樂善好施在八閩大地上不斷傳承、光大,演化為獨特的價值取向、行為習慣、道德追求和處世境界,體現了福建人民的高尚情操。
樂善好施體現福建人民崇仁重義的價值取向。自古以來,儒家“仁義”思想深入八閩人心,特別是當代受社會主義先進文化熏陶,形成了福建人善體他人、急公好義、舍得給予、扶貧濟弱的精神品質特征。因此,福建人民在日常生活之中,往往愛惜名節,堅持仁義至上,以助人為快樂之本。福建的民間公益、慈善機構遍地開花,“草根慈善”享譽全國,被稱為“不是最富有的省份,卻是最慷慨的省份”。同時,福建人民在務實逐利之時,往往尋求“義利兼顧”、“以義化利”,秉持“達則兼濟天下”,回饋桑梓和社會,實現義利的一致。多年來《新財富》和《福布斯》等各類慈善榜單,名列前茅的都是閩商。“首富不如首善”,這正是福建人義利觀的真實寫照。最可貴的是,福建人民在麵臨關鍵抉擇時,豁得出去,見義勇為,甚至為國家民族、正義事業殺身成仁,舍生取義。近代的林覺民,“助天下人愛其所愛”“為天下人謀永福”而慷慨赴死的豪情,至今為福建人民所傳頌;今天的鄭忠華、戴勝龍等英雄人物,在搶險救災中,他們用生命守護職責的壯舉可歌可泣。鄭忠華始終牢記消防戰士的神聖職責,始終衝鋒在滅火和搶險救援第一線,愛崗敬業,恪盡職守,共參加滅火救援行動156次,搶救群眾21人,在抗洪救災搶救被困群眾過程中英勇犧牲,被國務院、中央軍委追授“搶險救援勇士”榮譽稱號。戴勝龍在特大洪水來臨之時,為安全轉移400多名村民,自己卻被泥石流卷走。他們的事跡詮釋了臨危不懼、不怕犧牲、舍己救人的英雄氣概。
樂善好施體現福建人民守望相助的行為習慣。福建人有著千年移民史,中原移民麵對異鄉陌生而險惡的生存環境,同舟共濟、助人自助,是人們共同抵禦災難和風險的必然選擇。這恰恰是形成“樂善好施”精神的樸素思想基礎。福建人民在長期的生產、生活和艱苦的革命、建設中,形成了互幫互助、一方有難八方支援的自覺意識。隨著事業的擴大,富而濟貧,回饋社會,逐漸發展成為普遍的社會行為特點。扶貧助弱被看作是做人的本分,對他人施以援助、解困於人逐漸轉化為日常的行為習慣。在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今天,福建人民或扶危助困,或誌願服務,或捐資助學,以各種方式對他人和社會奉獻愛心,並能長期持之以恒,湧現出了10年堅持“簡單助學”的鄭斌,17年走在愛心路上的“獻血大王”高永華,28年不懈善行、蹣跚在閩贛山區修橋築路的老年“兄善組”等一大批先進典型。在抗險救災等各種特殊時期,舍棄己利、凝心聚力、團結協作成為福建人民對樂善好施的全新解讀。2008年“5·12汶川地震”後,福建人民慷慨解囊為災區捐款捐物,捐款總額逾11.15億元,在全國31個省(市、自治區)中居第七位。2010年玉樹地震後不到一周時間,福建人民捐款2.35億元。
樂善好施體現福建人民勉力向善的道德追求。福建人民一貫推崇善,積極主動地要求自己為善。這樣的善行,由內而發,不為外在的目的,而為獲得內心的平安、喜樂,是愛心、奉獻在福建民間擁有旺盛生命力的根本原因。正如每年花百多萬元做慈善而自己沒有買房買車的福清人陳禮善所說,“幫助別人,我很快樂”。八閩兒女把樂善好施不僅看作一種付出,還看作一種收獲,送人玫瑰手留香,為他人送去溫暖,也給自己帶來幸福感,使社會更加和諧;把樂善好施既看作是一種美德,更看作是一種擔當,在國家大事、社會急事、他人難事麵前,是否具備這份勇毅和擔當,不僅衡量自我的精神品質,更衡量自我的社會價值。
樂善好施體現福建人民平等博愛的處世境界。福建人民的樂善好施是目的而不是手段,除了同情關愛別無他求,展現的是平等胸懷和大愛胸襟。因此,福建人民在施行善事時,往往超越親情,跨越地域,不分種族,能夠以一種平等、尊重、毫無功利的心態,去扶助那些需要關愛的人,使得受幫助的人也能夠滿懷感恩且體麵尊嚴、毫無心理負擔地接受關愛,在心內留下美好的印象、種下愛心的火種,並在有能力時幫助他人、回饋社會,使愛心在八閩大地不斷傳播、生生不息。大半輩子幫助過貧困家庭360多戶,救活過上百人的漳平人蘇興富在少年時就受過村裏鄰人的資助,在困窘時又得到社會上熱心人的無私幫助,這堅定了他報恩社會的信念,使他今天成長為網絡慈善的一個傳奇。福建人平等博愛的處世境界,化“小我”為“大我”、“大愛”,具有強大的感染力、感召力,對於社會的發展具有重要的道德推動力,它使人際關係和睦而溫暖,在精神關愛與互助氛圍中使社會更加和諧。
樂善好施是凝聚全世界八閩兒女團結互助、同舟共濟的一筆寶貴精神財富。在福建全麵建設小康社會的今天,弘揚樂善好施美德是實現共同富裕、建設和諧福建的重要推力。麵對新的曆史與機遇,樂善好施精神也必將在福建大地綻放新的光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