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68年(清同治七年)1歲
·1月11日(陰曆12月17日)出生於浙江紹興府山陰城內筆飛弄(民國後廢府建製,山陰與會稽兩縣合並為紹興縣)。祖父廷楨(又名嘉模,字佳木)經營當鋪業。父寶煜(又名光普,字耀山),曾任當地一錢莊經理。母周氏。
1872年(清同治十一年)6歲
·由父延師在家塾中讀《百家姓》、《千字文》及《神童詩》等書。
1877年(清光緒三年)11歲
·8月2日 父病逝。家道中落,家中無力延師,遂就讀他處。靠賢母勤儉治家,撫養三兄弟成人。
1880年(清光緒六年)14歲
·受業於同縣秀才王懋修(子莊),習八股文,並得叔父銘恩悉心指導,學業大進。受王等影響,青少年時期曾祟尚宋儒。
1883年(清光緒九年)17歲
·考中秀才,不再往王懋修家就讀,開始自由閱覽。繼續在叔父銘恩家借閱其藏書,得以補讀不少經典及考據和辭章之書。
·次年起,在本地設館充任塾師兩年。
1886年(清光緒十二年)20歲
·應邀在同鄉徐樹蘭家(古越藏書樓)為其校訂所刻圖書。因得博覽其豐富藏書。
·母周氏病逝。
1889年(清光緒十五年)23歲
·4月 與王昭女士結婚。
·9月 應浙江鄉試,中舉人。
1890年(清光緒十六年)24歲
·春季赴京參加會試,中試為貢士,因提前離京未參加本科殿試。
·秋 應上虞縣誌局之請,任總纂。因意見不合旋即辭職。
1892年(清光緒十八年)26歲
·春 入京補行殿試,被取中二甲三十四名進士,授翰林院庶吉士。
1894年(清光緒二十年)28歲
·春季再度入京應散館考試,升任翰林院編修。留京供職約四年。
·是年中日甲午戰爭爆發,思想受極大震動。開始閱讀西方譯書,並留意時事和維新思潮。
1895年(清光緒二十一年)29歲
·清廷簽訂喪權辱國的《馬關條約》。他痛感這是中華民族的奇恥大辱,憤怒譴責清廷“疆臣跋扈,政府蹋葺(卑賤的意思),外內狼狽,虛疑恫愾,以成煬灶(放在爐火上烤的意思)之計,聚鐵鑄錯,一至於此”。認為是“可為痛哭流涕長太息者也”。
1896年(清光緒二十二年)30歲
·曾回山陰,冬始返京。11月長子阿根出生。
·開始閱讀自然科學方麵的書籍。
1898年(清光緒二十四年)32歲
·4月 次子無忌在京出生。
·是年秋戊戌維新運動失敗。
·10月 痛感清廷已“無可希望”,遂以請假名義攜眷離京,返抵故裏。是年冬任紹興中西學堂監督。
1899年(清光緒二十五年)33歲
·因支持紹興中西學堂教員中的新派,遭舊派忌恨,慫恿學董出麵妄加幹涉,憤而辭職。後受聘為嵊縣剡山學院院一長,任職一年。
1900年(清光緒二十六年)34歲
·6月 原配王昭病逝。
·為紹興僑農設一小學校。曾在杭州商議改一書院為師範學校,未果。
1901年(清光緒二十七年)35歲
·8月 應上海澄衷學堂總理劉葆良之邀,任代理總理一月。
·9月 任上海南洋公學特班總教習。注重教學內容和方法的革新,受到學生歡迎。
1902年(清光緒二十八年)36歲
·是年元旦與黃世振(仲玉)在杭州結婚。
·4月15日 在上海與蔣智由、葉瀚等發起成立中國教育會,被舉為事務長(即會長)。開始以教育倡言革命。
·7月 赴日本短期遊曆。
·11月間 南洋公學發生風潮。支持學生並率特班生一同退出公學。與中國教育會同人創立愛國學社,接納退學生。任學社總理。為急籌辦學經費,赴南京籌款;至碼頭時,家人奔告長子病亡,含淚托人代理後事,忍痛登輪。後學社學生全體加入光複會。章太炎、吳稚暉等任教員帶領學生在張園舉行演說,倡言革命無所忌諱。
·是年冬 與蔣智由、黃宗仰等在上海創設愛國女學。初蔣為總理,不久蔡接任。
·是年 經張元濟推薦,被聘為商務印書館編譯所所長。
·是年 選編《文變》一書,由商務印書館出版。
1903年(清光緒二十九年)37歲
·4月 在蘇報發表《釋仇滿》一文,不讚同一些革命派偏執排滿之說。
·4月26日 中國教育會在上海開成立大會,被推為副會長和評議長。
·為響應留日學生拒俄行動,愛國學社組織義勇軍,進行軍事操練,蔡元培亦“剪發,服操衣,與諸生同練步伐”。
·6月初 因愛國學社與中國教育會為主屬問題發生分裂而辭去副會長和評議長職,決定不與聞學社事。
·6月 由日譯本譯出德國科培爾的《哲學要領》一書,由商務印書館出版。
·12月 與王小徐等組織對俄同誌會,並出版《俄事警聞》日報。
1904年(清光緒三十年)38歲
·2月17日 在《俄事警聞》上發表白話文小說《新年夢》,反映了愛國反帝和“造個新中國”的思想。
·2月26日《俄事警聞》改為《警鍾日報》。不久任該報主編。
·5月1日 中國教育會在上海開第三次會員大會,又被舉為會長。
