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近代中國,蔡元培是研究和介紹西方美學的重要學者之一,是推行美感教育的主要倡導者。美學作為一門獨立的學科,發軔於18世紀中葉的德國,到19世紀末、20世紀初才傳入我國。早在辛亥革命前,蔡元培在德國留學時,於萊比錫大學“講堂上既常聽美學、美術史、文學史的課,於環境上又常受音樂、美術的薰習,不知不覺的漸集中心力於美學方麵。尤因馮德講哲學史時,提出康德關於美學的見解,最注意於美的超越性與普遍性。就康德原書,詳細研讀,益見美學關係的重要”。他是我國留學生中第一個注重學習和研究美感教育的,也是國內較係統地研究和介紹西方美學的一位重要學者。1928年舒新城編的《近代中國教育思想史》一書則稱他是中國近代教育史上提倡美感教育的“唯一的中堅人物”,給予了很高的評價。而“美育”一詞,也是蔡元培由德sthetischeErziehung意譯出的,並為教育界所認同。特別是民元之後,他把美育引入教育方針之中,形成了體、智、德、美諸育並重,培育健全之人格的重要思想。從這時起,他畢生熱心推行美感教育,從而使美育成為學校教育一個不可或缺的方麵。這是蔡元培的一大貢獻。今天,美育已日益引起我國教育界的重視,因此認真研究蔡元培的美育思想是很有意義的。
一、美育具有不可替代性
蔡元培認為,美育是一門獨立的學科,具有不可替代性。
美育,即審美教育,蔡元培稱之為“美感教育”。他說:“人人都有感情,而並非都有偉大而高尚的行為,這是由於感情推動力的薄弱。要轉弱而為強,轉薄而為厚,有待於陶養。陶養的工具,為美的對象;陶養的作用,叫作美育。”這就從美的對象對審美主體的作用上解釋了美育。1930年他為《教育大辭書》撰寫的美育條目時,對美育作了這樣的定義:“美育者,應用美學之理論於教育,以陶養感情為目的者也。”這兩種提法,從不同的角度強調了美育的根本宗旨,也都突出了美育的特點是對感情的陶冶和激發。
蔡元培認為,我國古代教育中的禮、樂、射、禦、書、數六藝,也多有美育的內涵。他說,樂為純粹美育;書以記述,亦尚美觀;射、禦在技術上熟練,而亦尚態度之嫻雅;禮之本意在守規則,而其作用又在遠鄙俗;蓋自數以外,無不含有美育之成分者也。其後若漢、魏的文苑,晉的清談,南北朝以後的書畫與雕刻,唐詩,五代以後的詞,元以後的小說與劇本,以及曆代的建築與各種美術工藝品,殆無不於非正式教育中,行其美育之作用。其在西洋,如希臘雅典的教育,以音樂與體操並重,而兼重文藝。音樂與文藝,純粹美育者也。列舉這些,說明美育的概念雖出現於近代,而中外教育史上卻早已有美育的內容。
蔡元培十分重視感情的作用,而人的感情要靠陶養和激發。那麽,美感教育為什麽能起陶養和激發人的感情的作用呢?他認為,美的對象“為兩種特性:一是普遍;二是超脫”。他對美的普遍性作了這樣的表述:
一瓢之水,一人飲了,他人就不得分潤;容足之地,一人占了,他人就沒得並立。這種物質上不相入的成例,是助長人我的區別、自私自利的計較的。轉而觀美的對象,就大不相同。凡味覺、嗅覺、膚覺之含有質的關係者,均不以美論。而美的發動,乃以攝影及音波輾轉傳達之視覺與聽覺為限,所以純然有“天下為公”之概。名山大川,人人得而遊覽;夕陽明月,人人得而賞玩;公園的造像,美術館的圖畫,人人得而暢觀。齊宣王稱“獨樂樂,不若與人樂樂”,“與少樂樂,不若與眾樂樂”,陶淵明稱“奇文共欣賞”,這都是美的普遍性的說明。
