡言革命無所忌諱。
是年冬與蔣智由、黃宗仰等在上海創設愛國女學。初蔣為總理,不久蔡接任。
是年經張元濟推薦,被聘為商務印書館編譯所所長。
1903年(清光緒二十九年) 三十七歲
4月在蘇報發表《釋仇滿》一文,不讚同一些革命派偏執排滿之說。
為響應留日學生拒俄行動,愛國學社組織義勇軍,進行軍事操練,蔡元培亦“剪發,服操衣,與諸生同練步伐”。
6月由日譯本譯出德國科培爾的《哲學要領》一書,由商務印書館出版。
12月與王小徐等組織對俄同誌會,並出版《俄事警聞》日報。
1904年(清光緒三十年) 三十八歲
2月17日在《俄事警聞》上發表白話文小說《新年夢》,反映了愛國反帝和“造個新中國”的思想。
2月26日《俄事警聞》改為《警鍾》日報。不久任該報主編。
冬在上海發起成立光複會,被舉為會長。為促進東南地區革命派的聯合起了重要作用。
1905年(清光緒三十一年) 三十九歲
3月《警鍾》日報因鼓吹革命,報紙被查封,職工遭捕。
10月由黃興主盟加入同盟會,並由孫中山委派為上海分會會長。
1906年(清光緒三十二年) 四十歲
7月3日在鄒容墓前紀念塔落成典禮上致詞,聽眾深被感動。
秋清廷擬選派翰林院編檢出國留學,因合其誌願,遂赴京銷假等候派遣。事延宕,應聘為譯學館教習,講授國文及西洋史。
譯日人井上園了所著《妖怪學講義錄總論》一書,由商務印書館出版。
1907年(清光緒三十三年) 四十一歲
6月派遣留學事被擱置。經友人說項,新任駐德公使孫寶琦允由使館支銀助其半工半讀,遂成行。
下半年在柏林習德文,編譯書籍。並應聘為唐紹儀子姪之家庭教師,講授國文。
1908年(清光緒三十四年) 四十二歲
秋遷居萊比錫,進萊比錫大學學習,曆經四年。先後聽馮德(Wilhelm Wundt)的心理學和哲學史,福愷爾(Vokelt)的哲學,蘭普來西(Lemprechs)的文明史,司馬羅(Schmalso)的美術史,符來(Woller)的民族學,以及文學史等。並進蘭普來西教授的文明史與世界史研究所研究,參加孔好古(August Conraty)教授的中國文史研究所練習班。從第三年起,“漸集中心力於美學方麵”,尤注意研讀康德原著。
1909年(清宣統元年) 四十三歲
10月所譯德國泡爾生(F。 Paulsen)《倫理學原理》一書,由商務印書館出版,假夫人黃世振之名,署名蔡振。
1910年(清宣統二年) 四十四歲
8月專著《中國倫理學史》一書,由商務印書館出版。
1911年(清宣統三年) 四十五歲
上半年編著《中學修身教科書》一書,由商務印書館出版。
12月初響應辛亥革命,取道西伯利亞回國。
1912年(中華民國元年) 四十六歲
1月3日中華民國臨時政府在南京成立,就任教育部長。
發表《對於教育方針之意見》一文,提出新教育的軍國民教育、實利教育、公民道德、世界觀和美育五項宗旨。
2月18日受孫中山委派,任迎接袁世凱來南京就總統職之專使。抵達北京後,袁製造兵變,脅迫南方允其在北京就職。
3月29日唐紹儀組成新內閣,被任為教育總長。對全國教育進行若幹民主性的改革。
5月16日出席北京大學開學典禮,並發表演說,強調“大學為研究高尚學問之地”。
7月14日不滿袁世凱專權,與王寵惠、宋教仁等退出內閣,表示不任此“伴食”之閣員。
9月攜眷再度赴德。仍到萊比錫大學繼續學習。
1913年(民國二年) 四十七歲
6月初因宋教仁被刺案發生,應孫中山之召回國抵上海。
7月“二次革命”爆發後,在《民立報》連續發表文章討袁,號召國民應“爭先恐後,讚同討袁”。同月與吳稚暉等在上海創辦《公論晚報》,鼓吹討袁。不久停刊。
9月“二次革命”朱敗後,離滬赴歐。居住法國巴黎附近,學習法語,從事譯著。
1915年(民國四年) 四十九歲
1月所編《哲學大綱》交商務印書館出版。
6月與李石曾等在法國組織勤工儉學會,以“勤於工作,儉以求學,以進勞動者之智識”為宗旨。