·6月3日 女威廉在滬出生。
·7月 又任愛國女學校長。
·秋 由何海樵介紹參加軍國民教育會暗殺團。
·冬 在上海發起成立光複會,被舉為會長。為促進東南地區革命派的聯合起了重要作用。
1905年(清光緒三十一年)39歲
·3月《警鍾日報》因鼓吹革命,報紙被查封,職工遭捕。
·6月 中國教育會開會重新選舉,又被舉為會長。
·7月3日 鄒容病死獄中。為鄒籌辦後事,與中國教育會同人在愚園舉行追悼會。
·7月 辭去愛國女學校長職。
·10月27日 由黃興主盟加入同盟會,並由孫中山委派為上海分會會長。
1906年(清光緒三十二年)40歲
·7月3日 在鄒容墓前紀念塔落成典禮上致詞,聽眾深受感動。
·秋 清廷擬選派翰林院編檢出國留學,因合其誌願,遂赴京銷假等候派遣。事延宕,應聘為譯學館教習,講授國文及西洋史。
·譯日人井上園子所著《妖怪學講義總論》一書,由商務印書館出版。
1907年(清光緒三十三年)41歲
·1月 三子柏霖在紹興出生。
·6月 派遣留學事被擱置。經友人說項,新任駐德公使孫寶琦允由使館支銀助其半工半讀,遂成行。
·下半年 在柏林習德文、編譯書籍。並應聘為唐紹儀子侄之家庭教師,講授國文。
1908年(清光緒三十四年)42歲
·秋 遷居萊比錫,進萊比錫大學學習,曆經四年。先後聽馮德(Wilhelm Wundt)的心理學和哲學史,福愷爾(Vokelt)的哲學,蘭普來西(Lemprechs)的文明史,司馬羅(Schmalso)的美術史,符來(Woller)的民族學,以及文學史等。並進蘭普來西教授的文明史與世界史研究所研究,參加孔好古(August Conraty)教授的中國文史研究所練習班。從第三年起,“漸集中心力於美學方麵”,尤注意研讀康德原著。
1909年(清宣統元年)43歲
·10月 所譯德國泡爾生(F。Paulsen)《倫理學原理》一書,由商務印書館出版,假夫人黃世振之名,署名蔡振。
1910年(清宣統二年)44歲
·8月 專著《中國倫理學史》一書,由商務印書館出版。
1911年(清宣統三年)45歲
·上半年 編著《中學修身教科書》一書,由商務印書館出版。
·10月 獲悉武昌起義,“為之喜而不寐”。赴柏林與留德同學集款致電國內各省,敦促響應革命。
·12月初 響應辛亥革命,取道西伯利亞回國。
1912年(中華民國元年)46歲
·1月3日 中華民國臨時政府在南京成立,就任教育部部長。發表《對於教育方針之意見》一文,提出新教育的軍國民教育、實利教育、公民道德、世界觀和美育五項宗旨。
·2月18日 受孫中山委派,任迎接袁世凱來南京就總統職之專使。抵達北京後,袁製造兵變,脅迫南方允其在北京就職。
·3月29日 唐紹儀組成新內閣,被任為教育總長。對全國教育進行若幹民主性的改革。
·5月16日 出席北京大學開學典禮並發表演說,強調“大學為研究高尚學問之地”。
·7月14日 不滿袁世凱專權,與王寵惠、宋教仁等退出內閣,表示不任此“伴食”之閣員。
·9月 攜眷再度赴德。仍到萊比錫大學繼續學習。
1913年(民國二年)47歲
·春《世界觀與人生觀》一文在《民德》雜誌發表。
·6月初 因宋教仁被刺案發生,應孫中山之召回國抵上海。
·7月“二次革命”爆發後,在《民立報》連續發文章討袁,號召國民應“爭先恐後,讚同討袁”。同月與吳稚暉等在上海創辦《公論晚報》,鼓吹討袁。不久停刊。
·9月“二次革命”失敗後,離滬赴歐。居住法國巴黎附近,學習法語,從事譯著。
1915年(民國四年)49歲
·1月 所編《哲學大綱》交商務印書館出版。
·6月 與李石曾等在法國組織勤工儉學會,以“勤於工作,儉以求學,以進勞動者之智識”為宗旨。
·為第一次世界大戰期間在法華工工餘就讀的華工學校編寫講義一冊。
1916年(民國五年)50歲
·3月29日 與李石曾、吳玉章、汪精衛、吳稚暉及法國友人發起組織華法教育會,推舉蔡元培(華方)、歐樂(法方)為會長。
·8月15日《旅歐雜誌》(半月刊)在法國創刊,任主編。剖析袁世凱專製社會基礎的《對於送舊迎新二圖之感想》一文,在該刊第三期發表。
·10月2日 教育總長範源濂電請回國就任北京大學校長,是日與吳玉章一道由馬賽起程回國。
·12月11日 應邀在江蘇省教育會發表“中國教育界之恐慌及其救濟方法”演說。
·12月26日 由黎元洪簽署的北京大學校長委任令正式發表。
1917年(民國六年)51歲
·1月4日 到北京大學就職。
·1月9日 在全校大會發表就職演說。
·1月11日 呈報教育部要求聘請陳獨秀為文科學長。13日正式任命。
·1月27日 向國立高等學校校務討論會提出大學改革議案。
·5月6日 與黃炎培等發起組織中華職業教育社,本日在上海正式成立。