這就是說,美育具有普遍的超功利性。蔡元培從人的味、嗅、膚、視、聽五個官能與客觀世界產生的感應關係上加以區分,認為前三種屬於人的生理功能,與感知對象“含有質的關係”,是屬於主體的、利己的,因而無普遍性可言,後兩種是屬於人的心理功能,是由美的形象(包括聲象)而引起的心理反應,與這種感知對象“不含有質的關係”,因而具有普遍性。所以,在蔡元培看來,物質隻能滿足人的生理需要,會“助長人我的區別、自私自利的計較”,不能“以美論”;而隻有形象才能滿足人的精神生活的需要,能做到“天下為公”,這才屬於美的範疇。正如他所形容的,雲霞星月的自然之美,“隔千裏兮共明月,我與人均不得而私之”;秀麗的山川景物,“我遊之,人亦遊之;我無損與人,人亦無損於我”。所以他說:“美,不是對某個人顯其美,是對任何人顯其美;美不是某一時期成其美,是曆久而仍能不失其美。所以美是具有普遍性。”當然,蔡元培也看到這些美的對象有相當一部分是有社會屬性的,為私人所收藏或壟斷。他認為,美是一種精神產品,具有普遍性的特點,如果人們把它當作私有財產,也就失去了美的普遍性,是不符合“美底原理”的。因此,他提倡“公共的美”,“如果能使私美都變成公美,這才是美的目的”。他讚美西方社會的都市街道及公共場所的環境美化和注重公共審美娛樂設施的建設,他沉痛地說:“我們中國人自己的衣服、宮室、園亭,知道要美觀;不注意都市的美化。知道收藏古物和書畫,不肯合力設博物院,這是不符合於美術進化公例的。”他期望能按照“進化公例”,由“個人的進為公共的”,相信“今者”定勝於“往者”。這當然有進步的意義,但在現實的社會裏,這還隻是一個美好的願望。
蔡元培認為美的第二個特性,是“超脫”。所謂“超脫”,就是“超於利害生死之上”,即超出現實的利害紛爭、生死計較,於是美感使人進入高尚愉悅的精神境界。他對此作了生動的比喻:馬牛,人所利用者,而戴嵩所畫之牛,韓幹所畫之馬,決無對之而作服乘之想者。獅虎,人之所畏者,而蘆溝橋之石獅,神虎橋之石虎,決無對之而生搏噬之恐者。植物之花,所以成實也,而吾人賞花,決非作果實可食之想。善歌之鳥,恒非食品。燦爛之蛇,多含毒液。而以審美之觀念對之,其價值自若。美色,人之所好也,對希臘之裸象,決不敢作龍陽之想。對拉飛爾、若魯濱司之裸體畫,決不敢有周肪秘戲圖之想。美之超絕實際也如是。
我們知道,美的“普遍性”和“超越性”,是康德思辨美學的核心命題,而蔡元培的闡釋,則把它同中國傳統審美觀念相融合,並加以理論上的提升,這就比較容易為中國人所接受和認同。在蔡元培看來,美的普遍與超脫兩種特性是密切聯係、互為因果的。正是由於美的這種特性,就使美育具有獨立的價值,它既不同於物質的實用性,又不同於同屬精神性的德育,因為道德是同利害觀念相關聯的。他說:“既有普遍性以打破人我的成見,又有超脫性以透出利害的關係;所以當著重要關頭,有‘富貴不能淫,貧賤不能移,威武不能屈’的氣概;甚且有‘殺身以成仁’而不‘求生以害人’的勇敢;這種是完全不由於知識的計較,而由於感情的陶養,就是不源於智育,而源於美育。”他用這種“超功利”的美學觀點,說明通過美育,能夠使人們達到這樣一種超脫現實的精神境界:“提起一種超越利害的興趣,融合一種劃分人我的僻見,保持一種永久平和的心境”。在階級社會的現實中,這自然隻是一種夢幻,但如果脫去這種唯心主義的神秘外衣,那麽具有潛移默化作用的美感教育,確實能夠培養人們高尚的情操,如蔡元培所說不因“見小利,急近功”而“失節墮行”,不因幾次挫折而頹廢以至厭世,使人具有遠大的抱負和進取精神。他為此敘述了他倡導美育的動因:
我提倡美育,便是使人類能在音樂、雕刻、圖畫、文學裏又找到他們遺失了的情感。我們每每在聽了一支歌,看了一張畫、一件雕刻,或者讀了一首詩、一篇文章以後,常會有一種說不出的感覺;四周的空氣會變得更溫柔,眼前的對象會變得更甜蜜,似乎覺到自身在這個世界上有一種偉大的使命。這種使命不僅僅是要使人人有飯吃,有衣裳穿,有房子住,他同時還要使人人能在保持生存以外,還能去享受人生。知道了享受人生的樂趣,同時也便知道了人生的可愛,人與人的感情便不期然而然地更加濃厚起來。那麽,雖然不能說戰爭可以完全消失,至少可以毀除不少起釁的秧苗了。
這段話會使人強烈地感受到,隻有一個有美好心靈的人,才會有這樣美好的願望,也才會有這樣美好的感受。“所以吾人急應提倡美育,使人生美化,使人的性靈寄托於美,而將憂患忘卻。”蔡元培始終不渝地提倡美育,就是希望能使人脫離低級趣味而具有高尚的精神境界。因此,美育作為一門獨立的學科,確實具有不可替代性。
二、美育的教育功效
如前所述,蔡元培在民初出任教育總長後,就在批判封建主義的教育思想和製度的基礎上,明確地把新教育方針歸納為體、智、德、美四個方麵。他說:“所謂健全的人格,內分四育,即:(一)體育,(二)智育,(三)德育,(四)美育。這四項是一樣重要,不可放鬆一項的。”由於美育剛傳入中國不久,對中國社會和教育界來說,還是比較陌生的。但這時把美育列入新教育方針,特別是經過蔡元培的熱心介紹並在理論上加以闡述,很快得到教育界和社會的認同。他在1922年回顧這一曆程時說:“我國初辦新式教育的時候,止提出體育智育德育三條件,稱為三育。十年來漸漸的提到美育,現在教育界已經公認了。”
蔡元培十分重視美育獨特的教育功效,認為美感教育不僅可以陶冶人的感情,培育良好的道德心,有助於移風易俗、改造社會,而且美的陶冶可以成為促進科學發展的動力。他還提出了以美育代宗教的進步主張。
首先,陶冶高尚的感情,有助養成良好的道德心。蔡元培在對美育下定義時特別指出:“人生不外乎意誌,人與人相互關係,莫大乎行為。故教育之目的,在使人人有適當之行為,即以德育為中心是也,故欲求行為之適當,必有兩方麵之準備:一方麵,計較利害,考察因果,以冷靜之頭腦判定之,凡保身衛國之德,屬於此類,賴智育之助也。又一方麵,不顧禍福,不計生死,以熱烈感情奔赴之;凡與人同樂,舍己為人之德,屬於此類,賴美育之助者也。所以美育者,與智育相輔而行,以圖德育之完成者也。”他曾形象地說:“故世之重道德者,無不有賴乎美術及科學,如車之有兩輪,鳥之有兩翼也。”所以美育的根本宗旨,在於提高道德,完善人格。他曾以中國古代禮與樂的密切聯係,來說明美育與道德的關係。他在闡述荀子思想時說:“有禮則不可無樂。禮者,以人定之法,節製其身心,消極者也。樂者,以自然之美,化感其性靈,積極者也。禮之德方而智,樂之德圓而神。無禮之樂,或流於縱恣而無紀,無樂之禮,又涉於枯寂而無趣。”這種禮與樂的有機結合,相輔相成,而“寓教於樂”的特點,使美育達到臻進道德、健全人格的目的。
蔡元培還以美之對象的內在特點,說明美感對陶冶人的感情、意誌、提升人的道德境界的作用,他寫道:
美感本有兩種:一為優雅之美,一為崇高之美。優雅之美,從容恬淡,超利害之計較,泯人我之界限,例如遊名勝者,決不作伐木利器之想;賞音樂者,恒以與眾同樂為快;把這樣的超越而普遍的心境涵養慣了,還有什麽卑劣的誘惑,可以擾亂他麽?崇高之美,又可分為偉大與堅強之二類;存想恒星世界,比較地質年代,不能不驚小己的微渺;描寫火山爆發,記述洪水橫流,不能不歎人力之脆薄;但一經美感的誘導,不知不覺,神遊於對象之中,於是乎對象之偉大,就是我的偉大;對象的堅強,就是我的堅強,在這種心境上鍛煉慣了,還有什麽世間的威武,可以脅迫他麽?
