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太太自己也有兒子,而且是兩個,都通過現在的王副局長進到了派出所,成為了正式吃國家飯的公務員。
現在的老太太已經看不上昔日住一起的窮鄰居,而是搬到了八大關住,住的還是一處廉價的經濟適用房。
當日領著老太太的少年就是大兒子的孩子,仗著自己爸爸是公安,叔叔也是公安,而且親叔叔還是市局副局長,就差尾巴翹上天去了。
前段時間是老太太在家正好閑的無聊,而大孫子又正好周末放假,就尋思一起去海邊看看風景,過馬路也慢的很。正好被當時遇到大明星興奮過頭的王嬌給晃了一下,跌倒在路邊。
當時王嬌車速也的確是不慢,但是也沒達到限製時速五十公裏啊,老太太被王嬌的大眾CC帶起的風給晃倒了。
其實老太太心裏比誰都清楚,王嬌撞沒撞到自己,但是她現在是命貴身子骨貴,當然要趁機訛這兩個人一筆錢了。
其實他張嘴說了十萬,是希望這個姑娘往下侃侃價,不給十萬,給個八萬,五萬都行,這錢不就跟白揀的一樣嗎?
不料這個男青年比自己還狂妄,張嘴就是自己摔傷的,隻給一千塊,多一分錢不給,這不就跟打發要飯的一樣嗎?你說老太太能壓住這口火嗎?現在的她跟以前的平頭老百姓可不一樣,而是非常金貴。兩個小青年不知天高地厚,自己就讓他們吃吃苦頭,讓這些年輕人懂得什麽叫尊老愛幼。
王副局長並沒有參加市委常委會的資格,市委常委,這是一個市有話語權的人,哪一個都是隻手遮天的人,進入市委常委序列,那跟非市委常委是決然不同的,公安局隻有馬局長一個人是市委常委委員。而自己還根本算不上第一副局長,論排名,自己隻能算是第三副局長,也就是說是四把手,不過就是這個四把手,也是了不得的,也是辛辛苦苦奮鬥了二十年的結果。
自己幹媽被撞傷,他在第一時間就得到了消息,並安排幹媽住了院。
住院是一定要住的,因為自己的母親住院,來送禮的還能少了嗎?那不是三百五百,千八百的送,而是最少三五千元打底,幾萬塊也很平常。這即是給幹媽療養的機會,也是自己發個小財的機會。
王副局當然知道利害,跑前跑後比誰都積極,而且生怕別人不知道這是自己幹媽一樣。
對於這兩個敢撞傷自己幹媽的一對男女,王副局長心裏是既感到喜悅,又感到惋惜。喜悅的是這是一個好的斂財機會,惋惜的是這麽好的一對青年今後就要背上案底了。
在王副局長心中,這個官司打跟不打都是一個結果。打了是贏,不打還是贏。
而林成就太放心警察的手段了,具體撞沒撞到人,車上肯定會留下痕跡,這個還需要用嘴說嗎?事實就擺在眼前。
法庭上,有激烈的爭辯,林成和王嬌沒請律師,而是由法庭指派了一個律師,而原告方老太太則是王副局委托的律師,水平是有差距,但是事實麵前,再大的差距也是白搭。
法院,庭審法官也接到過市局王副局的招呼,其中的意義雙方自然明了。
律師在辯護完了後,法官陳訴完後,是這麽判決的:經過合議庭審判,不能判斷具體是不是王嬌開的大眾CC碰到了老太太,但是也同樣無法判斷大眾CC沒有碰到老太太,所以本庭判決如下,由被告王嬌付給老太太治療費,營養費,人員誤工費合計十萬元整。
這個判決簡直滑天下之大稽,你都不能確定撞沒撞人,就敢判決讓人賠款?那我是不是可以這麽認為,我同樣不能確定法官大人撞沒撞這老太太,也讓你賠十萬塊?或者再換句說,我不能確定你殺沒殺人,判決的時候你就殺了人?
我國的法律是無罪推定,也就是說在不能確定犯罪與否的情況下,講究的是無罪推定,也就是說不能確定犯沒犯罪,那就是沒有犯罪。
聽到這個判決,林成當成就跳了出來,指責法官的判決。這個判決委實太不合理了。但是法庭就是以法官為尊,不得質疑法官的判決。至少是不能當庭質疑,你可以上訴。
麵對著這樣的法官,林成還能說上訴嗎?況且自己是來學習的,時間也耽誤不起啊,也沒那個時間。
“要不當場還錢,要不就把車查封拍賣,強製執行。”這是法官給的兩條路。
王嬌急得兩眼含淚,她暫時拿不出這麽多錢,而且剛求過自己大伯一次,這次又去求大伯,連王嬌自己都感覺說不出口,要不隻能暫時拍賣她這輛愛車了。這輛車可是自己的生日禮物,也是自己第一輛車。再說父親王鐵兵對自己一向管理嚴厲,也不可能對自己的車去向不聞不問。王嬌左右為難,不知如何是好。
“我們給錢。”林成拿出卡,“現金還是刷卡?”