·7月2日 憤於張勳複辟醜劇發生,向總統致函辭去北大校長一職,離京到天津賃屋居住。複辟事平後,經挽留於23日返校複職。
·8月1日 在《新青年》發表《以美育代宗教說》、《北京大學改製之事實及理由》二文。
·本月初請魯迅為北大設計校徽圖案,後被正式采用,沿用到1949年。
·9月 所著《石頭記索隱》一書,由商務印書館出版。
·11月 聘請李大釗任北大圖書館主任。
·12月 創辦孔德學校,被推為校長。
1918年(民國七年)52歲
·1月19日 發起組織北大進德會,發表所撰《進德會旨趣書》。
·2月17日 在《北京大學日刊》連載校長啟事和布告,廣泛征集近代歌謠。
·2月22日 經其發起的北大畫法研究會正式成立。隨後為其撰寫《旨趣書》。
·4月15日《讀周春嶽君〈大學改製之商榷〉》一文發表。
·4月16日 在北大開辦校役夜班並在開學式上發表演說。
·8月3日 為胡適《中國古代哲學史大綱》一書寫序。
·9月22日 為北大學生李亦軒所著《中國幣製統一論》一書寫序。
·10月14日 發起組織的北大新聞研究會(後改為新聞學研究會)正式成立。在成立會上發表演說。
·10月20日 出席國民雜誌社成立大會並發表演說。
·11月1日《德國分科中學之說明》一文發表。
·11月15、16日 為慶祝第一次世界大戰結束,協約國勝利,在天安門舉行演說大會,先後作了“黑暗與光明的消長”、“勞工神聖”演說。
·11月19日 新潮雜誌社成立,得其批發的經費支持。為雜誌題寫刊名。
·12月10日 主持創辦《北京大學月刊》,並為撰寫發刊詞。
·12月15日 為《國民雜誌》撰序。
1919年(民國八年)53歲
·1月 發表《哲學與科學》一文,闡述哲學與科學之關係。
·2月12日 與汪大燮、林長民、熊希齡等發起在北京大學召開國際聯盟同誌會成立大會,北大教職員和學生千餘人參加。
·2月16日 與汪大燮、林長民、熊希齡等發起成立國民外交協會,任理事。
·2月19日 出席新聞學研究會改組大會並講話,毛澤東參加大會。
·2月23日 參加國民外交協會在中央公園舉行演說大會,在演說中呼籲反對出賣國家利益的秘密外交,要求國民起來謀求“自他兩利”之外交。
·2月《教育之對待的發展》一文發表。
·3月15日 在天津青年會發表“貧兒院與貧兒教育的關係”講演。
·3月21日 發表《複張繆子君函》,對張繆子詆毀北京大學名譽提出批評。31日布告開除張學籍。
·3月29日 在天津青年會發表“歐戰後之教育問題”講演。
·4月1日 發表《致〈公言報〉並答林琴南君函》,駁斥林對北大和新文化運動的指責。
·4月20日 出席北京《法政學報》創辦周年紀念會並講演。
·4月24日《科學之修養》一文發表。
·5月2日 約學生代表講述巴黎和會上中國外交失敗的情況,指出這是國家存亡的關鍵時刻,要奮起救國。
·5月3日 將獲悉的北京政府準備在喪權辱國的和約上簽字的消息告知學生。
·5月4日 五四愛國運動爆發。當晚出席北大學生為營救被捕同學召開的全體大會,表示對釋放被捕學生可負完全責任。隨後為營救學生努力奔走。7日被捕學生獲釋。
·5月8日 北京政府決定撤換北京大學校長,致函徐世昌政府辭去北京大學校長職務。
·5月9日 清晨悄然離京去天津,留下啟事一則。
·5月10日 致函北大學生,表達同情和支持學生愛國運動的心跡。同日離津南下上海、杭州等地。拒絕各方挽留。
·5月13日《晨報》發表《蔡校長去職之真因》的報道,披露蔡元培10日在天津車站同友人的談話。
·5月20日 電複北京政府,表示“政府果曲諒學生愛國愚誠,寬其既往,元培何敢不勉強維持,共圖補救。”
·7月9日“五四運動”具體目標達成後,經校內外各方催促,致電全國學生聯合會、北京大學學生幹事部等,表示放棄辭職,希望學生致力於學業。
·7月21日 發表《告北京大學學生暨全國學生書》。
·8月29日 歐美同學總會在上海成立,被舉為會長。
·9月12日 由杭州回到北京。20日在北大全體學生歡迎會上發表演說,宣布學校進一步改革的計劃。
·10月16日 出席新聞學研究會第一次研究期滿式並致詞。毛澤東獲半年期證書。
·11月15日 為徐寶璜所著《新聞學大意》一書寫序。
·11月17日 在女子高等師範學校作“國文之將來”演講,斷言“白話文一定占優勝”。
·11月29日 出席李超女士追悼會並發表演說。演說詞於12月8日發表。
·12月1日《文化運動不要忘了美育》一文發表。
·12月13日 在複友人函中,表示完全讚成在北京大學實行男女同校。
·12月14日 出席林德揚追悼會並發表演說。
1920年(民國九年)54歲
·1月1日《國外勤工儉學與國內工學互助團》一文發表。
·1月15日 應少年中國學會之邀作“工學互助團的大希望”演說,演說詞在《少年中國》發表。