所以,蔡元培認為,美育在陶冶人的感情之中,也有助於養成人的道德心。他說:“凡虛榮心所由起,在局促於目前之利害得失,而沒其高尚潔白之誌趣,唯美感足以藥之。”他又說:“意誌不能離知識與情感而單獨進行。凡道德之關係功利者,伴乎知識,恃有科學之作用;而道德超越功利者,伴乎感情,恃有美術之作用。”
其次,美育也是促進科學發展的一種原動力。蔡元培認為:“教育的方麵雖也很多,他的內容不外乎科學與美術。”“文化進步的國民,既然實施科學教育,尤要普及美術教育。”他主張科學與美術並重,認為兩者同為新教育之綱要,這就是說智育和美育應是相互滲透、相互補充和相互推進的。他曾以“要透徹複雜的真相,應研究科學;要鼓勵實行的興會,應利用美術”,“美術家得科學家的助力,技術愈能進步;科學家得美術的助力,研究愈增興趣”來說明科學與美術之間的關係。他以為人們具備了上述高尚的思想情操,即健全的世界觀和人生觀,就能夠有探求的精神、百折不撓的意誌。這正如他所說的“有了美術的興趣,不但覺得人生很有意義,很有價值;就是治科學的時候,也一定添了勇敢活潑的精神”。同時,他還認為美育可以革除人們的不良習俗,給人以正當有益的娛樂,以提起治學的興趣。他說:“常常看見專治科學,不兼涉美術的人,難免有蕭索無聊的狀態。”這使有些人借低劣的娛樂作消遣,有些人甚至產生厭世的思想,這是因為專治科學,太偏於概念,太偏於機械的作用了。如果抱著這種機械的人生觀和世界觀,他們“不但對於自己毫無生趣,對於社會毫無愛情;就是對於所治的科學,也不過‘依樣畫葫蘆’,決沒有創造精神。防這種流弊,就要求知識以外兼養感情,治科學以外,兼治美術”。總之,蔡元培熱切希望國家富強,使中國“參加於世界學術之林”,因而他要通過美術培養學生具有創業的誌向、冒險的精神和始終如一的事業心。
再次,美育具有移風易俗、改造社會的功效。蔡元培認為:“美術與社會的關係,在無論何等時代,都是顯著的了。從柏拉圖提出美育主義後,多少教育家都認為美術是改進社會的工具。”他對美術的倡導,一貫持積極處世的態度,反對把文藝和審美當作無聊的消遣,反對“不正當的娛樂”。他一再批評社會上和青年學生中存在的低俗的審美情趣和不正當娛樂,倡導有積極人生意義的審美觀,正當的娛樂也要寓有教育的內涵。蔡元培反對精神萎靡空虛,奢侈淫逸,無聊消遣,這是同他的愛國強國的理想相聯係的。他說:“救國者,艱苦之業也。墨翟生勤而死薄,勾踐臥薪而嚐膽,範仲淹先天下之憂而憂,後天下之樂而樂。斷未溺情於耳目之娛,侈靡之習,而可以言救國者。”
1919年五四運動後,蔡元培提出了“文化運動不要忘了美育”的重要思想。他說:“現在的文化運動,已經由歐美各國傳到中國來了。解放嗬!創造嗬!新思潮嗬!新生活嗬!在各種周報日刊上,已經數見不鮮了。但文化不是簡單,是複雜的。運動不是空談,是要實行的。要透徹複雜的真相,應研究科學;要鼓勵實行的興會,應利用美術。科學的教育,在中國可算有萌芽了;美術的教育,除了小學校中機械性的音樂圖畫之外,簡捷可說是沒有。”他從愛護的角度出發,既針對當時文化運動中對美育的嚴重忽視和文化工作中不務實而尚空談的惡劣傾向作了批評,同時也表示了他對當時社會上低級庸俗的審美觀念習慣和醜惡的社會現象的憂慮與批評。他寫道:
我們現在除文字界,稍有點新機外,別的還有什麽?書畫是我們的國粹,都是模仿古人的。古人的書畫,是有錢的收藏了。作為奢侈品,不是給人人共見的。建築雕刻,沒有人研究。在囂雜的劇院中,演那簡單的音樂,卑鄙的戲曲。在市街上散步,止見了飛揚的塵土,橫衝直撞的馬車,商鋪上貼著無聊的春聯,地攤上出售那惡俗的花紙。在這種環境中討生活,怎麽能引起活潑高尚的感情呢?
麵對這種汙穢的現實,他大聲疾呼:“我很望致力文化運動諸君,不要忘了美育。”由此可見,蔡元培十分重視美感教育對移風易俗、轉換社會風氣的作用。這雖非治本之道,但對於改造社會、改造落後的國民性來說,是有積極的、進步的意義。
三、以美育代宗教的提出與實踐
蔡元培對美育的重視,也是在貫徹他的“以美育代宗教”的思想。以美育代宗教,是蔡元培美育思想的一個重要方麵,也是他針對封建迷信觀念和帝國主義利用宗教進行侵略活動而提出的一項進步主張。
1916年12月11日,蔡元培在江蘇省教育會的演說中,就針對當時甚囂一時的“以孔教為國教”的謬說,提出“宗教為野蠻民族所有,今日科學發達,宗教亦無所施其技,而美術實可代宗教”的看法。1917年8月1日,他在神州學會發表的講演中,正式提出了“以美育代宗教”的主張,他在講演中從人類曆史的發展角度,指出宗教是人類蒙昧時代的產物。他指出:“宗教之原始,不外因吾人精神作用而構成。人之精神可分為知識、意誌和感情三種。人類未開化之時,既不知人、自然為何物,亦不知如何對待自身的欲念,於是便富麗宗教之中。”“迨後社會文化日漸進步,科學發達,學者遂舉古人所謂不可思議者,皆一一解釋之以科學。”這就使“知識、意誌的作用,既皆脫離宗教以外,於是宗教所最有密切關係者,惟有情感作用”。他認為“無論何等宗教,無不有擴張己教,攻擊異教之條件”。他特別指出一些宗教家“甚至為護法起見,不惜於共和時代附和帝製”,即以“宗教為之累”的明顯例證。他反複強調美育的重要功能就是陶養人的高尚情感,如果美育和人的情感都依附於宗教,就會受到它的毒害。他說,“美育之富麗宗教者,常受宗教所係,失之陶養之作用,而轉以激刺感情”,“產生偏狹性,誤人深矣”。他指出:“鑒激刺感情之弊,而專尚陶養感情之術,則莫如舍宗教而易以純粹之美育。”蔡元培除了為反對宗教愚昧和發揚科學而提倡美育外,還特別針對當時複古派要組織孔教的企圖,明確表示反對以任何宗教形式對人們思想的束縛。這些都反映了蔡元培要求解放思想、發展個性的民主精神。
1922年前後,在上海由一些教會學校出身的人發起了一個所謂的“基督教學生運動”,並在北京設立臨時全國總部。這個運動的發起,按他們自己的說法,是因為“五四以後一般天真的莘莘學子多被卷入了戰爭的旋渦,有的更中了馬列邪說之毒,時鬧學潮,走入歧途”。他們表示要“以基督化品格的青年”,“去改造社會風氣”。其反動政治目的是十分顯然的。他們和國際帝國主義文化侵略勢力相勾結,決定於1922年在北京清華大學召開世界基督教學生同盟第十三次大會。蔡元培對宗教勢力插足學校深不以為然,他曾就此事提出:“今年忽然有一個世界基督教學生同盟,要在中國的清華學校開會。為什麽這些學生,願意帶上一個基督教的頭銜?為什麽清華學校願給一個宗教同盟作會場?真是大不可解。”這首先引起上海進步青年的反對,組織了“非基督教學生同盟”。接著,北大馬克思學說研究會也決定以會員個人名義發起非宗教運動,於是北大等一些學校學生和各界人士聯合組織了“非宗教同盟”。這次非宗教運動在社會上引起了很大的反響,蔡元培等一些社會名流也加入了這個組織,並與汪精衛等三十餘人被推舉為同盟幹事。
