蘭州位於甘肅省中部,是黃土高原、青藏高原、內蒙古高原的交匯點,地貌複雜多變,水土流失嚴重。這裏屬於北溫帶半幹旱大陸性季風氣候,幹旱少雨,自然災害多,生態環境極其脆弱。
自西漢起,曆代封建王朝都要大興土木,建造宮殿、寺院廟宇,加之連年征戰,對森林大肆砍伐、破壞。據蘭州地方誌記載:1916年,張廣建在蘭州建子爵府,派人進連城林區砍伐林木不計其數;1928年,劉鬱芬派兵進駐臨夏,在西固設兵站,將西柳溝及西固川的樹木砍伐殆盡;1941年,青海馬步青部強行買下永登魯土司衙門及連城大片森林後,將竹林溝、崗子溝、鐵城溝、大小杏口溝內胸徑10厘米以上的鬆樹全部砍光;1958年,在全民大煉鋼鐵、大辦公共食堂運動中,大量樹木被砍伐作為燃料;1959年~1961年的國民經濟困難時期,為解決吃飯問題,提倡廣種多收,導致群眾大肆毀林開荒;“文化大革命”時期,在“左”傾錯誤的影響下,毀林種糧的勢頭一發不可收拾,亂采亂伐蔚然成風,林區的緩坡及林緣地帶基本被砍光墾盡,導致馬銜山林區林線後移3000米;1981年~1982年,由於林業政策不落實,林權界限不清,導致集體蠶食哄搶國有林,群眾亂砍濫伐“四旁”植樹及集體成片林,短短的兩年時間,共盜發林木22萬多株……。這些行為的惡果,直接導致了“泥石流”等自然災害的頻頻發生。
1844年5月,金縣暴風雨達2小時之久,洪水泛濫,導致泥石流發生。泥石流衝沒田地,衝毀民房橋梁,死8人,傷20多人,損失巨大。
1964年7月24日,蘭州普降大雨,西固區元坨峁溝、洪水溝山洪暴發,導致泥石流發生。洪水衝垮洪水溝上遊一處土山,洪水攜帶泥石流呼嘯著衝出山穀,飛濺的泥石流像一條肆虐的“黃龍”吞沒農田,衝毀廠房和住宅,衝斷鐵路和公路,給人民的生命財產造成重大損失。
1978年夏,蘭州市突降大雨,5小時降水量為89.2毫米,為1949以來最大的暴雨。這次暴雨造成徐家灣至十裏店發生災害性泥石流,造成19人受傷,20人死亡,災難損失極大。
以上隻是蘭州曆史上“泥石流”的一個縮影,但就是這一縮影,已經令人觸目驚心,已經給蘭州人敲響了警鍾。
造成“泥石流”的因素很多,但最主要的不外乎兩個原因,一是自然力的破壞力,另一個就是人類活動的破壞,而人類活動的破壞,則是造成“泥石流”頻發的主要因素。
從氣象水文等自然因素看,蘭州屬於溫帶暖溫帶季風氣候區,每逢雨季,東來的暖濕氣流帶來的大量水汽與西來的西風急流相交鋒,常形成大雨橫流,成為誘發“泥石流”的重要條件;從地理地質上看,蘭州沿黃河兩岸,積累了數十米甚至更厚的黃土覆蓋層及紅黏土,山坡極不穩定。兩山夾一河的特殊地貌,使“走山”滑坡現象經常發生,當這些“走山”坍塌下來堵住溝口,凶猛的洪水一來,“泥石流”便不可避免地發生。
從人類活動破壞性方麵看,“泥石流”無疑是人類破壞生態平衡的惡果。皋蘭山在明朝時森林茂密,風景秀麗,氣候濕潤。這樣好的植被條件完全可以阻止泥石流的形成。可是,後來對森林草地的大肆破壞,使皋蘭山變成光禿禿的土山,“泥石流”當然不請自到了。黃河北岸土厚山陡,但受地下水作用較小,相對來說比皋蘭山穩定。然而,由於大量采石采沙,在山頂上搞所謂的“人造平原”,將虛土廢石丟棄在排洪溝,反而使泥石流發生率比南山更高。
頻頻發生的“泥石流”警告我們,不論是自然的破壞力,還是人為的破壞性,誰要是違背了大自然的規律,就必然遭到大自然無情的懲罰。蘭州的“泥石流”已經給人們的生活和生命財產製造了太多不堪回首的惡夢,雖然蘭州人也想方設法尋找防治泥石流的方法,但別忘了最根本的方法,那就是植樹造林,恢複植被,防止水土流失,重視生態建設,否則,一切都是空談。而“兩山綠化”則吹響了蘭州生態建設的號角,使頻頻發生的“泥石流”得到了有效遏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