·1月18日 出席北大平民夜校開學典禮並發表演說。
·2-3月 北大文科先後招收王蘭等九名女生旁聽,暑假後正式招收女生,開國立大學男女同校之先河。
·3月15日 出席燕京大學男女兩校聯歡會,發表演說。
·4月1日 發表《洪水與猛獸》一文,支持新文化新思想的傳播。
·5月1日 為《新青年》的“勞動節紀念號”題詞:“勞工神聖”。
·5月4日《去年五月四日以來的回顧與今後的希望》一文發表。
·5月《美術的起源》一文發表。
·7月27日 為宋教仁遺著《我之曆史》一書撰序。
·8月2日 聘請魯迅到北大文科講授中國小說史。
·9月1日 為英國克卡卜所著、李季譯的《社會主義史》一文所撰序文發表。
·10月 新潮社編《蔡孑民先生言行錄》一書出版。
·10月20日 在北大學生送別校長出國考察教育會上發表演說。是時因在北大革新,尤實行男女同校被引為口實,遭張作霖、曹錕等嫉恨。李石曾為緩和摩擦,運動政府派其出國考察。蔡稱此行將考察歐美各國大學改革情形,聘請優秀之留學生及外國學者來校任教,采集儀器,為建設圖書館募捐,並向各國交涉退還庚子賠款興辦教育事業。
·11月21日 陪同杜威到長沙講學,並為湘贛勤工儉學學生籌款。28日在第一師範發表“對於學生的希望”講演。在長沙期間,先後發表“美術的進步”、“對於師範生的希望”、“中學的科學”、“美術的進化”、“美學與科學之關係”、“美學的研究法”等講演。
·12月7日 赴法國途經新加坡,應邀在南洋華僑中學作“普通教育與職業教育”講演。
·12月下旬 抵達法國。
1921年(民國十年)55歲
·1月2日 在巴黎參加留法學生善後事務委員會會議。得悉夫人黃世振在北京病逝,撰文悼念。
·1月12日 撰寫《對於勤工儉學會之通告一》。
·1月16日 撰寫《對於勤工儉學會之通告二》。
·3月8日 赴鐳錠研究所訪居裏夫人,並邀請她到中國講學。
·3月12日 到德國考察。
·3月16日 與夏元瑮訪問愛因斯坦,並邀其到中國講學。
·3月28日至5月下旬 先後到奧地利、匈牙利、瑞士、意大利、荷蘭、英國及法國考察。
·5月24日 法國總統授予三等榮光寶星。同月法國裏昂大學授以文學博士榮譽學位。
·6月1日 抵紐約。8日紐約大學授予法學博士榮譽學位。
·8月6日 受北京政府教育部電請,到檀香山出席太平洋教育會議。
·8月《關於宗教問題的談話》發表。
·9月14日 返抵上海。18日回北京。
·10月 開始在北京大學為學生講授《美學》課程。
·11月17日 同意北大馬克思學說研究會在《北京大學日刊》上刊登招收會員啟事。出席研究會成立大會並講話,後又撥給兩間房屋供其使用。
·12月23日 中華教育改進社成立,被推舉為董事長。
1922年(民國十一年)56歲
·1月25日 與趙國藩合擬的《寓兵於工之計劃》發表。
·1月 撰寫《石頭記索隱》第六版“自序”,以“對於胡適之先生《紅樓夢考證》之商榷”為副題,對胡適的指責表示“實不敢承認”。
·1月《全國教育聯合會議決之學製係統草案評》一文發表。
·2月20日《國語的應用》一文發表。
·3月26日 為《黃龐流血記》一書撰寫的序文發表。
·3月《教育獨立議》一文發表。
·4月9日 出席在北大召開的非宗教同盟大會,發表“非宗教運動”的講演。
·4月23日 為北大舉辦春季運動會撰寫的《運動會的需要》一文發表。
·4月25日 與王寵惠、羅文幹等列名於胡適起草的《我們的政治主張》,在胡適創辦的《努力周報》上發表。
·5月4日《五四運動最重要的紀念》一文發表,提出廣集贖回膠濟路的股款和擴充平民教育等主張。
·6月20日《美育實施的方法》一文發表。
·7月 被推舉為中華教育改進社董事長。
·8月20~30日 北京政府教育部召開學製會議,被推為主席。
·8月《漢字改革說》一文發表。
·8月 發表《湖南自修大學的介紹與說明》一文,熱情稱讚毛澤東等創設的湖南自修大學,並為自修大學題詞。
·9月 被推舉為新創設的華北大學校長,28日在開學式上發表演說。
·10月25日 因決定講義實行收費,引起部分學生不滿,發生請願吵鬧事件。一度提出辭職離校,經全校師生挽留,決定返職,並在是日全校大會上發表演說。
·11月7日 出席越飛為慶祝十月革命五周年舉行的招待會並發表演說,熱情讚頌俄國革命。
·11月24日《在北京大學史學研究會成立會之演說詞》發表。
·12月5日 請李大釗擔任校長室秘書。
·12月15日 出席在北大召開的世界語聯合大會,任主席並致開會詞。隨後當選為聯合大會執行委員。
·12月23日《在北京大學成立五周年紀念會開會詞》發表。
·12月25日《市民對於教育之義務》一文發表。
1923年(民國十二年)57歲