為第一次世界大戰期間在法華工工餘就讀的華工學校編寫講義一冊。
1916年(民國五年) 五十歲
3月29日與李石曾、吳玉章、汪精衛、吳稚暉及法國友人發起組織華法教育會,推舉蔡元培(華方)、歐樂(法方)為會長。
8月15日《旅歐雜誌》(半月刊)在法創刊,任主編。剖析袁世凱專製社會基礎的《對於送舊迎新二圖之感想》一文,在該刊第三期發表。
10月2日教育總長範源濂電請回國就任北京大學校長,是日與吳玉章一道由馬賽啟程回國。
12月26日由黎元洪簽署的北京大學校長委任令正式發表。
1917年(民國六年) 五十一歲
1月4日到北京大學就職。9日在全校大會發表就職演說。
1月11日呈報教育部要求聘請陳獨秀為文科學長。13日即正式任命。
1月27日向國立高等學校校務討論會提出大學改革議案。
7月2日憤於張勳複辟醜劇發生,向總統致函辭北大校長職,離京到天津賃屋居住。複辟事平後,經挽留於23日返校複職。
8月1日在《新青年》發表《以美育代宗教說》、《北京大學改製之事實及理由》二文。
本月初請魯迅為北大設計校徽圖案,後被正式采用,沿用到1949年。
9月所著《石頭記索隱》一書,由商務印書館出版。
11月聘請李大釗任北大圖書館主任。
12月創辦孔德學校,被推為校長。
1918年(民國七年) 五十二歲
1月19日發起組織北大進德會,發表所撰《進德會旨趣書》。
2月17日在《北京大學日刊》連載校長啟事和布告,廣泛征集近代歌謠。
2月22日經其發起的北大畫法研究會正式成立。隨後為其撰寫《旨趣書》。
4月16日在北大開辦校役夜班並在開學式上發表演說。
8月3日為胡適《中國古代哲學史大綱》一書寫序。
9月22日為北大學生李亦軒所著《中國幣製統一論》一書寫序。
10月14日發起組織的北大新聞研究會(後改為新聞學研究會)正式成立。在成立會上發表演說。
10月20日出席國民雜誌社成立大會並發表演說。
11月15、16日為慶祝第一次世界大戰結束、協約國勝利,在天安門舉行演說大會,先後作了《黑暗與光明的消長》、《勞工神聖》演說。
11月19日新潮雜誌社成立,得其批發的經費支持。為雜誌題寫刊名。
12月10日主持創辦《北京大學月刊》並為撰寫發刊詞。
12月15日為《國民雜誌》撰序。
1919年(民國八年) 五十三歲
1月發表《哲學與科學》一文,闡述哲學與科學之關係。
2月23日參加國民外交協會在中央公園舉行演說大會,在演說中呼籲反對出賣國家利益的秘密外交,要求國民起來謀求“自他兩利”之外交。
4月1日發表《致〈公言報〉並答林琴南君函》。
5月2日約學生代表講述巴黎和會上中國外交失敗的情況,指出這是國家存亡的關鍵時刻,要奮起救國。
5月3日又將獲悉的北京政府準備在喪權辱國的和約上簽字的消息告知學生。
5月4日偉大的五四愛國運動爆發。當晚出席北大學生為營救被捕同學召開的全體大會,表示對釋放被捕學生,可負完全責任。隨後為營救學生努力奔走。7日被捕學生獲釋。
5月8日致函徐世昌政府辭去北京大學校長職務。
5月9日清晨悄然離京去天津,留下啟事一則。後南下上海、杭州等地。拒絕各方挽留。
7月9日五四運動具體目標取得勝利後,經校內外各方催促,致電全國學生聯合會、北京大學學生幹事部等,表示放棄辭職,希望學生致力於學業。
7月21日發表《告北京大學學生暨全國學生書》。
9月12日由杭州回到北京。20日在北大全體學生歡迎會上發表演說,宣布學校進一步改革的計劃。
9月歐美同學總會在上海成立,被舉為會長。
10月16日出席新聞學研究會第一次研究期滿式並致詞。毛澤東獲半年期證書。
11月15日為徐寶璜所著《新聞學大意》一書寫序。
11月17日在女子高等師範學校作《國文之將來》演講,斷言“白話派一定占優勝”。
11月29日出席李超女士追悼會並發表演說。
12月1日《文化運動不要忘了美育》一文發表。
