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世紀60年代以前,蘭州人生煤火做飯和取暖,生火時,離不開引火柴,引火柴大都是賣來的柴把子。柴把子是樵夫砍自南山的灌木枝,粗約一寸,剁為一尺多長的截子,再破為兩半,用細樹枝捆成四五寸粗的柴把子,曬幹後批發給雜貨鋪或小販。
30年代至60年代,蘭州人多用煤油燈照明,黃銅燈,寬燈撚,葫蘆形的玻璃罩。家家戶戶隔三岔五,都要灌煤油。
賣柴把子和煤油的小販,挑一副淺子,一頭裝滿柴把子;一頭裝一個美孚油鐵皮方筒,內盛煤油,備有漏鬥,镔鐵皮提子,分二兩、八兩(十六兩秤的半斤)兩種。
小販挑著淺子,邊走邊吆喝:“賣柴把子呢!灌煤油呢!”居民總會買上三五捆柴把子,一捆賣一毛錢,也會灌上四八兩煤油,四兩賣一毛錢,即可灌滿一個油燈。有時燈點著後,盡冒黑煙,不一會兒就把燈罩子熏黑了,又得擦拭。這是小販施奸的伎倆,油裏兌水了,下次人們就不灌他的煤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