·1月17日 因痛心於政治清明之無望,不願與賣身投靠官僚軍閥的教育總長彭允彝同流合汙,憤而提出辭職。19日離京赴天津小住。
·1月23日 發表《不合作宣言》一文。
·7月10日 與周峻(養浩)女士在蘇州結婚。
·7月20日 婉謝各方挽留,攜眷赴歐。
·8月28日 抵比利時布魯塞爾居住。
·8月 北京世界語專門學校創立,被推舉為校長。出國期間由譚熙鴻代理。
1924年(民國十三年)58歲
·1月20日 在廣州召開的中國國民黨第一次全國代表大會上,由孫中山提名,被選為候補中央監察委員。
·1月 由比利時移居法國。主要從事《哲學綱要》等編著工作,並協助辦理華法教育會及裏昂中法大學之事務。
·4月 赴德國哥尼斯堡參加康德誕生兩百周年紀念會,在會上代表北京大學致詞。
·8月 受北京政府教育部電請,赴荷蘭及瑞典出席國際民族學會會議。
·同月 編著《簡易哲學綱要》一書,由商務印書館出版。
·11月3日 分別複函北大評議會及代理校長蔣夢麟,說明留歐研究,不能即作歸計。
·11月21日 到德國向漢堡大學報名入學。
·本年 旅歐期間,多次向英國政府及教育、工、商各界名流洽商退還庚子賠款、供中國興辦教育事宜,並發表《對英國退還庚款規定用途之意見》一文。
1925年(民國十四年)59歲
·1月 留居德國,在漢堡大學研究民族學。
·3月 痛悼孫中山逝世,撰寫祭文和挽聯,並分別在倫敦、裏昂舉行的孫中山追悼會上致詞。挽聯為:“是中國自由神,三民五權,推翻曆史數千年專製之局;願吾儕後死者,齊心協力,完成先生一二件未竟之功。”
·6月24日 致電北大負責人及全國各團體,對五卅反帝愛國運動表示支持,主張迅即廢除不平等條約,另訂平等新約,要求北大為此進行活動。
·7月 再次致電北大負責人,要求推動外交當局,集中力量收回國權;並主張由中國單方麵宣布廢除不平等條約,無須征得列強之同意。
·同月 在漢堡撰寫《為國內反對日英風潮敬告列強》一文,譯成英、法、德三國文字,分送歐洲各國一些報刊發表,聲援國內反帝愛國鬥爭。
·7月20日 受中華教育改進社推舉,參加在英國愛丁堡舉行的世界教育聯合會大會,因故未能出席,委托陳劍修在25日大會上宣讀其撰寫的《中國教育:曆史的與現在的狀況》的專題演說詞。
1926年(民國十五年)60歲
·1月 在廣州舉行的國民黨第二次全國代表大會上,當選為中央監察委員。後在其經曆的曆次代表大會上均被選為中央監察委員。
·2月3日 應北京政府教育部電促,攜眷返抵上海。
·3月 致電北大代理校長蔣夢麟,對“三·一八慘案”中北大學生死傷,表示愴悼,提出“望聯合各校要求懲凶,但不可陳義過高”。
·4月 分別複函北大評議會及代理校長蔣夢麟,表示尚難脫身返職。後多次函電來往,托疾無法北上。
·7月 函請北京政府教育部,“速覓替人,俾得交卸”。但向北大同人表示“惟替人未到以前,培自當與諸先生共負責任”。其間北大全體教職員懇切挽留,派代表南下麵陳誠意,遂辭職未果。
·9月初 全國國語教育促進會在上海成立,被推舉為會長。
·10月10日《十五年來吾國大學教育之進步》一文發表。
·11月14日 為反對孫傳芳盤踞東南,與褚福成、許世英、沈鈞儒等發起組織蘇浙皖三省聯合會,策劃三省自治運動。
·12月12日 出席上海特別市自治運動各團體代表大會並發表演說。
·12月19日 杭州各界聯合會宣布自治,通過省政府組織法,被推舉為省府委員。
·12月23日 孫傳芳下令取締蘇浙皖三省聯合會,並通緝蔡元培、沈鈞儒等七十餘人。
·12月 被委任為浙江政治會議委員及政務委員會委員。複函蔣介石,請辭要代理政治會議主席之職。
·同月 發表《說民族學》一文。
1927年(民國十六年)61歲
·3月1日 浙江臨時政治會議在杭州正式成立,以委員代張靜江為主席。擬訂《革新浙江政務之計劃》。
·3月12日《讀書與救國》一文發表。
·4月2日 與吳稚暉、李宗仁、古應芬、黃紹弘、張靜江、李石曾、陳果夫八人,在上海召開國民黨中央監察委員會“全體會議”,被推為主席。通過吳稚暉向會議提出彈劾共產黨文告,要求清黨。
·4月8日 任上海臨時政治會議委員。
·4月9日 以中央監察委員身份列名於《護黨救國》通電。
·4月18日 南京國民政府成立,被推舉向主席胡漢民授印。
·4月27日 被國民政府任命為教育行政委員會委員。
·5月9日 國民黨中央政治會議決定設立中央研究院,被舉為籌備委員。
·6月 向國民政府提出變更教育行政製度,改教育部為大學院,並在全國實行大學區製的議案。
·6月17日 被任命為國民政府大學院院長。10月初大學院正式成立,宣誓就職。
·8月4日 女粹盎在上海出生。
·10月3日 撰寫《五卅殉難烈士墓碑文》,稱:“中國民族在國際上之獨立運動,五卅烈士實開其端。諸烈士之死,豈尋常哉!”