12月14日出席林德揚追悼會並發表演說。
1920年(民國九年) 五十四歲
1月15日應少年中國學會之邀作《工學互助團的大希望》演說詞在《少年中國》發表。
1月18日出席北大平民夜校開學典禮並發表演說。
2—3月北大文科先後招收王蘭等九名女生旁聽,暑假後正式招收女生,開大學男女同校之先河。
4月1日發表《洪水與猛獸》一文,支持新文化新思想的傳播。
5月1日為《新青年》的“勞動節紀念號”題詞“勞工神聖”。
8月2日聘請魯迅到北大文科講授中國小說史。
9月1日為英國克卡樸所著、李季譯的《社會主義史》一書所撰序文發表。
10月20日在北大學生送別校長出國考察教育會上發表演說。是時因在北大革新,尤實行男女同校被引為口實,遭張作霖、曹錕等忌恨。李石曾為緩和摩擦,運動政府派其出國考察。蔡稱此行將考察歐美各國大學改革情形,聘請優秀之留學生及外國學者來校任教,采集儀器,為建設圖書館募捐,井向各國交渉退還庚子賠款興辦教育事業。
11月28日21日陪同杜威到長沙講學,並為湘籍勤工儉學學生籌款。是日在第一師範發表《對於學生的希望》講演。
12月下旬抵達法國。
1921年(民國十年) 五十五歲
1月2日在巴黎參加留法學生善後事務委員會會議。得悉夫人黃世振在北京病逝。
3月8日赴鐳錠研究所訪居裏夫人,並邀請她到中國講學。
3月12日到德國考察。
3月16日與夏元琛訪問愛因斯坦,並邀其到中國講學。
3月28日至5月下旬先後到奧地利、匈牙利、瑞士、意大利、荷蘭、英國及法國考察。
5月24日法國總統授予三等榮光寶星。同月法國裏昂大學授以文學博士榮譽學位。
6月1日抵紐約。8日紐約大學授予法學博士榮譽學位。
9月14日返抵上海。18日回北京。
10月開始在北京大學為學生講授《美學》課程。
11月17日同意北大馬克思學說研究會在《北京大學日刊》上刊登招收會員啟事。出席研究會成立大會並講話,後又撥給兩間房屋供其使用。
12月23日中華教育改進社成立,被推舉為董事長。
1922年(民國十一年) 五十六歲
1月撰寫《石頭記索隱》第六版“自序”,以“對於胡適之先生《紅樓夢考證》之商権”為副題,對胡適的指責表示“實不敢承認”。
3月26日為《黃龐流血記》一書撰寫的序文發表。
3月《教育獨立議》一文發表。
4月9日出席在北大召開的非宗教同盟大會,發表“非宗教運動”的講演。
4月23日為北大舉辦春季運動會撰寫的《運動會的需要》一文發表。
4月25日與王寵惠、羅文幹等列名於胡適起草的《我們的政治主張》。
5月4日《五四運動最重要的紀念》一文發表,提出廣集贖回膠濟路的股款和擴充平民教育等主張。
7月被推舉為中華教育改進社董事長。
8月發表《湖南自修大學的介紹與說明》一文,熱情稱讚了毛澤東等創設的湖南自修大學,並為自修大學題詞。
8月20—30日北京政府教育部召開學製會議,被推為主席。
9月被推挙為新創辦的華北大學校長,28日在開學式上致詞。
10月25日因決定講義實行收費,引起部分學生不滿,發生請願吵鬧事件。一度提出辭職離校,經全校師生竭誠挽留,決定返職,並在是日全校大會上發表演說。
11月7日出席越飛為慶祝十月革命五周年挙行的招待會並發表演說,熱情讚頌俄國革命。
12月5日請李大釗擔任校長室秘書。
12月15日出席在北大召開的世界語聯合大會,任主席並致開會詞。隨後當選為聯合大會執行委員。
1923年(民國十二年) 五十七歲
1月17日因痛心於政治清明之無望,不願與賣身投靠官僚軍閥的教育總長彭允彝同流合汙,憤而提出辭職。19日離京赴天津小住。
1月23日發表《不合作宣言》一文。
7月10日與周峻(養浩)女士在蘇州結婚。
7月20日婉絕各方挽留,攜眷赴歐。
8月28日抵比利時布魯塞爾居住。
8月北京世界語專門學校創立,被推舉為校長。出國期間由譚熙鴻代理。
1924年(民國十三年) 五十八歲