這時,蔡元培仍積極貫徹他的以美育代宗教主張。1922年3月,在他發表的《教育獨立議》一文中,進一步明確提出:“(一)大學中不必設神學科,但在哲學科中設宗教史,比較宗教學等;(二)各學校中,均不得有宣傳教義的課程,不得舉行祈禱式;(三)以傳教為業的人,不必參與教育事業。”大學不設神學科,學校不得宣傳教義與教士不得參與教育,是他反對宗教幹涉教育的三項重要原則,並作為爭取教育獨立的一個方麵的重要內容。這一時期,北大校內是沒有基督教團契一類活動的。4月9日,非宗教同盟在北大召開第一次大會,蔡元培應邀出席並發表了題為“非宗教運動”的演說。他指出:“現今各種宗教,都是拘泥著陳腐主義,用詭誕的儀式,誇張的宣傳,引起無知識人盲從的信仰,來維持傳教人的生活。這完全是用外力侵入個人的精神界,可算是侵犯人權的。”他還說:“我所尤反對的,是那些教會的學校同青年會,用種種暗示,來引誘未成年的學生,去信仰他們的基督教。”他在演說中重申在《教育獨立議》中提出的反對教會幹涉教育的三項主張,強調:“我的意思,是絕對的不願以宗教滲入教育的。”他駁斥了那種把非宗教同盟運動看作是妨害“信仰自由”的錯誤看法,認為信教是自由,不信教也是自由,他幽默地作了比喻:“凡事都是相對待的,有了引人喝酒的鋪子與廣告,就可以引出戒酒會;有了引人吸煙的公司與廣告,就可以引出不吸紙煙會;有了宗教同盟的運動,一定要引出非宗教同盟的運動,這是自然而然的。”他旗幟鮮明地指出:“我們既然有這‘非宗教’的信仰,又遇著有這種‘非宗教’運動的必要,我們就自由作我們的運動。用不著什麽顧忌嗬!”1923年5月,非宗教同盟還出版了一本《非宗教論》,其中還收入了馬克思肖像插頁和他的“宗教是人群的鴉片”(按:今譯為“宗教是人民的鴉片”)的名言,並收集了蔡元培、陳獨秀、李大釗等人的文章。這次非宗教運動打擊了帝國主義的文化侵略活動,宣傳了唯物主義的無神論思想。從這裏也可以看到蔡元培以美育代宗教的主張在當時的進步意義。
蔡元培力主以美育代宗教,還和他要求發展科學民主、爭取社會進步的立場相一致。在他看來,任何宗教無不“擴張己教,攻擊異教”,“宗教家對於人群之規則,以為神之所定,以永遠不變”。即宗教所宣揚的這種愚昧、盲從和專製,是科學民主的極大障礙。而“純粹之美育,所以陶養吾人之感情,使有高尚純潔之習慣,而使人我之見,利己損人之思念,以漸消沮者也。蓋以美為普遍性,決無人我差別之見能滲入其中”。他認為,美育所達到的境界,有利於社會的進化,矯正宗教的弊害,因而美育是代替宗教的最好的方法。