·11月20日 主持召開中央研究院籌備會議,通過《中華民國大學院中央研究院組織條例》。
·12月1日《在愛國女學校25周年紀念會演說詞》發表。
·12月2日 出席愛國女校26周年慶祝典禮,發表演說。
·12月18日 聘請魯迅為大學院特約著述員。
1928年(民國+七年)62歲
·1月 為《大學院公報》創刊撰寫發刊詞。
·2月1日 向國民黨二屆四中全會提出一項提案,說明教育和科學研究對於國計民生的重要性,要求將各國退還之庚子賠款全部撥作教育基金。
·2月21日 主持大學院,通令全國廢止春秋祀孔。
·同日 在外交部長黃郛就職典禮上致訓詞,指出國民政府“所懸最重要之外交方針,在取消一切不平等條約”,希望黃郛“努力向前,使廢除不平等條約之目的,得早日實現”。
·3月10日 司法部長王寵惠出國未歸,由其兼代理司法部長。
·4月上旬 發表《對於大學院組織之談話》。
·4月23日 由國民政府任命為國立中央研究院院長。
·5月15日 大學院在南京召開全國教育會議,致開會辭,提出提倡科學教育等三項教育方針。以會議議長名義,為“濟南慘案”分別致電國際聯盟秘書長德蘭孟和美國總統柯立芝,提請注意日軍暴行,要求“製止日本在華之作戰行動”。
·6月7日 以大學院名義呈請國民政府恢複北京大學名稱,任命新校長。
·6月8日 國民政府議定北京大學改名中華大學,校長由蔡元培暫兼,由李石曾代理。蔡堅持不就,後改任李石曾為該校校長。
·6月9日 在上海主持中央研究院第一次院務會議,中央研究院遂正式宣告成立。
·6月29日 被選為中華教育文化基金會董事會副董事長。
·8月17日 向國民黨中央政治會議和國民政府提出辭呈,請辭去中央政治會議委員、國民政府委員、大學院院長、代理司法部長本兼各職。攜眷離開南京,定居上海。後又連上辭呈,表示“去誌早決,義無返顧”。
·8月 為《中央研究院曆史語言研究所集刊》撰寫發刊詞。
·9月26日《三民主義的中和性》一文發表。
·10月初 準其辭去大學院院長及兼代司法部長等職。
·10月8日 被任命為監察院院長,堅辭不就。
1929年(民國十八年)63歲
·1月 被推為中華教育文化基金會董事長。
·2月4日 教育部訂定《保存LU直唐塑委員會組織大綱》,被聘為該委員會委員。
·3月8日 出席國際婦女節紀念會並發表演說,提倡男女平權。
·4月28日《美術批評的相對性》一文發表。
·5月1日 四子懷新在上海出生。
·6月7日 再次向國民黨中央堅辭監察院院長和國民政府委員職務。
·6月13日 被聘為國立青島大學籌備委員會委員,曾去青島參加籌備工作。
·7月 撰寫的《中央研究院院務月報發刊詞》發表。
·8月29日 準其辭去監察院院長職務,慰留國民政府委員職。同日受聘兼任國立北平圖書館館長。
·9月2日 分別致函北大教職員及北大學生,表示“元培之愛護北大,決不敢後於諸先生”。答應“九個月以後,若非有特殊阻力,元培決當回校,隨諸先生之後,努力於北大之發展”。
·9月13日 國民政府發表任命為北京大學校長。未到職前,由陳大齊暫行代理。
·10月15日 致電閻錫山,為大同雲岡石像被人偷割出售事,指出這將使“名勝因此毀損,國寶日就消亡”,要求負責防護。
·11月7日 為黃季飛所著《經濟史長編》寫序。
·11月20日 為《北京大學三十一周年紀念刊》作序並題寫刊名。
·11月 為李季編著《馬克思傳》撰序。
·12月《國立中央研究院過去工作之回顧與今後努力之標準》一文發表。
1930年(民國十九年)64歲
·2月8日 出席中國社會學社在上海召開的成立大會,發表題為“社會學與民族學”的講演。
·4月15日 出席在南京召開的第二次全國教育會議。在立法院招待與會者餐敘時,就姓氏、婚姻、家庭諸問題發表意見。
·6月16日 在國立勞動大學演講的《勞動大學的意義及勞大學生的責任》一文發表。
·7月2日 在南京主持中華教育文化基金會董事會第六次年會。
·7月20日 主持中華職業教育社第十一屆社員大會,並致開幕詞。
·7月 商務印書館出版《教育大辭書》,為其撰寫“大學教育”和“美育”兩個詞條。
·8月 為楊端六等編纂的《六十五年來中國國際貿易統計》專刊寫序。
·9月24日 是年國民政府規定今後大學校長不再遙領的辦法,獲準辭去北京大學校長名義。
·10月 聯名致電湖南省政府主席何鍵,要求釋放楊開慧。
·11月 為英人斯坦因借旅遊名義在新疆盜竊我文物案,以中央研究院名義具呈國民政府,要求取消其遊曆護照,勒令出境,“以護史料而崇文化,懲盜竊而維國權”。
·11月5日 羅隆基在上海被捕,與張壽鏞為之具保開釋。
·12月2日 五子英多在上海出生。
·4月27日 出席上海大東書局新址落成典禮,發表“國化教科書問題”的講演。
·5月 發表《二十五年來中國之美育》一文。
·6月24日 到北平主持北平圖書館新館落成典禮並發表講話。26日在北平主持中華教育文化基金會董事會第七次年會。
·7月20日 萬寶山慘案發生後,在南京向國民黨中央黨部作《韓案發生後之對日問題》的報告,提出對日問題“要徹底解決,非合全國同胞的力量,以基本工作上做起不可”。
·8月19日 鄧演達被捕,積極設法營救。
·9月 參與調解“寧粵對立”,被派與張繼、陳銘樞等為國民黨寧方代表赴廣東,邀粵方代表汪精衛、孫科等到上海和談。
·10月21日 太平洋國際學會第四屆年會在上海召開,應邀撰寫《繪畫與書法》一文。