1月20日在廣州召開的中國國民黨第一次全國代表大會上,由孫中山提名,被選為候補中央監察委員。
1月由比利時移居法國。主要從事《哲學綱要》等編著工作,並協助辦理華法教育會及裏昂中法大學之事務。
4月赴德國哥尼斯堡參加康德誕生二百周年紀念會,在會上代表北京大學致詞。
8月受北京政府教育部電請,赴荷蘭及瑞典出席國際民族學會會議。
同月編著《簡易哲學綱要》一書,由商務印書館出版。
11月3日分別複函北大評議會及代理校長蔣夢麟,說明留歐研究,不能即作歸計。
11月21日到德國向漢堡大學報名入學。
本年旅歐期間,多次向英國政府及教育、工、商各界名流洽商退還庚子賠款、供中國興辦教育事宜,並發表《對英國退還庚款規定用途之意見》一文。
1925年(民國十四年) 五十九歲
1月留居德國,在漢堡大學研究民族學。
3月痛悼孫中山逝世,撰寫祭文和挽聯,井分別在倫敦、裏昂挙行的孫中山追悼會上致詞。挽聯為:“是中國自由神,三民五權,推翻曆史數千年專製之局;願吾儕後死者,齊心協力,完成先生一二件未竟之功”。
6月24日致電北大負責人及全國各團體,對五卅反帝愛國運動表示支持,主張迅即廢除不平等條約,另訂平等新約,要求北大為此進行活動。
7月再次致電北大負責人,要求推動外交當局,集中力量收回國權;並主張由中國單方麵宣布廢除不平等條約,毋須征得列強之同意。
同月在漢堡撰寫《為國內反對日英風潮敬告列強》一文,譯成英、法、德三國文字,分送歐洲各國一些報刊發表,聲援國內反帝愛國鬥爭。
7月20日受中華教育改進社推舉參加在英國愛丁堡舉行的世界教育聯合會大會,因故未能出席,委托陳劍脩在25日大會上宣讀其撰寫的《中國教育:曆史的與現在的狀況》的專題演說詞。
1926年(民國十五年) 六十歲
1月在廣州舉行的國民黨第二次全國代表大會上,當選為中央監察委員。後在其經曆的曆次代表大會上均被選為中央監察委員。
2月3日應北京政府教育部電促,攜眷返抵上海。
3月致電北大代理校長蔣夢麟,對三一八慘案中北大學生死傷,表示愴悼,提出“望聯合各校要求懲凶,但不可陳義過高”。
4月分別複函北大評議會及代理校長蔣夢麟,表示尚難脫身返職。後多次函電來往,托疾無法北上。
7月函請北京政府教育部,“速覓替人,俾得交卸”。但向北大同人表示“惟替人未到以前,培自當與諸先生共負責任”。其間北大全體教職員懇切挽留,派代表南下麵陳誠意,遂辭職未果。
9月初全國國語教育促進會在上海成立,被推舉為會長。
11月14日為反對孫傳芳盤踞東南,與褚福成、許世英、沈鈞儒等發起組織蘇浙皖三省聯合會,策劃三省自治運動。
12月12日出席上海特別市自治運動各團體代表大會並發表演說。
12月19日杭州各界聯合會宣布自治,通過省政府組織法,被推舉為省府委員。
12月23日孫傳芳下令取締蘇浙皖三省聯合會,並通緝蔡元培、沈鈞儒等七十餘人。
12月被委任為浙江政治會議委員及政務委員會委員。複函蔣介石,請辭要其代理政治會議主席之職。
同月發表《說民族學》一文。
1927年(民國十六年) 六十一歲
3月1日浙江臨時政治會議在杭州正式成立,以委員代張靜江為主席。擬訂《革新浙江政務之計劃》。
4月2日與吳稚暉、李宗仁、古應芬、黃紹竑、張靜江、李石曾、陳果夫八人,在上海召開國民黨中央監察委員會“全體會議”,被推為主席。通過吳稚暉向會議提出彈劾共產黨文告,要求清黨。
4月8日任上海臨時政治會議委員。
4月9日以中央監察委員身分列名於《護黨救國》通電。
4月18日南京國民政府成立,被推舉向主席胡漢民授印。
4月27日被國民政府任命為教育行政委員會委員。
6月向國民政府提出變更教育行政製度,改教育部為大學院,並在全國實行大學區製的議案。
6月17日被任命為國民政府大學院院長。10月初大學院正式成立,宣誓就職。
10月3日撰寫《五卅殉難烈士墓碑文》,稱:“中國民族在國際上之獨立運動,五卅烈士實開其端。諸烈士之死,豈尋常哉!”
