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久後,鄭明開始有些慌了,口不擇言的破口大罵道:“黃佳英你是不是瘋了!大半夜的不睡覺,跑我門口來和我對持?你不穿警服,衣冠不整,不帶證件警徽,卻戴著槍,你這是嚴重違反警務條例,你的意圖我不想說,但我現在就可以讓你停職你信不信。”
黃佳英被吼得一陣心虛,在心裏做最後決定:到底要不要賭這次,要不要壓這個大小!
現在不出聲,是放過了一個心裏猥瑣的偷窺變態狂。不過一但決定開戰,很可能是壓上自己的前途和飯碗了。
黃佳英急得滿頭大汗,卻還是一動不動的對持著。
鄭明一看有些搞頭,抓住機會大吼道:“還不給我滾!對你今晚的行為我裝作沒看到,我丟不起這個人!”
但是這次鄭明賭錯了,他這個心裏戰術用在膽小怯懦的人身上肯定湊效,但是在神經一向粗大,有女混混傾向的黃佳英身上,相反是激怒黃佳英的催化劑。
這一聲吼一出。黃佳英根本不考慮什麽壓大小了,頭腦一熱,飛快的跑前蹲下去搶手提電腦。
鄭明不禁嚇得跳了起來:“你敢!”
他吼著也衝過去,卻是慢了一步,電腦被黃佳英抱在了懷裏。然後,黃佳英轉身就跑。
換個人的話,黃佳英絕對是抽槍,現場逮捕。但是無奈鄭明來頭太大,又是人大代表,又是頂頭上司。不論從心裏,從法律,從職務,從氣勢上來說,都不允許黃佳英逮捕。所以她隻能跑。
但鄭明的動作也很靈敏,雖然沒有搶到電腦,卻猛的從後麵一把扯住了黃佳英的頭發。
“啊!”黃佳英吃痛叫了起來。
“臭婊 子,假清高,你就是個騷貨,還裝淑女!我想搞你,你不讓搞,偷看也不讓老子看嗎!”
這次鄭明發狂似的大吼著,扯著頭發把黃警官扯回了辦公室之內,碰的一下關上了門,反鎖。
在辦公室內糾纏,鄭明始終扯著黃佳英的頭發不放手,去搶電腦,黃佳英卻不敢過度反抗,隻能忍受著頭皮的痛苦,死死抱著電腦不放手。
糾纏了一下,眼睛看黃佳英的頭皮都出現了少許血跡,鄭明多少心慌了,吼道:“你到底放不放手!”
“不放,打死也不放,有種你就殺了我,你敢嗎!”黃佳英豁出去的大叫。
鄭明是個變態沒錯,但是明目張膽的在警局內殺人他是不敢的,
他隻是氣急敗壞的繼續去搶電腦,這次黃佳英轉個麵,背著身子的時候,鄭明一著急,猛的推黃佳英一下。
黃佳英身子一傾,角度適合,碰的一下就撞擊在辦公室突出來的桌子角上。
碰——
黃佳英倒在了地上,手一鬆,電腦落地了。
她昏昏沉沉的最後意識,手慢慢的朝腰間的槍摸過去。
黃佳英隻是一個潛意識動作,鄭明卻更是慌張,一見她想拿槍,順手抬起旁邊的一個金魚缸,碰的一下,朝著黃佳英的腦袋上狠狠砸了下去。
槍也掉落地上,黃佳英就此休克不動了。
鄭明楞了楞,試著彎腰叫道:“黃佳英?黃佳英!”