·10月下旬 被派為寧方正式代表,出席寧粵和平會議,參與和平統一的談判。
·12月9日 被任為國民黨中央新設立的特種教育委員會委員長,負責處理“九·一八事變”發生後各地學生向國民黨中央請願事宜。
·12月15日 與陳銘樞在國民黨中央黨部會見北平各校請願學生時,受到衝擊。事後向記者發表談話,仍表示:“個人對於學生救國之軌內行動,純潔熱情,仍願政府與社會加以愛護。”
1932年(民國二十一年)66歲
·1月15日 為王小徐所撰《佛法與科學之比較研究》一書寫序。
·1月27日 為俞琰所撰《中國政略學史》一書寫序。
·2月1日 日軍在上海發動的“一·二八事變”發生後,與各國立大學校長劉光華、鄒魯、蔣夢麟、王世傑、梅貽琦致電國際聯盟,要求迅即采取有效辦法,製止日軍之暴行。
·5月3日 致電行政院長汪精衛,要求對牛蘭夫婦案進行公開審判,並許自聘律師辯護。隨即與宋慶齡、楊杏佛組織“牛蘭夫婦營救委員會”,開展營救活動。8月19日牛蘭夫婦被判處無期徒刑後,又與宋慶齡等聯名要求予以特赦。
·5月24日 出席武漢大學珞珈山新校舍落成典禮,發表題為“最近全世界之教育”的講演。
·5月28日 在武漢中華大學發表題為“科學救國”的講演。同日,在華中、文華圖專發表題為“文理及教育學院之學製與歐洲、古代學製結合”的講演。
·6月28日 到北平主持中華教育文化基金委員會董事會第八屆年會,提出教育經費獨立的主張。
·7月6日 國民政府行政院聘其為中央大學整理委員會委員長。
·夏末 與宋慶齡、楊杏佛、林語堂等以“中國民權保障同盟籌備委員會”的名義,開始同盟的籌備工作。
·8月《六十年來之世界文化》一文發表。
·10月15日 陳獨秀在上海被捕。與楊杏佛等致電國民黨中央要求寬釋。
·11月1日 國民黨南京市黨部對其營救牛蘭夫婦及陳獨秀的活動發出警告。
·12月17日 與宋慶齡、楊杏佛、黎照寰等,以中國民權保障同盟籌備委員會名義發表宣言。宣言曆數國民黨當局非法逮捕殺戮、秘密軍法審判和抑製輿論等蹂躪民權的暴行,並宣布同盟致力於爭取人民民主自由權利的鬥爭任務。
·同日 與宋慶齡等致電蔣介石、宋子文、於學忠,要求立即釋放被非法逮捕的北大教授許德珩等人,並派楊杏佛到北平營救。
·12月30日 主持在上海華安大樓舉行的中外記者招待會,宣告中國民權保障同盟的成立。任同盟臨時中央執行委員會副主席。
1933年(民國二十二年)67歲
·1月3日 函邀魯迅加入民權保障同盟,得其欣然應允。隨後為執行委員。
·1月17日 出席在中央研究院召開的民權保障同盟上海分會的成立大會,任主席。
·2月9日 向記者發表談話,嚴正駁斥國民黨北平市黨部指同盟為“非法組織”的汙蔑,表示要一秉初衷,努力做去。
·2月17日 與宋慶齡、魯迅等在上海接待來訪的蕭伯納。
·2月18日 在上海青年會發表題為“民權保障之過去與現在”講演。
·2月28日 與宋慶齡聯名致電胡適,對其違反民權保障同盟會章事提出忠告。
·3月14日 與陶行知、李公樸等百餘人發起馬克思逝世五十周年紀念會,並發表《緣起》一文,對馬克思及其學說表示崇高的敬意。同日,在上海青年會作“科學的社會主義概論”講演。
·3月 積極參與對陳賡、羅登賢、廖承誌、餘文化等的營救工作。
·4月3日 民權保障同盟決定成立營救政治犯委員會,與宋慶齡、楊杏佛等六人被推舉為委員。
·同日 被聘為鴻英教育基金會董事,後被推舉為董事長。
·4月23日 上海各大學教職員聯合會發起保障教育經費獨立運動委員會,被推舉負責籌備。
·4月 為《獨秀文存》撰序。
·5月4日 出席上海各文化團體舉行的“五四”紀念會,發表講演。
·5月7日 在上海青年會發表題為“日本對華政策”的講演。
·5月13日 與宋慶齡、魯迅、楊杏佛同往德國駐滬領事館遞交抗議書,抗議希特勒法西斯殘害無辜的暴行。
·5月23日 領銜聯名致電南京國民政府,要求釋放丁玲、潘梓年。
·5月27日 發表《民治起點》一文。
·5月 中波文化協會在南京成立,被推舉為名譽會長。
·6月18日 就泛太平洋國際學會在加拿大舉行的第五屆年會向記者發表談話,指出該會以超政治相號召,“實則完全為帝國主義之禦用團體”,表示中國不派代表參加。
·6月18日 楊杏佛慘遭國民黨特務暗殺。當日立即致電國民政府主席林森、行政院長汪精衛,要求迅即“飭屬緝凶,以維法紀”。以極悲憤心情主持安排其後事。7月1日主持公祭並讀祭文。與宋慶齡、魯迅等隨靈執紼,參加葬禮。
·9月 為姚仲拔所撰《輔助國民教育運動》一書寫序。
·10月底 連發兩電,要求國民黨中央對鄒韜奮主編的《生活周刊》解禁。
1934年(民國二十三年)68歲
·1月1日 發表《我在北京大學的經曆》一文。
·1月 發表《國立中央研究院之過去與將來》一文。
·3月 參與對李少石(時任中共江蘇省委宣傳部長)的營救。
·4月4日 發表《我所受舊教育的回憶》一文。
·7月1日 在新加坡《星洲日報》發表《日本往哪裏去》一文。
·7月8日 電唁居裏夫人逝世。
·8月20日《哀劉半農先生》一文發表。
·8月《吾國文化運動之過去與將來》一文發表。
·9月 數次函電汪精衛,要求營救範文瀾。
·12月10日 在中央大學作“民族學上之進化觀”講演,後發表。
·12月 為青年學會沈嗣莊所編《社會主義新史》一書撰序。
1935年(民國二十四年)69歲
·1月1日 發表《論大學應設各科研究所之理由》一文。
·1月 向國民黨中央提出《實施義務教育標本兼治辦法》的提案。