12月18日聘請魯迅為大學院特約著述員。
1928年(民國十七年) 六十二歲
2月21日主持大學院通令全國廢止春秋祀孔。
3月10日司法部長王寵惠出國未歸,由其兼代理司法部長。
4月23日由國民政府任命為國立中央研究院院長。
5月15日大學院在南京召開全國教育會議,致開會詞,提出提倡科學教育等三項教育方針。以會議議長名義,為濟南慘案分別致電國際聯盟秘書長德蘭孟和美國總統柯立芝,提請注意日軍暴行,要求“製止日本在華之作戰行動”。
6月9日在上海主持中央研究院第一次院務會議,中研院遂正式宣告成立。
8月17日向國民黨中央政治會議和國民政府提出辭呈,請辭去中央政治會議委員、國民政府委員、大學院院長、代理司法部長本兼各職。攜眷離開南京,定居上海。後又連上辭呈,表示“去誌早決,義無返顧”。
10月初準其辭去大學院院長及兼代司法部長等職。
10月8日被任命為監察院院長,堅辭不就。
1929年(民國十八年) 六十三歲
1月被推為中華教育文化基金會董事長。
3月8日出席國際婦女節紀念會並發表演說,提倡男女平權。
8月29日準其辭去監察院院長職務,慰留國民政府委員職。
同日受聘兼任北平圖書館館長。
9月2日分別致函北大教職員及北大學生,表示“元培之愛護北大,決不敢後於諸先生”。答應“九個月以後,若非有特殊阻力,元培決當回校,隨諸先生之後,努力於北大之發展。”
9月13日國民政府發表任命為北京大學校長。未到職前,由陳大齊暫行代理。
10月15日致電閻錫山,為大同雲岡石像被人倫割出售事,指出這將使“名勝因此毀損,國寶日就消亡”,要求負責防護。
11月為李季編著《馬克思傳》撰序。
1930年(民國十九年) 六十四歲
2月8日出席中國社會學社在上海召開的成立大會,發表題為《社會學與民族學》的講演。
4月15日出席在南京召開的第二次全國教育會議。在立法院招待與會者餐敘時,就姓氏、婚姻、家庭諸問題發表意見。
9月24,日是年國民政府規定今後大學校長不再遙領的辦法,獲準辭去北京大學校長名義。
10月聯名致電湖南省政府主席何健,要求釋放楊開慧。
11月為英人斯坦因借旅遊名義在新疆盜竊我文物案,以中央研究院名義具呈國民政府,要求取消其遊曆護照,勒令出境,“以護史料而崇文化,懲盜竊而維國權”。
11月5日羅隆基在上海被捕,與張壽鏞為之具保開釋。
12月發表《以美育代宗教》一文。
1931年(民國二十年) 六十五歲
2月左翼作家胡也頻在上海被捕,參與營救工作。
3月被派為西陲學術考察團理事會理事長。赴南京主持該會第一次會議,推定翁文灝為考察團團長。
5月發表《二十五年來中國之美育》一文。
7月20日萬寶山慘案發生後,在南京向國民黨中央黨部作《韓案發生後之對日問題》的報告,提出對日問題“要徹底解決,非合全國同胞的力量,以基本工作上做起不可”。
8月鄧演達被捕,積極設法營救。
9月參與調解“寧粵對立”,被派與張繼、陳銘樞等為國民黨寧方代表赴廣東,邀粵方代表汪精衛、孫科等到上海和談。
10月下旬被派為寧方正式代表,出席寧粵和平會議參與和平統一的談判。
12月9日被任為國民黨中央新設立的特種教育委員會委員長,負責處理九一八事變發生後各地學生向國民黨中央請願事宜。
12月15日與陳銘樞在國民黨中央黨部會見北平各校請願學生時,受到衝擊。事後向記者發表談話,仍表示:“個人對於學生救國之軌內行動,純潔熱情,仍願政府與社會加以愛護”。
1932年(民國二十一年) 六十六歲
2月1日日軍在上海發動的一二八事變發生後,與各國立大學校長劉光華、部魯、蔣夢麟、王世傑、梅貽琦致電國際聯盟,要求迅即采取有效辦法,製止日軍之暴行。