沒有應答。
鄭明多少有點慌張了,又叫了幾聲,還是沒有應答。
這次鄭明真是自己把自己嚇壞了,潛意識冒出的念頭是:她被自己給失手殺死了。
越想,鄭明越發的頭皮發麻,腦袋想爆炸。
最後鄭明顫抖著手,伸到黃佳英的脖子動脈處感應……沒有心跳了。
“啊!”鄭明嚇得臉色蒼白的縮回手來。
鄭明的慌亂打敗了他自己。就忘記了平時的一些要則。
確認是否死亡,必須心跳和呼吸停止一分鍾以上。其二,有許多情況,人的感應是有限的,在脈搏微弱、或者休克的時候,那種急促連續卻輕微的心跳很容易被忽略。所以這是心電圖等儀器的必要。
鄭明隻檢查了心跳,因為慌亂,忘記了第二要點呼吸。而檢查心跳的時候,他的手本來就是極其顫抖的,那是發自神經的顫抖,從而忽略了黃警官那極其薄弱和快速連續心跳。
以至於,黃佳英隻是休克,卻被鄭明誤會為了死亡。
慌張的十分鍾過去,始終坐在辦公室地上的鄭明貌似恢複了些,猛的起身,顯露出了惡狠狠的表情。
他想到的不是彌補和自首,而是想到保護自己現有的東西和地位。
他雖不是刑警,是文人出生,可畢竟見識要多些。鄭明當即起身,拿出一副手套戴著,並且拿著抹布,開始清理一些痕跡。
跟著他打開一個雜物櫃子,櫃子裏閑置著一個平時用不上的車罩。
鄭明喪心病狂的蹲下來,把疑似死了的黃佳英全部扒光。同時他還不免朝著黃佳英的“屍體”多看了兩眼。
跟著,他開始動用根據技術偵查處的偵查手段,專門的對黃佳英身上的一些地方,做出“抹去痕跡”的清理。
確認搞定後,鄭明把黃佳英的槍和衣物塞入了一個袋子裏,然後,用那個大車罩,包裹住了黃佳英的屍體,以此當做“拋屍袋”。
同時鄭明非常陰險,離開前打開電腦,動作了一些他特有的技術手段,把今晚分局的幾個公開監視攝像資料全部抹去了。
並且他使用的方法是永久不可恢複的方法。
這樣一來,就不會再有人知道,黃佳英半夜來過自己的辦公室了,就算知道,也沒有證據。
乘夜黑風高,鄭明扛著“屍袋”,拿著黃警官的那袋物品,慌裏慌張的離開了辦公室。
深夜的分局,院子裏一個人影也沒有,而攝像也被鄭明人為的破壞了。
到車前,鄭明把屍袋放在側麵的輔座上,然後,他也坐入了車內,開了出去。
“鄭局,這麽晚才走?”大門前的那個值守的守衛拍馬屁的問候一句。
但是鄭明卻是冷著臉,連玻璃也不開一下。
太黑了,守衛也看不清楚什麽,以為鄭明加班這麽晚正在惱火,所以不敢多說,按下遙控,打開了鐵門,目送著鄭明的車離開……
鄭明曾經任職過技術偵查處,熟悉自己這一區的地理,知道那些地方是死角,沒有公共監視。
所以把車開到一條黑暗的巷子內的時候,鄭明連車都不下,開門,直接把裸 體昏迷的黃警官給推了下去,至於套“屍體”的車罩,卻是留在了車內。
鄭明當然不會蠢到用自己的東西去包裹著黃佳英的屍體。
一邊開車離開,鄭明開始思索著,等會把黃佳英的隨身物品燒毀,那麽這就是一個在技術理論上沒法破的案子了。
鄭明沒有傻到去毀屍滅跡,他認為那才是不專業的行為。
清理屍體的過程破綻實在太多,血液、組織,各種千絲萬縷的痕跡實在太多。除非真能一絲也不露的全部清理後,親眼看著一群豬把屍體吃得連渣也不剩,那麽到底可以達到“無圖無真相”的目的。
是的,對於警察來說,沒有屍體也就沒有凶殺案。
但是處理屍體的過程卻麻煩繁瑣,幾百個環節,很難一點問題不出。作為警察鄭明知道,許多殺人案其實是破不了的,真正出問題被抓住的,多半就是栽在了“處理屍 體”上麵。
所以鄭明認為,還不如什麽也不做,就留下屍體,隻是沒有其餘線索。加上自己身份特殊,那是無論如何也懷疑不到自己頭上的……