蔡元培晚年為蕭瑜(子升)編著的《居友學說評論》一書作序時,敘述了這時提出的“以美育代宗教”的主張:“餘在二十年前,發表過‘以美育代宗教’一種主張,本欲專著一書,證成此議;所預擬的條目有五:(一)推尋宗教所自出的神話;(二)論宗教全盛時期,包辦智育、德育與美育;(三)論哲學、科學發展以後,宗教對於智育、德育兩方麵逐漸減縮,以至於全無勢力,而其所把持所利用的惟有美育;(四)論附宗教的美育漸受哲學、科學的影響,而演進為獨立的美育;(五)論獨立的美育,宜取宗教而代之。次五條目,時往來於餘心,而大事牽製,曆二十年之久而尚未成書,真是憾事。”雖未成書,但從這個大綱可以看到他對宗教所持的戰鬥的、批判的精神。
蔡元培出任北大校長,使他的美感教育思想和“以美育代宗教”的主張,有可能在大學教育中得到貫徹。他重視通過音樂、美術教育培養學生的道德品質,認為這是新教育的一個重要表現。他談到音樂時曾說:“蓋樂者,所謂美的教育也。古人每稱樂以和眾,今學校唱歌,全班學生合和,親愛和樂之意,油然而生。此亦發揚公德之一作用也。若偏重於禮,則人人拘束,而不相親近矣。此皆新教育之勝於舊教育者也。”
在蔡元培的倡導下,北大文科開設了美學和美術史課程。例如1918年文科的國文門和英國文學門二年級,哲學門三年級等,都開設有美學課。1912年10月,因沒有教員講授美學課,他親自擔任講授,並開始編著《美學通論》一書。美學是蔡元培主持北大期間親自講授的唯一的一門課。他注意教授法,教學效果很好。“他講起課來,極其活潑有趣,大家上他的課都覺得樂此不疲。”當年聽過他講授的一位學生回憶道:
他教的是美學,聲浪不很高,可是很清晰。講到外國美術的時候,還帶圖畫給我們看,所以我們聽的很有味,把第一院的第二教室完全擠滿了。第一院隻有第二教室大,可坐一二百人,因為那個時候北大講課,除了選這課的人上課之外,任何人都可以去聽,校外去聽的人就不少,真同巴黎大學一樣。第二教室擠的連講台上都站滿了人,於是沒有法子,搬到第二院的大講堂。這是從前公主府的銀安殿,在第二院不專為理學院用的時候,做合班上課用的。
蔡元培講了約兩個月,因足疾住院而中輟。他曾請青年畫家劉海粟代講了一段時間。劉海粟在繪畫藝術的道路上,曾得到過蔡元培的大力支持。這時他為上好美學課,曾向蔡元培請教,蔡說了一段頗有啟發的話:“要大膽,鎮定自若,我讀過你辦的《美術雜誌》的文章,有一定水準;再者你的畫筆會說話的。我不會畫,都在講美學,你遇到說不清楚的時候,可以用筆來說,畫給他們看也很好。不過,不能以導師自居,以平民的身份對待學子,他們一定會擁護你。真正遇到在課堂上不好回答的難題,可以跟學生們一起商量,這樣很快就建立感情,有什麽不足之處他們會告訴你加以改進的。青年們極為可愛,不為他們奮鬥,我們治學做事有什麽意思。”他照蔡元培的要求上了幾節課,效果很好。除開設美學課外,蔡元培還在學生中提倡注重音樂、書法、繪畫的修養,以培養對美育的興趣,豐富學生課外文化藝術生活。他認為通過音樂、美術等的教育,有助於養成學生間團結和諧、彼此親愛的品德。