5月3日致電行政院長汪精衛,要求對牛蘭夫婦案進行公開審判,並許自聘律師辯護。隨即與宋慶齡、楊杏佛組織“牛蘭夫婦營救委員會”,開展營救活動。8月19日牛蘭夫婦被判處無期徒刑後,又與宋慶齡等聯名要求予以特赦。
夏末與宋慶齡、楊杏佛、林語堂等以“中國民權保障同盟籌備委員會”的名義,開始同盟的籌備工作。
10月15日陳獨秀在上海被捕。與楊杏佛等致電國民黨中央要求寬釋。
11月1日國民黨南京市黨部對其營救牛蘭夫婦及陳獨秀的活動發出警告。
12月17日與宋慶齡、楊杏佛、黎照寰等,以中國民權保障同盟籌備委員會名義發表宣言。宣言曆數國民黨當局非法逮捕殺戮、秘密軍法審判和抑製輿論等蹂躪民權的暴行,並宣布同盟致力於爭取人民民主自由權利的鬥爭任務。
同日,與宋慶齡等致電蔣介石、宋子文、於學忠,要求立即釋放被非法逮捕的北大教授許德珩等人,並派楊杏佛到北平營救。
12月30日主持在上海華安大樓舉行的中外記者招待會,宣告中國民權保障同盟的成立。任同盟臨時中央執行委員會副主席。
1933年(民國二十二年) 六十七歲
1月3日函邀魯迅加入民權保障同盟,得其欣然應允。隨後選為執行委員。
1月17日出席在中央研究院召開的民權保障同盟上海分會的成立大會,任主席。
2月9日向記者發表談話,嚴正駁斥國民黨北平市黨部指同盟為“非法組織”的誣蔑,表示要一秉初衷,努力做去。
2月17日與宋慶齡、魯迅等在上海接待來訪的蕭伯納。
3月14日與陶行知、李公樸等百餘人發起馬克思逝世五十周年紀念會,並發表《緣起》一文,對馬克思及其學說表示崇高的敬意。同日在上海青年會作《科學的社會主義概論》講演。
3月積極參與對陳賡、羅登賢、廖承誌、餘文化等的營救工作。
5月13日與宋慶齡、魯迅、楊杏佛同往德國駐滬領事館遞交抗議書,抗議希特勒法西斯殘害無辜的暴行。
5月23日領銜聯名致電南京國民政府,要求釋放丁玲、潘梓年。
5月27日發表《民治起點》一文。
6月18日楊杏佛慘遭國民黨特務暗殺。當日立即致電國民政府主席林森、行政院長汪精衛,要求迅即“飭屬緝凶,以維法紀”。以極悲憤心情主持安排其後事。7月1日主持公祭並讀祭文。與宋慶齡、魯迅等隨靈執紼,參加葬禮。
10月底連發兩電,要求國民黨中央對鄒韜奮主編的《生活周刊》解禁。
1934年(民國二十三年) 六十八歲
1月1日發表《我在北京大學的經曆》一文。
1月發表《國立中央研究院之過去與將來》一文。
3月參與對李少石的營救。
4月4日發表《我所受舊教育的回憶》一文。
7月1日在新加坡《星洲日報》發表《日本往哪裏去》一文。
7月8日電唁居裏夫人逝世。
8月20日《哀劉半農先生》一文發表。
9月數次函電汪精衛,要求營救範文瀾。
12月10日在中央大學作《民族學上之進化觀》講演,後發表。
12月為青年學會沈嗣莊所編《社會主義新史》一書撰序。
1935年(民國二十四年) 六十九歲
1月1日發表《論大學應設各科研究所之理由》一文。
2月6日複函泰戈爾,表達加強中印傳統友誼的願望。
4月25日向國民黨中央政治會議提出國立中央研究院評議會條例草案,請核定交立法院審議。6月在南京主持首屆評議會選舉工作。
5月20日《對於讀經問題之意見》一文發表,認除大學相關科係外,“小學生讀經是有害的,中學生讀整部的經,也是有害的”。
6月10日《為什麽要研究學問》一文發表。
7月31日印發啟事:(一)辭去一切兼職;(二)停止接受寫件;(三)停止介紹職業。
8月20日為《新青年》重印本題詞。
10月所撰《中國新文學大係》總序發表,熱情讚揚五四時期的思想革命和文學革命。