·2月6日 複函泰戈爾,表達加強中印傳統友誼的願望。
·4月10日《我的讀書經驗》一文發表。
·4月25日 向國民黨中央政治會議提出國立中央研究院評議會條例草案,請核定交立法院審議。6月在南京主持首屆評議會選舉工作。
·5月20日《對於讀經問題之意見》一文發表,認為除大學相關科係外,“小學生讀經是有害的,中學生讀整部的經,也是有害的。”
·6月10日《為什麽要研究學問》一文發表。
·6月20日 主持中央研究院首屆評議員選舉,選出各學科特聘評議員侯德榜等30人。
·7月7日 出席許壽裳長女婚禮。席間同魯迅議論中國的法西斯蒂時,稱“蔣介石是袁世凱第二,萬不可信他”。
·7月25日《我青年時代的讀書生活》一文發表。
·7月31日 印發啟事:(一)辭去一切兼職;(二)停止接受寫件;(三)停止介紹職業。
·8月20日 為《新青年》重印本題詞,稱“新青年雜誌為五四運動時代之急先鋒。”
·10月 所撰《中國新文學大係》總序發表,熱情讚揚五四時期的思想革命和文學革命。
·10月25日 中蘇文化協會在南京成立,被推舉為名譽會長。
·11月4日 在國民黨四屆六中全會紀念周作“中央研究院與中國科學研究概況”的報告。
1936年(民國二十五年)70歲
·1月1日 複函丁西林、蔣夢麟、胡適等,對他們倡議集資建造房屋作為七秩壽辰賀禮一事,拜領厚賜,並表示“誓以餘年,益盡力於國家文化的義務”。後因抗戰發生,此項計劃未能實現。
·1月18日 在南京為丁文江追悼會主祭並致悼詞。
·1月26日 在中國科學社上海全體社員祝壽會上致答詞,慨然表示要努力救國。
·2月14日 開始撰寫《自寫年譜》。
·2月16日 在南京北大同學祝壽會舉行祝壽聚餐上發表答謝演說,講述整頓北京大學的經過。
·3月18日 領銜發表《我們對於推行新文字的意見》,列名者六百八十八人。
·9月22日 毛澤東致書蔡元培,通報共產黨創議抗日統一戰線之主張,讚揚其同情抗日救國事業。
·10月10日《辛亥那一年》一文發表。
·10月11日 所撰《墨子的非攻與善守》一文,在鄒韜奮主編的《生活星期刊》上發表,讚揚墨子“是一個極端反侵略的人”。
·10月19日 魯迅逝世。任治喪委員會主任。20日往萬國殯儀館吊唁,撰挽聯:“著作最謹嚴,豈徒中國小說史;遺言太沉痛,莫作空頭文學家。”23日親為靈柩執紼,並在萬國公墓舉行的葬禮上發表講話。後上海各界成立魯迅紀念委員會,被推舉為主席,宋慶齡為副主席,籌備出版《魯迅全集》。
·11月16日《記魯迅先生軼事》一文發表。
·11月下旬 大病瀕危,得脫險。
·12月《愛國女學三十五年來之發展》一文發表。
1937年(民國二十六年)71歲
·5月3日 到南京主持中央研究院評議會第三次會議並致詞。
·6月14日 為中華書局編印的《辭海》題詞。
·6月 為《世界短篇小說大係》一書寫序。
·11月2日 領銜與交通、同濟、暨南、浙江等大學校長聯名致電華盛頓九國公約會議,要求阻止日本在華之侵略,應懲日本違反國際公法之罪行。
·11月5日 領銜與全國各大學校長,教授張伯苓、胡適等百餘人聯名發表日本破壞我國教育機關之英文事實聲明,呼籲實施有效製裁。
·11月27日 由丁西林、周仁陪同離滬赴港養病。抵港後改名周子餘。12月底眷屬抵港。
·12月《我在教育界的經驗》一文發表。
1938年(民國二十七年)72歲
·1月23日 經國際反侵略運動大會中國分會推選,與宋慶齡、陶行知、吳玉章等19人為出席2月在倫敦舉行的國際反侵略運動大會中國代表。因病未能成行。
·2月8日 為蕭子升所著《居友學說評論》一書寫序。
·2月28日 在香港酒店主持中央研究院院務會議,總幹事朱家驊及十所所長均出席。
·4月23日 吳玉章由歐洲返國經香港時往訪。晤談時,蔡元培“尤欣欣然以國共能重新合作共赴國難,為國家民族之大幸”。
·5月20日 應宋慶齡領導的保衛中國大同盟邀請,出席該同盟與香港國防醫藥籌賑會在港舉辦的美術品展覽會開幕式,並發表演說,闡明美術為抗戰事業所需要。
·6月5日 撰寫《魯迅全集》序,稱其著述為新文學之開山。
·6月9日 全國美術界抗敵協會在武漢成立,被舉為名譽理事。
·7月26日 為蕭子升敘述身世逸事。
·12月 為北京大學40周年題詞,祝願“他日河山還我,重返故鄉,再接再厲,一定有特殊之進步”。
1939年(民國二十八年)73歲
·5月5日 長女威廉在昆明病故。
·7月 被國際反侵略運動大會中國分會推舉為第二屆名譽主席。
·7月15日 為李宗侗著《中國古代社會新研初稿》一書寫序。
·8月 閱讀《西行漫記》及《續西行漫記》等書。
·12月7日 為國際反侵略運動大會中國分會作會歌。
1940年(民國二十九年)74歲
·1月11日 接受葉企蓀、陶孟和、傅斯年的建議,致函中央研究院評議會秘書長翁文灝,委以中央研究院事務最後決定權由其執行。
·2月5日 陝甘寧邊區自然科學研究會在延安成立,被舉為名譽主席團成員。
·2月20日 延安各界憲政促進會召開成立大會,被選為大會主席團成員。
·2月25日 為《北大旅港同學通訊錄》寫序,指出其對同學會“尤注意於交換知識之一語,以此語於同學之名較為密切也”。
·3月3日 失足仆地,入院治療。
·3月5日 9時45分逝世。安葬於香港仔山巔之公墓。遺夫人周養浩,子無忌、柏齡、懷新、英多,女粹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