1918年經蔡元培發起成立了音樂研究會,他親自為研究會代擬了章程,以敦重樂教,提倡美育為宗旨,從事音樂學、音樂史、樂器和戲曲等方麵的研究。研究會分中樂、西樂兩部。中樂部有古琴、琵琶、昆曲、絲竹等組;西樂部有提琴、鋼琴等組。規定校內外人士凡有音樂興趣者俱可入會。音樂研究會定期開同樂會,每年春節舉辦一次音樂演奏會。1919年11月召開同樂會時,蔡元培到會發表演說,指出,音樂為美術之一種,與文化演進,有密切之關係。他希望會員“知音樂為一種助進文化之利器,共同研究至高尚之樂理,而養成創造新譜之人才。采西樂之特長,以補中樂之缺點,而使之以時進步,庶不負建設此會之初意”。1920年,蔡元培聘請名樂師蕭友梅(1884-1940)為北大講師,擔任音樂研究會導師,教授音樂史和聲樂課程。在蕭友梅的指導下,音樂研究會在我國首次演奏了貝多芬的交響曲。從這一年3月起,音樂研究會以它舉辦的音樂演奏會收入所得,出版了《音樂》月刊。蔡元培為創刊號寫了發刊詞。1922年8月,學校評議會第八次會議決議,將音樂研究會改為正式的教學機構,作為附設在北大的音樂傳習所,對外招收學生。蔡元培鑒於此時北京沒有一所藝術學校,全國也沒有一所音樂學校,對此十分重視,自己兼任所長,蕭友梅為教務主任。這個傳習所於這一年的10月2日開學,其宗旨是培養樂學人才,一麵傳習西洋音樂,包括音樂理論與技術,一麵整理和發揚中國的古樂。國樂師劉天華就是這時傳習所的導師之一。音樂傳習所分三科:本科培養專門人才,不定年限,修完所定課程即可畢業;師範科培養中小學音樂教師,分甲種四年製和乙種二年製兩種;另有選科是專為音樂愛好者開設的,可以根據自己的興趣和需要選習各種課程,不定年限,修畢選習課程即可結業。傳習所師生還在校內多次舉辦演唱音樂會。1926年夏,師範科第一期學生畢業者12人。到1927年7月,奉係軍閥合並國立專科以上八校成立京師大學校時,音樂傳習所被取消。
1918年2月,蔡元培發起成立畫法研究會,得到教員李祖鴻、錢稻孫、馮祖荀等人的讚同,報名入會者達70餘人。他還為畫法研究會撰寫“旨趣書”,要求“會員注意者:畫有雅俗之別,所謂雅者,謂誌趣高尚,胸襟瀟灑,則落筆自殊凡俗,非謂不循規矩,隨意塗抹,即足以標異於庸俗也”。並說研究會雖為課業之作,然既有誌研究,“不可不以研究科學之精神貫注之”。當時他曾對人說:“我希望這個研究會對中國畫壇的除舊布新能起一點啟蒙作用,才強調從事美術的人要終身不舍,興到即來,時過情過,不持之以恒,斷無成就。”畫法研究會以研究畫法、發展美育為宗旨。研究會分國畫和西洋畫兩門。前者分山水、花卉、人物、翎毛等類;後者分鉛筆畫、鋼筆畫、炭畫、水墨畫、水彩畫、油畫、漆畫、圖案畫等類。蔡元培還聘請校外名家陳衡恪、賀履之、湯定之、徐悲鴻等為研究會導師,並盡量為研究會活動創造條件。1920年春節,學校舉辦為期兩天的學生遊藝大會,就是專門為畫法研究會募捐經費的。這一年6月起,研究會出版了《繪學雜誌》。1922年8月,學校決定將畫法和書法兩個研究會合並組成造型美術研究會,由蔡元培兼任會長。胡佩衡、盛伯宣、劉子泉、陳半丁等為造型美術研究會導師,定期到會指導。會員有校內和校外兩種。
蔡元培在北大實行美育教育,對培養學生良好的道德風尚、促進學術研究的興趣、豐富學生的課外生活,都發生了很好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