11月4日在國民黨四屆六中全會紀念周作《中央研究院與中國科學研究概況》的報告。
1936年(民國二十五年) 七十歲
1月1日複函丁西林、蔣夢麟、胡適等,對他們倡議集資建造房屋作為七秩壽辰賀禮一事,拜領厚賜,並表示“誓以餘年,益盡力於對國家文化的義務”。後因抗戰發生,此項計劃未能實現。
2月16日在南京北大同學會舉行祝壽聚餐上發表答謝演說,講述整頓北京大學的經過。
3月18日領銜發表《我們對於推行新文字的意見》,列名者六百八十八人。
9月22日毛澤東致書蔡元培,通報共產黨創議抗日統一戰線之主張,讚揚其同情抗日救國事業。
10月11日所撰《墨子的非攻與善守》一文,在鄒韜奮主編的《生活星期刊》上發表,讚揚墨子“是一個極端反侵略的人”。
10月19日魯迅逝世。任治喪委員會主任。20日往萬國殯儀館吊唁,撰挽朕:“著作最謹嚴,豈徒中國小說史;遺言太沉痛,莫作空頭文學家。”23日親為靈樞執拂,並在萬國公墓舉行的葬禮上發表講話。後上海各界成立魯迅紀念委員會,被推舉為主席,宋慶齡為副主席,籌備出版《魯迅全集》。
11月16日《記魯迅先生軼事》一文發表。
11月下旬大病瀕危,得脫險。
12月《愛國女學三十五年來之發展》一文發表。
1937年(民國二十六年) 七十一歲
5月3日到南京主持中央研究院評議會第三次會議並致詞。
11月2日領銜與交通、同濟、暨南、浙江等大學校長聯名致電華盛頓九國公約會議,要求阻止日本在華之侵略,膺懲日本違反國際公法之罪行。
11月5日領銜與全國各大學校長,教授張伯苓、胡適等百餘人聯名發表日本破壞我國教育機關之英文事實聲明,呼籲實施有效製裁。
11月27日由丁西林、周仁陪同離滬赴港養病。抵港後改名周子餘。12月底眷屬抵港。
12月《我在教育界的經驗》一文發表。
1938年(民國二十七年) 七十二歲
1月23日經國際反侵略運動大會中國分會推選,與宋慶齡、陶行知、吳玉章等十九人為出席2月在倫敦舉行的國際反侵略運動大會中國代表。因病未能成行。
2月28日在香港酒店主持中央研究院院務會議,總幹事朱家驊及十所所長均出席。
4月23日,吳玉章由歐洲返國經香港時往訪。晤談時,蔡元培“猶欣欣然以國共能重新合作共赴國難,為國家民族之大幸。”
5月20日應宋慶齡領導的保衛中國大同盟邀請,出席該同盟與香港國防醫藥籌賑會在港舉辦的美術品展覽會開幕式,並發表演說,闡明美術為抗戰事業所需要。
6月5日撰寫《魯迅全集》序,稱其著述為新文學之開山。
12月為北京大學四十周年題詞,祝願“他日河山還我,重返故鄉,再接再勵,一定有特殊之進歩”。
1939年(民國二十八年) 七十三歲
7月被國際反侵略運動大會中國分會推舉為第二屆名譽主席。
7月15日為李宗侗著《中國古代社會新研初稿》一書寫序。
8月閱讀《西行漫記》及《續西行漫記》等書。
12月7日為國際反侵略運動大會中國分會作會歌。
1940年(民國二十九年) 七十四歲
1月11日接受葉企蓀、陶孟和、傅斯年的建議,致函中央研究院評議會秘書長翁文灝,委以中研院事務最後決定權由其執行。
2月5日陝甘寧邊區自然科學研究會在延安成立,被舉為名譽主席團成員。
2月20日延安各界憲政促進會召開成立大會,被選為大會主席團成員。
2月25日為《北大旅港同學通訊錄》寫序,指出其對同學會“尤注意於交換知識之一語,以此語於同學之名較為密切也”。
3月3日失足仆地,入醫院治療。
3月5日9時45分逝世。安葬於香港仔山巔之公墓。遺夫人周養浩,子無忌、柏齡、懷新、英多,女晬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