王嬌有點不相信的看著林成,要知道十萬塊可不是個小數目,自己家資億萬,自己的零花錢都是每月一萬塊的,自己還沒攢下十萬塊。而林成平時看起來很普通,更是一個學生,自己也聽他宿舍的舍友說起過,林成隻是一個家境普通的人,甚至可以說是貧困,母親務農,父親據說是個獵戶。
哦,王嬌突然想到,林成的歲數有點大,而且下學早,那肯定是他打工掙的錢,一個月兩千,一年才能攢兩萬,這十萬塊估計得夠他五年攢的。五年攢了十萬,他吃住什麽條件可想而知。也許他打工的錢可能全部存在卡裏了吧,沒想到他竟然一擲千金而毫不變色?
王嬌當然知道這十萬塊對於一個打工者的難度,也當然知道這十萬塊對於一個打工者的重量,正因為她知道,所以她才感動。
在王嬌的心中又給林成蓋上了一個烙印,一個貧困少年卻又積極向上,而且關鍵時候敢於對自己一擲千金,這千金還是他的全部家當。
對於王嬌的想法林成當然不知道,王嬌當然不知道林成身價已經幾百萬。而且其實王嬌想的也沒有錯,假如林成口袋裏一共隻有十萬塊,那他也絕對敢為了朋友,為了女人,全部拿出來,不留一分。
“現金刷卡都行,都會給你開收據的,不過還有一千塊的訴訟費也請你一並交齊。”法官慢條斯理的說,對於林成的那番不能確定殺人就判罪的理論,他也隻能裝作沒聽見。該裝傻的時候裝傻,甚至他自己都感覺自己的這個判決有點太欺負人了,但是關係都擺在那裏,太較真了不好。
付完錢,法院作為第三方給開了收據,也都在判決書上簽了字。林成和王嬌一起出了大門,“走,咱們先去趕車吧?”
王嬌似乎還有有點沒反應過來,她現在對林成已經是非常依賴了,關鍵時候林成總能給自己驚喜。本來在她心中,自己的愛車CC這下就該被拍賣了,她一共也買開過幾次,就跟新車差不多,她心裏委實不舍。
但是在看到林成可能是拿出全部的積蓄,為自己交了這份罰款的時候,她眼裏的感動已經無以複加,滿眼的小星星,小月亮,她現在就認為林成就是自己的星星,就是自己的月亮,不,是太陽。
“這錢我會還給你的。”雖然王嬌不想說這句見外的話,但是不說的話好像更不好。
“不用了,事情是咱倆一起做的,禍也是咱倆一起闖的,誰拿都一樣。”
這才是王嬌心目中的男人形象。有本事,有擔當,敢於承擔責任。
兩人辦完了手續,去提回了那輛CC,王嬌得知了林成也有駕照後,主動把車給林成開,自己坐在副駕駛上,“林成,這車以後給你開吧?要不是你,我恐怕真得看著法院拍賣這輛車了。”
林成也歎了一口氣,這事確實上火,不是自己撞的人,還得自己出錢,而且明顯一看老太太就是裝的,什麽事沒有。
聽王嬌說這車以後給他開,他可用不著車,現在上學,車不能一直聽宿舍樓底下吧,這是上學還是裝逼啊?再說就算是自己需要車,那自己也不缺車啊,調輛車來是分分鍾的事。於是對王嬌開了個玩笑,“別給我,你就是給我,我也開不起,現在油這麽貴。”
王嬌聽林成這麽說有些心酸,對林成更是感動了,連十萬塊拿出都不眨一下眼。自己給他車,他又拒絕,這次總是說了實話了,把十萬塊交完,他確實是沒有錢了,連汽油都加不起了。
王嬌對林成的感動已經無法用言語表達了,把這些她都埋在心底。“走,我請你烤肉吧?”
對於這個建議,林成不能不答應,一是確實餓了,二是也得給王嬌一個宣泄口,讓王嬌把她的那種感動給表達出來。
金漢城烤肉,是比較著名的韓國料理,王嬌和林成停好車,在大廳找了個桌,一起坐了下來。
菜剛剛端了上來,林成一抬頭,猛的發現一個熟人,這個熟人就是林成在海邊沙灘遇到的美女高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