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月十五為道家的中元節,為地官校籍赦罪之辰,地官清虛大帝於是日考校神、人、動物的表現,以定賞罰,據說祭祀地官,能求免罪。佛教則稱為盂蘭盆節,與目連救母的傳說有關。“盂蘭盆”為梵語,是解救倒懸的意思。傳說如來佛弟子目連之母褻瀆佛教,死後倒懸地獄,目連乞求佛超度,佛要他在七月十五,備百味五果,供奉十方大德眾僧,使其母解脫,後來形成盂蘭盆節。此節也有洋節元素,隻不過中國化了。而老百姓則於是日,攜帶瓜果、香紙、蠟燭,上墳祭拜先人,敬獻西瓜梨桃,以表敬意。夜晚則在黃河沿上施放河燈,以度墜入冥海中的亡靈,走向光明再生之彼岸。河燈是這樣製作的:先在方形小木板正中固定土蠟燭,在其外圍用穰穰子圍成圓形,粘上粉紅紙剪成的花瓣,使之成為一朵盛開的蓮花,大者如盆,小者如碗。放河燈的地點有三:鎮遠浮橋南頭往西,甘肅舉院北城牆後,水車園三輛水車以東。
七月十五之夜,人們祭拜之後,點燃土蠟燭,放燈河中,燈少者百十盞,多者數百盞,隻見朵朵蓮花,搖搖曳曳,時浮時沉,隨波逐流,飄蕩而下。順治七年(1650)七月十五之夜,陝西總督孟喬芳為追薦戰死的亡靈,一次從蘭州黃河鎮遠浮橋放入五千盞河燈,蔚為壯觀。抗戰開始,日本飛機空襲蘭州,為了防空需要,省防空司令部禁止放河燈。抗戰勝利後,放河燈的習俗漸次恢複,解放後逐漸消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